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5
【如我所料】 涼昨晚睡前的戰績:起手東家三倍滿擊飛,三萬六千點!
如果自摸就是四暗刻,不過是榮和。如果是自摸就沒辦法擊飛了吧……
接著賴床到一點半去上英文,好險今天夠時間坐下來慢慢吃午餐。
沒甚麼特別要提的,接著回宿舍換衣服,然後五點半開始系上的運動會!
上禮拜是籃球和排球,所以我只參加這禮拜的羽毛球和躲避球。
身為從國小就開始被訓練的躲避球選手,怎麼可以輸!
小學每天的下課十分鐘、體育課和吃午餐的時候,
只要有空大家就會跑去操場搶地然後很努力地練習躲避球啊!
躲避球就是台灣小學生的全民運動,身為台灣代表來到香港,我有我的驕傲!
但是那是在一般正式躲避球規則的情況下啊。
算了,反正之前就碰過更扯的情況,甚麼叫打到上半身不算死啊!(請參照三年前)
我也不期望這群人懂得賽亞人的驕傲。
就像羽毛球有歡樂規則一樣,小時候我們玩的舊式規則也都是非正式的野戰--
所以就讓我們來看看今天所訂出的規則吧。
我先聲明,躲避球規則的演化到最近或許已經跟我們小時候玩的大相逕庭,
在網路上看到的正式規則(以及細規則)也有少數不同的版本。
只是我相信撇除這些基本規則不談,我今天碰到的情況絕對不是正確的處理!
1. 不管是出哪邊的界,只要是A隊丟的,就是B隊持球。
2. 為了節省時間,所以彈地球打到人也算死。
3. 外場打到人不能進來。
4. 可以內傳內、外傳外、二運。
5. 踩到界直接算死。
6. 這不是規則,不過他們用的是氣沒充飽的排球,說這是躲避球。
※因應情況,還有部分規則是在事件發生後他們才說的,我稱之為自由心證。
至於猜拳決定發球而不用跳球(我們當中有人有高度優勢)或是人數,
這種小Case的東西就不談了,不過以下開放回答正式的規則。
因為搶球的關係,所以我第一場很快地就不小心踩到了界,
在正式的規則中只要交出發球權就好了,可是我就被請出場外了。
沒關係,反正隊友拿到球都會傳給我。
雖然我們隊上沒有人能接得下我的球,但是對面也沒有人擅長撿球,
所以基本上都是丟出去然後場外撞牆壁換邊持球……
當比賽進行到雙方內場都只剩一人的情況下,這時候哪邊持球就很重要了!
我們的最後一個女孩子雖然不會撿球和接球,但至少她很會閃!
面對對方外場三角傳的攻勢,好不容易他們終於讓球滾出界了!
這時候應該是我們持球才對,但是裁判說話了喔--
「我把球往天上拋,你們誰接到就是誰的球。」
!?
WTF!?
(接著裁判也沒在中線/搶球區丟球,就在對方場內拋高高,根本就送球)
然後我們的隊友也因為精疲力盡就這樣被砸中了。
WTF!整個無法讓人接受啊!超火大好嗎!
我講解一下,因為不是正式的場地,再加上又是體育館內的關係,
所以大家都懂地上有很多花花綠綠的線。
為了讓大家容易理解,我用圖來說明,順便省略掉其他多餘的線,
只留下我們今天的場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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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場的範圍就是黑線和紅線之間(沒底線),球出了外場撞到牆就換對面持球。
(不過到後期他們也沒有遵守這界線了,只看球有沒有撞牆而已)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在中線區是有個不能踏出的空白範圍的,
這對外場伸手進內場搶球的舉動是很不利的界線,打過躲避球的應該都懂。
(後來我查了一下,原來現在最新的場地也是這樣,跟我們以前古早時期不同,不過我在比賽的時候還不知道。)
回到裁判為何會做出剛剛的判決以及舉動上吧。
「因為球是從那個沒有界的中立區域滾出去的,所以不算出界,誰搶到就誰贏!」
去你媽的中立區域。去給我重看一次躲避球規則好嗎?
(而且還跟你提出的第一條規則相矛盾,如果有中立區域為甚麼一開始不講?)
反正我不管,從我的角度看來你就是他媽的偏心、他媽的餵球,所以我很不爽。
但是你他媽的就是官方,你他媽的就是規則,所以我們只能他媽的忍氣吞聲。
我他媽的才不管比賽重視過程,只要是人都有求勝念頭,參賽就是想贏,
而我們就因為你他媽的自訂規則所以輸了,才只是初賽而已!
所以我超他媽的不爽。
除了輸了以外,另一件事就是我打得根本不夠盡興,還要被規則綁手綁腳的!
這時候剛好有另一組因為人數不夠所以要找外援參戰,
而那個組內剛好有平常我會去哈啦的人,所以我就用傭兵身分去參戰了。
我參戰的原因只有一個--幹掉贏了我們的這隊!
說我小家子氣也好,輸不起也好,隨便甚麼都好。
我不知道裁判是不是偏心,但是你們因為這樣打贏我們,然後晉級。
而因為我們是抽籤的種子隊,所以變成了他們就這樣進入決賽--
所以我絕-對-不會讓你們拿走冠軍!咬我啊笨蛋!
喔,或許還有另一個啦,就是我真的打得不夠盡興。
不管怎樣,我就是很不爽,我就是覺得你裁判他媽的偏心。
既然如此就這樣吧。
大紅蓮團會在你的領域、遵守你訂下的遊戲規則來幹掉你!
在這裡跟為了達成我這願望所以變成墊腳石的隊伍說聲抱歉,
雖然我知道你們或許不在意,但是為了我個人的私怨我還是把你們給幹掉了。
總而言之我就帶著另一隊打進決賽,然後全力全開。
只要球在我手上,我就一球一個送你們出外場!
女孩子丟的球就算了,基本上用單手就接得下來,
不過被我接二連三轟出外場的男孩子也有幾次將目標轉向攻擊我--
傻孩子。
因為人多場地小其實不太好躲,所以我就索性站著原地不動等他把球丟過來,
打到我的聲音很大聲,但是其實沒甚麼力,很穩地就接下來了。
雖然每次丟出去就要把持球權給對面,不過只要我接下一球,用消去法就贏了。
不管是企是還是技術,還有人頭。
別小看年齡的差距還有十幾年的躲避球經驗啊!
反正最後贏了。打得很盡興,還滿身大汗,也有場外的喝采。
不過我還是他媽的嚥不下這口氣,所以我要在日記記錄下來。
雖然最近沒有很認真地在打日記,但是有事發生還是不一樣的!
至於羽毛球啊……是打男女混雙賽。
我問他們是不是依照正式羽毛球雙打規則,他們說是!
但是卻不准我雙持。
明明國際正式羽毛球規則就沒有不准雙持的條款!
『總而言之你放下。』
老實說,我覺得從Ocamp開始,這群人就一直對我們的組有特別的……待遇。
我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些事(請參照兩個多月前)所以我才會這樣想,
但是當讓人有這樣想的時候,就代表你們這些人的行政和臨場處理上真的有問題。
好吧,沒雙持一切都免談,拯救不了世界……
不過羽毛球本來就不是我今天來的目的,那讓人咬牙切齒的躲避球才是!
容我再重申一次,去他媽的官方人員!
八點左右結束後就去眾志堂吃晚餐,接著聊天到十點然後回宿舍。
還挺累的老實說……
゚Å゚) 爛透了,以後把規則搞清楚再來舉辦比賽啦,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