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覺得 巴哈=>GE 哈拉板 的其中一位副板很可惡,
隨便亂刪文不給理由,
給了理由又不違反任何一條站規、板規,
這讓我越來越覺得火大,到底巴哈的板主是如何審核產生的?
而其所擁有的權力到底到什麼樣的程度?
是否可以不給理由刪文?
是否可以將沒有違規的文章依照自己喜好刪除?
第一次被刪文:
所屬哈拉板: [GE Online 王者之劍]
所屬討論串:【其他】【處理聲明】NE已向M黨道歉證據+堅持拒絕無理要求(此文論及個人事件,三思再進)
原因: 【刪除】tukslor:請回信至原作者信箱(不倒扣刪文)
刪除原因請好好的說明,不要亂糊弄好嗎? 什麼叫回信至原作者信箱,我不就是作者?
第二次被刪文:
所屬哈拉板: [GE Online 王者之劍]
所屬討論串:【其他】【證據聲明】NE已向M黨道歉+拒絕不合理要求(旁觀三思再入)[板主刪文請給理由]
原因: 【刪除】tukslor:請私下解決(不倒扣刪文)
第二次被刪文的回覆:
※ 引述《swordking (大帥哥哈士奇)》之銘言:
> ※ 引述《tukslor (圖克斯洛)》之銘言:
> > 所屬哈拉板: [GE Online 王者之劍]
> > 所屬討論串:【其他】【證據聲明】NE已向M黨道歉+拒絕不合理要求(旁觀三思再入)[板主刪文請給理由]
> > 原因: 【刪除】tukslor:請私下解決(不倒扣刪文)
>
> 那你當初原因怎不寫好原因,只說回至原作者信箱是啥鳥,
>
> 為什麼不能貼證據? 有證據大家看,是對方要求給大家看證據的
>
> 不然你告訴我 我違反那條板規阿,你說說看阿
如果同一件事需要解釋兩次,那........
「巴哈預設刪文選項之『7.私下』之刪文理由為『請回信至原作者信箱』,此點本人不知,故重新以『請私下解決』作為正式刪文理由」
剛剛重看了板規,確實,並無任一條指出「不得PO道歉文」之類的
在這點,對不起
至於您回信給我時出現的過激用詞,反正不違反任何規條,我就當作沒看到吧
從這裡可以看出,該文並不違反任何規定,並且也不是所謂道歉文,表示:
1. 板務依照個人喜好刪文
2. 板務只看標題就決定此文章屬性
3. 板務自認為回信用詞過激,還以此作威脅 什麼叫當作沒看到? 看到又怎樣? 刪我帳?
正是對方要求證據公開透明我才Po出證據圖片,在『公開』的前提下如何『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