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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勇者與蘿莉魔王F 第3-0話「龍王與最初勇者問於京」

作者:百合コンの玥炭│2016-11-13 19:39:30│巴幣:40│人氣:266
      建元十七年端月,一人類劍士臨龍王之京,龍王親見問之。

      對曰:「余名為塔芙伊珞祈,受命於天,持天賜神器欲前往討伐魔王。」

      「為何?」

      「天意。自魔王初來,天下大亂,烽火四起,誠因其虺蜴為心,豺狼成性,亂各族故土,故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今來是為邀龍族共討之。」

      「不成,卿所謂魔王實乃天物。」

      「何出此言?」

      「天有二神本為伉儷,然一日有所爭,不睦,遂棄天而出降於塵,故言卿等所謂魔王實為天物,不可誅。」

      「天物降世,便淪塵物。況余討之便是受命於天,二神相爭本非我等置喙之事,然天命如此。甚者,魔王強降於世,占人類之土地,余只得因天下之失望,順宇內之推心,爰舉義旗,以清妖孽。」

      「王者之囿與眾共之,人等何不傚其而為?」

      塔芙聞之笑曰:「王者與自民共享園囿,而非外族。人類與人共生領地,而非魔族。汝所言天物實已墮落,其者暴戾而無神性,舊為天物,現為魔物!於天為至善,於地為至惡,當誅!」

      「瀉水著地無正方圓,自然無心於秉受,何來至善至惡之有?卿等討之,恐怕是治絲益棼。」

      見盟約不成,揮袖即去。

      時經數年,塔芙伊珞祈率軍西至,戰數年未分勝負,雖戰況未果,然人類自東土遠征西領,後勤不濟遂走。

      僅塔芙未走,大軍潰而其不移。天物--即其所謂魔王見狀,讚其勇武過人、膽識出眾,稱其勇者。曰:「自降世以來討我者多數,皆殞命,其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今汝者雖敗未死,當知分寸,莫重蹈前人覆轍。」

      塔芙伊珞祈知大勢已去,聞諫棄械,降於西軍。

      又數年,聞勇者與魔王結緣,有一子一女,隨伊珞祈之姓氏。



  
  Ⓨ                Ⓣ                Ⓛ                Ⓐ 
  

  這篇其實滿多重要的事情的,也稍微說明了世界觀與之前的一些伏筆。
  不過,以這種方式寫出來……大家大概很想打我吧www
  這篇和之前的「第2-0話」一樣,用了不同的寫作方式呢!
 
  簡單來說,這篇說明了三件事:
  1、第一任的魔王(也就是最初的魔王)其實是神。原本天界有兩位神,但是有一天他們夫妻吵架,於是其中一位離家出走降臨到塵世。
  2、初代勇者取得天賜神器,並且接受天命要將地面的神趕回天界。
  3、最後初代勇者與魔王結婚,生了一男一女,自此魔王後代冠上伊珞祈的姓氏。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38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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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ZiZent
感覺打文言文很燒腦www

11-13 19:53

百合コンの玥炭
沒關係,讀的人也燒腦(O11-13 19:54

看看2-0 然後看看這章

當時那位好像不知道勝負的樣子 要是他知道勇者被魔王打敗的話會不會崩潰呢

11-14 15:37

百合コンの玥炭
畢竟這篇的著作時間較早,我想2-0那位應該是知道勝負但是刻意迴避不寫的
2-0 標註的時間是「伊珞祈曆兩萬七千四百二十二年」,如果「伊珞祈曆」是為了紀念最初勇者,那麼應該是以她的生年做為元年,也就是2-0距離最初勇者的年代已經隔了兩萬七年多年了11-14 16:21
百合コンの玥炭
另外兩篇因為敘事者的主觀因素而有差異呢
【交戰的時間】
2-0
勇者手持著上天給予的劍,與魔王交戰了七天七夜
3-0
塔芙伊珞祈率軍西至,戰數年未分勝負

【大軍離去的方式】
2-0(撤退)
縱使神聖的人類軍隊各個身懷絕技、以一擋萬,仍不敵那罪惡又無恥的魔王,死了六億六千六百六十六萬人。慈悲的勇者實在痛心,命令諸聖者護送剩餘的人們撤離
3-0(潰走)
雖戰況未果,然人類自東土遠征西領,後勤不濟遂走。僅塔芙未走,大軍潰而其不移。11-1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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