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14 GP

樓上惡鄰,我真的忍受不了了!(附線上報案)

作者:Frank│2014-02-23 23:09:29│巴幣:28│人氣:2005
一些細小的噪音我都可以接受!
但是家中樓上惡鄰實在太誇張,整棟公寓住戶沒有一位喜歡他們兩夫妻
有多惡劣?細數給你看!
1、先生澆花用水管,讓一樓地面永遠都是濕的
2、先生澆花時常常在抽菸,菸蒂直接往下丟,一樓住戶常常抱怨車頂有菸蒂
3、夫妻常常把樓梯燈關掉(如果是節約沒問題!),但他們自己樓層都不關
  PS:開燈時間只有一大早與半夜,且還有老人家要走,出事誰負責?
4、掃樓梯直接將灰塵掃到我這樓
5、凌晨2~3點洗樓梯
6、凌晨1點~4點常常拖家具
7、凌晨1點~4點常常做菜(這可以接受,但是像菜刀剁絞肉那種持續且大聲的)
至於其他像是走路聲音太大這類小事情就不說了,畢竟都只是短暫的。

最早他們半夜在做這些事情時有去反應,也真的有改「一陣子」(大概1、2週)
然後又開始繼續做,後來半夜被吵到受不了打他們家電話,直接把電話拿起來放著或直接掛掉
再來半夜直接上去按他們家的門鈴,居然把電鈴給拆掉也不開門(自知理虧是吧?)

現在家人半夜一直被吵醒,都被他們搞到有點神經衰弱要吃藥才能入睡
本來我一直以鄰居間以和為貴,但在今天凌晨我終於忍受不了上網找解決方法
去查看到底有沒有辦法告他們,然後看到以下條例


(1)依噪音管制法第6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之規定,由警察機關處理。
(2)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應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3)請留下詳細噪音源之住址,本案會幫您交請權責單位(警察局)辦理,或留下您聯絡電話方便回復您辦理情形。

最後就決定線上報案試試看



這類型的聲音真的不好錄音,有跟各戶鄰居間溝通過
有需要會幫忙作證,因為也被吵到或是干擾到睡眠或是日常作息

基本上我算是忍受很大的人,早上9點或10點後
你要怎麼托東西、釘釘子、甚至鑽孔都沒意見
但忍無可忍真的毋須再忍!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35543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留言共 9 篇留言

剎時ちあき
OAO ?!

02-23 23:11

Frank
[e10]02-23 23:36
浮雲遊十方
=.=!

02-23 23:15

Frank
[e37]02-23 23:36
楓糖派

報案之後警察有聯絡你們嗎?

02-23 23:32

Frank
還沒有,有去查詢紀錄02-23 23:35
Frank
今天一大早有聯絡我已經通報給基隆警察局了02-24 15:29
我太爛教教我
惡鄰感覺真的很可怕的,祝事情使你滿意的落幕,不過在這之前我一直以為你住透天的

02-23 23:46

Frank
公寓啦= =",而且當初買很低價02-23 23:47
霞舞う月の丘に
雖然是惡鄰,但你也不能用違法的是報復喔,

之前有聽過半夜用掃把捅天花板的卻反挨告的新聞。

02-24 01:14

Frank
是阿...所以有特別提醒家人02-24 15:29
楓糖派
那也很快耶 真方便 隔天警察局就打來了![e16]

02-24 15:56

Frank
不是,是轉交給警察局02-25 01:04
壞小關
加油[e22]

02-24 16:42

Frank
[e22]02-25 01:05
波爾狄雅ヽ(・×・´)ゞ
我認為那種把電話拿起來、電鈴也拆下來的鄰居不需要同情,他們也知道很吵,但不想改。

02-24 17:39

Frank
真的...02-25 01:05
淺井
....有夠誇張 把整棟當她家

03-15 11:36

Frank
是阿...鄰居都有抗議過
不過警察關切後,最近收斂很多03-15 21:25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14喜歡★a0935521077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FoodPedia》簡... 後一篇:《FoodPedia》松...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MIKE19902022各位巴友
當狐狸對上老鷹...誰輸誰贏?看更多我要大聲說7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