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小虎:
就我而言這點事情應該沒有那麼單純
馬和英的作為不多說,但是第一時間或是短時間內沒表態,不代表對這件事的忽視吧?要是沒搞清楚狀況,先開砲先護權,之後結果是人家對,台灣不對呢?這樣事後打臉也沒比較好= =a
像之前的肯亞事件,中國方面我真低不管其他因素,對於他們強押很不滿,一堆立委也第一時間抨擊,之後呢?被打臉不是?人家真低詐騙集團,還是騙大陸人不是?(雖然不排除人家被大陸強逼認罪就是了)
雖然台日友好,但不代表台灣觸法因此要對此留情吧?像是你跟某警察很好甚至幫助過對方,但是你犯法難道那警察就要對你網開一面?尤其人家長官同事在一旁。
人家是公家機關,自然公事公辦,難道台灣遇到日本漁船觸法就不會羈押對方漁船?像大陸漁船越界我們也驅趕並羈押好幾次,也有罰錢(有查到罰過120萬)沒收人家全數漁具、蝦籠及漁獲,那對岸有說什麼了嗎?
一直說不承認日本說法,不承認沖之島是島,說公約上不能這樣規範,要是後來國際承認這可行呢?是不是又被打臉了?
是不是又要說別的國家偏袒日本或不明理?
但是也沒有說日本沒有錯,因為感覺真低有點執法過當和不留情,但如果說日本地震台灣捐了多少錢,難道日本民間沒有任何感謝與回饋?
印象中有些店家還發起只要你消費證明是台灣人,消費就減半運動,還有其他的民間和商家的回饋(台灣有日本連鎖店家免費送餐點)
何況我們地震時日本也有援助不是?不能因為這樣的事件而忽略了人家以前的幫助與報恩吧?
而且還沒考慮到被扣押的漁民是不是人家已經驅趕好幾次了,是你累犯人家只好扣押的可能性呢?
04-29 19:14
桑妮雅:
恩 大概懂你的意思
事後被打臉再道歉也可以
只是我不知道台灣的政府會不會做到
當然是公歸功 私歸私
人情歸人情 但數目要分明
不過有些人還是會偏袒自己人的
那個島的問題
我是覺得日本自己在硬扯的
那上面根本沒辦法住人
怎麼能說是島?(再怎麼說也說不過去
當我們的政府宣布他不是島的時候
日本好像第一時間就馬上像我們抗議了
這樣的態度也是很強硬的
很多人都這樣的
別人的不好永遠都記得
好的很快都會忘記
其實在執法的過程中
應該是法理情才對
結果台灣都是情理法
順序整個都亂了
05-01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