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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宅寢 第十二話 寢室裡的研討會

作者:RBW│2010-04-25 15:01:17│巴幣:0│人氣:258
(本故事純屬虛構,與實際存在人物、團體、事件、場所無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十二話 寢室裡的研討會
  
  因為不想同樣的話說兩次,所以陳勇邦決定等寢室成員都在的時候再發表這個結果觀察一一四寢室成員的平日生活,最常待在寢室的非岳過莫屬,除了使用浴廁和買三明治以外,其他時候岳過的身體幾乎不會離開書桌床鋪四周左右的空間至於羅明瑋的生活則是和勇邦差不多,在不用上課打工的時候,兩人會去社團消磨時間,不過因為明瑋的社團活動在寢室裡完成,勇邦則是必須以增加打工時數負擔較大的開銷,所以明瑋在寢室裡的時間自然要比勇邦來得還多一些。
  額外一提,三個人週末都會北上返家。每當要回家的時候,勇邦都是彷彿在逃難似的能多早就有多早離開;岳過則是會先檢查手邊的工作,確認清楚該在家裡完成的部分後才離開;等兩位室友回家以後,明瑋便會打開櫃子賞玩他的收藏品,慎重整理一番並將櫃子重新上鎖,然後才能心滿意足地離開。
  
  這天晚上勇邦不用打工,原本想拉岳過去學校對面的宵夜街,找家冷飲店等明瑋關店後過來會合,大家邊喝茶吃宵夜邊閒聊——其實這也是這所大學的學生普遍的生態。不過這個提議卻被岳過皺著眉頭打了回票:
  「我覺得這種事還是不要在公眾出入的場合討論比較好。」
  因為這樣,勇邦只好和岳過一起待在寢室裡等明瑋下班
  
  凌晨十二點,寢室大燈被強制熄滅了。在形式上的光源熄滅同時,點亮學生宿舍夜生活的霓虹燈開始轉動詌譙、搭訕、揪團……各式各樣的訊息電玩、即時通、電子布告欄等五花八門的形式,在學術網路上縱橫交錯,將一間一間的學生寢室,還有寢室外的廣闊世界給串聯了起來。
  
  「咦、明瑋怎麼還沒回來?」
  平常十二點半左右就會回到寢室的明瑋,現在竟然已經過了四十五分還不見蹤影,勇邦忍不住心生疑惑。
  等時間過一點勇邦準備要打手機找人,這時明瑋扛著一台電腦回來了
  「你跑去買新電腦喔?」
  一邊問,勇邦一邊幫室友關門上鎖。
  「沒有啦!社團裡的學妹說她的電腦不能開機,要我幫她看看那裡有問題。」
  聽了明瑋回答,勇邦笑道:
  「喔——你還真是一個『好人』啊!」
  儘管正忙著要掛名室友吳天法的書桌上清出空間擺放學妹的電腦,明瑋還是抽空回了勇邦一根中指:
  「好你的大頭啦!」
  勇邦刻意做了一個伸手的動作,笑著問:
  「學妹的圖呢?」
  明瑋搖頭:
  「你不會有興趣的啦!她不是『壞人』喜歡的那一型。」
  勇邦立刻接著說:
  「沒圖沒真相喔!」
  明瑋沒有答腔,而是默默地對幫忙自己整理書桌的勇邦再次豎起中指。
  放妥學妹的電腦後,明瑋換下衣服,這時他發現岳過不知道什麼時候轉過了身子,兩眼直盯自己回來的電腦在思索什麼事。於是他問岳過
  「怎麼了?……喂!」
  明瑋接連喚了數聲,才讓岳過回過神來,道:
  「啊?沒事。我們來聽勇邦的『豔遇』吧!」
  
  雖然坐在椅子上說話,比前幾天站在台上做期中報告還輕鬆,不過勇邦此刻不論是語氣或表情,都遠比期中報告時來得專注和認真。
  「這些就是學姊她們提供的線索。」
  聽完勇邦的述,明瑋立刻斬釘截鐵的語氣
  「不用考慮了,根據通說,兇手一定是那個ABC。」
  「哪兒來的通說?」
  勇邦不假思索地反問。明瑋道:
  「推理劇公式啊!男方因為貪圖權勢富貴而拋棄相戀多年的女友,可是被拋棄的前女友卻還是想挽回這段感情,男方因為不堪其擾,所以就乾脆讓前女友永遠閉嘴。」
  勇邦帶著嫌惡的表情搖了搖頭:
  「你這是狗血連續劇的公式吧?真要說推理劇的公式的話,那個新交的宅
  差一點就又踩到室友的逆鱗,幸好勇邦在落足的前一刻及時警覺並收腳:
  「那個新交的男朋友嫌疑不是更大嗎?掏心挖肺付出的結果,換來的卻是一顆根本不在自己身上的心,於是一氣之下動手殺人——這樣的情節才有推理劇的味道吧?」
  明瑋知道勇邦剛想說什麼,但是既然對方都改口了,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算了不過對勇邦的論點,他還是嗤之以鼻道:
  「你那是被媒體灌輸刻板印象。那個……叫臺浩仁是吧?他和艾拉認識才多久?有沒有一個禮拜?這樣都會衝動殺人的話,他早就該去看心理醫師了。」
  「你才是對ABC和夜店族有刻板印象啦!」勇邦不服輸地反駁。
  你還當自己是夜店族啊?你這個泊車小弟!——明瑋本來想這樣回嘴,不過他突然發現這樣下去對討論沒有幫助,於是他轉頭去尋求第三意見
  「喂、你覺得呢?你投誰是兇手一票?」
  從勇邦開始報告到現在,岳過一直在低頭轉動手中的捲線器,直到明瑋這一問,他才停下手的動作,抬起頭對勇邦道:
  「這個嘛我直接說結論,我想你可以開始考慮要不要讓這件事到此為止了。」
  「什麼?!」
  「為什麼?!」
  勇邦和明瑋同聲驚訝岳過用他慣常的恬靜口吻接著說明:
  「雖然還差了點兒,不過業餘的調查差不多就這樣。如果想再深究的話,光憑我們三個大學生很難辦到的。況且這個案子用自殺去解釋也不是說不通,至少警方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
  岳過轉身拿了兩份文件分別遞給兩位室友。翻看了幾頁後,明瑋忍不住笑道:
  「靠!這是真的假的?你怎麼會有警察的調查報告?是你駭進去拿到的嗎?」
  岳過搖頭否認明瑋的猜測:
  「不用這麼麻煩,用boxer就抓得到了。」
  「『boxer』?!」常用「boxer」這個軟體抓歌的勇邦更驚訝了:
  「boxer抓得到這種東西?」
  岳過點了點頭:
  「嗯。boxer的安裝介面在設計上有瑕疵,使用者一個不小心就會把整硬碟都分享出去,而且如果不謹慎設定的話,程式會預設電腦開機就自動開啟分享。雖然是稍嫌霸道不安全了一點兒,不過這個軟體在某方面來說確實是相當便利沒錯。」
  「靠!那要怎麼設定啊?!」
  和室友的悠閒截然不同,勇邦驚慌地叫出電腦裡的boxer。因為覺得麻煩,勇邦安裝軟體時常常從頭到尾都點選「Yrs」和All兩個選項。
  放下手中的捲線器,岳過起身教室友如何設定軟體,然後才又回到座位重新拿起捲線器道:
  「回到正題。對警察來說,第一、死者在發前數天就在部落格上透露死意了,所有燒炭的工具也是死者自購的;第二、死者有『和男友吵架分手』這個尋死的理由;第三、案發時,現場附近並沒有任何可疑人物,現場也沒有遭到侵入的跡象;第四、案發當天網友們和死者的對談,等於間接排除了他殺的可能;第五、雖然死者室友之一的宜婷小姐,正因為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而獲准持有安眠藥,而且在死者胃裡檢驗出安眠藥殘留,不過因為死者的兩位室友都證言安眠藥並沒有被妥善保管,連同死者在內的同居三人都能輕易取得,所以這點也不足為奇。——基於這五個理由,警方目前決定以自殺的角度來處理這個案子。」
  明瑋手指輕輕地敲了敲被自己放在桌上的報告:
  「哎呦、這種『官方說法』怎麼能全信呢!」
  岳過眉首一皺,搖了搖頭:
  「這倒未必。有『公權力』加持的警務人員,在刑事案件的偵查上是很有優勢的。譬如說,像我們這種老百姓做侵入性的搜查,除了會吃上官司,取得的證據也未必有證據能力,即便我們是福爾摩斯或金田一耕助這種名偵探也一樣,可是警務人員卻能因為持有法院核發的搜索阻卻違法。」
  「有牌的流氓嘛!」
  勇邦笑著插話。岳過聽了嘴角微揚,接著道:
  「所謂『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警察再怎麼廢,他們畢竟受過完整的刑事偵查訓練,是刑事偵查的專業人員。更不用說他們用的那一套搜查方法,是經過將近八百年的進化改良後所產生的『標準作業程序』。這種標準作業程序本來就不是設計用來處理『個案』,而是處理『通案』,就像電器用品的使用說明書一樣。」
  聽到這裡,勇邦和明瑋都不禁心想:哇、你家是有人在當警察喔?
  彷彿沒有看到兩位室友臉上疑惑的表情,岳過站起身來,神色自若地繼續說道
  「標準作業程序能訓練一個外行人快速進入狀況,卻也會讓腦袋變得僵化而無法靈活應變,這就造成一個有趣的現象:案件一旦跳脫標準作業程序成為『個案』,偵查的效率就會出奇的快,譬如說些牽涉到社經地位有一定高度之人士的案件,由於有必須快速破案的壓力,所以『上級長官』總是能在這些案件中找出不同於一般案件的『差異性』來個案化處理。現在麻煩的地方在於警民雙方案件的性質認知存有差異,畢竟不論身份地位為何,對每個案件的當事人與關係人來說,只要是牽涉到自己或親友的案子,絕對是一個『個案』哪!」
  岳過說到這裡停了下來勇邦和明瑋原本以為他終於講完了,沒想到他點了點頭後繼續道:
  「每個行業都有敗類,警界當然也有可是如果想扭轉警察的形象,揪出警界的敗類是不夠的,還要改進警察在刑事偵察上的標準作業程序。悲哀的是,有權力審定標準作業程序的,是一群凌駕警界敗類上的政界敗類這些政界敗類之所以有這樣的權力和傲慢,是我們這些公民用自己的一票賦予他們的;而生活在這個島上的大多數人,似乎都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民主社會中所背負的責任與權利……
  警覺到再這樣讓岳過下去可能會沒完沒了,明瑋當機立斷插話道: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是你從剛剛到現在,好像都還沒說出你個人的看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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