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的重點應該都是放在學生運動上,以下是他們活動的活動網址:
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這是連署活動網址:
主題:1106「野草莓學運」--修改「集會遊行法」連署活動
當然也會有人反對:
主題:反對學運活動的不中立訴求
大家都可以選擇一個去連署,亦或者不屑去淌這趟渾水。
首先我很感動,感動的是終於有學生願意站出來爭取未來的自由。
但是看到他們連署的內容,老實說,我只支持一半。
『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這是大家都知道,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自由。
所以很明顯,集會遊行法是違憲的。
但是看到前一陣子的新聞,我認為集會遊行法還是必要的。
以下是針對野草莓訴求的內容提出疑問:
第一、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這要是修改成功,那我哪天應該會去報備說:
「我要拿汽油彈去總統府抗議,就這樣,掰。」
第二、將刑罰改為行政罰:
如果取消刑罰,只會讓綠色黨的狂信者更加肆無忌憚。
反正活動失控,打了警察,或是順便在遊行中把仇人殺了,都可以不被判刑。
因為這些都是在集會遊行中所發生的。
第三、在野草莓活動網頁具體訴求中提到的一句話: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
在看到前陣子的新聞,你真的會認為這句話合理嗎?
揭竿都可以起義了,何況是你們手中的旗幟,甚至你們綁在頭上的布條都可以勒死人。
你們真的是手無寸鐵?
第四、「禁制區」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這點我不認同,我認為還是要有禁區的設立,但在禁區中若不影響動線的情況下仍是可以劃分抗議區。
像是裡面提到的機場,若抗議人士都把出入口封住,那他們影響到的是成千上萬需要出入境的旅客。
若能在不影響動線的情況下,就可以在機場內劃分抗議區,才不會造成雙輸的局面。
第五、活動的政治色彩:
學生们雖然都說是沒有政治色彩,但是卻一股腦的抨擊馬政府。
那綠色黨呢?
他們不該會此次活動道歉?
所以不讓他們嗆聲的人都是敵人?被汽油彈丟中的警察就該死?
警方執法過當是事實,我認為政府機關是該道歉。
但希望大家都還是要體諒基層警察及替代役的辛苦,畢竟他們都只是執行上級命令。
在此對你們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
遊行或許可以達成部分的訴求,但大家是否想過需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
我原先很想連署野草苺的活動,但是看到他們的訴求卻讓我望之卻步。
若集會遊行法真的修改成功,台灣真的會更好嗎?
還是三天小暴動、五天大暴動?
造成當地居民的不便、公物的損壞、警民的傷害,誰要來負責?
但這就像是辯論一樣,只有正和反,永遠沒有中間的論述。
或許我不該淌這趟渾水,違反了我保持中立的態度。
但是若真的修法成功,其後果又不是我所樂見。
所以我會投下反對的那票,但並不表示我反對學運。
對於學生能夠積極的爭取未來,我是很贊成的。
但還是希望他們對集會遊行法的修改能再多做份思考,不是一昧的推翻,
而是要考慮到我們的社會條件是否真的能夠進行如此理性的抗爭?
願此次活動能夠平安結束。
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這是連署活動網址:
主題:1106「野草莓學運」--修改「集會遊行法」連署活動
當然也會有人反對:
主題:反對學運活動的不中立訴求
大家都可以選擇一個去連署,亦或者不屑去淌這趟渾水。
首先我很感動,感動的是終於有學生願意站出來爭取未來的自由。
但是看到他們連署的內容,老實說,我只支持一半。
『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這是大家都知道,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自由。
所以很明顯,集會遊行法是違憲的。
但是看到前一陣子的新聞,我認為集會遊行法還是必要的。
以下是針對野草莓訴求的內容提出疑問:
第一、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這要是修改成功,那我哪天應該會去報備說:
「我要拿汽油彈去總統府抗議,就這樣,掰。」
第二、將刑罰改為行政罰:
如果取消刑罰,只會讓綠色黨的狂信者更加肆無忌憚。
反正活動失控,打了警察,或是順便在遊行中把仇人殺了,都可以不被判刑。
因為這些都是在集會遊行中所發生的。
第三、在野草莓活動網頁具體訴求中提到的一句話: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
在看到前陣子的新聞,你真的會認為這句話合理嗎?
揭竿都可以起義了,何況是你們手中的旗幟,甚至你們綁在頭上的布條都可以勒死人。
你們真的是手無寸鐵?
第四、「禁制區」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這點我不認同,我認為還是要有禁區的設立,但在禁區中若不影響動線的情況下仍是可以劃分抗議區。
像是裡面提到的機場,若抗議人士都把出入口封住,那他們影響到的是成千上萬需要出入境的旅客。
若能在不影響動線的情況下,就可以在機場內劃分抗議區,才不會造成雙輸的局面。
第五、活動的政治色彩:
學生们雖然都說是沒有政治色彩,但是卻一股腦的抨擊馬政府。
那綠色黨呢?
他們不該會此次活動道歉?
所以不讓他們嗆聲的人都是敵人?被汽油彈丟中的警察就該死?
警方執法過當是事實,我認為政府機關是該道歉。
但希望大家都還是要體諒基層警察及替代役的辛苦,畢竟他們都只是執行上級命令。
在此對你們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
遊行或許可以達成部分的訴求,但大家是否想過需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
我原先很想連署野草苺的活動,但是看到他們的訴求卻讓我望之卻步。
若集會遊行法真的修改成功,台灣真的會更好嗎?
還是三天小暴動、五天大暴動?
造成當地居民的不便、公物的損壞、警民的傷害,誰要來負責?
但這就像是辯論一樣,只有正和反,永遠沒有中間的論述。
或許我不該淌這趟渾水,違反了我保持中立的態度。
但是若真的修法成功,其後果又不是我所樂見。
所以我會投下反對的那票,但並不表示我反對學運。
對於學生能夠積極的爭取未來,我是很贊成的。
但還是希望他們對集會遊行法的修改能再多做份思考,不是一昧的推翻,
而是要考慮到我們的社會條件是否真的能夠進行如此理性的抗爭?
願此次活動能夠平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