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去年的事件,上次雜記打太嗨忘記講了,是發生在上次雜記之前的事所以時間順序上可能會有點誤差。
記得十一說過十一很少換電子產品的事嗎?離Nokia只換過兩次而已。
事情要說到去年大概十月那時候。在公園行光合作用一臉『  ̄∀ ̄ 』模式的十一突然覺得眼前一黑。
阿……也是拉……公園有人玩籃球甚麼的也是正常現象……
不對啊!又沒籃框你們這樣扔來扔去有趣嗎 囧!?
總之,或許就因為腦袋裡盡想這些有的沒的吐槽所以當十一意志到球是朝自己砸過來的時候已經不是靠十一這種反射神經能夠躲得掉的距離了。
只能擋了!!!人家好歹也在網球社喝過兩次茶!!十一將手上的手機當成網球拍精準的把籃球就這樣
K了回去。
等等……不對……我在想什麼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他又不是Nokia!!!!!!!!!!!! 人家真的不了解為什麼大家都在說笨蛋吃香或傻人有傻福之類的話,你們都不明白迷糊一族的人每天在維修物件或看醫生上的開銷有多可怕TWT
然後……
「現在已經沒人在賣這種機型的零件了拉,送修還不如換了。」
阿阿……科技產品阿……你的淘汰速度為甚麼總是那麼快呢(默
沒辦法還是只能換了。殺到通訊行將臉貼到銷售員臉上(?)以近乎逼問的態度「你確定它可以戰十年吧!!可以吧!?可以吧!!!!!!!」機關槍似與對方交涉的十一,好不容易決定了機型(順便把門號從某家轉回熟悉的中華奠信,剛好可以吃到門號配機專案)
總之……鏘鏘!!!
可以吧? 可以戰十年吧?
看著銷售員可憐兮兮地縮在牆角捧著這個盒子十一也覺得應該就是他了。
然後過一個月
然 後 只 過 了 一 個 月
粉紅機……(咳血喵的……科技業……你們到底要陰十一幾次……Or2
不寫了……人家到現在還是好桑新・゜・(PД`q。)・゜・
……雖然說不寫惹,但是想到一件東西忘了宣傳 (艸)
http://docs.google.com/document/d/1GFzeixFLFRqPbj4SBAfHGgcE9oTjY3JvWth_Aibhe4Y/edit?usp=sharing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個共用系統是不會具名的(如果記錯sorry(艸))
主要是十一真的太缺根筋,常常會不知不覺得罪人。
其實十一很在乎這件事,所以希望弄個匿名平台讓大家抒發不方便直接在十一面前講的事情。
只要覺得十一有那裡不妥,都歡迎在這裡提出。
不過基本上還請理性提出"點"來,如果只是無意義的謾罵十一會視情況刪除。
雖然不能保證在這裡提出的缺點與過失十一能夠全部吸收改過,但至少只要是理性提出的點十一都不會刪除而一直放在這裡讓自己看到。
感謝各位的協助 m(_ _)m
話說粉紅機超衝擊的,十一一直以來都是白色機子想都沒想過會出這麼合十一胃口的殼……話說能不能跟原廠交涉看看只換機殼(?)
算了……先吃午飯去(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