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很認真的想了一下,還真的想不到史上有任何一個強制猥褻性犯罪,
能受到如同廷神這般VIP級護航、力挺的待遇。
育昇薇閣、世堅情、甚至是美國那個在白宮射精的前總統,
當下哪個不是被臭罵的滿頭包,網民瘋狂酸,有的還快被彈劾。
注意囉,這些人還都沒犯法!
再怎麼說,外遇基本上也是兩方合意的行為,
的確不道德,但如果配偶不告,這種行為並不犯法,
如果有性交或撫摸等行為,也沒違反當事女性(小三)的意願。
廷神這種,在公車上對熟睡的乘客襲胸,說是性騷擾慣犯也不為過,怎麼能相提並論。
可是不但丹丹、帆神、黃國師,都出言相挺。
甚至連女權律師、女權團體都輕輕放下。
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今天看見這麼多台灣青年的道德標準能夠隨時演變,真的很感動,
這代表隨著時代推進,紳士魂已經不在被汙名化!
我想,我期待已久,
在台灣和蘿莉合法結婚並且%%%的夢想,往後終於有機會實現了(拭淚)
這邊順便補充一下女權團體的說法;
===華幹===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怒批:「在這個時候,把女性當作消遣的對象,這都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同時也造成了當事人非常大的痛苦跟傷害。」
婦女新知秘書長林秀怡也抨擊:「你作為一個新聞媒體,你是擁有所謂的言論自由,但是你濫用這樣的言論自由,反而公然的意淫跟歧視女性,這樣的行為我們認為是要嚴厲譴責。」
===違停===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董事長林美薰上午表示:「肯定陳為廷自省的態度,也希望他未來從政後,能說到做到檢視自己言行。」
女權律師吳宜臻也在電訪中 要大家給為廷一個機會 請支持他補選立委立委吳宜臻:「少不更事,年輕人嘛,相信他這幾年,應該學會更尊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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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標準太神啦!
這件事其實也突顯了現實的可恥之處,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就算沒錢,也要有名,這樣才有有勢,才是王道,
其餘沒錢的22K,又醜又肥如我這種死肥宅都該死。
如果他不是太陽花運動的領導人,今天會被大家如此輕易放過嗎?呵呵。
現在想想華幹真的蠻可憐的,不過對著人形立牌說了好正、好辣,
剛好手對應到胸部的位置,連摸都沒摸下去,就因為臉長得猥瑣一些,
就被婦團狗幹到不行,抵制到底,立刻丟了工作,現在遇到要選立委的人,
婦團反而說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當立委以後要改呦。
對電視名嘴的標準反而對政治人物更高?
之前郭董叫林志玲玩冰桶,被帆神說噁心猥褻下流,那這算什麼?
看到如此神蹟 我都他媽的忍不住膝蓋為之一軟,射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