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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作者:白羊│2019-08-17 10:58:17│巴幣:282│人氣: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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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3 篇留言

浮生
吃我坦克車啦!JOJO!

08-17 11:28

leon88900
我目前還找不到話反駁上面那個,不過我想說的是,下面的習近平的神韻沒到,還是下面的不是習?

08-17 11:47

白羊
不懂算不算反駁

我是覺得上面那種說法
【因為別人說了讓自己不認同的話,就可以毫無忌禪對別人批評】

本質就是不尊重他人言論自由。

真的尊重的話
不認同也應該捍衛他人說話的權利。

除非別人先亂罵人。

--
我畫技差,捉不好神韻
08-17 11:51
kwot
==
我好像離題了

08-17 12:04

kwot
總之 這算對自由權的曲解?

08-17 12:05

圓滾滾的黑貓
這次香港的並不是為了幹話出來遊行的吧?

08-17 12:19

白羊
沒啊

我才沒說香港的事08-17 12:29
章魚茶
上面真的不行,別人講什麼話不喜歡可以,但還是要尊重人家啊
下面……香港加油QQ

08-17 12:50

你麻痺的打的是友軍!
我知道為什麼二樓說習的神韻沒到,我覺得是頭髮偏多或是太瘦ㄌ(?)XD

08-17 13:09

歷史謎團
回樓上:太瘦了,肥一點比較好。

這也算是我講話的自由吧?W

08-17 13:31

荷月晴(星詠者模式
言論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為底線啊

08-17 13:54

鋼彈合金
基本上言論自由是建立在"團體"的利益上
即使不說人治的政權上...
如果今天你的言論自由影響到目前幾個最大的"宗教"上面...這時候你遇上的反擊或許會比政治的更大
換個說法,今天韓國人來台灣推銷狗肉料理,你覺得台灣能接受? 最少法律也不允許
不過用韓國人的力場來說,狗肉是他們的家常菜單,用他們的角度是否可以解釋台灣不夠民主不夠自由? 偏偏這標準還是台灣自己所提倡的...
立場問題我不會說誰對誰錯,我只會說...去別人家就要遵守別人的規矩
除非你有能力影響上頭的規矩或是更暴力的壓制上頭的行動力
不然沒職權的面對有職權的,在沒法律等規矩的違背下...你除了嘴砲等上頭的施捨外,你還真的拿他沒辦法

簡化成日常,小孩躺在地上耍賴要糖吃,當家長的或許為了面子給他糖,不過即使不給糖他也沒做錯什麼

08-17 14:21

player00
其實上下的主要問題都一樣,只是程度不同。
而且這個主要問題其實與自由無關,而是與公平對等有關。
如果說開坦克輾爆反對者是種自由,等同於促使別人開坦克輾爆你。
如果說謾罵是言論自由,等同於促使別人謾罵你。
這道理就像是隨地丟垃圾的結果是大家越來越覺得隨地丟垃圾是很自然的行為。

另一方面就法律來說,
主張天賦自由人權的政府必須有必要性並加以立法才能對人民自由加以限制。
換句話說,只要沒有觸到法律都是人民自由,
對沒觸到法律的人民自由均不能由政府來限制,這是一般的自由國家做法。
這也就意味著:
1.如果人民想要用謾罵來抑制其他人民的幹話,必須法律沒有限制謾罵,同時也代表謾罵沒有應該限制的必要性。
2.如果政府想用坦克來抑制人民的異議,必須法律上認為異議有抑制的必要,且用坦克來抑制具有法律的正當性(比例原則等)。
如果不符合以上兩點,就表示這個國家並非法治國家,或不主張天賦自由人權。

美國有一個有趣的例子:
是否對歧視言行以法律限制,在部分州的結論是:
立法限制歧視言行也是妨礙自由,因此不應加以限制。
可見美國部分州並不認為言論自由影響他人是有必要限制的,只要不動手打起來都可以不管,
這是一個"let them fight"式的很有美式右派思考風格的實例。
如果聽到歧視中傷就會想不開,我推薦你不要上擂台。

08-17 15:04

夏日的龍捲風
連詭秘之主的作家烏賊寫的文章一小段有關邪教徒獻祭的也被刪文,把他氣個半死。

08-17 15:37

コユキ
占占占 人
占占占人
占占点
占点占
点占占
__占占占

08-17 15:50

M@B
我想大概是少了幾條皺紋吧

08-17 17:22

巨像古城大鷲の桐生醬
妳為了自由蔣幹畫

我為了殺人蔣幹畫

這應該沒有甚麼不同八

08-18 04:52

宅我
比起大叔,還是畫騷女比較適合你

08-18 05:45

法米利恩
言論自由不等於你有夠格的話語權、說服力跟影響力

08-19 03:29

巨像古城大鷲の桐生醬
話說我看到有人貼給我香港有人拿長棍想打遊行的人......結果反被人數壓制的影片.....

深深覺得制度套利者是讓民主停滯不前的元凶RRRRR

明明受到民主闢戶.卻因為共產拿錢出來買你.就用自由攻擊自由.....哀

08-19 06:02

白笙
聽說不只武警,連解放軍都在準備入港了......希望不要真的鬧成一九民運。

08-19 08:02

双木朝臣─巡音萬歲
因為別人說了讓自己不認同的話,就可以毫無忌禪對別人批評


完全沒錯啊說實在就算我贊成她我還是可以一直嗆他
每個人能互相尊重最好
但不能也沒什麼就是了

08-19 22:27

LWeiJ0921
我記得自由有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吧,另外有行為的自由,而該行為是否觸犯法律又是另一件事了

08-19 23:08

白羊
純粹的自由會產生很多衝突。
所以很多時候,自由會有個標準。(*所以需要法律之類的條例去解決衝突和紛爭)

而標準如何定制,就會是另一個問題。
(例如會被批評的通常是只劃對自己有利的標準之類)08-20 00:41
LWeiJ0921
其實有一種自由爭議應該很大,那就是資訊傳播或新聞媒體自由,如果傳播的資訊是錯的,是否能透過「我只是聽別人說的」這樣的話來推掉責任呢?還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以及推論式或疑問句語氣或結尾,這樣的自由真的合理嗎?這個問題我怎樣都想不透啊!

08-20 10:29

白羊
如果純粹以自由的角度
是沒錯的

所以你說的這個,我覺得要用另一個角度看
【社會責任】08-20 13:23
白羊
不同的情況都有不同的責任

舉例
【我有沒有權亂嘴別人犯罪?】
純粹的自由底下,也許有。

但相對的,我嘴別人犯罪
我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而不是愛嘴就嘴。

新聞媒體業者也一樣
他們有沒有報道的自由?
有。
但相對必須承擔相關的責任。
例如【舉證責任】
而不是愛報就報08-20 13:26
白羊
也許這可以理解為傷害了自由

所以最後大概只能是,亂來了,請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擔不了就別亂來,在說之前先自己檢查好。

而不是亂報亂說了
被人捉到證據而批評,才哭幺說自己沒自由。08-20 13:27
白羊
如果只會用疑問式的句子來暗示的

我是覺得沒看的價值
但理論上這種句子沒錯。

只是新聞業者不適合用這樣的手法
因為這不是新聞...08-20 13:29
花影 紫
這老習……怎麼好像吳廷琰??

08-2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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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54872qw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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