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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q6w5w62,如果你臉嫌不夠黑?我再好好洗你一次!

作者: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2018-01-15 16:59:19│巴幣:1,002│人氣:874
備註:以下之文章圖片,內容
皆以經過原創作者,smallcer當事者同意轉載,使用

如對個人文章還需再審議,是否侵犯著作權版規之時
煩請巴哈姆特,法務部詳細審查檢閱個人所利用之圖片

是否有違反相關之版規之問題
(拜託,我的文章不想再被錯殺了=    =")




巴哈姆特網友:q5q6w5w62
話說我的文章居然被當事人檢舉了呢!

理由是『請勿未經過原作者同意任意轉載他人創作、文章、留言。』

『原來你幹譙人還怕別人知道阿!?』
『原來你還會怕別人知道你做了些什麼阿』


沒差阿!我讓你知道一下我被檢舉了!
正也剛好,來好好的證明你有多麼作賊心虛







跟巴哈姆特檢舉?
『除了這一招以外,你還有別招嗎?』


遊戲規則是吧!?
『ok的,我們就來遵照遊戲規則,我們再來一遍!』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就能夠打壓他人追求真相,陳述事實的權利?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讓文章被隱藏大家就不會知道你的惡行惡狀?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我就沒有辦法利用這則案例來告知與交導法律的正確性?







話說巴哈網友:q5q6w5w62
你這麼想紅的話我就讓你在我這裡

『先名垂青史一番』



如果真的要我特地因為你

而特地為了你寫一篇文章的話

『OK的,我這裡給你占據一席之地』



話說『法律』這種東西
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以下我懶的廢話太多,你一點一點的給我看清楚



你寄給我的信件我到事收到了!
我就針對你信的內容一篇一篇回應!


來,我先放下超連結,歡迎檢閱


你問我在SMALLCER的文章內,大放厥詞的留言
質疑我是否真的有這個立場?


以及懷疑我是否該人之親友團
所以必須護航?



那按照你的邏輯

今天法官判你敗訴,是不是因為你沒有給法官好處?

就因為沒給好處,所以法官判你敗訴?
是這樣嘛?


『所以我們有給法官好處嘛?』


所以我是親友團嘛?
所以法官也是我們的親友團嘛?


好像沒判你勝訴就顯得司法不公
好像這世界必須要繞著你而轉動似的







我想說的重點在哪
『你跟網友之間的訴訟干我什麼殺洨屁事情?』


你質疑我不知道事實的真相而擅自做出評論
『我想請問一下,你憑什麼質疑我沒有立場?』

你問我有什麼權利評語?
『每個人都具備公評之識,為何我沒有權利評論?』

那請問一下


你是
有什麼資格

憑什麼
問我
有沒有權利?




我一段,一段,一段的的段落
來表達我的詢問


這樣我問的夠不夠清楚
夠不夠明白?


那換我反問你,你憑什麼說我沒有權力評斷?
憑什麼說我沒有立場去說出自己所想表達的意見?


你法官嘛?你是我媽嘛?還是我爸?還是警察?
『重點是你什麼都不是!』

所以你沒權利

也沒資格

懂嘛?


『別把自己想的好像是什麼一樣』
『在我眼中你什麼都不是!你只是一個路人甲!』



住海邊?




只因為我不知道事實的真相?
所以我就沒資格沒權利評斷?

『那你又給別人看到什麼真相?』




你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
你質疑他人所了解的

並且認為他人
沒資格
沒權利

去對於這件事情
做下評論


你質疑他人根本不了解事情而妄下斷語
卻又沒讓人知道你口中所謂的事實

反而還要去質疑別人有什麼資格
去對於一件事情做下評論



那我想請問一下『你給人看到了什麼?』
你要讓人家知道事實與真相嘛

所以你來讓大家了解的事實真相就是
去質疑別人根本就不知道事實真相

所以,這就是你讓人家知道的真相?




這感覺就像是有天如果法官問你
『你有什麼證據,來去證明自己所言不假』

然後給法官的回應就是
我說的話就是證據,我說的話就是證明

原來不用提出任何相關依據
自己說的話就是證據,就是證明阿.....



而且你來問我有什麼資格有什麼用?
你問我有沒有資格之前

你有沒有想過你有什麼資格來管我嘛?



你質疑他人根本就不知道事實真相之前

請問一下你給人家看到事實了沒?看到真相了沒?



好像判你敗訴,就是司法不公
好像沒站在你那裏,就是與你為敵

對於一件事情公評,就說他人是親友團
然後再質疑他人憑什麼對這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才想問你,有什麼資格禁止我對於一件事情做出評論?』




自己把自己搞得像是戰神

在自己版上放話放得這麼狂這麼大

跟大家說你告了多少人

(因為說自己告多少人的言論屬於創作)
(由於巴哈姆特版規規定,所以沒圖片)
(所以各位網友抱歉了沒法給大家看待連結的圖片呢)

需要超連結嘛?







結果網友跟我尋求協助
圓滿落幕之後個人對於此件事件

在求助者的文章中評論與留言

你居然來質疑我,要我去檢討不知道事實真相卻妄下評論

並且禁止我,要求我刪除個人的文章與留言?



後續被我在信件中好好的把你的臉洗乾淨之後
跟我在那邊唉聲嘆氣怨聲載道

說什麼別人先攻擊你你才做出反擊



『原來如果別人先罵你,你的反擊方式就是罵回去呀!??!?』
(我還真是大開眼界了)




原來,不僅被人罵了,可以罵回去以外
還可以瘋狂寄信給別人騷擾別人

我還真是再度的大開眼界X2






瘋狂亂寄信騷擾人
別人只是覺得你真的很有事情

敘述你像是心智尚未成熟的大男孩
然後再心碎的提告網友公然侮辱

你對別人怎麼做,別人警告你要收斂,否則公開!
『原來警告你收斂一點否則公開你的惡行惡狀算恐嚇阿?』

結果判決書上寫得清清楚楚:『不堪其擾,陳述事實』
基於自我防衛的自我保護原則

公開你的惡行惡狀,剛好而已!





結果告了公然侮辱
法官再依據被告言論,屬於自我防衛判定被告無罪

你敗訴敗訴就算了

我還真不知道你哪來的勇氣,居然還提再議


再議的理由居然是

對於騷擾信件他人之信件不應該公開

且信件中的標題稱呼他人為『萬酸之源』『小嫩嫩』為主觀評價

(我覺得,你要不要去把妨礙秘密這規定好好再讀一下!?)
(我覺得,你要不要再去把公然侮辱再好好讀一下!?)






結果法官依據『衡量社會常情皆屬負面詞』
白話的意思就是『非善意之評論』

把你的再議好好的洗個臉一番!





不僅告訴你被告警告停止騷擾之行為
屬停止你犯罪的行為

最後就是再議的不起訴判決,告訴你
年輕人,你的成就已經全部解好解滿了

恭喜獲得法院認證買一送一,但不會再加一了






找飯店?我知道要找trivago!
組球隊?我知道要找Lamigo!
住海邊?我知道要找海巡署!

但要去哪裡找勇氣?
你哪裡來的勇氣?你告訴我!

別跟我說梁靜如給你的




法院都已經為你弄了一張『專屬於你的法院認證』了
結果你自己弄了再審?結果一樣被駁回!

搞得自己除了法院認證+1
駁回的法院認證,再+1



駁回就算了!

現在還來把矛頭指向針對我

覺得我憑什麼資格對於這一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反而還想問你憑什麼管我有沒有資格做出評論?』


不僅跟我抱怨我不知道事實就做出評論
你自己根本就有問題

然後還要怪別人有問題?


不僅怪別人有問題
還要怪我這個不相關的人也有問題

怪我就算了
還怪審判的法官有問題?




OH~對!我有問題!
被你告的也有問題!

甚至連法官都有問題!
全世界都有問題!

就你沒問題!
請問一下到底是誰比較有事情?比較有問題?



搞事 搞事 搞事,就你會搞事!
就你搞得事情最多!




我覺得最莫名其妙的就是,『事,後,檢,討』
你要檢討不是我,你要檢討的應該是你自己!

你要讓人知道所謂的真相,那就提出真相!
而不是質疑別人不知道真相就下評語



重點是,別人跟你要真相
你居然還說『不給你看,除非你把那大放厥詞的留言刪除』



你當小孩子談戀愛,不給你棒棒糖就不在一起?
『你什麼東西阿?



我靠你吃飯吃穿賺錢還要看你臉色?
幾歲的人了?

你把自己搞得已經夠難看了
還嫌不夠丟臉?



我告訴你,我的言論我不僅不刪!
我對我個人的言論做出絕對自由,絕對負責!

我不僅不刪!
我還要裱框+放大,還要再註明來源與出處


你沒看過什麼叫大放厥詞嘛?
如果沒看過?看不懂?沒關係!

『我讓你再看一遍,看得更清楚一些』






而且你口中所謂的事實與真相
你不想給我看?那就不要看阿!

你想給我看我還不想看咧!
干我什麼屁事情唷!?


對我來說,不重要!
而且
你給我看幹嘛?

你應該要給法官看才對阿!



你跟我說你有多委曲
跟我說我知道的全部都不是事實

跟我說有什麼用?

我法官嘛?還是我是檢察官?

『你這麼多事實有沒有給法官知道?』
『你這麼多廢話有沒有跟法官說?』
『你這麼委屈有沒有跟法官說?』
『別人既然這麼過分你有沒有讓法官了解?』

『所以別人罵你,你不提告回去?反而要用罵的?』
『所以別人罵你,你就要罵回去?』


最大的重點是都敗訴了,上訴都被駁回了!
還要再跟我那邊廢話來廢話去的?

都已經敗訴+駁回了,戲都已經演完了
你還在演?演幾點?要演給誰看?

你是要受到協助得到溫暖?
還是要秀下限刷存在感?

我覺得你還是多做一些慈善公益吧!
不要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為了你,還要開個專版!



我告訴你,
我不僅對於這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現在還要特地為了你的詢問與質疑

專程為你開一篇專欄
好讓大家好好的公評你這樣的方式與作為是否得當!



當然你不爽的話
盡可能的對我提出任何的訴訟!

但是訴訟可是不能亂提的唷XD
要好好的想清楚唷!



如果想對我提出訴訟
卻不知道怎麼提的話

沒關係,我一樣會教你的!
『我來教你怎麼對我提出訴訟XD』




不管是公然侮辱,妨礙名譽
還是什麼妨礙秘密,我歡迎你通通來!

為什麼我這麼有信心
我都在解法律解說的相關解答了

你認為我會去採這種誤區?




我是覺得阿....
如果你偷偷跟我說你口中所謂的事實真相


又或著是來詢問或諮詢我法律相關的事務
說真的我是很樂意替你解答



結果是來質疑我的權利,資格,立場
並且說我是親友團呢?


『說真的,像你這樣子來給我洗臉的,你是第一個』



我不知道在你寄信給我之前
是否有經過腦袋好好了解


國文有個造詣,很貼切
叫做:『自取其辱』




我倒是非常歡迎
你在你的板上開個專欄,來好好的公評我一下!

當然,別說我沒給你機會
『以下留言版開放留言』


但是我希望你留言之前
先經過腦袋好好思考一下

『因為我怕你真的會太丟臉』



法務聲明


1:以上之言論,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且每個人於公共之場合,在外公開之言,行,舉,止

皆符合具備『公評』之識




2:個人協助之案例,發布之文章
皆具備公共道德教導示範之正確意義


包含言論自由之範疇
言論自由之定義
每個人所擁有憲法保障之權益
追求事實之精神
保障言論之自由
發生案例之事實陳述
對於案例之公評言論




3:對於個人文章所陳述之內容皆為事實,真實
且個人保留所有一切之證據,截圖,皆可提供證明所言不假

除此之外,個人也願意負上絕對的法律責任




你沒寫信來質疑我
我還懶得把你這案例寫在我的板上


但是你自己還沒去想想,自己有什麼權利
就發個信件來婊我



我覺得我沒把你的案例寫成一篇文章來提醒大家
諸惡莫做,謹言慎行

告訴大家很多事情不能像你一樣,不能這麼做

沒把你的案例來教導大家,我真的會對不起社會大眾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85543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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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0 篇留言

傳承雪穹的獸人
巴哈法務部您好~

我是smallcer本人~

在此聲明同意影印大轉載本人小屋之圖面

影印大所發布之文章,具備公共道德教導示範之正確意義,並無不妥

巴哈法務部如果再收到檢舉,請勿錯殺,感恩~

01-15 18:49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沒差,我已經針對巴哈所提出的版規規定
以及目前現今的法律規定,了解,認知

來與巴哈版務作為對於『他人檢舉上的上訴』

因為個人遭受到當事者的檢舉依據為
『未經過原作者同意任意轉載他人創作、文章、留言。』

─ ─ ─ ─ ─ ─ ─ ─ ─ ─ ─ ─ ─ ─ ─ ─ ─ ─

我一再強調,侵犯他人的心血是不可取的行為!
但依據巴哈姆特對於作者創造內容之『著作權與引用』

https://user.gamer.com.tw/help/detail.php?sn=277


第五十二條,當中亦明確指出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但最大的重點是

『我截取的圖片,是引述當事人的自我介紹』
『我截取的圖片,是當事者警告他人的的內容』


我實在是搞不懂,截圖他人於公開場合,公開發表
所撰寫警告他人,說自己告了幾個人的自我介紹

何來侵犯他人的創作?
何來定義為文章之有?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巴哈姆特突然把這個規定
拿來處理個人的文章,我還挺詫異的!

我這麼說好了,違反『巴哈姆特的版規』
並不代表違反『中華民國的法律』

SO,可能巴哈姆特
不想被觸碰到所謂的著作權法吧...所以我能體諒的

─ ─ ─ ─ ─ ─ ─ ─ ─ ─ ─ ─ ─ ─ ─ ─ ─ ─01-15 20:20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原來我的文章是違反了
『巴哈姆特的版規,著作權法,還真抱歉呢』


『抱歉我為了陳述事實,截了附帶網址的圖片
來讓大家知道q5q6w5w62告了多少人』

『抱歉我為了讓大家知道真相,截了附帶網址的圖片
來讓大家知道q5q6w5w62都已經敗訴了,還要別人限時內道歉的文章』


『抱歉原來q5q6w5w62個人的自我介紹,說自己告了幾個人
以及警告別人要道歉的言論,是創作呢....』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呢,這一次我依然的重新出發
依然的依照事實陳述!

『最多我不截圖q5q6w5w62在自我介紹說他告了幾個人
以及警告smallcer期限內道歉之言論』

我最多最多不截取你於公開場合發表的言論
『這樣總該沒有觸犯巴哈姆特對於著作權法的版規了吧!?』

─ ─ ─ ─ ─ ─ ─ ─ ─ ─ ─ ─ ─ ─ ─ ─ ─ ─

當然,縱使q5q6w5w62
改了所謂的自我介紹也沒用阿XD

如果修改了自己曾經發布的言論
就能改變事實的真相的話

那以後大家只要修改內文就好啦XDDDD
『我想到,都笑了』

─ ─ ─ ─ ─ ─ ─ ─ ─ ─ ─ ─ ─ ─ ─ ─ ─ ─

我也說了!
我就不相信一個隨便亂告網友的人

因為對於事件的評論
就要被他人要求『因只要與意見相左的言論就要刪除』


因個人對於事件上的陳述
深怕他人知道『當事者的惡行惡狀』

而利用所謂的著作權法來將此篇文章刪除?


『著作權法,還真是抱歉呢~
因為著作權法的關係,我不能附圖給大家看到呢』

所以各家客官們見諒囉~
(真他X笑死)01-15 20:23
傳說路人甲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之資訊未授權給巴哈姆特帳號:SMALLCER
下方連結內容之留言內容未授權給巴哈姆特帳號:SMALLCER使用,若有轉貼請法務組一併處理感謝
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825490

01-16 19:13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別人有轉載或拷貝你任何的影像嗎?傻了?01-16 19:46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那你去跟巴哈法務組檢舉就好啦?很有事!


你在我這邊檢舉幹嘛?

『我這邊法務組嘛』


你要擊鼓是敲衙門,不是打自己的臉!
你要鳴冤是要跟法官說,不是跟網友表明!

你這樣子不只讓別人看笑話
還會讓別人覺得你很可憐01-16 19:50
傳說路人甲
還有阿,您這裡的人氣真的不夠旺,先把人氣衝高才有宣傳效果阿,知道嗎?說一套做一套捏!好好宣傳喔!^_<

01-16 19:1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我寫這些東西從來就不是為了人氣!
也從來就不在乎這邊的人氣的強弱!

『你以為人氣咧~~~笑死!』01-16 19:48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說什麼一套?做什麼一套?

我說的就是一套!
我做的就是這套!
我說什麼就是做什麼!

所以我說要把你的案例當作法源依據
就是會把你的事情寫來做為大家參考與依據的警惕

很值得參考阿!


我一開始覺得沒什麼好寫的
但突然覺得好多方向可以拿來研究與探討的!01-16 20:02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讓人知道如果今天有人罵你的話
『告訴大家該做的方式不是罵回去』


讓人家明白了解不能隨意利用信件來騷擾他人
『這樣是不對的行為』


並且你所使用的『小嫩嫩』或是『萬酸之源』來詮釋被告
所使用的言行以及手段,均已非善意之評論

『你以為這樣罵人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


還有別人用言與阻止你的犯罪行為是屬於自我防衛
『難道你騷擾別人去罵別人,別人阻止你就是恐嚇?』




如果沒有告訴大家一些正確的方式
下次遇到像這樣的案件該怎麼面對?

如果沒有告訴大家這世界還有公理正義
請問一下該如何取信利用法律來爭取權益?01-16 20:04
傳承雪穹的獸人
我小屋都我自己的圖文喔~~不知在檢舉甚麼~~清醒一點好嗎~~XDDDD

當初有人"寄信把內容都打在標題"洗我信箱,一邊自稱"神"一邊酸言酸語,然後說只有我才有被洗

信箱這種待遇,看本神對你多好,然後我把整個過程資料都給警察交給司法

判決就輕鬆沒事了,而且檢察官清楚寫著對方胡鬧喔~本人小屋第一篇清白證明就是證據

話說怎麼有人硬要鬧大替自己申請騷擾別人證明XDD

告不贏還想繼續從那篇文章繼續找洞鑽,自以為證據可以去和檢察官要唷~都在他們手上

人家全部看完判決下來就是這樣了,偏偏有人到現在自己黑硬要說白,自己做過的糗事改口是對方

真有證據拜託當初提告怎不交出來呢??每天欺騙自己不累嗎~~

好好加油,小弟弟,快寒假了,太閒的話可以嘗試學習如何成長~^^有寒假真幸福耶~^^

01-16 20:0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所以我才不加他黑名單阿
反而還跟我說,有種東西很好用叫做黑名單....

重點是...『我幹嘛加XD????』
我連加黑名單都覺得懶

這讓我想到,玩遊戲都封頂了
誰還會去打等級一的怪物...

─ ─ ─ ─ ─ ─ ─ ─ ─ ─ ─ ─ ─ ─ ─ ─ ─ ─ ─

然後再那邊跟我機機掰掰一大堆
說什麼『你對我的方式現在換他來對我讓我感受』的狗屁廢話

我只知道踩到版規還真抱歉
『所以我們來換個遊戲規則,遵守版規~我們再來一次!』


而且他說他現在對我這樣的方式
你曾經也有這樣對過他!

我是覺得不重要啦!也不是重點
我只知道版規要遵守


如果他今天被禁言七天也是他家的事情阿
『誰叫他不遵守版規』

─ ─ ─ ─ ─ ─ ─ ─ ─ ─ ─ ─ ─ ─ ─ ─ ─ ─ ─

怎麼?我被禁就大聲叫好
他被禁就覺得標準不一?

如此的想法還真是好笑又有趣呢
重點是『我這邊又不是版務組』

在這邊說這些有的沒得有啥用
重點是『別人沒引用他一切的任何資源』


依照這樣的邏輯,是不是要禁止中華民國政府
對於所收取的『判決書禁止轉載或傳閱』

然後再加個規定
『必要時,可對於巴哈姆特版務組進行申訴,以利屏蔽判決書之敘述內容』


『突然想想這樣的思考邏輯與想法,真的好可憐』

─ ─ ─ ─ ─ ─ ─ ─ ─ ─ ─ ─ ─ ─ ─ ─ ─ ─ ─

對了,說到寒假這東西!
我突然覺得好羨慕寒假的到來

因為我們都沒有!
他們都有假可以放~真好....

我們都長大了,都沒紅包了
我們都長大了,沒有鄉下可以過年了...

因為『我們都長大了』01-16 20:37
傳說路人甲
原來是國文不大好的人啊(笑),我有打文言文嗎?有這麼難理解?就是他對我做的,我都對你做一次,懂?

你氣當然是氣我,不是他阿,有事嗎你?
然後還自以為有人去肉搜,真的很可愛,都腦補的好嗎?還要我自清?對於腦補的資訊要自清喔,真的是天方夜譚且狗吠火車,愛腦補是你們家的事,假如我真的是可愛的小學生,那你們兩位社會中堅跟一個小學生長篇大論、斤斤計較還真是有點好笑的畫面,你們兩位湊一攤我覺得合理,物以類聚。

阿就沒起訴哪來的勝敗訴?真的很有事,沒起訴還能高潮法院認證,唉。

慢慢爽慢慢高潮黑^^

01-16 20:5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那還真不知道你理解能力差
還是我表達有問題

我有說我有生氣嘛?我有說我有怪你嘛?
開頭要不要仔細看一下

『踩到版規是事實阿,所以我們照個遊戲規則再來一次阿』


有事?
所以你腦補?

覺得我生氣?覺得我怪你?
有事?腦補?

『自以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還真是『我的天阿』
OKOK~你沒敗訴,是『不起訴』

是因為你所訴訟的內容因為證據不足
所以被告不起訴!


是因為你寄信騷擾人稱別人為小嫩嫩,萬酸之源
因為已達到非善意之評論,所以對『被告不起訴』

是因為你提出再議的原因是基由不得公開信件內容
但因為被告基於自我防衛原則,陳述事實所以『被告不起訴』



我突然終於知道
你為什麼稱自己為神了

『我終於能夠深切感受到
當遇見一個稱之為自己是神的人,是什麼感覺了』

─ ─ ─ ─ ─ ─ ─ ─ ─ ─ ─ ─ ─ ─

好!你沒有敗訴!
只是你去告人,結果被告『不起訴』

但依據我的認知,你還是起訴失敗,訴訟失敗阿!


這感覺就像是你再跟我爭論著

血液的紅不能稱為紅,只有油漆的紅才能稱為紅
天空的藍不能稱為藍,只有原子筆的藍才能稱為藍

─ ─ ─ ─ ─ ─ ─ ─ ─ ─ ─ ─ ─ ─


那你要不要來唱一段
天空的黑,不是黑~你說的白,是什麼白

人們說的,天空藍
是我記憶中那段白雲,背後的藍天....

─ ─ ─ ─ ─ ─ ─ ─ ─ ─ ─ ─ ─ ─

『你真的實在是好可憐,要跟我去爭敗訴與不起訴的定義』01-16 21:12
傳說路人甲
看你反應這麼劇烈打那麼多文字,還硬要說[人家才沒有情緒起伏呢!] 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阿~"~

從你發文想幫我[宣傳]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向所有看文的人表示 [我很在意這件事],我只是明知故問而已,不在意早就連信都不回了,還在這一而再的發文表示? 司馬昭之心阿。

01-16 20:59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我不需要在意阿你覺得我在不在意
我也不需要在議你自己覺得你在不在意

你在不在意我不在乎
你也不用在乎我在不在意

─ ─ ─ ─ ─ ─ ─ ─ ─ ─ ─ ─ ─ ─ ─ ─ ─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你憑什麼來質疑我為何不能對於一件事情做下評論』

我只需要讓人知道
『你憑什了來要求我刪除自己的留言』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不是被人罵,就要罵回去』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不是被人罵之後,就要寄信去騷擾別人』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稱呼他人為小嫩嫩,萬酸之源並不屬於非善意之評論』

我只需要讓人知道
『陳述自己所遇見的事情並且警告他人停止犯罪行為』絕非恐嚇!』

我只需要讓人知道
『陳述自己遭受的犯罪行為而公開他人騷擾信件僅是自我防衛與陳述事實』

我只需要讓人知道
『你說你自己提告了多少人結果對於法律的了解竟是如此的薄弱』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你提告了別人結果不起訴,再審還被駁回』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你提出訴訟的方式,與再審的理由,竟然是如此荒唐』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明明自稱為神,卻禁不起來自四面八方他人對於遊戲之中的評論』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明明你自己違法犯紀在先,卻還要怪司法不公平』

我只需要讓人家知道
『一直說別人不知道真相,卻沒提供任何真相還質疑他人所知道的真相』

─ ─ ─ ─ ─ ─ ─ ─ ─ ─ ─ ─ ─ ─ ─ ─ ─

隨便提提,十二條耶!
『你不覺得你自己真的很丟臉嘛?』

大人來大人去,小弟來小弟去,哩洗咧共殺洨?
話能好好說嘛?

說白話很難嘛?


你除了梁靜茹的勇氣
難道還需要蔡依林的歌曲?01-16 21:25
傳說路人甲
乖喔,二位EQ還有進步空間,勤加修練好嗎?被一個你們腦補的小學生弄得雞飛狗跳像話嗎?還社會中監呢!?

01-16 21:00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我是沒差啦!
你覺得我跟他有差嘛???


你知道我為什麼不加你黑單嘛
因為你這麼愛演

沒關係,我就給你一個舞台


『我們有差嘛?』

─ ─ ─ ─ ─ ─ ─ ─ ─ ─ ─ ─ ─

別刪留言齁

因為你光是罵人都還可以說『我剛剛罵你的話我要收回去』
光是連稱讚別人都還可以說『我對你的稱讚,我要收回來』


我想你留的言
會刪除的話也應該是不意外啦

『你連你自己說的話都還可以說出來,收回來』

─ ─ ─ ─ ─ ─ ─ ─ ─ ─ ─ ─

我是不知道這樣的言行舉止
會是表現在哪個成長階段的年齡範圍啦

但是你的言行舉止要表現的呈現的讓人不知所云
所以你要演我就給你舞台囉

不過先生,你已經過了讓人稱讚好可愛的年齡了
你這樣子只會讓別人覺得你好可憐....01-16 21:31
傳說路人甲
問一大堆問題還真懶得回,打白話也被當成文言文,有多無奈你知道嗎?

怎麼自以為這裡是個很好的舞台?好舞台要有好觀眾,真要演也找個多人一點的地方演,小弟我很真誠的,你們不知所云是你們的事,沒辦法世代隔閡就是這樣,理解嗎大人大人大大人?

01-16 21:42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是阿,問了這麼多問題
結果連一個答案也沒有!

口中說自己別人不知道的真相
結果自己說出來的全都是廢話

『這樣有沒有很簡短』01-16 21:43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放心,你臉丟完了我自然會把你加黑單
你要繼續公演我給你四天的時間

我到一月二十日就把你加黑單!
所以你還有四天的時間可以演

你要愛怎麼演就怎麼演!

─ ─ ─ ─ ─ ─ ─ ─ ─ ─ ─ ─ ─ ─ ─ ─

如果要我刪文的話
我只能跟你說『這輩子不可能!』

你自己在外的言行舉止自己就該負責!
別怪人為什麼要呈現事實的真相

自己對他人做的惡行惡狀
然後還要寄信質疑我來婊我的行為

『你該怪的不是別人,是你自己』01-16 21:48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TO:q5q6w5w62

你準備好進入黑名單的行列了嘛XDDDDDDDDD
來,3~2~1~~~~~~~~

『恭喜你加入了黑名單』


當你看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當然你也看不到

『因為你已經進入了黑名單的世界了』


(我才不會讓你刪除自己的留言咧~~~~ㄌㄩㄝ)

01-16 22:14

偷玩的偷偷
感覺 很多霸凌的問題,只要存證信函加上報案三聯單之後法院傳票一到
到了庭上那些 罵你罵得可是狗血淋頭的,每個都縮起來好像切了GG的一樣(對不起我的國文不好),也碰過 認為憲法的 保證人民言論自由 ,是讓他可以無限地上綱用來掩飾他 隨意影射 辱罵別人的事實.最近更多的是 香港那邊的玩家 好像以取笑別人身材性別跟長相為樂,實在不可取.. 就是不清楚 海外提告的話 能否在當地法庭開立 國際偵查庭...

05-10 05:24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台灣沒辦法,也沒有所謂的國際偵查庭
因為每個國家的法律都不同

無法將本國的法律,去套用在他國身上
因為國與國之間,沒有權利

假設若能如此權力,來侵犯他國的法律
那麼我相信他國的法律都可以廢了!

05-12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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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燒翅膀 我喜歡吃~看更多我要大聲說昨天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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