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我現在的表情很精彩。
我叫做余仁傑,不是愚人節。今天愚人節,我愛慕的女孩向我告白,在全班面前。周遭毫不意外出現起鬨的聲音。我愣了幾秒盯著她看,察覺她用嘴型跟我說「大冒險」後總算冷靜下來。
我露出爽朗的笑容——也許有點僵硬——搭著她的肩膀,走到還沒離開的班導面前說道:「老師妳看,這年頭愚人節都要變情人節了,那我余仁傑不就要天天過情人節?」
班導挑眉抿嘴:「所以你們兩個真的在一起了?要照顧好啊,她形同我的小女兒。」
我注意到她紅透的脖頸和耳根——尷尬紅的——以及急於否認的表情,裝出滿不在乎的態度說:「我可能沒有那個榮幸當老師的女婿,她玩遊戲玩輸的呢。不過老師妳放心,她就像我妹,一定照顧得妥妥貼貼。」
「說到做到。」「是。」我故意誇張地行禮。珍貴的搭香肩時間結束。
我喜歡的女孩叫做春櫻,普通程度比春蘭還要低一點。第一印象還蠻糟的,那時我看到她在丟狗——後來才知道是因為狗咬了班上女生。
「妳在幹嘛啊!」我跑到體育場邊大叫。
「救人啊!你看起來還蠻有力氣的,趕快把她抱去保健室。」春櫻理所當然地使喚人,搞得自己像是世界主宰一樣——不是我誇張,是她真的有這種魅力。跟她把那女同學抬到保健室,她先去告知班導然後要我找訓易組長的路上,我才回神問自己幹嘛那麼聽話。
不過也多虧她,事情處理得很順利——送女孩到最近的醫院、她的朋友幫她收拾書包、告知家長事情原委、請消防局處理狗的屍體……
我最不能接受就只有最後一件事。
雖然最後是因為流浪狗,再加上學校有意大事化小。但不能因為討論阻止流浪狗進校園,就輕描淡寫帶過這件事啊!
學校知道這件事的學生只有那個女同學、春櫻和我三個,我們都不是愛嚼舌根的人,大家也就淡忘這件「英勇」事蹟。
後來跟她成為朋友又是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