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好像有些論說的氣氛,其實只是個人的心情抒發而已。
我的創作習慣是糟糕的,時常是興致一起就寫的很歡快,興致退了就很懶的再下筆。反正已經知道劇情走向,結局也琢磨出來了,只是細節還不清楚而已。
會有在這裡貼文的想法是,這個月初點開了勇者小屋,發現裡面一片荒涼,只有兩篇很久以前寫的攻略。因為正好在構思獵同來練筆,所以就想乾脆把文章貼在這裡,讓這個地方有點東西,不然看起來很空虛啊!
本來只是想自娛的遊戲之作,沒想到居然有人看!
除了自己的修改點閱之外,閱讀人數有上升耶,我當下都風中凌亂了啊!第一個感覺是咱家羞赧了!沒錯,就是「羞赧」,腦海中的小鹿們都在撞牆了!
所以,小屋並不是私人性質,而是共享性質的啊!
(我去首頁的創作區看了,原來是會出現在那裡的,所以總會有迷途小羊跑進來。)
我怎麼這麼脫線沒想到呢?(在角落劃圈圈 + 滿滿的墨魚麵)
最後我想說的是,感謝願意花時間看文章的大大。不過……說實在話,我的寫文習慣是修了又修,有時想到某個梗就會轉頭補上,或者覺得有BUG就轉頭去改。所以,基本上沒有打出「完全修正,全文結束」之前,細節是會有所改變的。
因為我有些粗線條,想事情很一貫的直線。
時常有一些忽略的細節,是回頭重看才會靈光一閃出現,當下有BUG的時候,也不會在當下看到,然後就養成一個修文的習慣,也是一種對自己不信任的表象吧!
當然,在他人眼中看來,這個就是所謂的──「龜毛」。
為了不讓小說太過冗長,所以刪掉某些劇情過渡,結果發現跟漫畫的時間軸有些對不上。應該說,我一開始修改劇情時沒想太多,而導致了這個難堪的後果。所以,這幾天要重新復習漫畫,重新編排情節順序,可能要加點東西來順過去?
這篇練筆之作在劇情上沒什麼懸念,包袱都丟一半出來了,應該猜的出我要玩什麼梗。雖然我不是日更的那種模範寫手,也不能確定完坑之時,但這篇文是不會棄坑的。
畢竟,沒感覺咱家就是擠不出字,硬擠出來的文字總是僵硬又生澀。
以我自己的眼光就是──「難看」。
自己都看不下去的東西,我怎麼可能留著它?
好像有點任性、傲嬌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