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這個議題沒啥興趣,
但對於修民法或是立特別法 (專法) 倒是有話想說.
首先, 特別法是立基於普通法之上,
例如陸海空軍刑法立於刑法, 勞基法, 消保法立於民法,
但特別法未有解釋的地方, 需要普通法的支援.
另外特別法的精神, 可參照李茂生教授臉書上的看法:
然後稍微查了一下J.Rawls的《正義論》, 說穿了大原則就是:
-正義就是公正或公平(fairness)
-滿足公平的原則有二:
1.平等原則: 自由權的平等享受
2.差別原則: 承認不平等的存在 (進而增加弱者的機會)
所以特別法的立法,
要建立在「民法對同性戀者婚姻是平等原則」這個大原則上, 才能訂立專法,
如果現在的民法對同性戀者婚姻並不是平等的, 那麼這種特別法就違反了這個大原則.
這次同婚議題的普通法也是民法, 身為特別法的專法,
就算最後走向這條路, 也是如此泡製,
就算走專法這條路, 到頭來還是得回頭檢視與修正民法,
避免特別法沒有的東西, 到了民法是衝突的,
即, 想要完全不更動民法是不可能的事.
我才想問, 何苦脫了褲子放屁?
--
Over the cloud (Vocal: alan)
但對於修民法或是立特別法 (專法) 倒是有話想說.
首先, 特別法是立基於普通法之上,
例如陸海空軍刑法立於刑法, 勞基法, 消保法立於民法,
但特別法未有解釋的地方, 需要普通法的支援.
另外特別法的精神, 可參照李茂生教授臉書上的看法:
然後稍微查了一下J.Rawls的《正義論》, 說穿了大原則就是:
-正義就是公正或公平(fairness)
-滿足公平的原則有二:
1.平等原則: 自由權的平等享受
2.差別原則: 承認不平等的存在 (進而增加弱者的機會)
所以特別法的立法,
要建立在「民法對同性戀者婚姻是平等原則」這個大原則上, 才能訂立專法,
如果現在的民法對同性戀者婚姻並不是平等的, 那麼這種特別法就違反了這個大原則.
這次同婚議題的普通法也是民法, 身為特別法的專法,
就算最後走向這條路, 也是如此泡製,
就算走專法這條路, 到頭來還是得回頭檢視與修正民法,
避免特別法沒有的東西, 到了民法是衝突的,
即, 想要完全不更動民法是不可能的事.
我才想問, 何苦脫了褲子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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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 the cloud (Vocal: a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