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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的要義

演華 | 2021-04-15 15:38:04 | 巴幣 0 | 人氣 452

唯識要義,有萬法唯識、五位百法、蘊處界三科、種子現行,以及阿賴耶緣起、三境三性等,茲略述概要如下:
一、萬法唯識:明宇宙萬有的體性相狀,謂宇宙萬法,皆悉心識上映現之影像,內界外界,物質非物質,無一非識所變。而能變之識,則為眼、耳、鼻、舌、身、意、末那及阿賴耶八識,此又名八識心王。
二、五位百法:世親菩薩造《大乘百法明門論》,歸納萬法為百法,更束之以五位,即心王法為八,心所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這五位百法,即宇宙萬有的總分類。
三、蘊處界三科:世親菩薩造《大乘五蘊論》,建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科,此三科可歸納為色、心二法,可開展為宇宙萬有。
四、種子現行:在百法之中,除六種無為法外,其餘九十四法,皆是因緣所生的有為法,而心王法、心所法及色法又皆是從種子生起。阿賴耶識,執持種子,不令失壞,遇緣則生起現行。
五、阿賴耶緣起:宇宙萬有,皆八識種子所變現,色聲香味觸境,為眼耳鼻舌身識種子所變現,法境為意識所緣慮。以至於末那識,恆緣阿賴耶識之見分誤以為我之影像;而阿賴耶識,恆緣根身、器界及種子,變現宇宙萬法。
六、識體四分:構成我人認識作用的心識,其認識作用有四種分類:(一)相分,相即相狀;所緣之義(二)見分,見即見照;能緣之義 (三)自證分,又作自體分,即自體能證知自己的認識活動(見分緣相分之作用)(四)證自證分,即證知自證分之認識作用。
七、三類境:心、心所所緣的塵境,可分為三類,是性境、獨影境及帶質境。
八、三自性:總括一切法的體性。而諸法的體性,依其原始性質,分為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遍計所執性者,是我人以妄情計度,對於因緣假和而生起的事物,執著於其名相,妄認為實我實法;依他起性中之他,指的是生起諸法的因緣,這是說諸法不能自主,皆是仗因托緣,而後生起的假相,似有非有,故名依他起;圓成實性,即是諸法的法性,也就是真如實性。
九、三無性:與三自性相對的,是三無性,即相無性、生無性及勝義無性。三自性,是以「有」的觀點而立的;三無性,則以「非有」觀點而立的。
十、唯識觀:由淺至深,有五重,稱為五重唯識觀—遣虛存實觀、捨濫留純觀、攝末歸本觀、隱劣顯勝觀及遣相證性觀。
    #唯識 #心理學                                                 
                                       -----------------(參考于凌波老師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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