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都有個惡性規定
規定學生至少要做滿20個小時的免費苦力才可以畢業,這是畢業的門檻。
我先說明白,我討厭這種事情。我繳交學費,然後學習,這是我應該履行的義務,我不會說什麼。
然後要我做20個小時的免費苦力是怎樣?我基本上已經很不高興了,做白工我寧可去當志工。
志工至少還可以得到一句謝謝,這對我來說這就是超級的對價關係了。
我做兩個小時的打掃,沒人說謝謝不說。然後還得要去管地板有沒有紙削,這哪招?
你以為學生製造垃圾的速度比的上我一個人打掃的速度?
嫌我態度爛,就只會找那種已經小到快要非常難以發現的線頭(地板黑色,而且線頭是黑的!)
然後說我打混摸魚
就是因為我認真,你會把我當免錢勞工壓榨。我才會摸魚!我越認真,你越壓榨我!那你叫我怎
樣忍受?
而且你連句到謝都不說還敢嫌我態度不佳?
態度這種東西,是要用錢買的!用錢買不到的東西,也才可以交換這個態度!
在檢討我態度不佳之前,是不是也該檢討自己態度好到哪裡去?
我沒拿出伏曦巨劍跟神龍昇天刀外加破軍蛇矛朝你打下去就不錯了!
還敢暗示我要做下去的話就會刻意刁難,這是啥鬼話?我給你當免錢工使喚已經很委屈了,還
給我故意找麻煩。
環境不是我搞髒的我也要負責?知不知道義務跟責任的關係?
違反義務的時候,才要負責任。
我有不製造垃圾在地板的義務,那我為什麼要負別人的責任?
你嗎好笑?講給誰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