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是嚇死人的大熱天,我坐在店內吹著廉價的冷氣發呆,儘管現在提倡環保節能,實際上只不過是無聊的口號,面對這樣的熱天任何人都會拿著冷氣遙控器高喊投降。
不論口號多麼好聽、不論理想多麼崇高,在大自然面前也只是班門弄斧。
不開冷氣就能拯救世界?笑話,這只是否定生存理論的一派胡言。
人類為什麼能生存至今?是因為擁有比其他物種更高的智慧嗎?是因為比其他物種更加優秀嗎?
會想到複雜的答案的思路是因為題目看起來很複雜,說白了,這題連被稱為「問題」的資格都沒有,只不過是出題者調皮出的腦筋急轉彎。
因為不想死──這是最簡單乾脆又標準的正確答案。
在這面前任何理由都顯得多餘,不論怎麼修飾都像藉口,所以這是很卑鄙的答案。
卑鄙──所以沒有任何解答贏的了。
答案中的核子武器。
拋棄無謂的修飾,所有藉口的終點就是這個。
不想死。
這世上沒有人是想死的,所謂的自殺不過是對「生」的逃避,選擇生存比選擇死亡更需要勇氣,畢竟跟痛苦苟活相比,死亡只不過是瞬間。因為沒有勇氣繼續生存才選擇死亡,自殺就是如此膚淺的選擇題。
再說一次,沒有人是想死的。
恐懼、害怕、驚慌、惶恐、不安、懦弱、膽小、迷惘、猜忌……種種情緒,再再顯示這個本能的存在,尚若有人超越這個境界,將不再是「人」。
不想死,想活著。
人類……不,所有物種為了生存都會殘暴而卑劣。適者生存、弱肉強食,弱者成為強者的養分而犧牲,強者踐踏弱者的尊嚴往前走,在這殘酷的世界妄想有和平理想的謬論只會淪為喪家犬,不進則退才是真理。
歷史、文明、科技,自古以來人類最驕傲的產物都是在如此的環境下產生的,人類勝過一切,所以這些東西能保留至今,說穿了這些都只是為了生存而冠冕堂皇的藉口。
不進則退,退了就會被吃掉。
少了歷史,會被其他人種吃掉。
少了文明,會被其他物種吃掉。
少了科技,會被自然環境吃掉。
缺一不可。
換句話說──
體會過無數熱浪難耐的歷史,從中明白這些暑氣是從古至今的文明,為了不被吞噬,人類決定用科技與其對抗,所謂的冷氣就是在此認知下被發展出來。
因此,古人犧牲生命才得到鐵一般的深刻教訓,為了避免無謂的犧牲才發明冷氣,無非就是希望後人能有更好的生活品質。如今卻因為害怕再度挑戰大自然而選擇放棄,根本是否定人類行走千年的生存之道的謬論。
不過,這個想法──
「只是俏皮話。」
我低聲的喃喃自語。
不論看起來再怎麼有理,也只是鬼扯、俏皮話、胡說八道、毫無價值的論點、用來打發時間的廢話罷了。畢竟冷氣終究會破壞環境,能不開就不開,何況電費可不便宜。
如果有人把剛剛那些個人偏見當真的話,我會很困擾、會良心不安、會吃不下飯的,因為我的胡言亂語而害人產生價值觀偏差,這並非我所樂見。
打發時間。
一個人坐在店裡最角落的椅子上喝著不好喝的咖啡聽著乏味的音樂看著無趣的景色很無聊嘛。
人在獨處的時候總是會想些不著邊際的事情不是嗎?
更遑論──我現在是全世界最孤獨的人呢。
☆
我失戀了,突然說些摸不著頭緒的話想必會造成大家的困擾吧,對此我深感抱歉。不過我這個人一向不隱藏自己的情緒,高興會說高興、難過會說難過,如果覺得莫名其妙還請多包涵。
總之,我失戀了。
正確來說是今天上午八點二十二分四十七秒的時候男朋友打電話過來說他交了新女朋友所以要跟我分手──也就是大約兩個小時前。
附帶一提,知道我失戀的總共有二十餘人。
其中兩個是我的好朋友。
還有一個是我養的貓──小咪。
剩下的人是來店裡的路上遇到的人。
我不會隱藏自己的情緒,所以只要碰到人就會對他們說:「我失戀了。」來表達我心中的那份失落。又順帶一提,每個人的反應都不同,不過大部分都無言以對就是了。
再說一次,我失戀了。
現在覺得失落。
看不出來?
……真失禮,我好歹也是女人,心靈是用玻璃做的,既纖細又易碎。兩個小時前剛失戀──而且還是被甩的,當然會感到失落。
覺得失落。
卻不會難過。
又或說沒什麼感覺。
畢竟我也不是很喜歡他。
交到男友又分手至今是第幾個已經忘了。
這就表示次數多到數不清的地步,經歷這麼多次不會難過也是正常的。
很奇怪嗎?或許吧,但我認為這很正常。
人類能夠繁衍至今是因為我們比其他物種更明白生存的條件,弱肉強食、厚顏無恥、適者生存,自古以來踩著其他物種緩緩爬到歷史的今天,多方面而言人類都是地上最可怕的生物。
但這是單純以生命強度來結論。
如果生命缺乏精彩──
人類說穿了也只是會呼吸的生物。
空瓶、垃圾、廢物;沒地位、沒用途、沒價值;大型垃圾、毫無優點、無所用處;降低生物的平均值、只會製造二氧化碳、不過是地球的毒瘤──甚至連這些都不能形容。
生於平淡、死亦平淡──活著跟死了沒兩樣,這樣的人生是膚淺的。
膚淺、很膚淺、非常膚淺、有夠膚淺的、簡直膚淺至極。
一想到膚淺到死後被人在墓碑上刻上「這人的一生平淡膚淺」這樣的墓誌銘,我寧願立刻咬舌自盡,太丟臉了,我可不想成為這樣無趣之人。
平淡的人生太無趣了,我追求的是充實華美的人生。
對我來說人類分成三種人。
第一種人叫凡人。窮極一生都很平淡,過著一天是一天的日子,不求功、不求利,永遠平凡無奇。每天只是想著得過且過,從嬰孩到終老都不曾「出生」過,雖然不是壞事,卻不曾做過好事。
第二種人叫死人。不曾思考一切價值,只是毫不保留的揮霍,甚至連自身都可以毫不在乎的消費。這種人拒絕重生,徹底貫徹「死亡」的嘆息,不曾了解生命含意,宛如拒絕出生的悲劇。
第三種人叫偉人。對於人生有一套自己的美學,追尋這份信念拓展生命,讓一切變得充滿意義。也許臨死前都不明白什麼是「活著」,但若讓後人來回顧他們的一生想必非常精彩。
我所追求的就是偉人之路。
也許會有人覺得一個失戀無數次的女孩有哪一點像偉人,在此我要狡辯(因為一定有人認為是鬼扯所以說狡辯),「偉人」是語言上的盲點。
「偉人」,不一定是善人、不一定為能人、不一定叫好人。
我所認定的偉人,並不是發起革命推翻腐敗政府的人,也不是四處演說來撫平種族紛爭的人,更不是其發明能造福後代千年的人。
我認為偉人就是勇於挑戰生命之人。
無需善男信女。
不一定是天才。
壞人也無所謂。
做什麼都可以。
能夠做想做的事情──好事也好、壞事也罷。
能夠遇見不同人種──救贖也好、殺戮也罷。
能夠擁有萬千錢財──富豪也好、強盜也罷。
能夠讚譽神的偉大──傳道也好、詐騙也罷。
能夠創造驚天之物──發明也好、破壞也罷。
能夠得到愛之憐憫──真愛也好、偷腥也罷。
不曾坐以待斃、不曾苟且偷生,亦不曾隨著生命衰老,善惡之分根本無關緊要,替自我生命增添色彩就有資格成為偉人。
比任何人都擁有害怕的心靈、比任何人都清楚死亡的可怕。
所以明白怎麼去享受生命、所以了解怎麼去揮灑日子。
人中之人。
偉人。
對此抱著崇拜的心態去追求,期許自己總有一天也能成為這麼了不起的人,為此才選擇戀愛,想盡辦法擴展自己的人生。
不過──
「可笑。」
偉人是很帥氣的。
被甩的我有哪一點帥氣呢?
所以這也只是,俏皮話。
當一個人窮極無聊的時候總會發呆混日子,這時候都會想一些不著邊際的想法,而這些想法往往沒有範圍,就算當下覺得很有道理,時間一過也會想不起來是什麼樣的論點。本篇正是基於這個才寫出來的,因此如果有人看完覺得暈頭轉向還請見諒。
不過說真的本篇其實和我寫作的初衷有很大的出入,本來只是描寫一個個性奇特的女生,寫著寫著就變成這樣,連自己都覺得不知所云……更甚至有些段落原本不是這樣寫的,但是當提筆的時候想法全沒了,導致這篇又變得更加不知所云。所以日後有機會我還會再挑戰這樣的題材,算是我小小的任性。
PS:我到現在才發現沒加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