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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於恐懼的自由
作者:雨思│2009-01-22 07:08:02│巴幣:0│人氣:361
從去年三月十七日報案到現在
因為當時詐騙我的女孩子 例用我去跟醫院掛號
但是她是持她人的身份證跟健保卡 在醫院的時候她不斷的被質疑
她跟我說 只要沒被發現是沒事的 可是醫院那裡就已經發現很不一樣了
後來查了查法規 這樣子打電話幫她掛號的我 變成了共犯
於是乎 就寫信給警局報案 也算是變成證人了
後來的結果 是被詐騙我的女孩子 例用黑道 電話不斷的恐嚇
而保護自己的我 錄音並且紀錄時間 最後在自己轄區派出所報警
但是過了快一年了 當時可以積極抓到人的時效也超過了 恐嚇我的人仍無著落
讓我不經懷疑 憲法規定 人民不是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為什麼資料都那麼齊全了 拖了快一年 仍無著落呢
但是江蕙的被恐嚇案 卻不到幾個星期 就抓到主嫌
這樣子的落差 或許就是社會的現實 小老百性沒有地位沒有關係
就如此的遭受忽視...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74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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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5 篇留言
遺忘:
連警察也是這樣
這個世界真現實
01-22 07:25
雨思:
小人物 所以憲法規定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是有差距的 小老百性比較不重要?
01-22 16:31
Raymond:
社會真的是現實的...
01-22 09:39
雨思:
除非成為大人物 /.
01-22 16:32
納蘭映雪:
因為我們只是"小人物"而已...>"<
01-22 11:57
御劍流星:
這種事就是如此^_^
01-22 15:47
雨思:
老百姓比較小
雖然說地方政府號稱是父母官...
我想 這種事應該是不存在了
01-22 16:33
淡紫色:
社會一直不是平等的存在著...
有地位跟沒地位的差別還不僅此於這樣勒,
沒辦法這就是現實XDD
01-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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