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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自己的看法

艾爾斯凱 | 2020-12-08 23:48:59 | 巴幣 154 | 人氣 261

創作挑戰名稱:成為作家的條件
創作內容:熱愛寫作的人們,您認為要成為作家,需要具備那些條件呢?

寫作日期:2019 / 04 / 25

挑戰規則:

1.如果只能選擇3個,條件 / 特質 / 潛能,您會選擇什麼?
2.請用2000字以下,寫出您認為成為一個作家應該具備的條件。
3.接受創挑主的Q詢問,也請用2000字以下直接在留言區回應問題。
4.每個人的問題不一定相同,『創挑主』會根據回答,選擇繼續追問,或表示滿意回覆。







  我不是很厲害的作家,也不是非常有名的人物,對於『成為作家』的條件,看過大多數的人發表文章,我想大家也都能明白一些。

  那麼來發表一點不專業的看法吧。



第一:接受現實

  很多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去接受『現實層面』帶來的影響。

尤其是,要靠作家這個行業生存的人。

  能決定 作家 是否能夠生存,是『大眾』是否買單,而大眾最容易受到時代、潮流的影響而改變認知與觀感。

  今天寫出一個作品,卻慘遭無人觀看,編輯可能為了讓作家生存,必須將作品的風格、形式徹底改換,而這個步驟,作家是否能夠接受,便是『問題』之一。

  自尊心極高的作家,是不願意面對現實的,無奈隨著大眾的變化,不想改變等於放棄自我,未來難以用作家這個身分生存下去。

  作家跟業餘寫作者最大不同點在於,經濟收入  ( 是人都要吃食物過活啊 )

  像我想要成為作家,卻不得不接受現實,因此我是一邊工作,晚上有時間寫來娛樂,偶爾投搞這樣,因為我有一份工作的薪水可以養活自己。

  這種情況下,縱使不是一名專業寫作者,我也能寫作過著生活。

  作家,則不一樣,成品不受歡迎的時候,收入便會不穩定,這不但影響自己,還會影響整個家庭,沉重負擔造成的壓力,是非比尋常。 ( 除非是富二代閒閒沒事幹 )

  俗話說的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人走入作家行列,在此之前,就必須衡量自己身邊的現實層面,我看過很多寫作者,都是將『作家』當成副業,在知名度與人氣尚未注目之前,打工、找一份正職工作,是必要性的。

  所在的國家不是日本那樣有連鎖商業效應,加上電子化的普遍,接受現實殘酷,是作家必須要有的。

  小說並非漫畫,文字訊息與圖畫表達是很大的不同,為什麼別人小說內有親手的圖畫受到大家喜愛,而鑽研文字敘述表達很好的小說卻無人看?

  有的人會去嘗試,有的人卻死都不願意,這種改變與否,我認為也是一種,接受與逃避的觀點,就是成功與失敗的分岔路。

  就像是一對『很恩愛戀人』,在愛情與麵包的抉擇下,大多數的人選擇麵包拋棄愛情而分手。

  這是現實,無論是編輯還是作家,都不得不去面對,做出抉擇。

  這個社會沒有人是絕對正確,但也沒有都是錯誤的。

  而是否能夠承受所謂的現實,是考驗作家的毅力。





第二:學習


  無論是什麼領域工作,『經驗』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心智是否成熟、寫作態度都是表現一個人的筆下能力。

  要成為一個專業的作家,就算文章寫的好,完全不排版不分段,我相信沒人看。

  每個人都是不公平的,但世界最公平的,就是『時間』

  每人二十四小時,不會多也不會少,將作家當成一份工作的話,那麼學習是非常重要的。

  文字的格式、標點符號的用法

  敘述、對話、動作的契合度

  一個故事的你、我、他視角的選擇

  景觀、人物五官的描寫

  改錯、修詞與排版

  基礎功夫,看似簡單,但這些都必須去學習以及經驗,有的人為了描述心理,特地去簡單學了心理學,就算不專業,起碼也能有常識說服讀者。

(這並非編輯要做的事情,而是作家要去弄的,不要責怪編輯怪東怪西)

  讀者,並非白癡,請用嚴肅態度,去面對讀者。

  創作的同時,故事的有趣,取決於是否能過勝過讀者的腦袋,過於容易猜出結局與接下來的發展,對於大長篇而言,若不是大眾喜愛的套路發展,一般很容易被淘汰。

  說白了點,就是『勤快』兩字,剛起步的作家,我建議用三千到六千的短篇小說,刷個經驗,給人評文  (  不要玻璃心,請接受現實。 )

  短篇刷出來的經驗,錯誤與失敗的地方必須學習正確的使用方式,然後用在真正想要的創作故事。

  如果連腦子都不想動,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然後被人說幾句就爆怒,不僅態度不對,還『懶』。

  成功的人,背後一定會有辛酸歷史,他們犧牲什麼,才能成功什麼。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會因為你努力的寫了5000字,就等於是超越別人,有時候的短短一千字,勝過繁雜的內容。(然後就出現完全不接受現實發生的人們爆怒自棄的舉動)

  高位,基本上都是能者居之,寫作累積的知識,修改的用語,付出的努力,都會在『成品』上一一被讀者們審視。

  在作家有一席之地,就謙卑一點,努力學習一點,就少玩一點。





第三:保持自我風格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作家有作家自己的特色與風格,這是我在 Penana 學到的觀念。

  在 Penana 創作的時候,有一種東西叫做『允許讀者提出編輯建議 』的系統。

  對於每一個人觀感不一樣,每一個人想用呈現的方式不一樣,我曾被很多人建議這樣、那樣改,一開始覺得不錯不錯,但到後期,接受眾人意見改出來的成品,就失去自己原有的風格,便成乏味的現象。

  不是別人不好,而是自我的價值被洗掉。

  很多人會說,要學習別人的優點,不要學習別人的缺點。

  ( 你叫白癡學習天才的作息模式試試看 )

  道理是對,但並非全額接受。

  本性難移的特色,才是唯一,激烈競爭中存活的機會,同時這也是最困難的部分。

  在接受現實層面,去學習改變後需要的知識,然後咬緊牙關,寫出自我風格的新成品。

  說的簡單,確為最困難的部分,很多人因為改變而回不了頭,我自己就是。

  (我純潔的心靈,被汙染了一片漆黑,可恨的R之力,讓我掉落深淵無法回頭)

  你給我閉嘴啦!#゚Å゚)⊂彡☆))゚Д゚)・∵

  咳咳,總之,不要抱怨,反而要默默嘗試投稿、去參賽、去社交,這些都是累積創作文筆上的經驗,不要怕失敗,要多相信自己。

  偶爾看個一場電影、一部動畫、玩一場遊戲都可能是促發靈感的來源。

  (說真的,@小歐 這人的素材簡直滿滿#゚Å゚)⊂彡☆))゚Д゚)・∵)

  有的作家甚至會去學習怎麼去打廣告,去推銷自己的產品,我想有人說,不要臉也是必要之一,畢竟要將自己曝光,吸引更多人來看自己的文章,這是很好的手法,至於現實層面帶來影響,心理也要有準備。







由於字數,在此就不多說。

以上三點,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對各位寫作者有微微幫助

還有最近我掉入深淵。

不要點擊我個人版面來啊,跌落深淵,我救不了。

有緣~~

我們再見面~~~





Q&A時間 (Q為開辦者,A為我的回答)

Q:謝謝艾爾的參與。

有些地方,我覺得很同意。在網絡寫作的人,很多重打廣告、做推廣多於做好自己。因為現在的網文世界是以閱讀量或讚好量去衡量自己的成功與否。

我不是說這是錯,但並不長遠。一篇故事看完了,沒有怎樣好的話,就下次不會再閱讀。留不住讀者的,最終還是失敗。

編輯的角色,有時候會在心理學上提出議見。比如一些作者寫一個角色明顯「精神分裂」,或者「時聰明時愚笨」,作為編輯是會直接指出的。

你文中提到被別人提到時受影響而改變,有機會令自己的作品變質。我不知道你得到的提議是否很大程度的影響故事的走向,還是不過在句子和詞語之間改動。不過適當的堅持己見是需要的。作家是一個個體,不是集體創作。

小靜的找碴時間,很簡單,要不被別人影響故事,不如就先寫好才放上來。艾爾又怎樣看「寫多少放多少上網絡上」和「全書完才慢慢將章節放上網絡」這兩種方式?對於一個網絡作家有任影響呢?兩者的作家條件會否有差異?


A:至於最後的問題,我發表自己不專業看法~~~。

對於兩種作家的看法,在網路的平台上,當然好的選擇是『全書完結在一篇篇放到網路上』,在劇情完整度,絕對是勝過寫多少放多少。

就我認為兩個作家的差別,大多數會選擇前者,寫多少算多少,在網路平台,要成為作家,一定是每日更文,劇情不斷往前推動,如果內容吊讀者胃口,那麼一篇一篇往下看到結局,推動閱覽量,是每個作家想要的情況。

我曾經有兩個情況都有過,完整的是60000的字數,而每日更文的故事,幾乎會不斷想方式延續下去,造成大長篇的概論,就像漫畫所謂的『連載』是一樣的道理。

單行本,除非是有名氣的作家,能用短文衝高流量是沒問題,但假設一名網路作家,可能一個故事就會造成很大影響。

連載,雖然劇情可能走歪,走偏,對於日更的寫作者而言,就有機會擠上網頁的頭版,因為我在巴哈姆特,就看到一位寫作者,每日3000更文,然後不斷打自己廣告,到處留言等等,不到一年的時間,他的閱覽量以及GP數量就遠遠勝過我,因此我認為身為一名網路寫手,在打好名氣之前。

不論故事劇情如何,一天2000到3000字的故事加上到處加好友,就算是假象的閱讀量,也會引起別人注意力,故事編的好,人氣就會滿滿增加。

如果是完整的故事,那麼一篇篇放完之後,就必須趕緊構思以及完成下一步故事,不然讀者會留不住,主要原因還是作家消失一段時間,自然也就缺少人的關注,如果對於『訂閱』數量又特別關注的作家,其實很容易有極大壓力。

兩種作家有很大的差異,論同起的新手作家而言,完整的故事來放,其實我並不建議,還是一篇一篇,1000左右也好,慢慢的放,讓讀者、專注者認為,就是每日更文的感覺,可追。

『創主』是怎麼想的呢?


Q:我的經驗是,如果作者個人意志堅定,就算邊連載邊寫,看著讀者意見還是一樣可以不改動或只少量改動自己的作品。

作者意志不堅定,給一兩個不懷好意的人批評一下,故事就開始亂了,或者想變更走向。結果只會更不倫不類。我們說這是被「讀者謀殺了」的作品。

網路上這種連載「死不斷氣」的文化真的令人難堪。真的有故事的話,上百萬字也合理,但我看到很多網路小說,好像為了拖戲而拖戲,又悶又冗長的。

對於寫作新手,我建議還是不要急於發表,待完全寫好了才分段發表,趟若真的被讀者在中途指出了謬誤,才作適當的修改。

滿意艾爾的回覆。





謝謝讀者的觀看

(๑ ^ _ ^ 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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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回應

蕾伊娜芙
現實是很重要的,但很多寫手都以為只要寫了就有人看,我很羨慕這種自信(?),因為我沒有,我從不覺得有人會看我的作品,哈哈哈!反正不朝作家路走,也無所謂!:)
2021-08-24 00:20:53
艾爾斯凱
沒錯,上班當個米蟲就很不容易了
興趣小說當然寫給自己爽文啊
∠( ˙-˙ )/
2021-08-26 1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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