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要談的不是了解自己的個性、喜好什麼的XD而是單純指「寫作」這件事。
了解自己,很重要!對於一個熱愛寫作,尤其是志在出版作品的作者來說更是重要,(在此強調,寫作的目的不是唯一的,當興趣、當娛樂、當作情緒宣洩的管道都是寫作能夠擔當的責任;在我的想法中,寫作的意義就是讓自己快樂,寫作的本質就是因為自己想寫。這兩點是不會改變的)但是,不管寫作多久,有朋友真的曾經試著去了解過,自己的寫作習性嗎?我想應該有不少人曾想過,但也有人應該沒考慮過這個問題XD
對於經常光顧我的小屋,又對於寫作很有興趣、懷抱熱情的朋友,都可以稍微想一下我即將提出來的問題,也可以順便參考一下我自我整理出來的答案。
接著思考一下,自己的寫作習性是怎麼樣的呢?
與作品相關的問題
1.我最擅長的寫作篇幅是短篇/中篇/長篇作品。
雖然對於作品篇幅的定義各有不同,但是這裡所指的短篇作品是一萬字以下,中篇作品是一萬字以上到五萬字以下,長篇作品則是五萬字以上。
就我自己的角度,我比較喜歡的故事長度大概是六萬~十二萬字之間,這是我最能掌握的作品長度。在字數歸類上,屬於長篇作品沒錯。
因為我自己一開始寫言情小說,言情小說通常單本完結,字數差不多就是七萬到十萬字之間,在反覆練習之下我變得很習慣在這樣的字數內掌握劇情的起伏;如果字數拉長,我就要開始想要多塞哪些橋段進去,短篇作品我寫的很少,所以更是不行XD
2.我的作品平均用人大約在十人以下/十到二十之間/二十人以上。
這一點很容易被忽略,但對於習慣寫十萬字左右篇幅的故事的我來說,這幾乎是在下筆前就會先考量到的問題。
這裡的「用人」指得是角色的總數,而只要該人物在劇情中有出場過、有過對白,那就算一個正式的小說人物,只有提到名字而沒有戲份的不算在內。
我的作品使用人數通常會落在十到二十這個區間,十人以下?也有!但通常篇幅會稍微短小一點,不過可以告訴各位,即將完成的《我的房裡養了隻笨蛋貓》這部輕小說,應該剛好只用十個人XD
用人多寡跟作品長度通常是成正比,但是以我的經驗,在衡量自己的故事需求以及作者本身的能力,人數壓低,把戲份集中才是明智之舉。
3.我的作品通常使用第一人稱/第三人稱/(第二人稱)來完成。
第二人稱的部份我打了一個括號,是因為我嘗試過,但無論怎麼寫到後來都覺得那是變相的第一人稱XD
所以主要書寫視角還是放在第一跟第三人稱比較恰當,第二人稱就當作個參考。
第一人稱相對單純,但是因為視角有所限制,所以變得在劇情安排上完全集中在主角一個人身上,場景的變換會有所限制,這一點會比較傷腦筋。
第三人稱有分全知跟鎖定兩種大分野,全知代表在段落中可以跳動,但是並非無限制的想跳就跳,要什麼時候更換視角變得很需要經驗(或是直覺XD)鎖定的話就是整段鎖定,該段落鎖定在誰身上可以左右故事的說法跟角度,是很有趣的寫法。各有各的難處,想要掌握得當都需要一段時間的練習。
4.我的作品類型大多是言情/奇幻/推理/驚悚/武俠/輕小說/……
作者通常會因為經常接觸某個類型的作品,而決定以該類型的小說作為自己寫作的起點,而日積月累之下,對於該類型的作品寫作會顯得特別有自信,這點是好事。
但是以我的經驗,以及現在出版市場的考量,我認為一個作者應該至少涉獵兩種以上的作品類型會比較好一點,除了學習不同作品類型所下筆時要注意的重點之外,在寫作時同時得到不同作品類型的讀者所喜好,也是為自己爭取人氣跟讀者的好方法。
5.我在故事中比較擅長描寫歡樂/悲傷的場面與橋段。
有些人很能夠戳中讀者的笑點,作品讀來能讓讀者哈哈大笑,有些作者則是擅長描寫催淚情節,當然更有作者是都很會;牽動讀者的情緒是衡量一部作品好壞的重點之一。
像我自己就比較不懂怎麼戳讀者的笑點,倒是描寫角色的內心戲我個人自認還算OK。
作品的部份能夠思考的點很多,而且再來都屬於偏某種作品類型、更細微瑣碎的部份,就不多談了。
與自身寫作習慣相關
這個部份是我想談的重點。
6.寫故事前,我需要/不需要擬定大綱/設定,就可以開始下筆。
這會出現很多不一樣的選項,有些人是需要大綱不需要設定,有些人相反,也有人都要或是都不要。
我自己是屬於「都不用」的情況居多的那一型;對我來說下筆這件事情才是最重要的,設定可以邊寫邊想或是事後增補,反正如果是會發表的作品,我也通常會先跑一段存稿之後才開始進行發表。
而大綱、設定需要與否其實我也是要看作品類型來判斷,不過大綱這個東西我自己試過好幾次,每次排定大綱每次都寫不完,所以到後來我還是傾向見招拆招、且戰且走;不過雖然不寫大綱,我自己卻會在心裡排定劇情梗概,所以也算是有大綱吧?XD
7.遇到寫作瓶頸時,我會選擇休息一下/勉強逼自己往下寫/換另一部作品來排除狀況。
休息一下會是我比較常使用的方式,而通常瓶頸的部份不會是故事本身,而是遇到某個我不懂但是卻又會用到的點,這個時候,休息一下找資料或是求助都會是不錯的方法;如果在那個當頭很想繼續往下寫的話,那我會選擇繞過,也就是第二個方案。我聽說有些朋友會挖好幾個長篇作品的坑交換寫,我自己是不會採取這樣的方法,這跟我本身的寫作型態有關= =a後面會再提到的。
8.在開始寫作前,我會準備音樂/飲料/零食(食物)/其他各式各樣的必需品以達成我所認定的最佳寫作狀態。
這裡的「寫作狀態」單指寫作時所需要用到的「外物」,所以包括煙、口香糖、咖啡、巧克力……等等東西都算,如果哪個朋友說我寫作時需要「我家的貓」窩在我腿上才能寫作,那貓就是他所認定寫作前必須要準備好的東西。
我的狀況是,「完全沒有」,認真說來只要有好用的鍵盤就行了,(我是用過那種按鍵硬到按不下去的鍵盤……當然不是我自己的)以前音樂或許是必須,但現在也不需要了。完全排除任何所需要的東西,就我自己的說法是「沒有癮頭」,只要有心,隨時可以動筆,這是我自己想達成的理想狀態。
9.我的寫作場所需要沒有人打擾/有人在也沒關係才能讓我好好專心寫作。
這點就很難改了,我是需要沒有人打擾,尤其是不要有別人盯著螢幕看我寫XD但如果不是看著我寫稿的話,那同一個空間有人在,或甚至發出聲音做別的事也沒關係。
10.我會/不會擬定目標字數後才開始寫作。
我會擬定目標字數才寫作,就是先估算一下我大概要花多少時間寫作,然後期盼在這段時間之內寫多少個字。然後設定目標之後就會想辦法達成,甚至是以超前進度為目標。
寫作對我來說,除了看到腦袋裡的故事變成真實文字之外,看到字數不斷累積也是一件很讓人開心的事。我是以「寫出大量字數為樂」的作者XD
11.面對長篇作品,我一定/不一定會專心完成一篇之後再進行下一篇。
寫作這麼些年,我自己的寫作習慣我自己知道。我是很標準的只能面對一部作品的作者。
但是因為我喜歡盡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作品,藉此壓低棄坑的可能性,同時寫完作品之後趕緊接著下一本;這種快速完成作品的型態已經是我寫作的固定模式了……
12.我習慣利用一口氣大量寫出字數/每天固定時段的細水長流的寫作模式來完成作品。
以前的我是很喜歡隔個幾天不寫,等到有空的時候再一口氣寫很多字的寫作模式,但是其實我也可以每天寫個兩三千字做長時間的累積,所以到最後變成時間來決定一切。
13.我會/不會有作筆記以紀錄突如其來的點子的習慣。
有會比較好,但是我是屬於沒有的那一型XD
14.我比較喜歡利用完整的長時間/零碎時間來進行寫作的工作。
完整的時間我是以兩個小時為基本單位,如果不滿兩小時,那就算是零碎時間。
我很不擅長用零碎時間寫稿,但是面對作品通常我的投入速度很快,也就是不用太多預備時間就能夠投入作品開始寫作。
15.我會/不會用手寫的方式來輔助自己的寫稿。
我聽說有些人因為工作或是習慣的關係,會先手寫一遍才打字,據說這樣有助於讓自己的文字更加整齊。其實想當然耳是這樣的,因為同樣的情節思考過兩次,當然在打字的時候一定會再潤飾過一次文字,作品的完成度也會更高。
不過我本身是沒有這樣的習慣,我手寫很慢,而且字又很難看,所以對我來說手寫反而是幾乎變成心理障礙,我會能避則避XD
16.我會/不會給自己強烈的壓力以督促自己趕緊寫稿。
「頂著壓力寫作」,這是我自己寫作時的寫照。壓力讓我盡可能的加速完成作品,我很不喜歡拖拖拉拉的寫稿,要寫就要快,所以我會給自己限期完成作品,排定時間表以及寫作計畫,伴隨目標字數,嚴格的盯著自己趕快把作品給完成。
17.我喜歡/不喜歡修稿。
這裡的修稿指得是動劇情。不過基本上我就連錯字也不太常抓,我所發表出去的稿件,初稿至少佔了七成以上。(也就是寫了之後就沒再更動過)
動劇情更是我的大忌,我很討厭寫了又刪掉,「寫多少有多少」也是我恪守的原則之一XD
18.一旦開始感到疲累,我會立刻放棄動筆/等撐到固定的劇情節點再做休息。
體力狀態我會很注意,這跟心理狀態也有關連。只要感覺體力下滑、疲倦,就算是句子寫到一半我也會立刻放棄,通常最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小睡二十分鐘到半小時,然後重新回來寫作。
19.閒暇時間,對於正在進行的作品,我會不斷地思考/盡量的放空。
以前會不停的思考故事情節,甚至到了犧牲睡眠的地步,現在的我除了把握幾個主要節點之外,對於故事細節我幾乎不會多做設想,反正……碰到鍵盤就知道了XD或許是寫久了的好處?我也不知道。總之我寫故事只覺得越來越簡單了。
*以下幾點為3/18新增
20.我在早上六點到十二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六點/下午六點到凌晨十二點/凌晨十二點到早上六點之間是我創作能量最豐沛的時候。
一天二十四小時我以每六個小時作為一個時間間隔,簡單的說就是早上、下午、晚上、凌晨四個時段;我自己的作息會隨著工作而調整,不過下午跟晚上是我比較主要的兩個創作時段,以前學生時期很明顯,晚上六點到十二點是最佳時段,我曾經有在這個時段內寫超過一萬字的紀錄。工作之後,反而是早上睡醒到下午這兩個時段的表現為佳。凌晨則是幾乎不會用來寫稿。
21.公開發表的作品當面臨到無可挽回的劇情破綻/讀者的強力質疑/靈感枯竭或熱情消褪/無人問津的情況,我就會果斷棄坑。
雖然我寫作速度足夠,但為了穩定更新,也是為了讓自己心安,我通常會先跑出一段存稿之後再做發表;只要是公開發表的作品,就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斷頭棄坑的紀錄。(唯一比較接近的是曾在我自己的網誌發表過的魔物獵人同人作,但就算是那樣,我還是給了一個勉強的結局)獵.魔者—Aveline的情況比較特別,我是用章節去算的,只要章節順利結束,就算是完成到一個段落。
22.在構思故事的一開始,我是先有人物/先有劇情,以此為基準來延伸發揮。
我是標準的先有人物,以人物作為故事發展核心的寫法;不過這是屬於自己寫作經驗比較足夠之後才有的考量,一開始倒是會先構思劇情,先預想自己想寫哪些橋段,再來抓人物出來。
23.在持續寫作的狀態下,我最長大約可以維持三個月以下/半年以下/一年以下/一年以上,才會進入寫作的倦怠期。
即使有趣如寫作,還是無可避免的會產生倦怠感;我記得第一年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大約持續一年左右的時間,陸陸續續都有作品產出,直到一年過後才開始慢慢減緩下來。替代役那一年我連續寫了九個月,後面才開始打混XD去年直到九月前,從寫獵.魔者—Aveline開始,雖然速度有快有慢,但也持續了一年左右。(然後休息長達五個月XD)
我認為倦怠期跟創作高峰期有幾個指標性的現象,稍微提供給朋友做參考;首先,稿子會寫得很不順,明明覺得故事已經想好了,但是就是沒辦法把稿子寫熱、寫出應該具備的速度。(例如一個禮拜兩萬字之類的?)注意力不集中,會開始很想娛樂,例如旅遊、休閒、玩遊戲等等。對於無法投入寫作的自己會有強烈的不滿、憂慮以及罪惡感XD(我明明不想拿3DS起來玩的啊!)
我給自己的調適是,就休息吧!當然,在倦怠時期我還是會有作品產出(從去年九月到今年二月初為止,就算產量很少,我還是寫出《是誰在偷聽》與伽利略同人兩部短、中篇作品)只是相較於高峰期,(從二月下旬開始寫《我的房裡養了隻笨蛋貓》到現在,我已經寫了七萬字)產量的差異會很大。
我的朋友曾經告訴我一句話,「作者就像是一畝田,必須自己要有養分,才能種出美好的作物。」所以,倦怠期,大概就是恢復地利的時候吧?
24.身為作者,我傾向享受與朋友競爭/盡可能埋頭獨自創作的寫作模式。
我是個競爭意識很強的作者,這裡所指的不一定是跟別人競爭,更多是跟自己競爭,跟以前的自己競爭。(所以壓力就出來了)
當然,有一起努力的朋友更好。所以當我開始積極寫作時,群組裡的聊天室常常可以看到我說「今天稍微寫了三千字」、「今天的目標是一萬」類似這樣的XD設定目標,宣告,然後達成,甚至超前進度。我的目的不在呈現自己寫的有多快,而是一種「說到就要作到」的信念。而很開心的,我的寫作同時帶動了其他朋友積極寫作的想法,所以群組裡頓時變得很安靜XD然後互報字數變成一種習慣。
這是一種良性競爭,大家都只跟自己、跟昨天的自己比較,這樣就是最好的競爭模式。
25.我會把觀察人群/閱讀優質的作品/收看具知識性的節目/與(陌生)朋友聊天/看電影/其他方式當作充實自我的最主要的方式。
觀察人群跟看節目是我比較主要的方式。在思考一部作品題材時,是要寫對大多數人來說陌生的體驗,或是寫大多數人都曾有過的生活體驗?這是兩個主要的大方向,對我來說,我偏好寫多數人有的共同體驗,使人對作品產生認同跟親切感,是我比較喜歡的作品走向。但想達到這一點,書寫必須盡可能的貼切,對於人的觀察也要盡可能的足夠、全面才行,所以我喜歡觀察人群,以前會很刻意的在坐公車時坐到最後一排,在經過菜市場或是人多的地方時也會盡量去多做觀察,想要寫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接近人。
日後是因為家裡裝了有線電視,很喜歡看一些知識性節目的我才開始把節目裡吸收到的東吸進可能拿到作品裡來做利用XD筆下的世界於是能更加的開闊,電視節目真的是惠我良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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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想到的,大概就是這樣吧?還有很多很多細節我覺得不應該是簡單的選擇題;每個人確實都有自己的一套調整方式,尤其是需要長期性的投入寫作,或是寫作長篇的作品時,習慣越良好的作者越能夠找到突破口,遇到的瓶頸也會相對減少,完成作品的機會跟能力就會增加。這也是我之所以說了解自己的寫作習性很重要,尤其是考量到出版這一塊的話,規律的寫作跟穩定的產量還滿重要的。
你/妳呢?面對上述的問題,你/妳又會選擇什麼選項作為答案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