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詛咒你。
從前你假裝甜言蜜語,好討我開心,結果你根本是個畜生。你不只在外有別的女人,還在分手後對我糾纏不休。我的人生都被你打亂了,你真噁心、噁心、噁心。當你帶著你的垃圾朋友強暴我時,你有沒有發現我一直在看你?我要將你的模樣烙印在眼中,將你一起拖入地獄。
我的身體變得污穢不堪,渾身都是你們的臭味。我洗不掉,即使我用刀子刮抹肌膚,也只有血液流出來,但我依然聞得到那股臭味。真的很臭,就像沾滿蒼蠅的腐肉,不管怎麼刮,都只有蛆蟲一點一點爬出來。你有看過我發的照片嗎?上頭被撕裂的肌膚,就是我現在的模樣。
我已經一個禮拜沒出門了。第一、二天,我一直在哭泣,眼淚吸乾了我體內的水份,我的喉嚨奇渴無比,我好想扭斷你的脖子好為自己解渴。但是到了第三天,我決定不哭了,既然臭味都散不掉,那我就與它共存吧。第四天,我突然領悟了一個道理,也想到了一個解決方法。
既然臭味都洗不掉,那它一定是埋在我身體裡了。所以,我只要我把皮膚都割開,味道就一定會隨著陽光散去。我開始實施我的想法,說實話,那真的很痛,你知道嗎?當你把刀子畫在皮膚上時,那種疼痛並不是直接的劇痛,它是一點一點的、慢慢的、慢慢的被撕開的感覺。
我用三天細細體會了這樣的感覺,然後我終於連自己的臉都認不出了。我的臉上有許多條割痕,就如同我傳給你的照片。我覺得雖然有點醜,但其實那很棒,我的想法非常有效率,現在我已經聞不到那股惡臭。我想讓你也體會這樣的感覺,所以我最近一直盯著你的一舉一動。
你跟以前一樣,早上七點起床,換上那自以為好看的西裝。你刷牙前總是會先上大號,並且在手機上看著交友軟件。你七點二十分出門,路上會先買早餐,你喜歡拉亞漢堡、美而美偶爾還會買麥當勞。早上要盯著你很不容易,因為我必須用大衣遮掩自己,但那看起來很顯眼。
所以——晚上看著你就相對容易許多了。
當你打開家門時,你有沒有往鞋櫃旁邊看過?近距離看著你時,我發現你的耐性還是像以前一樣差,你的鑰匙生鏽了,偶爾轉不開家門就會皺起眉頭。我覺得那很有趣,所以我一邊搔著皮膚上的痂一邊看著,好癢,全身的傷口都在癢,但只要我輕輕一抓,傷口又會再次流血。
好癢啊 寫信給你時,血一直滴到信紙上,好 煩。字被染紅又要重寫,不過我知道你喜歡紅色,因為你新交的女人總是穿著一身紅。她好可憐,遇到你這種人,我不幫幫她好像不行。所以我 ,你不用擔心她去了哪裡,因為她現在在許多地方,你可能一次找不完。
寫信好煩,我不太喜歡寫信,因為我會想到你寫給我的那些屁話。而且傷口好癢,血一直在流。對了,昨天我在床前看你,還拿了你的鑰匙去備份,你睡得很熟,熟得令我嫉妒。看著你的睡臉,我突然好興奮,我用指甲輕輕在你臉上刮了一下,今天當你照鏡子時,你的表情實在有趣。我好興奮、今天也要去,不過今天不用鑰匙,我要正大光明的去,讓你親自迎接我。
畢竟,這是我們認識以來的第四百二十天,我﹍﹍
好興奮、好興奮、好興奮。
我會滿懷期待地按下你家電鈴,記得幫我開門哦。
叮咚——叮咚——
當我整理朋友的遺物時,我發現了這封信。我的朋友在上禮拜過世了,他就死在這間房間裡。據說,他全身充斥著四百二十道割口,血液幾乎都要流光了。他死亡時的表情我仍然記憶猶新,那是極其扭曲、像看到非人之物般的神情。所以,當我讀完這信後立刻感到毛骨悚然。
回望空無一人的房間,家具什麼的幾乎都收光了,讓此處看起來甚是孤寂。黃昏的夕陽透過落地窗灑了進來,我卻沒有半點心思去欣賞。我只想快點離開這裡,好將這封信交給警方。
我站起身子,將信妥善地折好。當我走到門前時,我卻又開始猶豫。我先是看了一眼鞋櫃旁邊,確認沒有任何人躲著,隨即我長長地嘆口氣,還是將那封信給取出,並且狠狠地撕碎。
這封信果然還是不能交給警方。畢竟,我也是信上所說的其中一人。
如此想著我搔了搔頭,並默默將掌心按上門把——
叮咚。
就在此時,門鈴響了,挾帶著銀鈴般的竊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