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他的第一個問題中,要選擇火車撞死五個人還是一個人時,大多數人都選擇撞死一個人,救活五個人,
這是非常標準的效益主義思考,因為救活五個人比救活一個人更有利益、更良善;但在延伸的二個問題中,大多數的人選擇不把胖子推下去,因為那個胖子是無辜的。
我們不能殺害無辜的人只為了拯救其他人的生命,這裡是第二種絕對道德主義,同樣是殺一個人救五個人,但是我們認為殺害無辜絕非正義的行為。
之後的病房或是以下的問題討論,基本上都是圍繞這個核心展開,是否「大多數人的利益和安全」可以壓倒「絕對道德教條」,並以此為核心來討論許多社會案件公平或不公平。
我們再進一步思考這兩者的差異:
基本上我們都反對刑求、非人道的虐待,認為這是不正義的行為,但假設電影「ROCK」之類的嚴峻情況發生,某個會殺死全台北市兩百萬人的致命毒氣炸彈馬上就要引爆,而且時間已經不夠破解密碼,但是我們已經抓到了毒氣炸彈案的主謀,這時候刑求這個恐怖份子逼供出毒氣炸彈的密碼是否可以被接受?
支持邊沁的正議論者當然會同意,全台北市數百萬人民也可能會同意,但康德的正義論則會反對。好,我們把上述條件增加,如果我們在該恐怖份子面前虐待他的女兒呢?(我們假設該恐怖份子有一個寶貝女兒且被警察抓到),我們把他女兒的衣服扒光,用鞭子抽她的下體,讓她寶貝女兒的哭聲直接傳到恐怖份子的耳中,逼他說出毒氣炸藥的密碼呢?
大家或許還記得某部美國總統的英雄電影「空軍一號」(Air Force One),在這電影中,飾演美國總統的男主角英勇無比,但當他女兒被拿槍指著頭時,這位抵死不從的英雄馬上就軟化願意屈服,家人安全比國家更重要,而我們現在只是把這立場顛倒,為了拯救全台北市的數百萬家庭與人民,虐待威脅一個女孩的身體是否可以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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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您會覺得上面的例子太過遙遠且不切實際,那我舉一個比較實際且現實正在發生的例子好了:
法國去年通過了一個法案,要求所有的法國公立學校學生不得包裹頭巾或面紗上學。顯然這個法案是針對少數的穆斯林教徒。這樣的法律是否正義?根據邊沁的「正義就是最大多數人的幸福」原則,如果禁止戴頭巾能夠讓大多數的國民感到快樂的話,這個法令就合乎正義應該被實行,因為大多數人會感到高興,而只有少數人反對,
因為邊沁的功利主義建立在一個民主運作的機制上:少數服從多數,而多數人的選擇被認為是對國家社會有幫助的。或許您會認為頭巾什麼的不過是宗教差異,無視就好啦,反正又不會影響到我,那請看下面這個例子:舊金山允許裸體。任何人在舊金山裸體都不犯法,也不會觸犯猥褻罪之類的罰則。
也就是說我走在路上,很可能就會看到幾個大男人一邊摸著他們的陽具一邊從我面前經過(當然也可以替換成女性),我沒有辦法拒絕眼睛的視線自動喵到,很可能會感到某種不愉快,甚至覺得污辱或髒了我的眼睛,如同性騷擾一樣。假設你是位身材姣好的美女,而你坐在露天咖啡座喝咖啡,然後旁邊桌子的裸男正一邊看著妳,一邊晃來晃去、抽弄下半身呢?
如果妳表達抗議,對方搞不好還會嚴正駁斥「我的眼睛要放哪是我的自由,我的身體要怎樣動干妳屁事!」
這邊,我們就看到了第二種正義觀,也就是康德的絕對道德主義。康德把正義的價值放在「個人」的選擇上,重視個人主義。康德的正義邏輯是:「作A這件事」,而非「作A這件事是為了B」。換言之,邊沁在強調「正義是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幸福」時,這個最大多數人的前置條件使「人」變成了一種到達目的的工具,所以犧牲少數的「工具」換取大多數的「利益」是正確的;但康德則注意到每個人的價值,每個個體的人都應該是「目的」,而非追求利益或幸福中的工具。
根據康德的理論,現在的德國人當然不需要為祖父母輩的納粹屠殺猶太人行為負責,同樣的推論,今天二二八受難者的後代也沒有權力由去仇視政府(請注意,歷史記憶與原諒和是否有權力去仇恨是兩回事),因為康德認為人是獨立自主的存在,擁有絕對的自由意識選擇,人只能為自己的行為與選擇負責,而不能替其他人背負罪責。
但這一論點也是康德的弱點之所在。因為康德的正義論建立在一種超出利益、目的的理性選擇論上,更肯定了人的自由意識。但人的理性和自由意識是否經得起推敲則成為批判康德的最大著力點,其中黑格爾就是明顯的代表。人的行為受到太多外在環境、民族意識、社會宗教所影響,使他的行為難以被界定為純粹的自由意識。
在這裡,我們就衍生注意到Michael Sandel所支持的第三種正義觀,或許可以說是亞里斯多德的論點,也可以說是城邦政治論。亞里斯多德認為「人都是政治的動物」,也就是人都是依附群體而生活的生物,脫離了政治與城邦就無法維持文明與正常的生活。由於必須群體生活,且環境與地球資訊並非無限,
所以亞里斯多德的正義論點是「人應該追求應得的」或者說「給予每個人恰如其分的」
亞里斯多德有一個著名的長笛故事。也就是你有一把音質優美的長笛,你要把這長笛分給誰?亞里斯多德的答案是,這隻好長笛應該給音樂造詣最好、演奏技術最好的人所擁有。這個論點很容易被邊沁的利益主義者所認同,既然正義是最大多數人的幸福,那把長笛獻給一個最懂音樂的人,使大多數人可以享受天籟之音才是正道,難不成給胖虎唱歌干擾大家嗎?
但是,這個論點馬上就會引起反對:「只有音樂家才配欣賞音樂、只有美食家才配品嚐高級食物,只有菁英才有統治權,而普羅大眾就應該吃垃圾食物、聽三流音樂嗎?」
Michael Sandel說上面這種批評很有力量,但其實經不起嚴謹的推論,因為這更像是民粹主義的盲從吶喊。他說亞里斯多德的長笛論中,長笛被分給音樂造詣最好的那個人並不是邊沁論者所謂的「利益最大化」,而是「長笛本來就是為了要演奏出音樂而被造出來的樂器」,所以演奏出音樂是長笛的本質,所以把長笛交給「能夠發揮該器物效果」的人才是長笛之所以存在的理由。
同樣的,把這個論點向上推,便可得出城邦和國家必須要由對政治最熟悉、最聰明的人來管理,因為城邦之所以建立、政治之所以形成就是為了要讓大多數人擁有更好的生活,這乃是「哲學家皇帝」論。簡而言之,Michael Sandel所謂的「正義乃是一種應得」,其實就接近於孫中山所謂的「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之說。
但是,這是否崇尚菁英論?Michael Sandel又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
如果你看到一個滿身邋遢、不修邊幅的男人在一間最高級的米其林餐廳用餐,吃起精緻的法國料理就像啃漢堡一樣,在安靜的餐廳裡面大吼大叫,你會有怎樣的感覺?在一個著名小提琴的拍賣會,競標者有兩位,其中一位是大家熟知但貧窮的音樂家,另外一個則是財大氣粗,對音樂完全不懂的暴發戶,結果那個暴發戶最後硬是把名貴的小提琴買了下來,然後粗暴得抓起了琴把說「老子根本不懂音樂啦,但就是有錢沒處花啦~怎樣?」你會有什麼感覺?
大多數的人都會厭惡這個財大氣粗的暴發戶,而認為這把名貴的小提琴應該交給那位貧窮的音樂家才是。這並不單純因為同情弱者,而是因為被精采的演奏,這才是小提琴存在的理由。有些人適合去當運動員,有些人適合做學術研究,基本上沒有高下之分,每個人都應該做他最適合、且應得的事情,Michael Sandel認為這種「公平下的應得」是一種經常被忽略的正義。
當然,你未必要同意他的論點,而且我們也不應該忘記,Michael Sandel是社群主義學說的代表者,這就使他對於正義的論點本身就有其限制。但是,在這課程中,我們清楚的知道,人都是同時具有邊沁和康德兩種正義觀並存,並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調整,如果我們從「是否應得」的角度去思考富人應該多繳稅、男人是否要服兵役等等問題時,或許也能有不同的看法。
而這個嚴肅且枯燥的課程能夠在亞洲引起如此大的迴響,其實正說明我們社會需要這樣的思辨與討論,更加深化我們的公民與道德。
草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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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
回合制與棋類遊戲再論 (本篇說明回合制與即時制是一樣的邏輯)
部分內容參考:http://goo.gl/8Zlx8
「公民與道德」在台灣的教育中,是不重要中的不重要科目,被擠在社會科的邊緣,乏人問津,甚至許多學校的公民課程都交給國文老師來代打任教,甚可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