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看到別人的小屋有這類文章或是訂閱須知時,還會想說規定好多會不會嚇跑網友,不過日子一久還是覺得必需表明一下自己創作時的想法,以免讓神經敏感的人驚嚇過度。
老實說,我只怕你們看到自己不喜歡的東西而已。
最近有創作公會出現一些宣稱幻想文或架空世界的作品,但內容卻相當粗糙地傳達作者對LGBTQ族群和多元成家議題的恐懼(比方說尊重性別多元的社會竟然會懲罰異性戀和腐女之類的,恐怕是看了太多護家盟那種叫爸媽會被罰錢的宣傳),顯見日常生活中仍然充滿錯誤資訊導致許多人無法理解尊重和包容的意義,套用一位投書報刊雜誌的同學說法:立法院還在吵要專法還是修民法,但民眾卻連這個社會存不存在同性戀都毫無共識。
顯然世界上永遠有人認為「我不能明目張膽討厭別人就是在傷害我的自由」。
你是否知道自己的自由造成了多大的傷害?你也有可能正在自殘。
相關案例參考1:日本論壇以部落民為題材卻意圖傳達族群偏見的創作
相關案例參考3:漢娜‧鄂蘭,《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Hannah Arendt,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1963)
相關案例參考4:自傳/電影《自由之心》(12 Years a Slave,1853/2013)、音樂劇/電影《畫舫璇宮》(Show Boat,1927/1936)、小說《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1960)、小說/電影《紫色姐妹花》(The Color Purple,1982/1985)、電影《盧安達飯店》(Hotel Rwanda,2004)、電影《自由大道》(Milk,2008)、小說/電影《姊妹》(The Help,2009/2011)、電影《為巴比祈禱》(Prayers for Bobby,2009)、電影《築夢大道》(Selma,2014)
許多壓迫他人而不自知的人們大聲叫囂著自己是受害者,然而從歷史的黑暗角落中散發的人體燃燒氣味、因奴役和酷刑而流下的鮮血、被有形與無形的偏見傷害而流下的無聲淚水、被以民族和愛國之名屠殺的無辜之人,他們卻選擇視而不見,即便哪天自己也成為真正的受害者而不自知。
他們選擇無視過去,無視人類也只不過是種脆弱卻習於自相殘殺的生物。
誰的自由被損害了?恐怕只有時間能證明一切。
以上是我創作時的想法,若無法接受請自便,或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也沒關係,但如果你覺得不能討厭和自己不同的人就是對自身權益的損害,那麼請想想世界上還有很多和你不同的人類存在。
我們都活在同一個星球上,除非你真的有決心能除掉你討厭的人,那請加油吧,順便找個願意為你辯護的律師。
Michael Jackson - Heal the World
縮圖上的文字來自著名吉他手Jimi Hendrix (1942-1970),翻成中文是「當愛的力量克服對權力的愛時,世界將會認識和平」。
最後,跟上述的事情無關,只是個小小抱怨,可以不要把別人家的訪客留言拿來打廣告嗎?這個網站有「我要大聲說」功能,請多加利用orz
縮圖來源:http://www.quotesvalley.com/images/47/when-the-power-of-love-overcomes-the-love-of-power-the-world-will-know-peace-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