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發現,靠背我已經兩周沒更新了
趕快來更新一下。
最近總是在玩吃雞解緩壓力(?)
應該是說放空腦袋。
然後寫一點小說,接著睡覺。
對,你看到這個文章的時候,我目前每天大概都是這個發文時間點才去睡覺。
肝爆炸。
咳,我最近想起一件很尷尬也很讓人無言的事情。
國一的時候我就再不停練習寫小說,漫畫小說看得多,尤其少女或言情,當然當初寫的小說肯定是學生情竇初開的小故事。
同學或者社團認識的朋友就會借去看。
我當時是9班。
這位朋友是10班。
想想我當時成績還不錯全班前十名呢。
嘛,國一下學期轉學之後全爛掉了,叛逆不想讀書。
咳,重點是當時那篇才幾百字的爛開頭,那女主角姓何,名晴。
然後呢,朋友在某一節上課前慌張跑來找我說:對不起,小說被別人借走了。
我皺眉不解表示知道,然後就上課了。
下課鐘響我走到門口就被兩個女同學攔住,一位看起來氣勢洶洶,另一位看起來感到害羞扭捏,她們的手裡捏著我用隨堂測驗紙寫的小說。
兇狠的那位劈頭就問:「這是妳寫的?」
我接過隨堂測驗紙看了上面歪扭字跡說:「對,幹嘛?」
基本上小說被借來借去滿正常的,雖然我不喜歡這樣的做法,而且也只是寫個開頭就被借走,對於後續毫無想法的作品。
「妳知道她也叫做何晴嗎?」
「蛤?」我疑惑,看了那位害羞扭捏同學。
誰知道啊?我連她都不認識。
「而且她也有喜歡的人!」
當時的我在想:無聊,為了撞名字特地跑來找我理論?
而且我感覺這部作品被侮辱了。
我面無表情的看了看兩人,兩手抓著測驗紙,倏然「刷——」了一聲將其撕成了好幾片:「那就不要寫啦?」
我看著他們瞠目結舌的表情感到滿足,甩頭離開。
咳,我只要任何作品感受到一絲不被尊重,我就會直接毀掉。
就想轉學之後有一張貼在公佈欄的水彩畫被男同學用水抹糊還互相抹在別人身上時,我看見除了傻眼,當下直接從公佈欄撕下來揉成垃圾丟掉。
非常暴怒。
你可以不喜歡,但是不能不尊重。
一定會有人想:不需要這麼激烈吧?
我想會毀掉作品,是因為我不能把眼前活生生的人類給殺掉,所以只好這麼做的本能反應。
我的理智挺不錯的。
除了,某次因為幾位男同學玩鬧,不小心撞到我,我伸手抓住最近的那同學的衣領,一口氣一腳把人踢飛一公尺遠那一次。
他簡直氣到不行,畢竟是無辜的,要拿椅子砸我,而我只是握著拖把冷冷的瞪著他想:他如果丟過來,我該如何擋開椅子?
他最後把椅子丟往一旁桌子,將東西掃下來,無辜怒斥:就說不是我!
可你們不是一伙的嗎?
我大步走過他說:干我屁事。
咳,我……學生時期好像有點……火爆
有次做東西很累,走過走廊,一位學長擋在我面前,喊了借過,對方卻目中無人,我選擇動手將他像門一樣推開喊:借過!
然後呢……我回到教室整理東西,他找人到教室門口當流氓要找我。
簡直了,簡直了。
我其實挺怕的,但我心情不好也很累,冷冷地說:不認識
他就拼命在門口叫囂要我出去,老師問他這是做什麼,要幹什麼?
然後,然後我忘記他為什麼離開了(歪頭)
反正老師沒什麼很大用處就是了,聽得出來她也很害怕這學長做什麼,只是裝模作樣的兇人要他們離開。
不過還是感謝老師幫我趕走蟑螂。
記得他好像也說了句:「給我記住!」然後就走了
我想,抱歉我現在還是不記得你長什麼樣子。
矮醜惡劣就是我對你的印象。
就這樣,這篇是來刷存在感的。
而且敖谷第十六章後半段我又重寫了。
困擾。
不過也是不可能暴力到哪去,目前身體肌肉量只有國中生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