我的律師技巧和實事求是
本來小弟是有些懶的動手打文章的說,只不過這幾天發生了一些事,讓我又了解巴哈姆特的光怪陸離。
而所謂的律師技巧,從台灣出了一個律師總統,我想就應該多多少少了解一些,不過就是從事實裡的一條環節來辯論,來企圖推翻整個事實。
舉一個例子,就好像有一個人拿刀殺人被捕後,上法庭對大家說「是刀子殺人,不是我殺人,所以有罪的是刀子,我沒罪。」是一樣的道理。
今天跟人在討論,有人就會提出要實事求是,可何謂實事求是,不就是有幾刀證據說幾分話,但也一定有人會說看不懂,例如「有幾樣物品說幾句話。」
假如有A、B、C三樣物品,那就會有三句話,A物品、B物品、C物品,
那套律師技巧進去,每個人都有可以辯的地方,而A、B、C就會變成
AAA:你好A哦,是在看同人18禁嗎
BBB:B什麼,是在吹哨子嗎
CCC:C三小,是在吸台灣大香腸哦
那現在巴哈也有人就愛辯論,也常套律師技巧進話題來摸糊焦點,每個人都拿一小部份來去引申全體,那誰對誰錯,那其他地方就自動無視或是跟這件事不相關。而實事求是變成這種方式,如果用在現實會變如何。
老闆交待十件事,作了一件事就去找老闆,說『我用一條線索去推論全部,所以我都作好了,其他沒作的事都跟此事無關,我都開了無視,』那老闆說『很好,那我只給你一天薪水,一條線索去推論全部,所以我也給你一個月的薪水了,』那到時可能會很溫腥了。
最後問看過我文章的版友,你今天準備實事求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