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任天堂溥天針對博優記者會作出正式回應 說明終止合作關係理由,提出了官方說法。
來源:http://gnn.gamer.com.tw/9/55859.html
關於博優公司發布新聞稿及召開記者會,本公司之回應說明
本公司確已於 2011 年 7 月 11 日,收受台北地方法院所送達,關於博優公司就雙方先前交易關係,對本公司所提起訴訟之起訴狀。
由於博優公司既已提起對本公司提起訴訟,則對於博優公司之主張,本公司除將於訴訟中,向法院予以具體回應及陳述外,在此請容本公司僅為簡單說明,敬請諒察。首先,本公司或任天堂株式会社從未對博優公司就任天堂商品,予以
「未定期限之獨家販售」。
其次,本公司與博優公司間之關係,自 2008 年開始販售繁體中文版之 Wii 後,已大幅改變。關於 Wii 部分,本公司曾事先知會博優公司,並於取得博優公司同意下,始委請展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Weblink)亦為販賣代理商。
而本公司在揭示「遊戲人口之擴大」方向下,致力於台灣市場之擴展。是當本公司於台灣之業務,正予以大幅調整及努力擴展情況下,在 2006 年以後,於台灣發售 Wii 之前,本
公司即已向博優公司說明,如同以往在無書面契約狀態下之交易,將無法予以繼續進行,並持續與博優公司進行交渉,希望博優公司能與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然而,經長期交渉之結果,因博優公司無法接受本公司簽訂書面契約之要求,致使本公司不得不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因此實非本公司突然片面終止與博優公司之交易關係。
再者,本公司亦於 2008 年開始,為擴展市場而實施體制調整,
而因判斷本公司總經理乙職,應由熟悉任天堂業務者擔任,故與前述締結書面契約乙事並行,從 2010 年夏季起至 2010 年 11 月董事會決議解除曾女士職務為止,即曾持續向曾愛玉女士說明,希望其能辭任本公司之總經理職務,惟此亦無法獲得曾愛玉女士之理解,故於 2011 年 2 月底,本公司始不得不解除曾愛玉女士之總經理職務。
於如此事情原委下,雖經過本公司持續與博優公司協商,惟仍無法獲得博優公司之理解而致產生訴訟,本公司實感遺憾。
此外,本公司在任天堂株式会社之支援下,將持續在台灣販售任天堂商品,以及提供任天堂商品之完整售後服務,並不受與博優公司間之訴訟影響。尚請消費者及各流通業者安心繼續愛用任天堂商品,如有需本公司協助,亦請逕向本公司洽詢。
任天堂溥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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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兩邊說法,有些事實非常清楚
1.博優從來就沒有書面的契約與獨家販售。換言之,博優很可能就是這三十年來,一直依靠某種
「不成文」的習慣再進行代理。如果是不成文,沒有明訂的契約和條款,博優當然不需要對消費者執行任何的保障與義務,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博優代理以來臺灣消費者從未享受任何之代理權力與優惠。
又,曾愛玉在今天以悲情攻勢邊哭邊說到
「他曾蒙山內前社長三次召見,許多在任天堂工作二十幾年的員工都沒有被召見」,如果
「今天山內社長知道有這件事,絕不會坐視不管」換言之,這說明了博優與任天堂三十年來的代理可說是一種
「人情姻緣」,靠著某種朋友情感的關係而維持,若然如此,
曾愛玉的博優當然可以不用在乎玩家的感受,因為她的代理是建立在某種父系威權體制下「牢不可破」的裙帶關係。
早上有記者問到,在2008年任天堂決定給展碁代理中文化Wii時,為何博優不反對?博優的回答是「因為考慮到長久的合作關係,不忍一刀兩斷」。事實上,這表示博優積習難改,已經享受慣過去那種養尊處優的生活,當然無法面對挑戰,想當然爾,博優裡面的員工,哪幾個人夠懂電玩阿?
當新社長發現這種舊習慣的弊病時,力除改變,給臺灣更好的代理商時,博優在那邊委屈的哭天喊地,不思振作,還搬出人情攻勢,可見這公司之衰敗到無可救藥。在任天堂的新聞稿中,提到了總經理要給
「更熟悉任天堂業務之人」擔任,這句話又回應到了前面,
可以說任天堂公司親口為大家證實:博優並不是一個好的代理商,因為他們公司對於任天堂完全不瞭解。試想,曾愛玉懂電玩嗎?懂任天堂嗎?又連結到了前面,她靠的是某種不成文的人情關係而獲得代理,並非真正的理解電玩市場與業務,就這樣搞了臺灣玩家三十年,故任天堂公司決定撤換。既然博優從來就沒有書面的契約代理,完全靠人情裙帶關係,那在講求白紙黑字的法律面前,很明顯博優是很難站得住腳的,曾愛玉曾說還有第二回合,她會拿出更多的東西,我們期待一下吧
至於博優說目前NDS存貨有限,一旦賣光就沒有貨了。放心~~阿媽妳不用擔心,我們三十年來都是買水貨的,臺灣的電玩市場與日本緊密相連,更有數不清的中間商,少了博優,只會天下大樂,不會有人擔心貨源短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