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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天上京的日常蠢畫#073】絕對列入臺灣ACGN歷史的「iWIN 」事件。

作者:天上京│2024-02-04 15:13:42│巴幣:1,391│人氣:3611





日更畫圖做不到,那就看到什麼談什麼系列021/然後我還寫成小論文,還有配圖!
※歡迎轉發。
 
「 #iWIN 事件」。
是近期您不得不關心,並且絕對列入臺灣ACGN的歷史事件。
 
1、什麼是「iWIN」?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照兒少法第46條授權,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發部等共同籌設。(本段複製「iWIN」的FB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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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生了什麼事?
「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在2023年12月中旬,收到有心人士(樂子人?)檢舉網路出現關於「虛擬未成年」的色情圖像,經過諮詢了相關主管機關、專家學者、民間組織歷經一個多月陸續的詢問、討論,最後認定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39條之虞,在1月16日正式發信給批踢踢以及介紹該款遊戲的平臺業者,也正式引爆了這次事件討論(本段主文複製自「iWIN」的FB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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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什麼影響?
(1)創作者認為創作自由受到限制。
(2) 閱聽人認為思想的自由被法律箝制,擔心終究走向與中國殊途同歸的情況──因為嗜好、興趣、娛樂被國家機器無情輾壓禁制(被嘲諷「黨的射●管理」),今天可以是虛擬兒少創作,明天會否是BL、GL?甚至因人就事,無限上綱?
(3)有犯罪傾向跟遊走法律邊緣的樂子人跟著輿論鬧一波。
(4)覺得這群人根本噁男,犯法就關一關有什麼好吵。
(5)相關單位與團體以主觀模糊「保護潛在被害人」的立場,以及聯合國標準等等激起輿論風向。
(6)其他……太複雜,暫且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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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打壓創作之名,其他國家的歷史經驗為何?以漫畫為例:
(1)美國方面:
1940年:在喬治亞州,有人無端指證被查封的漫畫對兒童有害;精神病學家Fredric Wertham出版《無邪者的誘惑》,引爆反漫畫燒書活動。
(2)香港方面:
1973年:社會罪行成因研究小組委會成立,認為社會共識必須制定不良刊物條例;「公仔書研究小組」促請修法管制所有漫畫。
1987年:制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管制。
(3)日本方面:
1950年代:赤本漫畫被視為下流,教壞小孩的垃圾,進行「惡書追放」。
1968年:永井豪《破廉恥學園》被抗議是教壞小孩的不良毒物。
1970年:寫實劇畫創意枯竭,備受爭議的色情劇畫興起。
1989年:發生宮崎勤連續殺人事件,媒體將此案與御宅族連結。
1990年:從業人員被以取締猥褻漫畫的口號逮捕,有關團體試圖立法管控言論自由。
2010年:《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修正案》通過,漫畫的表現自由受到限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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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的看法:
我認為「爭取100%的言論自由」與「爭取100%的創作表現自由」是相同層級的事情,如果您認同言論自由的可貴,應能理解創作自由的重要性與言論自由的同質性。
一生捍衛言論自由的已故文豪 #李敖 大師曾表示,一旦沒有言論自由,就會成為亂流。也說過言論自由就像黃色書刊、成人電影,看多了反而不會大驚小怪。
(註:單純個人記憶印象,應該有所誤差,但不致於偏離原話太多。)
──100%的言論自由是在不侵害他人自由下的權利;同樣的,即使是色情描繪的創作表現自由也是相同道理,除非創作者在製作過程中有進行犯罪行為,否則並沒有真實的兒少因此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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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於漫畫的「創作表現自由」自二戰結束以來承受多次巨大的壓力,在複雜的政治與經濟面前,從業人員與學者們不斷的與社會進行對話,就是為了維護漫畫的「創作表現自由」。
近日我看到有人認為為了經貿利益,把「創作表現自由」當成祭品無可厚非,這種意識觀念讓我感到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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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類產生的文化活動,都有其存續的意義,即使只是極其無聊的思想或行動,只要能被記錄下來,其意義就會產生;如果這項文化活動能產生價值性,自然就能成為一個產業。(註:原定義來自於某L老師的會員分享會,本文撰寫之際,未獲授權,故此處匿名,再加上我個人的追加詮釋。)
虛擬兒少的色情創作既然存在,就代表有其需求(再者,也並非所有兒少色情創作僅僅是為滿足性慾,其目的也不會是把真實兒少「性化」,我們可以看看許多經典與神話,或漫畫之神 #手塚治虫 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相關的描寫)。
我同意應為其特殊性而有所規範,但我們可沒有《 #PSYCHO-PASS心靈判官》或是 #湯姆‧克魯斯 主演的《 #關鍵報告》中可以直接判定潛在犯罪者數值標準的黑科技,因此所謂「保護潛在被害人」,就是預設已經有「潛在加害人」,所以如以法律任意箝制個人思想,相當於預防性精神羈押般的侵害人權,而且看了色情描寫的作品就會侵犯現實的人,並沒有實質的科學證據。
我看到有人舉比較極端的例子:高中生以下的兒少穿著運動服會引起某些人的性癖好,因此應該要把運動服全面禁止──這完全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一種因噎廢食,或說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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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普世邏輯的人都知道不能對真實兒少傷害或散播真實兒少色情圖像等違法情事,而且現在虛擬色情創作都早有分級制度,常識人都能區別是否為普遍級或限制級作品,而且網路上的留言都要自負責任,所以我們要撻伐、取締跟糾正的應該是在網路做出法律與道德規範之外的不良意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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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iWIN 事件」被檢舉的 #黑白工房 負責人於其plurk表示:
「把創作自由放在法律的保護傘底下,保障創作權;把法條的施行細則明定,把躲在創作保護傘底下卻真實傷害兒童的人揪出來治罪……保護真實兒少與保護虛擬兒少創作其實根本沒有衝突。」
──這段話就是對「iWIN 事件」很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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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一下,
我是 #有川浩 的書迷,她在《圖書館戰爭》中描寫一群人為了捍衛閱讀自由,展開與政府不當檢閱的圖書保衛戰。有川浩表示靈感來源自日本圖書館協會於1954年通過的綱領︰
一、圖書館擁有收集資料的自由。
二、圖書館擁有提供資料的自由。
三、圖書館將保護使用者隱私。
四、圖書館反對不當審查制度。
 
故事中的日本政府,在人們漠不關心的時候,以公序良俗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制定侵犯人權的「媒體良化法」,並成立了「媒體良化委員會」與「良化特務機關」,以此無差別的進行媒體檢閱工作,僅有「圖書館」能有法源可以此對抗。
 
在很久以前我也忘了是網路的什麼討論串,我曾以《圖書館戰爭》中人們漠不關心的時候,政府就可能制定不良政策來舉例,就有人嘲諷我「又是一個分不清楚虛擬跟現實的人。」但如今「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那個人是否應該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愧?
但無論如何,我們能做的就是關心創作的自由,不要做多餘的情緒性攻訐。
畢竟如日本為ACGN大國,最終仍讓《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修正案》通過了,但臺灣這幾年下來,因為地緣政治特殊性,而有「中國禁止,日本不能」的創作紅利,曾有出版社老闆告訴我,如果政府不要管太多,產業就能活得很好。
所以如果能有更多大眾正視這個事件的重要性,或許某個自由創作的表現,能作為文化活動的一環產生價值性,然後最終成為一個重要的產業的可能性,這樣未嘗不是提升國家軟實力的絕佳方式之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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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衍生閱讀,
我放在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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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當成學術論文來寫的好處是歷史資料不用寫一堆引用來源,如果有很多人留言敲碗的話,我或許會整理出處。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587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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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iWIN|兒少|性剝削|創作|表現|保護|關鍵報告|心靈判官|圖書館戰爭|自由

留言共 24 篇留言

天上京
https://youtu.be/9_Ni1LToSi0

02-04 15:15

天上京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6/03/160316_feature_japanmanga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5/01/150107_japan_childporn_comics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993c726-3793-43cd-b99a-f0f1df52ab9d/discuss?bannerPlayEnable=true#no-back-discuss
https://www.dropbox.com/sh/fp6il4oel9pi6uo/AAD7bG1ypA64ARTr2O4thEiDa?dl=0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34080-csam-manga

02-04 15:15

瞇眼喵太郎
看向為了抽煙就把香吉士嘴巴打碼的閹吸吸

02-04 19:13

天上京
矯枉過正就是很可笑的畫面...02-04 22:49
靈JE零
我覺得最厲害的是 iwin說是跟專家討論後才以會引發性慾為條件去擬定出這樣的標準 所以是不是代表這些專家被這樣的標準引發了性慾(?

02-04 22:28

天上京
引發性慾的性癖多到說不完,只要不犯罪都沒問題。但現在是把虛擬兒少跟真實人類混在一起談,那就很有問題了...02-04 22:50
愛情絕緣體
無感的路過...

02-04 22:47

天上京
當創意受到箝制,未來許多經典作品很大機率不會誕生,而過往的名作也可能被抄家下架...那其實是文化災難,所以希望大家多多關心,以免到了無法挽回的時候...02-04 22:51
愛情絕緣體
在台灣我覺得法律都是給守法的人用的
那些不守法的只會找漏洞鑽....看看社會新聞就知道了....太多案例了.....
已對台灣司法死心...

02-05 00:08

天上京
社會體制下,只能靠民代傳達民意,再不然就街頭抗爭,不過網路上都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所以動一下手指轉貼相關文章給民代算比較輕鬆點了02-05 10:08
荷月晴(星詠者模式
作為一名夢想成為插畫家的畫手,這個法案讓我氣到不行,今天他們能以兒少為由限制蘿莉圖,明天就能以動保為名限制福瑞、後天就能以公序良俗為由限制NTR、大後天就能以愛滋防止限制BL

02-05 07:40

天上京
侵害創作自由的影響非同小可,但是我現在還沒看到實際吃這行飯的人表態,當年日本各大出版社、從業人員與學者都挺身團結發聲,雖然法條還是過了,至少有表現出態度02-05 10:09
荷月晴(星詠者模式
這種一刀切的限制怎麼可能就此結束,要是讓他過了,下次再有什麼社會案件,他們就會再拿一個主題出來砍。

02-05 07:45

天上京
所以民主機制很重要,不然光坐在家哩,連新聞都懶得報了02-05 10:14
荷月晴(星詠者模式
我支持樓主的看法,但如果有些人看完樓主的文章,依舊無感的話,請你想想,你的興趣真的完全找不到理由限制嗎? 再怎麼荒謬的理由,對一個如此濫權的組織來說,可不構成問題喔

02-05 07:47

金色池塘
創作的自由真的很重要

02-05 08:23

天上京
是的,希望大家多多轉好的觀點給他人,動動手指轉資料給民意代表,希望他們代為發聲,再不然就是跟公家單位寫信、陳情了02-05 10:11
13號
怪那堆唯恐天下不亂去踏紅線的北七,還有人被掀底根本就是三次元戀童癖變態想綁架二次元阿宅去幫他們,這種人給我去牢裡待著別來危害社會

02-05 09:02

天上京
樂子人就是沒犯法,卻又做討人厭的事情,社會上總是有許多敗類,現在大家努力向政府傳達民意比較實際了02-05 10:13
無裡頭
忘記在哪看過,實際上侵犯未成年的絕大多數是未成年認識的人…然後好笑的是這方面的防範反而是最薄弱的

02-05 15:55

天上京
確實,因為對熟悉的人除了較容易放下心防之外,也可能更容易被抓住習性,當然威脅利誘成功機率都比外人高....02-06 23:42
小葉
樂子人該死是一回事,法條的解釋完全可以處理“所有”的興趣與言論創作自由,今天不論哪個黨的支持者都該想想,未來你不喜歡的黨上位後是能夠拿來當武器限制人的

02-05 16:14

天上京
是的,法律如果不中立中性,容易被有心人無限上綱02-06 23:43
狂熱者
希望能讓更多人關注這件事 太嚴重了

02-05 18:02

天上京
所以需要大家多多轉發相關資訊,一般大眾其實根本沒聽聞這些事件,也不覺得有什麼嚴重性,多轉資料給自家民代,請他們多多關注會是最好的方式之一02-06 23:44
richusada
這類抗爭在台灣必輸無疑 我們只會一直輸 所以全力去抗爭到底 輸了就留下紀錄給後人參考 祈願總有一天能贏 吧

02-05 18:21

天上京
如果現在不反抗,連爭取到合理的法律機會都沒有了,我們只能期盼面對這國家社會的制度之下,可以有一個最中庸合宜的環境02-06 23:46
555
真慶幸自己國高中到大學正好是在2008~2019 那段真正言論與創作自由且性別平權的時代,現在一去不復返了

02-05 22:27

天上京
所以需要大家多多轉發相關資訊,一般大眾其實根本沒聽聞這些事件,也不覺得有什麼嚴重性,多轉資料給自家民代,請他們多多關注會是最好的方式之一02-06 23:46
愛情絕緣體
這麼一說好有道理 XDDDD

02-05 22:53

我行我素要你管
NCC可不可以通通拖去槍斃阿?老是搞事欸...

02-06 02:51

天上京
這些單位說來複雜些,但至少希望大家多多轉發相關資訊,一般大眾其實根本沒聽聞這些事件,也不覺得有什麼嚴重性,多轉資料給自家民代,請他們多多關注會是最好的方式之一02-06 23:47
符文目錄
看到100%言論自由就下拉了。建議真的關心的話,先找本法學緒論,簡單翻一下自由相關的部分吧

02-06 08:07

天上京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本條規定的四種自由權利,即屬廣義的言論自由,亦有稱之為「表現自由」、「意見自由」、「表意自由」者。02-06 23:50
天上京
那本書我已經太多年沒翻了,但基本常識還是有的,如果閣下覺得我不關心,我何必又寫又畫?02-06 23:51
天上京
順手估狗來的:
https://www.public.com.tw/epaper/20190108/news-b.htm02-06 23:52
萬影之子
在台灣真的殺人放火都比官方預設的預謀犯罪還輕,好可憐

02-06 11:22

天上京
所以需要請自家立委多多了解這些事情,而不是都是大家印象的中飽私囊,搞些自肥、作秀的事情02-06 23:54
D@Mo先生
這波真的不站出來不行了,雖然我個人並未涉及R18領域,但同身為創作者,我認為我有發聲的義務

02-06 16:05

天上京
還請盡量在自家社群發表意見或創作,並且多轉相關資料給更多人知悉,順手丟資料給民代表達民意,只要更多人關心,都會是一種好的方式02-06 23:56
555
也許您可以試著把文章及相關資料轉給 昌老師跟堅哥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或者您授權這篇文章轉傳讓更多人知道

02-07 00:25

天上京
目前我傳給幾位立委,甚至網紅,都沒人回應......大概我沒有響亮頭銜,實在人微言輕,可能會試試其他方式吧;本文章歡迎直接轉連結出去就可以了,謝謝02-07 00:34
小影z
其實解方很簡單 二次元部分只需以年齡分級制度來管理就好,三次元就是有關兒童犯罪一律FBI。
然後我希望台灣的制度可以多學學日本。
歐美的政治正確已經非常奇怪了,希望不要變得跟美國一樣甚麼都要修。

02-07 22:19

天上京
是的,只要落實分級制度,讓未成年無法輕易閱覽或購買,基本上就做到最平衡的狀態了。當然什麼小學生看A片、A漫,甚至未成年生子...這些是另外要處理的範圍,而不該把虛擬兒少的色情創作與此作連結。02-07 22:55
願來世轉生異世界
Iwin的影響已在不知不覺中發酵,希望熱愛 ACG文化的各位可以重視這件事情,他的威脅 性很大,各位不要說澀圖了,油圖都有危險, 同人圈就更不用說了。言論上也有很大的影 響,漫文化裡的許多專有名詞都將直接被消 音,從雌小鬼事件開始,說帶有貶義,所以不 行,連小鬼兩個字也不行,而最新消息指出連 水手服,因為兒少法的關係,也不行因為太 騷,台灣就是想打壓漫文化,ACG文化也才剛 起步20多年就要馬上被消失,這是文化滅 絕,言論自由的人性泯滅,轉貼發文發圖創作 這些都會受罰,罰款甚至比酒駕還重,這樣比 對岸還來的誇張根本腦子的問題,iwin現在雖 然只是測水溫,本身並沒有公權力,但誰知三 月後的定案會對未來漫界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趁早圍堵,防範未然,捍衛權益,開戰宣言! 我要發起連署,請問可以引用大大上面也到的一些東西嗎。

02-16 10:23

天上京
引用歡迎,整個網址貼過去給人看都沒問題,多謝!!02-16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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