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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幹話,留著對法官說吧

作者: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2017-07-17 11:27:12│巴幣:2│人氣:1325
話說還真特別多人來看我呢!
而且事實證明,一篇文章可以讓這麼多人高潮,不錯!

老子不發威,還真當我病貓!?
還真以為我吃素的?

告訴你們~我他X的喝人血長大的!




我這麼說好了!你看我不爽?我歡迎你來告我!
如果你覺得我告你的話,我很歡迎我們在法院見!

高潮人士,特多!
PO個文『我都沒說告誰!自己拉椅子來坐!』

截圖我就索性不碼了,我怕到時候發言的人刪掉了!
這樣到時候死無對證就不好了,當然我也歡迎截圖我持續關注齁




還嗆說『我們法院見!』~OK阿~就法院見阿!
不過....等等,我有說我要告你嘛?

我有說我要告你嘛?
我有說我要告你嘛?
我有說我要告你嘛?

很重要,說三遍!
怎麼?會怕?


『沒有盲腸就不會有盲腸炎,懂嘛!』
『不要跟我嗆什麼兩戰兩勝!要就趕快來告我!』

『嗆我說法院見的,不要刪除文章蛤~讓大家看看笑話』
『沒人說告你,要說別人告你,還嗆法院見?這麼高潮的我還是第一次見過!』




巴哈有個特別的風氣,就是講『幹話』
有鑑於先前實在是無法忍受巴哈上面討論區整體的風氣

我特別的發了一篇文章
希望大家能睜大眼睛好好的看一下!

在天二革命巴哈討論區,,大家能不能正常點?


甚至跟別人在聊天的時候,很明確地說了!
『不跳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深深的覺得那些自以為在網路上這樣攻擊,謾罵~
這樣子玩的都不會有事!

『我告訴妳們,你們這樣子玩~我保證哪一天一定會上法院!』




哪天到時候真的被告了,就真的不要哭著跟人家道歉說對不起!
沒差嘛....一堆巴友都聽不懂人話

所以一堆人都聽不懂中文的話?
還是以後我要用山地話跟你們說才會聽?




你們的虛心指教,評論建議,我真的都接受!
你可以說我的文章沒價值,沒意義,就是爛!

甚至可以說我醜,說我肥,說我宅~那些我都無所謂!
只是苦口婆心好言相勸~先前也跟你們好好說了~『話要好好說』


不聽?好像在遊戲內120等....現實就所向無敵!
看到人就是戰!看到文就是幹!


我還記得有一位網友曾經留言這麼說的




我就來看看你等級120強
還是我的刑法301強!

『我是不知道301條是什麼啦,但我告人是用309條!』




哀~都跟你們說『話要好好說』
不聽?結果咧!?

『臉難道這麼黑,黑到要我主動幫你洗臉?』

臉黑了吧!

要被我直接去警察局報案提告才會懂得尊重?


話說高達130篇留言討論一群人
倒是很用力的幹!超用力的出聲!

結果呢?報案三聯單一PO!
『我連一滴汗滴下來的聲音都聽不到!』



自詡為網路戰神喜歡挑戰眾人
那我忘了告訴你我的專長與技能就是專門對付人

臉書來自四面八方不管是尋求協助的
還是自己朋友需要幫忙的,
我也只PO冰山一角五個!



網友詢問完刪除的,也實在是太多了!
甚至哪天你在網路大喊求救的時候

或許還有可能遇到我專門為你解說法務問題!

我想我也不用去跟朋友

去收集那些我曾經接手協助過的判決或是和解書





先前對於這種類似相關的訴訟糾紛
對於巴哈巴友實際的協助解說

讓巴友
專程來到個人的小窩
對於個人的評價的吧


抱歉呢~~~我是難以接近的邊緣人,所以好友真的不多!

沒辦法~我這個人就是這麼囂張!

因為不是每個人想認識我
就一定認識到的人!


至於曾經接觸過的?評價看看就好!





我也只是個普通平凡人
只想當個邊緣人靜靜的躲在角落


搞到我抓狂專門特地為你用法律訴訟來證明!
那就來看看你是網路戰神,還是我道行更深


這麼喜歡亂嗆人
我一定會送給你一張專屬於你的法院認證


並且會特地為了你,開設個專版專屬於你!
讓你在歷史上,狠狠的被記上一筆『網路霸凌』的汙名!

最後我只想告訴你『保重』
『因為你真的惹錯人
!』





當然不附上三聯單還真對不起我自己呢~~~
清晰,大圖,歡迎放大檢視!


該感到榮幸才對!
我在巴哈的第一次就這麼獻給你了!


『記得嗆大一點!不然到了警局要跟我道歉...很不好!』



所以記住千萬不要跟我和解!千千萬萬不要道歉唷!
也不要解釋這麼多,要解釋去跟法官說!


『嘿嘿嘿~嘿呀嘿~~~呀嘿呀齁』,那這樣你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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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6 篇留言

discoalien
告贏了再說吧,就這次狀況而言你真的衝動了,輸了還要賠錢的。

07-17 19:46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是阿...你說的沒錯~那就等告贏了再說吧!
當然,若有機會的話,這一篇也會成為一個借鏡

給予社會大眾做一個機會教育
在人與人相處與溝通之間,要懂得麼叫做『尊重,友善,包容』

─ ─ ─ ─ ─ ─ ─ ─ ─ ─ ─ ─ ─ ─ ─ ─ ─ ─

其實我並不覺得我衝動了!
你不覺得你從頭到這一路看下來,我都很冷靜嘛?

有什麼好衝動的?
『權益,就是要自己利用行為來去捍衛的不是嘛?』

─ ─ ─ ─ ─ ─ ─ ─ ─ ─ ─ ─ ─ ─ ─ ─ ─ ─ 07-17 19:57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告輸了要賠錢?真的嘛?
所以,我們再冷靜的再一次思考!

告輸了,要賠錢???
真的嘛???

當然我詢問真實與否的語氣
並不是『懷疑是否要不要賠錢』這問題!

而是『原來在網路上遭到人格上的辱罵
利用行動上表示捍衛自己的權益的過程要賠錢阿....』

『所以要賠錢?你真的確定嘛?』
我希望我的問號真的能夠讓你有所反思!

─ ─ ─ ─ ─ ─ ─ ─ ─ ─ ─ ─ ─ ─ ─ ─ ─ ─

沒關係的!案例就放在這!
有機會的話可以回頭來看看

大家一起來聊聊天,相互請益與交流
也算是一個正面的活教材的!

─ ─ ─ ─ ─ ─ ─ ─ ─ ─ ─ ─ ─ ─ ─ ─ ─ ─

先前也跟大家說過了『話,好好說!』~別這麼戰
講不聽,愛戰!

有人愛戰,既然這麼愛戰!
那就看看誰的基本盤面比較有利!

有時候阿,人只是懶得去計較!
當計較起來,就會深刻的感受到!

知道對方是不是在開玩笑了!

─ ─ ─ ─ ─ ─ ─ ─ ─ ─ ─ ─ ─ ─ ─ ─ ─ ─

或許在網路上,其實跟艾倫大有互相交流之過程
但個人真的建議,還是老話一句

尊重,友善,包容!
有時候不是人不去計較,只是懶得去計較而已

希望這一次的案例與借鏡
也能夠讓你有所學會一些事情

在人生道路上越發成熟更加圓融07-17 20:02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放心啦,現在在討論區的場外
當然也是歡迎大家來坐坐,喝喝茶泡泡咖啡聊是非!

開開心心聊個天也不錯啊^^
當然,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也歡迎您的不吝請教!

在個人能力所及範圍之內,絕對熱心協助的
『放心啦,我沒這麼可怕~我又不會咬人』


對了,關於法務相關的權益
個人建議你可以GOOGLE『公然侮辱 敗訴 賠償』

指引一個方向,或許艾倫兄的前進也會比較明確


如果捍衛自己的權益,提告公然侮辱,敗訴過後卻必須要賠償對方費用
關於這個相關的案例,或是法律規定

我還真的挺想知道有沒有案例與條規當中規定呢
當然,相互請益之學習,如果艾倫兄有查到~別忘記分享給我唷^^07-17 20:14
discoalien
我的經歷是要求對方賠償勞務損失(月薪/30*出庭時間)
跟交通以及精神(因為提告者太白目刻意去看診拿報告)
依照中國民國法律的話,也是原就被,被告可以提出轉移至被告所在地審。
那身為提告者您,如果覺得跑來跑去的車馬無所謂,當然,這點就沒差。

你問我,告輸真的要賠嗎?
說真的我只能告訴你,如果屆時判決對你不利,是有機會賠的。

再者雖然你沒指出是誰,對方也可以從您這篇發文中抓山地人的話
這五個字再反將你一軍就是了,這邊改不改看你自己,給你點提醒。

18歲到現在兩戰兩勝,我不用學到甚麼啦,
所以被告有我就是了?那我可要搜集些資料好好研究下了呢。

法院見。

07-17 20:16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對於法務的理解與認知
我想每一個人都有堅持的不同之處!

當然,分享請益之處亦屬相互成長之進步!
放心啦,等到告贏了~會有教材與借鏡!

告輸了?那也沒關係啊!
因為法律自然會有公斷,法官自然能還他一個清白!

對我來說,輸贏真的不是重點與關鍵!
因為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法官也會還給其中一方權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說艾倫哥阿,話阿~~~好好說!
別衝動,別生氣,別激動!

你提出你的觀點與看法,我有樂意接受
而我分享個人的經驗之時,又何必心浮氣躁!

我真的也只是很純粹的相互分享請益與聊天罷了!
難道我有暗指什麼,又讓你感受到不愉快了嘛?

對我哪一句感到不滿,你可以直接跟我說!


最大的關鍵重點就是
『我也沒有說我提告你,OK!?』

真要告你的話,我還會跟你聊天聊這麼多??
我都跟艾倫兄您告知,在場外大家可以好好聊天說話

怎麼?現在該不會又要打算準備跟我吵架了?_?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不用改阿,我為什麼要改?
這首歌曲本來就是印地安山地民族風阿!

再者,我說了誰嘛?
難道在屬於自己的公開領域當中抒發個人的情緒


這麼好聽的電子流行音樂~難道我又不能與他人分享了?
怎麼?又有人要自己拉椅子來坐?

沒差,如果真的有人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與侮辱
『我歡迎馬上趕快去報警,跟我一樣捍衛自己的權益』


純粹的抒發與分享
更沒有指名道姓或是針對哪一位仁兄

我又沒作賊心虛,憑什麼要改?07-17 20:30
discoalien
敗訴賠償你光看網路範例真的不夠,
幾次下來我認真覺得結論會變成怎樣,
往往都是當下法官判定為基準。

不過報案而已,屆時還有訟狀要寫,把訴求寫完整些比較有機會被提出來解決。

07-17 20:18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放心啦,其實說真的!
人生本來就是相互學習的不是嘛.....

如果依照這一次的案例,真的能夠讓你學習到更多
增加彼此對於法務上的了解與認知

這不何嘗是一件相互學習的事情~是吧...



說到什麼訴狀那些有的沒的....我是不擔心啦!
反正走到哪一步,就做什麼事情就OK了!

沒什麼好擔心或是準備的了!
我相信至於步驟或流程那些,我們都可以跳過討論了



因為艾倫哥畢竟也是擁有相關實務之經驗
對於彼此了解之事,其實可以跳過不多做討論了


唉,平常心囉~~~
不也是一樣要吃飯,要睡覺~~~

有啥好CARE的07-17 20:3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ㄟ!戰神!我特此為了你修改了內文!
有機會的話可以看一下我新編吉的文章唷

阿,還有對了~~~~如果你擔心我串改內文的話
記得以後多保持『截圖』的功用與功能!

修改內文的關鍵並不是因為你提醒我『山地人』
因為我沒有罵『任何人』

當然!我也沒有修改對於『山地人』的關鍵字!
SO~~~~其實也沒什麼好表達的!


只想告訴你!
『你兩戰兩勝不干我屁事!』

我也純粹的只想讓別人知道
『沒有人說要告你,自己要拉椅子坐』

巴哈的風氣還真是有趣
如果你沒跟我嗆什麼18歲兩戰兩勝與法院見

或許我不會修改我的內文,專為你而新增!
『不爽的話,有種來告我!』


加油!我可以成為你的『第三戰』07-18 20:19
Hunting Sky 獵天
你這些言論,我不能苟同,從你的言論中,我看不出您要平息事端的念頭,俗話說:「權利是自己爭取的」,爭取利益為己是可以的,但是閣下以亂生亂的手法,已經超出權利自衛的範疇,對方若能道歉,您為何不能接受,若是真想要證明您有不可隨意侵犯的領域,和解之後,事證總總都可以找得來,何必非得上到法院拿判決書作證呢,參酌您的告訴動機,我認為您難以和融在這個網站生態,以正義來審判,其實不是重點,而是您想要宣洩這股氣憤罷了,加入巴哈生態前,該先做好情緒管理較為妥當,「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當你固執於對方的錯誤時,你會放大它,但,你就真的沒錯嗎?」,人們權利自衛的反面意義,法院的不告不理原則,就是直接的點明無法完美的達成憲法所保障的生人權利,也因此法院也是冀望人們能盡量的原諒,別過度濫用憲法所保障的主張,否則意義闕如的法庭時間將會把意義重大的侵益糾紛給覆蓋住,您的行為就會如同莽夫一般,不被憲法精神所讚許。

07-19 23:04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我何來的生亂?何來的以亂止亂!
我反而這是在積陰德造福人群呢!

我相信每一個人對於『道德法律教育認知』薄弱有所不同!
說真的!如果它們懂得尊重,覺得這世界還上有法律這東西!

知道自己不該隨便亂噴人,該懂得如何去尊重人的時候
就不會這樣對人說話,就不會這麼不尊重人!

我反而覺得讓他們好好上一趟法治的課程,這是在積德呢!
『人往往最大的可悲,就是在教訓之中學習經驗,才會懂得成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不是沒有給人機會道歉耶!
我一開始已經有跟對方說過了,你不能這樣

還跟其他的巴友嬉鬧,倒是跟其他巴友附和的很愉快呢!
我甚至還跟他說『到時候你就不要道歉!』

不要說什麼給不給機會!
試問,如果沒這樣去攻擊人謾罵人,還需要跟人道歉?

『我還給他機會道歉耶,他怎麼說?連屌都不屌你!就是繼續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好笑,我錯啥!?我罵誰了?
我嫌棄哪個人的文章了嘛?
如果有任何問題或錯誤,我沒有提供數據與資料相互分享嘛?
而我充滿熱忱與意願跟大家分享,我得到了啥?

講幹話噴垃圾話什麼殺洨都樣樣來!
你告訴我,我錯在哪!?

看不慣,看不順眼的東西~可以不要看嘛!
但就有些人一定要像胃食道逆流一樣~~

要吐那些有的沒有的廢話
一定要酸一下才會覺得自己超爽!

好像自己在遊戲中可能等級超高,任何文章都反對
只要一有不同的聲音就是幹,就是戰!

哎呀~不說這麼多了,文字會越來越長的!
可能你不是那種所謂的受害者

沒遇到那一海票對於把網友吊起來打的為樂趣
那種感覺你永遠都不知道!07-20 00:2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沒有盲腸,就沒有盲腸炎』
始終一直讓我猶言在耳的聲音

我並不是造勢生端的開端耶
我一再一再的忍讓,一再一再的容忍!

謾罵的,攻擊的,就那幾個~
反倒讓我覺得它們甚至以此為樂!

─ ─ ─ ─ ─ ─ ─ ─ ─ ─ ─ ─ ─ ─ ─ ─ ─ ─ ─ ─

那既然如此,說難聽一點!
『你今天不要罵人,就不會有事!』

相對的,我也是這麼對自己說的!
所以我對每一個人都很尊重,但我換來的是什麼?

─ ─ ─ ─ ─ ─ ─ ─ ─ ─ ─ ─ ─ ─ ─ ─ ─ ─ ─ ─

放心,我情緒管理超級妥當!
『你以為別人動不動沒事就這樣?』

對於不管任何再怎麼意見分歧的言論
我都抱持著平和的角度與態度

相互成長,相互進步
但有些人卻不是,沒戰找戰

為戰而戰,因戰而戰,想戰就戰!
難道那些為了這一塊小天地的人

就要被那些『攻擊他人為娛樂的』的那些人吊起來打?憑什麼?
沒有攻擊,他人就不會反擊!

『沒有隨便亂幹人,會被人提告去警局說對不起嗎?』07-20 00:26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反正簡單嘛....
對錯就給法官判阿!就這麼簡單!

反正沒被人告過嘛....
就讓它們嘗試一次阿!

剛好我也可以累積我自己的經驗!
以後更有能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放心,這我也是第一次告人!
先前我學的都拿來幫助人

讓那些被欺負的人不再受到欺負!
而這一次換做我被欺負.....

『我都叫人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了,難道當我權益受損了我要自己吞下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個簡單的好了~我也只是普通人!
不要把我當神!

不要跟我說什麼『人非聖賢熟能無過!』
也不要跟我提什麼『憲不憲法!』這類的問題!


我倒是覺得『我現在的行為還挺符合憲法的!』
『保障自己的權益,堅守捍衛自己的原則!』

那請問一下,他們那些人總是以謾罵攻擊他人為樂
甚至沒事無聊找戰引戰的那些人,尊重憲法了沒?07-20 00:35
美白麗鳥無限懶人狀態
路過打擾抱歉
借卡位下謝謝

07-20 01:23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沒事,絕對不會打擾的^^
希望在我這邊,能讓大家學會一些事情!07-20 01:37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話說又有最新進展,有機會的話走過路過千萬別錯過嘿~~~~
(撰寫文章去)07-23 23:15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HI!追劇嗎XDD
話說又有進展了呢

有機會的話歡迎共襄盛舉10-18 13:22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在此特傳捷報,告知目前最新進展與新增故事!
已新增南投地方法院 and 桃園地方法院偵查庭開庭審理

過程內容絕對精采可期
幽默風趣爆笑簡直媲美日劇

有機會千萬記得要觀看並且說出您心中的想法與看法唷^^10-25 03:15
美白麗鳥無限懶人狀態
@_@!
挖咧還有新進展喔?@@
好啊有時間會好好看新戲

10-18 13:49

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有啊!我有發一篇新文章了XDDD
當然還有二部曲呢!

這個開完了
還有下一位等待著上我的偵查庭!


當然,有任何最新進展將會持續更新10-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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