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身為人,都渴望獲得他人的認可。也會希望自己能夠影響他人,藉此改變對方的人生,或是希望成為別人的貴人……
至少我以前是這麼想的。
從離開家裡搬到台中六年,跟我想改變的人也一起住了六年。
只能說我失敗了,而且這件事打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成功。
我也曾經以為對方一定需要我,沒有我可能會過得很辛苦之類的……
但我最後發覺,勉強住在一起,痛苦的是彼此。
我也曾因為多次的挽留而心軟,也想著說不定能這樣繼續生活下去。
我也曾想過一直這樣過一輩子,也許也會是個可以考慮的選擇?
但我忽視了自己的感受,我是很渴望隱私,很享受自由的。
就算有從小一起長大的回憶,也有多次被請吃東西的恩情。
但是若沒有一起努力的目標,價值觀又相差甚遠,還是沒辦法住在一起。
可能對方會覺得我小題大做,
但是我就是比較敏感,
我沒辦法忍受一個比我差勁的人,
一直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每日一句:
幫忙是一個選擇,而不是一個責任,
不要把別人的幫助視為是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