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同婚的議題因公投浮上檯面,
本人在私人空間裡是不太忌諱談這些的,就算是涉及政治的部份過去也多少有所點墨。
在這邊我想稍微談論一下這個議題,從另外一個除了「支持」或「不支持」以外的角度去看它。
這個議題我在週二的時候與從事心理相關的人士有所討論。
由於職業性質本身經常接觸到同性戀者,也深刻了解這些族群在社會上是受到甚麼樣的打壓
其表示自己是較為支持且憐憫同性戀者的立場,而對於反同的立場並不是非常的諒解。
他跟我說了一段自己親身的經驗:
「在LINE的群組裡,有個認識的人貼了護家盟的相關文章,而在那個時間點,我自己處於一個對於這個議題剛好接近於臨界的爆發點,所以我私訊了那個人,表示出自己的立場。然而對方卻表示:『雖然公投議題自己應該會選擇不支持同婚,但其實自己也沒有完全同意那篇文章』而這件事情在發生之後引起了我自己的反思,說到底對方也只是在選邊站的時候跟我選擇了不同的那一邊而已罷了」
而我也跟他談論起這個話題,主要是圍繞在「道德」
請別激動,在這邊我不是指不挺弱勢族群就不道德。
而是要談論「義務性道德」與「期待性道德」的議題
甚麼是義務性道德?甚麼又是期待性道德?
過去我應該經常分享這個影片,沒有看過的人可以點這個
連結
簡單來講,我個人認為這個議題其實跟博愛座沒兩樣
它主要是屬於期待性道德,如果你對於弱勢族群展現關愛,值得讚賞
但沒有,也不需要因此而被斥責
當然,也不完全是期待性道德,這之中還是有一些義務性道德的存在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既然身為國民,即一切平等,應該擁有的權益,就應該要擁有。
換言之,在無觸法的情況下權益也不應被他人掠奪。
就算不提同婚,這也是基本人權的一環,然而我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有遵守這一條憲法。
然而,現在公投議題,可能會顯得這條憲法有例外狀況,或推翻的情況產生。
我希望不管你是贊成還是反對也好,請好好的思考一下,過也好,不過也好,重點是要如何實踐?
講白一點,投票權雖然是身為民主國家的人民表現民主的一個機會。
而它的結果就只有 Yes & No , 後續施政仍然不是一般人民能夠干涉的
然而我不覺得世界上很多的問題只有Yes & NO 兩個答案。
墮胎是否合法化、代理孕母、死刑廢存 等等
從這些歷史幾千年至今依然沒有正確答案,且依照國家風俗習慣或法律有所不同的東西,
你覺得會因為自己的一張票就會有所決定性的重大變化嗎?
「沒有完美的政策,只要是政策就會有所不完美」
重點是在不完美下要如何用人為的方式去補足它的缺失。
說穿了,不僅僅是同性戀者,甚至有人評論同婚議題只是被拿來當作黨派鬥爭的工具罷了
只要是相對弱勢的族群,都應該享有公平的人權
你可以不支持,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
同樣基於
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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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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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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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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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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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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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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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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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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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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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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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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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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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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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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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
也就是說你絕對可以不支持,因為這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同樣沒有掠奪他人權利的權力。
不管你心中的答案是甚麼,這是一場與你自己的思辯,請去衡量它,好好的思索。
你必須去找出自己心目中的答案,你是如何對待自己?又如何對待他人?
這之中有甚麼樣的差異?而為甚麼國家要制定憲法?
這也是民主進步的一環
希望對讀到這裡的你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