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自「這個詞原來是這個意思」。
男女授受不親:授,給予;受,接受:不親,男女之手不能接觸,這句話的本義是男女之間不能手遞手的傳遞東西。
男女授受不親一語出自《禮記.坊記》:「子云:『好德如好色。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男女授受不親。』」
孔子《論語》中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我沒有見過愛好德行就像愛好美色一樣的人;諸侯不下漁色,諸侯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裡面娶妻妾,譬如漁人撒網捕魚,網中的魚當然全部歸屬漁人所有,因此要對國君的這種特權加以限制,只能娶別的國家的女人;因此君子要遠離美色,以此作為人民的準則。
前三句中都有一個色字,在這個基礎之上,要求男女授受不親,生怕男人被女人之色所惑,這是典型的男權社會的禮制寫照。
關於授受不親,《禮記。內則》中還有則體的規定:「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篚是盛物的圓形竹器,除了莊嚴的祭祀和倉促的喪葬等場合之外,男女之間如果相授東西,女方必須要用篚承接,如果沒有篚,那麼雙方都要坐下,把東西放到地上,然後女方才能取走。
《禮記》中還有許許多多非常苛刻的規定,甚至一家之中,男女都不能雜坐在一起,不能把衣服掛在同一個衣架上,不能使用同一套盥洗用具,女子出嫁後回家,兄弟不得與之同席而坐,同器而食。
但是同樣是儒家,對於男女授受不親的苛刻規定,孟子卻有不同的意見,《孟子.離婁上》中記載了他和淳於髡(坤)的一段對話。
淳於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日:「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孟子認為男人授受不親固然是禮的要求,但是嫂子溺水的時候必須援之以手,否則就是豺狼,這是對於禮的權(變通)。
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到,孟子的思想閃耀著人性的光輝,但是到了後世,尤其是宋代理學之後,男女授受不親發展到變態地步,與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樣成為吃人禮教的代名詞。
感想:古代社會變不變態,當然變態啊,把女人當成私產跟自己所有的社會,比現在的性變態還性變態,而且因為這些規定得到好處的人,往往只有特權階層,這也是為他們量身打造的一些規定,像是女人不能出門之類的。
現在早就不流行男女授受不親了,現在都是男男授受不親,女女授受不親,不過最可憐的是部分男人,大概就是不知不覺就變成了一個,不曾接近女色的人,身邊都沒有女人,自然就沒有女色問題了,但可能有男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