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這只是一篇文章而已,希望簡單地來起個頭談論佛教的「心」的概念
首先(((o(*゚▽゚*)o)))佛陀提出的「四諦」作為根本的問題,意在探討1.「痛苦、現象是什麼」2.「在這些痛苦、現象的作用下要做什麼」,這是最基本的命題、立場。
在此立論基礎,佛教不樂於談論除了我們所能觀察、理解的現象世界以外的可能,而重於討論實際的、能被理解的「內心作用」。
在三法印(佛法的印記、作為佛教理論的最核心立場)中,佛陀否認有任何「常住的主體」存在。
所以與印度傳統婆羅門思想不同,佛教探討的是不斷在生滅變化的現象心。
換言之,除了作用以外,沒有心的主體。
此外,因為「沒有心的獨立主體」,佛教的身心是必然「有相關性」的,「身與心會互相影響」,不認可婆羅門主張的心與身各有一主體之物心二元論。
見中阿含(卷45):世間以心為主導,由生起的心而左右。
南傳法句經:以意為先導,以意為勝,由意所成
雜阿含經(卷10)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而在原始佛教中,將這「現象中的心的作用」歸類為四種
1.觸(認識到一件事物之剎那狀態),由根(人或生命認識到的器官或能力)、境(認識到的客觀事物)、識(確實認知到的作用)結合而來
2.受(由於認識產生的感情)
3.想(對被認識事物形成之『概念』)
4.思(由於概念產生之意志)
然而,與此不同的,在後來的部派佛教則另外立了「心法」,也就是完整的心,統攝並相應(samprayoga)上述四種心理作用,被叫做心所法、心數法(aitasika)來解釋心的概念,影響了許多後期佛教發展的許多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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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今天大概講這樣,之後慢慢講,只是單純為了對佛教有興趣的人寫的說
之後同一個主體慢慢講(´;ω;`)
參考:《印度佛教史》印順長老、《印度佛教史》平川彰、《佛學著作集》水野弘元、《佛教根本問題研究》大乘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