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夜中的龍之子 -炙燃餘燼】
第二章-妳聽說過白雪公主的故事嗎?
好黑。
好冷。
深淵之中因一個契約誕生了一位魔法少女,我最希望成為的魔法少女。
那個人在黑暗之中給予了我了力量,愛,還有奇蹟,卻忘了給我一個最重要的東西。
──那個名為希望的無價之寶。
※
用手機報案後,我將剩下的事情交給警察,駕車和緣湘先行回去了。身在神秘的人有一條規則必須遵守,那就是:盡量少與現實端的人接觸。
其實,就算我不甩這條規則,現在我在法律上也是個死人,而我也確實死過,若要我做筆錄的話,只會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那並非我所樂見。
警方掌握的可能比我多得多,沒多久後就能抓到甚至擊斃兇手了吧?對我們神秘端的存在來說,為了避免過多的神祕被現實端的人所認知,必須比那些警察們更快一步抓到兇手才行。
過多神祕被現實端的人認知的後果是如何,歷史上最有名的應該就是女巫狩獵了吧?人們憑著對神祕的一知半解,聽信了讒言的後果──就是造成無數無辜生命犧牲──,這些事情大概都是老太婆她告訴我的。
天空已被染紅時,我一個人回到了造主的房子,用她給我的鑰匙開門時,門鎖依舊發出了吵死人的電子音樂。
「還沒拆掉啊?」
我啐了聲,走了進去。
※
依舊在昏暗的室內,開著六台冷氣五台電腦的夏洛特大人,在房間角落的床鋪上吃著一包洋芋片,那對吸血鬼完全是垃圾食物啊我說。
與之前不同的是,她坐在床上她的海苔口味洋芋片時,在電腦前的人是我。要阻止夏洛特繼續玩遊戲並借用電腦,費了我一些口舌。
會要求借用電腦,是因為我在翻閱目標的健康檢查資料的同時,看到了一個令人在意的症狀名稱:腰椎小關節錯位。我印象中那應該是──
總之,接下來就得依賴Google大神了。
我將該症狀名稱輸入搜尋引擎,看到一些資訊。
「儘管很小,但這種可能性不容忽視呢。」
噁心感湧上,螢幕上所顯示的資料令我感到一股惡寒,我知道委託人隱瞞了我們很多事情,但若我猜想的沒錯的話,那她還真他媽的是個賤貨。
這種人死一千次都不足惜。
為了證實我的猜想,我搜尋了下有關這七起命案的受害者身份,並花了四十幾分鐘來整理我所收集到的資訊。
腰椎小關節錯位、兇手砍傷父親的理由、母親對待她如同陌生人甚至擁有殺意的態度。我將它們之間連繫起來,讓我把事情的始末猜了個七七八八了。
「嘖嘖,這實在不容忽視呢,這是什麼鬼?現實中的成人版白雪公主的故事?不,似乎比那個還更加惡劣啊。」我自語道。
我不希望世上有任何人遭遇這種對待,世上也不應該有人受到這樣的對待。
「所以,查到什麼了嗎?」吃完洋芋片,將袋子對折起來的夏洛特問。
對於她的問題,我做出了答覆。
「第七位犧牲者出現了,而且──。」
我將網頁的視窗一個個點出來。
第一位死者,黃姓計程車駕駛,四十七歲,男性。
第二位死者,洪姓夜市攤販,五十一歲,男性。
第三位死者,巫姓火鍋店老闆,四十四歲,男性。
第四位死者,廖姓公務員,五十三歲,男性。
第五位死者,黃姓建築工人,四十六歲,男性。
第六位死者,陳姓待業中,五十歲,男性。
還有新聞還沒爆出來的第七位死者,身分不詳,但也是四到五十歲的男性。
「建築工人、上班族、攤販等等,這些死者間的行業似乎沒有交集,我可以暫時判斷成兇手的確是無差別的去襲擊這些毫無關係的人。」
「然而死者卻不是沒有共通點的,我想警察們也注意到了,被害者都是四十多歲到五十多歲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說,兇手並不是隨意挑選目標,而是對這個年齡層的男性抱持著憎恨之類的情感,才導致她的行兇。」
以上全都是以現有資訊推算出來的,包含少部分假設的小小推論。
「這就是所謂的罪犯側寫嗎?」
她凌空指著我這麼亂吼著。
「我說,這種東西根本稱不上罪犯側寫好嗎?我是依照現有的資訊推斷出了兇手為什麼會犯案而已,包括她的病歷和死者共通的特徵。」
聽到這裡,夏洛特露出了輕蔑的笑容,問我:
「那麼,若你到時查出的真相和你所想的一樣,你會怎麼做?」
「揪出那個禍首,讓他付出應得的代價。」我說。
「……呵,真是熱血呢。不,應該說是扭曲呢。『付出代價』?誠實的說出你想要宰了那個人不就好了?」
我不理會她的話語,繼續接下來的動作──
點開了今天中午造主在我面前開啟的檔案,一份文件。
──親愛的特彼斯之女,冒昧的來信實在抱歉。
當您看到這封信時,或許那個小傢伙正鬧得天翻地覆。這並非當初給她力量的我所願。而以神祕端的人類來說,她的行為太過高調,引起外來驅魔師或這塊土地上的道士們注意也是遲早的吧?
她的名字叫做乃茜,一個被我救下的女高中生,是我來到這個島國後所收的眷屬,原本想讓她成為我的眷屬後協助我在世界各地執行工作。
得到我一部份力量的她,現在已經失控並且完全不理會我所發出的命令了。迫於無奈之下,在此授權予您隨意處置我的眷屬的權利──
在正文完結後,附帶了一張簽名檔,那簽名檔內沒有文字,而是附了一張插畫,一位手持巨大鐮刀的黑袍骷髏,就好像是西洋傳說中的死神一般。
其實以我們的夏洛特大人的身份來看,寄這封信來的「人」真的是死神也說不定。
「誰允許你看那份資料的?」有氣無力的聲音這麼說著。
「我不看的話,就沒辦法了解事件的全貌了吧?這份資料可是讓我完全確認了兇手真實身分喔,這種事情連警方都還沒搞清楚,再說怎麼樣也不能讓助手在完全不清楚的狀況下行動吧?」
我抱怨著。
若是我沒有自己偷看這封信的話,就會連我們的夏洛特大人為什麼不好出手的理由都不知道了吧?
根本沒有理由。
信上明白寫著「隨意處置」,也就是說她早已獲得許可干預這件事情。然而她卻選擇將這件事情交給我,絕不是因為效率,而是考慮到了其他的事情。
譬如說,很有趣。
就像是她一時興起救了尋死的我一命一樣。
想死不讓死,想活不讓活,至高者永遠無視你的意志,而讓世間萬物依循自己的意願而動。對樹頂之至高者來說,地面螻蟻的生死,全在其一念之間。
「信上寫著隨我處置不是嗎?所以我就把她交給你了,因為隨我處置嘛。」
「是因為有趣嗎?」
「嗯,當然如此。觀察你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即便我已經料想到你會怎麼做,但以你那愚蠢又扭曲至極的處世方式,到底什麼時候會徹底崩潰呢?我實在很好奇啊,嘻嘻嘻嘻──」
外表是少女的魔神輕笑著。
「妳在說什麼啊?我早就已經崩潰了。妳不是知道的嗎?」
這麼說著,我淡淡的一笑。
※
黑夜才是吸血鬼出沒的最好時機,即使是對日行者來說。
下午時間收集的情報已經算是最大極限了,我和緣湘約好了,打算在晚間七點時出動,而那正是現在。
晚間七點,播放著死亡金屬音樂的門鈴在誤差一分鐘內響起,真是病態的準時啊。而早已準備好的我,從漆黑的客廳走向了玄關。
我打開了正門,走了出去。
在鋼鐵大門前,我看到了和早上打扮截然不同的少女。
緣湘穿著墨綠色的革質披風,裡面則是件被塗黑的鎧甲,不是中世紀的那種金屬裝甲,而是克拉維材質和陶片製成的防彈裝甲,是很誇張的玩意。聽說就有位美國軍人穿著類似質地的防彈衣,在戰場上挨了五發子彈仍存活歸來。
在這個各種兵器受到嚴格管制的國家,要弄到一件這樣的鎧甲不知道難度如何?緣湘她必然有某種我所不知道的門路在吧?若我開口問的話,她八成又會給我用「網購」給唬弄過去。
若這樣就嚇到的話,代表你還不了解眼前這個比怪物還怪物的女人。
「晚上就不是魔法少女裝而換成另一種Cos了嗎?湘?」
「別裝傻喔鼎泰豐,泰峰你可是傳說中的吐槽役呢。」
對,我怎麼可能沒看過緣湘身上這件衣服呢?今年夏天,眼前的這位老穿著魔法少女的邪魔歪道驅魔師,正是穿著這件衣服追殺我的。
屬於她的工作制服,獵殺目標用的戰鬥服裝,獵殺我的戰鬥服裝。
「所以妳穿這件衣服來究竟是要幹嘛?」
「當泰峰你的保鑣唄。」
「我也是有帶防身武器的。」
從腰際間抽出了一支牛排刀亮在她眼前。
「防身武器?哪裡?」
換成她裝傻了。
「這個,防身武器。」
我把牛排刀拿到她眼前十公分的位置。
她則以雙手拉起了披風──
於披風內側,我看到了難以計量的小口袋,以及裡面同樣難以計量的各種兵刃,無數的十字錐、腰間未出鞘的鍍銀長劍、還有那把被改造過的釘槍。這些玩意多半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其中也有些曾我身上開過洞。
「防身武器。」
──她面帶笑容這麼說著。
我無話可說,而這也是她的目的。
「所以,非戰鬥人員就交給傳說中的戰鬥人員保護吧!」
「是是是,就交給妳了,湘。」
我苦笑著,將牛排刀收了起來。
「我決定和委託人再見一次面,走吧。」
「怎麼了?委託人雖然有所隱瞞,但並不妨礙我們必須殺掉她的事實吧?」
「……我可不這麼認為。」
抱歉啊,我的矛頭已經指向其他人了,如之前所言,如果我的猜想是事實的話,我必定會將禍首揪出來,讓他付出應得的代價。
那麼,這位陳太太,等著被我擊倒吧。
※
「我和你們沒什麼好談的,除非你們殺了她。」
這位太太再次在我們的面前提出殺死女兒的要求。
話說坐在社區公園涼亭下談論這種事情應該沒問題吧?這裡晚上的確是很少人沒錯,但可完全無法隔音啊,這不良母親劈頭就喊著要女兒去死讓人聽到也很不妙吧?
「經過今早的調查,我們認為有重新審視這個事件的必要。陳太太,妳並沒有告訴我為什麼妳想要殺妳的女兒?」
「這種事情你們沒有權利過問,我才是雇主對吧?」
「這可不行啊,我們並不是職業殺手,而是驅除異象的工作者,假使妳無論如何都要殺掉她的話,請給我們一個道德上過得去的理由。」
這句話不全是正確的,驅除異象的工作者嚴格來說只有我一人才對,緣湘平時的工作就只有接受委託、查明異象後把目標找出來幹掉而已。
坐在右手邊的驅魔師才不管這些事情,但我管這些事情。
「我說過要你別問了,小鬼!給我殺了那個女人就好!」
那個女人……嗎?
唉呀唉呀,看來越來越像我所猜想的原因了啊。
「那麼,請恕我們拒絕接受這項委託。」
必須表現出強硬態度,如果在這裡退縮的話,就永遠查不出真相了。
「嘖──」陳太太發出了不悅的聲音。
雖然是一場賭博,我的勝算卻很大,而她的表情也顯示著我賭贏了。
如我所料,這位陳太太的確沒有管道僱傭其他殺手,不然即使我拒絕她,她也不會如此焦躁。
以她對女兒的殺意,才不可能拖到出現六位犧牲者後才委託緣湘。既然如此,只可能在出現六位犧牲者後才得到了與緣湘接觸的管道,而這也是目前她殺死女兒的唯一途徑。
身為母親,居然對女兒懷有如此的恨意,和非殺她不可的理由。
「我們好像還沒有見到最關鍵的目標的父親,也就是妳的丈夫呢。」
因為Google搜尋告訴我,懷孕後也有可能會得腰椎小關節錯位這種病呢。
「怎麼說好呢?再怎麼樣我也想見見妳的丈夫呢,畢竟也是重要的資訊參考人之一,畢竟他被砍傷了啊?應該會有比妳更多、更加清楚的情報吧?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情報來確認,就無法確認這是與神秘端有關的案件,若是如此的話,我的手機隨時可以打通110的,請警察他們來辦喔。幾個小時前我才打過呢。」
當我說出這句話時,陳太太的神情變得相當猙獰,她渾身顫抖著,雙目中對我傳來了憤怒,就像是一顆鼓脹的汽球,只要輕輕一刺就會爆裂。
如果事情和我所想的一樣,那麼我的這些話必定擁有最強大的要脅力。而且買兇想殺女兒這個事實若給警方知道的話,她也甭想安穩度過下半生了吧?
那麼──選擇吧?妳是要將後面的那個人交出來給我,還是乾脆讓你們一起吃上官司呢?嘻嘻,嘻嘻嘻嘻,真是有趣啊!
這麼想著同時,我不自覺吐出了舌頭。
「你──你這──咳!你──」她上氣不接下氣的,說不出完整的話語。
我贏了。
「泰峰,你不要干涉湘的工作好嗎?」
正當我這麼覺得時,右手邊的驅魔師終於發話了。
「這也是我的工作,湘。」我這麼說著。
「不管委託人為什麼要殺死目標都無所謂,對湘而言只要斷定是有害的魔,全部都殺死就好了。而那個人既然殺了這麼多無辜者,你也看得出來是有害的吧?」
「嘖。」我不滿的發出了一聲,而陳太太的表情終於恢復了原狀,一臉平靜。
該死,好不容易壓制她到這種地步,緣湘妳居然一句話就把它給毀了,反倒令我陷入劣勢,早知道不帶緣湘過來談判了。
「我再說一次,泰峰,不要干擾我的工作。庇護有害的魔的存在,我們也一貫視同有害的魔處置。」
鍍銀長劍在我發覺時早已抵住我的脖子。
額頭冒起了冷汗。
「喂喂,不是說好妳是我的保鑣的嗎?」
戰鬥人員這樣對待非戰鬥人員太可怕了吧?
「湘會當你的保鑣只是因為泰峰的搜查能力很不錯喔,但如果泰峰你的能力反而成為了障礙,那麼湘也只好把你的頭割下來了唷。」
她冷冷說著。
無法反抗。
無法逃跑。
就是因為曾經和她打過,我很明白,如果再次與這種怪物對上的話,我根本沒有存活的機會。
──該死的。
「好吧,就聽妳的。我離開,妳和她談就是了。」
命差點都沒了,我怎麼可能不答應,在無限接近死亡的場合還要反抗?別笑死人了,當我是Jump系男主角嗎?
「我就知道泰峰是好孩子呢,那我們走吧!去找出那隻殺人魔的所在地,比在這裡和委託者抬槓來得有用多了吧?」
她笑著,將鍍銀長劍入鞘。
──在緣湘的武力介入下,我不得不和她一同離去,第二次拜訪陳太太的目的並未達成。
那個人,我沒有成功將那個人逼出來,事件的禍首,或是關鍵人物,我沒有成功將其逼出。
我站起身來,喃喃念著。
「湘,妳聽說過白雪公主的故事嗎?」
現在的情況或許和故事書中的不同,但相同的是,在經過一件事之後,公主也好、王后也罷,她們整個人格都變態了。
「等一下,泰峰,我們的任務是快點掃除那個異能者對市民的威脅,而不是探究它背後發生的原因,這並不在我們的業務範圍內。」
拉住我的右手,邪魔歪道的驅魔師瞧著我的臉,看穿了我接下來想要做什麼。
離開緣湘身邊,繼續去尋找證據證明我的假設。我原本是這麼打算的,而她也是為此想要阻止我。
──我無法原諒。
比起行惡者,造成行惡者行惡之人,其中的罪魁禍首,我才更無法原諒。企圖真相埋葬,藉此庇護禍首之人,我同樣無法原諒!
「泰峰,一旦湘判斷你的行為會對一般民眾造成危害,湘絕對會邊哭邊殺死你唷。所以,別搞得太過火喔。」
說完了這句話後,她笑著放開了手。
咦?
也就是說,緣湘妳的意思是──
「好吧,我就放棄這次業務,之後的事情就麻煩妳了,湘。」
對此,我露出了微笑。
對,緣湘妳說的沒錯,我會放棄這次業務。
所以,接下來的事情全都是我的個人行為了。
※
在得到緣湘的同意後,我決定獨自拜訪湘的委託者以外的人。
左手拿著一疊報紙,右手手指戳著自己的右太陽穴,頭版上仍然寫著那魔法少女獵奇殺人事件,報紙上大大貼著一張照片,那正是夜色之下兇手的背影,還有倒在牆角,兇手面前被打滿馬賽克的屍體。
符合我的可搜尋條件的,也只有這張報紙上的相片了。
走在第三起兇案現場附近,人煙稀少的街道上搜尋著符合條件的人。
這張照片其實就已經是最佳線索,儘管我不知道「它」是男是女,但也看得出來這個高度和畫素並不是行車紀錄器會有的視角,拍照者應該是步行,並且使用的攝影器材並非手機,有可能是相機。
身上會帶著相機的步行者,不是旅客就是會隨身攜帶相機的人,譬如說攝影師之類。而旅客不大可能來到這種荒蕪的鬼地方,因此有我有七成把握會是後者,若是後者的話,這裡就是他平時生活會經過的地區。
嗯──大學期間學會的透視技法,這個時候就可以用用了。
在現場勘查後,我在照片上畫了幾條線來計算拍照者的身高,應該是一米七上下誤差五公分左右。是和我差不多的身高嗎?
──使用的相機應該是無快門聲的數位相機,傳統相機無可避免的都會有快門聲。
以畫面上的距離來看,拍照瞬間快門聲無疑會被兇手聽到,那麼這張照片就幾乎不可能被警方或是媒體給取得了。除非兇手本身就想要被警察抓到,否則一般都會滅口吧?
過去有段時間數位相機的確是無聲的,但後來這種無聲相機被廣泛運用在變態偷拍或是狗仔活動,被認為會危害民眾的隱私權,所以現在的數位相機幾乎都有快門聲。
拍照者持有的是早期的數位相機,或是因為某種原因,用某種手段去掉了聲音嗎?又或著他做著必須要使用早期數位相機的工作呢?
根據這些線索,我幾乎能推測出拍照者的職業了。
目擊者的身分都會被警方保密,所以我才得做這麼多多餘的事情來鎖定範圍,何況光憑一張照片是推測不出拍照者年齡和拍照時間,除非我去把法醫的驗屍報告給偷出來。也就是說,我得守株待兔,加上一定程度的幸運才找得到那個人。
我甚至不能排除拍照者因為心理有陰影而不再次回到這裡的情況,卻也除了這張照片外沒有別的可追查線索,過問緣湘的委託人的事情已經被她給警告,至少目前無法像預想的一樣從那裡去追查。
不過在這之前──
我走入了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了今晚的精神食糧。
※
晚間九點,倚在牆上的我用四罐便利商店買下的紅茶消磨掉一個小時後,眼前終於出現了一個腰間掛著相機袋的人。
身高約一米七,二十八到三十歲,看上去像是清秀的美男子。由於他的打扮隨意,戴著一副金框眼鏡,並不是什麼起眼的男人,不過對於一個小時前推測出目擊者特徵的我,他卻徹底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真是幸運呢,我。」
我衝了上去,攔住了他的去路。
日後的我才明白,和他相遇是一個扯淡到不行的巧合。
這種扯淡到不行的巧合,統稱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