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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夜中的龍之子 -炙燃餘燼】 第五章-這是她第十二次殺人,但卻失敗了。

作者:渺羽│2012-10-23 23:54:28│巴幣:8│人氣:304
【厄夜中的龍之子 -炙燃餘燼】
第五章-這是她第十二次殺人,但卻失敗了。
  好黑。
 
  好冷。
 
  我不要。
 
  多年累積下的復仇之心,竟可笑地比不過恐懼感 ?
 
  呵呵──嘻嘻嘻嘻。
 
  我不要。
 
  我不要在這絕望的深淵之中繼續待著。
 
  第一次殺人是在四年前的絕望中。
 
  鐵夾子夾爆了它的腦袋。
 
  原以為不會再殺人了,原以為不需要再殺人了。
 
  第二次殺人是在三年前的深淵中。
 
  藥物葬送了它的性命。
 
  原以為不需要再殺人了,原以為不會再殺人了。
 
  第三次殺人是在二年前的地獄中。
 
  總之它是被殺了。
 
  總之它是被殺了。
 
  第三個不知道是男是女的人被殺了。
 
  之後我知道自己不需要再殺人了,沒有人會再被我殺了。
 
  第四次殺人是在八月五號的凌晨一點,我想殺一個女人但沒有成功,繩子被神祂給切斷了。
 
  接著,我殺人。
 
  第五次殺人是在九月十號的晚上八點二十分。
 
  接著,我胡亂殺人。
 
  第六次殺人是在九月二十七號的晚上九點三十分。
 
  二十個小時。
 
  第七次殺人是在九月二十八號的下午五點三十分。
 
  十九個小時。
 
  第八次殺人是在九月二十九號的中午十二點三十分。
 
  十八個小時。
 
  第九次殺人是在九月三十號的早上六點三十分。
 
  十七個小時。
 
  第十次殺人是在九月三十號的晚上十一點三十分。
 
  十六個小時。
 
  第十一次殺人是在十月一號的下午三點三十分。
 
  十五個小時。
 
  第十二次殺人──
 
  沒有成功,在找到獵物前,一道腥紅色的光芒出現在我的眼前。
 
  啊,終於來了。
 
  你們終於來了!
 
  是誰都好,來傾聽我的吶喊吧!那首連續演奏了七年之久的、超過二十的二次方次的猥歌。
 
  然後,完成我的願望吧!嘻嘻嘻嘻──
 
 
 
  ※
 
 
 
  「頭腦稍微冷靜一下吧!妳這混蛋病嬌魔法少女。」
 
  不小心脫口說出了冥王的名台詞。
 
  面對迎面而來的鐮刀,我將長傘朝前一頂!
 
  嘶嘶嘶──
 
  傘面被劃破,我轉動陽傘,將鐮刀卡在傘骨之上。
 
  ──哼,原來如此,真的是這樣。
 
  「嘖!」
 
  左手劃過腰間,拆信刀飛擲而出。
 
  飛刀刺穿紅布,在我視野被傘遮住的地方命中了她,將傘面染上幾滴鮮血,她隨即後退了幾步。
 
  兩人間相距六米。
 
  「沒有……效果?」
 
  將傘抬起,遮住灑下的陽光,我學著小屁孩那樣旋轉它。看著她吃痛的表情,以及刺在她右肩上的拆信刀。
 
  「不會發動的,妳的魔法是死神所給予的吧?所以對我不論如何也不會有效的。」
 
  從看到第七起命案屍體的模樣時,我就懷疑是不是這樣了。
 
  身為魔法的初學者,是怎麼揮出如此強大的斬擊?足以將成年男性輕易分割?
 
  根本不可能。
 
  ──除非有諸多條件的限制,讓這項魔法在單一物件的作用上擁有強大的性能。
 
  「死……去死。」
 
  只見她橫揮鐮刀,那件歌德羅莉服便朝著周圍憑空噴出五片黑羽,羽毛在空中化作五支黑釘。──那就是第七起命案中所使用的鋼釘吧?
 
  眼睛、心窩、鼠蹊、眉心、腳背。五道詛咒為奪去我的性命朝著我的五處要害飛來!
 
  空出的左手在空氣中寫出S,我的腳步一踏──
 
  「SKI!」
 
  雙腳之下出現了風的噴射孔,兩道疾風運著身體向前滑行。
 
  像方才一般將陽傘朝前頂去,像小孩子般的轉傘,將五根鋼釘全數彈開。
 
  約花了一秒三,我將六米距離縮短為零,到達她的面前。
 
  迎面而來的,果然是她的鐮刀。
 
  不過陽傘可長的多啊。
 
  用腳於地面畫出了一個S,同時收起陽傘。
 
  「SLASH!」──面。
 
  其實我沒學過劍道。
 
  但收起陽傘後打別人的臉還是做得到的。
 
  暴風推進著血紅色的陽傘,讓普通陽傘揮擊的威力乘以三倍!較長的陽傘以比起她的鐮刀更先命中她的臉,打得美少女的上半身一陣後仰,連傘骨也隨之應聲斷裂!
 
  同時,讓她的額頭流血的向後癱軟倒下。
 
  第七起命案和第三起命案的現場都有著共通之處,其一是屍體都被強力的斬擊砍成碎塊。
 
  其二是,雖然有如此高破壞力的斬擊,現場卻只有屍體和屍體的衣服遭到破壞,那些建築物絲毫都沒有損傷,連一絲刮痕都沒有。
 
  「冷靜下來了沒有?」我一邊問,一邊將壞掉的傘朝旁一丟。
 
  不論她的魔法對人類的殺傷力有多強,從一開始就註定是我這邊壓倒性獲勝。
 
  「嗚──」
 
  她無力的爬了起來,喘了幾口氣。從她瀏海的分岔之後,我看到了正看著我,露出訝異眼神的一對鳳眼。
 
  很美,不論是她的雙眸還是其他五官。她是那種去參加選美比賽未必會得名卻怎麼樣也不會有人唱衰的那種A等級女孩。
 
  「啊啊啊啊──!」
 
  似乎非常不甘心的樣子,她又朝著我的臉揮了一刀!
 
  不是誇飾法,這一擊的威力,足以將一輛小客車一分為二──
 
  噗嚓。
 
  卻被我以左手徒手抓住了刀刃。
 
  非人的鮮血從我的掌心沿著鐮刀順流而下,殺死七人的兇器被緊緊握住。
 
  「紅色的……瞳孔,你……不是人……類?」
 
  「啊,我也很不想承認,但妳說的對,我現在是三個月大的吸血鬼了。」
 
  「真的……存在?……難怪。」
 
  死神,被稱為殘忍的收割者。
 
  還有,偉大的戰士。
 
  曾經,有一位戰士為了守護自己的國家,與數量眾多的敵軍戰到了最後一刻,直到生命結束之前他都不斷揮動自己的鐮刀斬殺敵人。
 
  人們惦記著他的英勇,惦記著他的威武,直至死亡都未曾停下手中那把鐮刀的他,最後便成為了人們所讚頌,敵人所懼怕的「死神」。
 
  以上的傳說先撇一邊,那麼所謂死神的本質是什麼?
 
  無奈的;無謂的;無情的不斷收割著人類的生命,並且將人類的靈魂領往陰間、領往冥界之使者。
 
  收割「人類」的生命。
 
  帶領「人類」的靈魂。
 
  夏洛特曾經說過,魔法是操作信仰力的技術,信仰力則是泛指任何生命所相信的事物會漸漸影響並改變現實的一股力量,幾乎可以說神祕端的所有東西都是這麼來的。
 
  包括吸血鬼、狼人、魔法師、殭屍、惡魔,甚至是神祇。
 
  這些東西都是這麼被妄想出來,因而變得實際存在的超自然之物。
 
  而多數的神祇都是人類對他們的信仰所誕生出來的,講難聽點,就是人類設定出的產物。
 
  死神既然在傳說中是這種的地位,自然不能違抗人類給祂的設定,那麼祂給予眼前魔法少女的魔法──
 
  ──也絕對傷不到人類以外的東西。
 
  而且,估計對人類所持有的物品也是有效的,她才會一開始就往我的傘砍過來,而被害者的衣服也有破損。
 
  這就是她的魔法:「人類絕對殺戮權。」
 
  一種強力,卻只能對人類生效的力量。
 
  「我一開始不就說過了嗎?死神的魔法對我無效的。妳的魔法無法作用的話,手中的魔杖也不過是一把普通的破鐮刀而已。」
 
  「殺……。」
 
  她低下了頭,放開了右手中的鐮刀,低聲囔著難以聽見的話語。
 
  「看來是冷靜下來了啊,不過這下麻煩了啊,妳的頭和肩膀都得好好處理啊。」
 
  我微笑著,硬是將卡在左掌上的鐮刀拔了下來,遞還給了她,血流得真不少。
 
  「……不痛……嗎?」
 
  怎麼可能不痛啊?
 
  痛死我了好嗎?
 
  「我看起來不痛嗎?妳這渾蛋病嬌魔法少女。」
 
  「對……對不……」
 
  我伸手要將她的瀏海撥起,她卻像是嚇到了一樣往後跳了兩三步。
 
  幹嘛啊?我只不過是要檢視一下妳的傷口啊?
 
  難道我有長這麼醜嗎?真的嗎?是要我弄一套帥哥西裝來穿嗎?我說?
 
  抓了抓頭,我嘆了口氣,卻在這時眼角瞄到了什麼。
 
  ──那是什麼的銀光?
 
  大吸一口氣,我將眼前的少女壓倒在地,用自己的背護住她的身子。
 
  ──啪擦!
 
  什麼東西沒入了我的右背部裡,伴隨刺傷疼痛而來的是好似要把我的大腦煮沸、血液蒸發的灼熱感。
 
  神之金屬接觸到我的鮮血起,便開始瘋狂侵蝕我的肉體和靈魂。
 
  我很清楚這是什麼感覺,這種劇痛,猶如熱鐵烙膚一直深刻在我的記憶之上。
 
  「銀器……。」
 
  吸血鬼最怕的玩意之一。
 
  只要傳說是這樣,我就會怕它。
 
  而會對著乃茜小姐投出這種東西的人,我的印象中只有一個。
 
  「──好好好,遊戲結束遊戲結束,現在這裡由傳說中的驅魔師來接手囉。」
 
  聽到了耳熟的女性聲音。
 
  轉過頭去,看到的也是熟悉的身影,她穿著墨綠色的披風,和那一貫的防彈裝甲,左手手指夾著三把銀十字錐。
 
  「湘,妳──」
 
  真是最糟糕的情況了,根本呵呵。
 
  我早該想到了,以神秘端的角度來看,極容易發覺的那個七芒星,還有數小時前那個自稱AMC的駭客從警方那裏偷出的有關時間的情報。
 
  這兩項線索,緣湘都有辦法取得。
 
  就算沒能取得,她還有個有效範圍不明的魔力指針呢。
 
  而完全沒有考慮到這些的我,竟是愚蠢地以為緣湘不會在這時出現。
 
  「嗯?湘不是說過了嗎?庇護有害的魔之存在一同視為有害的魔處置。泰峰你怎麼就是不聽勸呢?」
 
  緩步朝這裡走來的,是板著臉地緣湘。
 
  「──等、等等,湘,她現在、咳、冷靜下來了,至少現在、咳咳、是無害的。」
 
  咳出血來了,肺部被十字錐刺傷了嗎?
 
  「對啊,『現在』是無害的,可她怎麼樣也是傳說中的殺人魔。魔就要由驅魔師解決掉。」
 
  這麼說著,她將手中的三支十字錐朝我這裡擲來!
 
  我拼死以左手撐起身體,左腳無力的在地面畫出S,同時拔出腰間的水果刀──
 
  「SHIELD!」
 
  向前正劈一刀,刀刃兩側出現空氣的噴射口,使得飛來的十字錐偏移軌道,沒能命中我。
 
  「我的內褲今天是傳說中的水藍色唷,想看嗎泰峰?」
 
  「咦?」
 
  在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前,鼻樑就感受到一陣疼痛,猛力的掌擊朝著我的臉正面打來,這一掌令我眼冒金星,隨後連環兩掌,一掌由下顎將我的上半身打得整個立了起來,再一掌由頭頂打來,讓我的臉和地面做了親密接觸。
 
  我忍痛提起頭來,以雙眼朝著她的雙眼看去──
 
  「不會讓你有機會使用魅惑的,泰峰。」
 
  接著,大概是鑲了鐵板的長靴命中了我的腹部,從視線外將我一腳踢離原地, 背上的十字錐隨著我滾動撕裂著我的意識,約滾了三米遠才停下。
 
  相對而言,我根本搞不清楚她什麼時候移動到我面前,又是如何能連賞我這麼多掌的。
 
  我的視線落到了只有呆然在那,一動也不動的乃茜。
 
  「Rest inpeace.」
 
  我聽到了一句話。
 
  還有說出這句話,拿著改造釘槍指著少女的緣湘。
 
  「……謝……謝。」
 
  魔法少女低語道謝著。
 
  人人都樂意殺人魔的死亡。
 
  包括她自己在內。
 
  她死了後,沒有任何人會緬懷她,沒有任何人會為她而哭。
 
  對,這是很正常的,殺害他人的人被殺害沒有人關心是正常的。
 
  不過。
 
  難道不可憐嗎?
 
  「──SPEAR!」
 
  再次撐起身體,未經思考便將水果刀投出。
 
  大氣纏繞並推進著一把普通的短刀,讓它得到子彈般的破壞力。
 
  看起來很遜,但這就是我的全力一擊。
 
  目標是那把釘槍,拜託你擊毀它吧!
 
  「煩死了,你真的想要我殺了你嗎?」
 
  槍口轉向我這,在我的軀幹連續打上十數支鐵釘。
 
  我這次忍不住了,狠狠吐了一口血。
 
  而蘊含我所有魔力的飛刀自然沒有命中,而是深深的鑲入高架橋的支柱中。
 
  全力一擊就能阻止敵人這種事情永遠只在少年向輕小說裡才會出現。而我大概就是那種沒有半點主角威能的主角吧?
 
  完蛋了。
 
  這已經是完全絕望的狀態了。
 
  意識幾乎已經沒有了,連身體已不存在一絲一毫反抗的力量,除了拼命呼吸以外做不了任何事情。
 
  「嘖,真倒楣。看來這次就只能算了。」
 
  緣湘忽然說了這麼一句,將釘槍收回自己的腰間,身影就這麼沒入了不久前剛出現的晨霧中。
 
  ──我聽到了警笛的聲音,是嗎?警察來了嗎?
 
  來抓她的警察們的到來反而救了她一命嗎?
 
  嘶。
 
  真是諷刺。
 
  但是,為什麼警察會來?
 
  警察應該不會知道關於地點的情報吧?
 
  嘶嘶。
 
  還是因為我──
 
  嘶嘶嘶嘶。
 
  嘶嘶嘶嘶嘶嘶嘶嘶。
 
  啊,意識──。
 
 
 
  ※
 
 
 
  我討厭日復一日的生活。
 
  如果只毫無變化就算了,我只感到我的人生越來越沉淪。
 
  絕望。
 
  似乎曾經有西方詩人說過:多數人都活在平靜的絕望之中。
 
  那麼我必然是其中的一份子。
 
  痛苦。
 
  大概是小時候太喜歡看少年漫畫所造成的因素吧?我也曾追逐過夢想。
 
  不是那種什麼成為海賊王,征服世界或拯救世界這種不切實際的蠢話。
 
  我──想要成為一位插畫師。
 
  在國內不被尊重的職業,被周遭的人視為廉價的夢想。
 
  然後在築夢的期間,不知不覺十年過去了。
 
  隨著年齡增長,我才發現,如此廉價的夢想亦是遙不可及。
 
  從背後拼命追趕著那些比自己更有才能的人的背影,卻逐漸發覺自己的極限在哪裡。
 
  其實很早以前就已經發覺了,無論做什麼事,我付出的三年努力,別人只需要一年就能達到了。
 
  追逐了又追逐。
 
  祈禱了又祈禱。
 
  渴望了又渴望。
 
  掙扎了又掙扎。
 
  ──直至遍體麟傷。
 
  為了追逐夢想,我和希望我去讀更高分學校的父母吵架。
 
  為了追逐希望,我先斬後奏進入了我想進入的學系。
 
  其結果──卻只看到一道又一道怎麼翻也翻不過的高牆。
 
  業界想要用的人永遠是最好的、最強的那一群。
 
  為追逐希望而來,獲得的卻只是無盡的絕望。
 
  我從來都不是堅強到足以到這個社會生存的人,如果沒有達成夢的希望的話,我──
 
  當初先斬後奏進入這個系所的我,究竟是為了什麼?
 
  新聞媒體上總報導著某某人努力不懈,直到最後達成夢想的故事。而我這種人就是努力不懈,卻被現實給一棒擊垮的人。
 
  ──也就是所謂活生生的笑話。
 
  那麼為什麼?
 
  為什麼成為笑話的人會是我?
 
  我不禁自問。
 
  思考著這個問題時候,我在馬路上看見了一隻受了傷的貓咪。
 
  啊,反正再活下去似乎也沒有意義,乾脆就試著救救看那隻貓吧?
 
  決定了,還有十三秒後紅燈,就那在時衝出去。
 
  如此彆扭、拐彎抹角又半調子的自殺方式,還有誰想得出來呢?
 
  那一定只有像我這種,找把刀子抹自己脖子的勇氣都沒有的傢伙想得出來吧?
 
  最弱的弱者,做什麼事情都必須依靠他人,無法靠自己辦到任何事情,就連自我了斷這種事情,都可笑的需要依賴他人之力。
 
 
 
  ※
 
 
 
  「噁──」
 
  做了討厭的惡夢,回憶起了不想回憶的事情啊。
 
  因為剛醒來眼前一片模糊,不知是燈光還是陽光的白光弄得我雙眼非常的不舒服,頭腦很重。
 
  自從失去意識已經過了多久呢?
 
  現在我的背正朝著地面上吧?
 
  背部似乎還有疼痛感,十字錐不知道被誰給拔掉了,銀器對吸血鬼造成的傷害可不是開玩笑的。
 
  舉起左手來放在眼前,之前鐮刀造成的傷口已然消失無蹤,從五指間縫隙透出了四道白光。
 
  視界逐漸清晰,我也看清左掌後的是一盞日光燈。
 
  「醒……了?」右耳邊傳來了熟悉的魔法少女聲音。
 
  我似乎已經記得她的聲音了,柔柔的、小小的,聽起來還有點缺乏情感但卻莫名地給人一種治癒人心的感覺。
 
  「嗯,背上的十字錐,妳拔掉的?」
 
  「嗯,鋼釘……自己……那個。」
 
  她點了下頭,然後舉起兩掌左右晃著,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
 
  肩膀上的拆信刀似乎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圈圈的繃帶。
 
  「鐵釘自己排出來了是嗎?嚇到妳了嗎?」
 
  其實也嚇到我了,我還真沒想到吸血鬼的再生能力有這麼誇張,這時應該慶幸一下緣湘沒有拿銀釘打我嗎?否則我百分百會葛屁的吧?
 
  上半身立了起來,我左看看右看看,這個滿是壁癌的小房間內,我發覺剛才自己就像個流浪漢躺在一張瓦楞紙上。也見到了在左手邊被隨意丟在地上的鐵釘和十字錐,和沾染在上面已乾涸的吸血鬼血液。
 
  坐在我旁邊的乃茜小姐已經換回了初次見面那身破爛衣服,而不是歌德羅莉的魔法少女裝。
 
  「這裡是哪?我昏迷了多久?」
 
  問了一定要問的事情,我握起拳頭揉了揉兩個太陽穴。
 
  「我的……藏……藏身……,一整……天。」
 
  是說藏身處吧?有時她的聲音真的小到讓我幾乎聽不見啊。
 
  話說回來至少不是昏迷一個星期也算不太糟糕吧?
 
  「你……的名……字?」
 
  「我姓鄭,名泰峰。現在的職業──嗯──魔神眷屬?」
 
  「……希臘神……話中……的怪物?」
 
  「喂喂喂,這麼跳tone的問句到底是怎麼回事啊?同音但第二個字不同好嗎?我名字的第二個字是山字旁的峰,不是人嘴巴能呼呼吹出來的風!」
 
  最後的泰坦神馬的最討厭了!
 
  即使是緣湘那個既電波又邪氣眼的女人也只有叫我鼎泰豐而已,妳乾脆也叫我鼎泰豐我還比較能接受啊!
 
  我大概比誰都想要像人類一樣活下去吧?也因此怪物的名字可不是我想要的。
 
  「抱……歉弄……錯了。」
 
  她低下頭來,像是真的非常愧疚的樣子。
 
  喂喂,我只不過是在吐槽而已有必要這麼難過嗎?喂喂喂,為什麼要弄得我是壞人一樣啊?
 
  「那、那個……我叫乃……茜。」
 
  其實不用自我介紹我也知道的,畢竟從妳那雜碎娘和原老板那裡知道了啊。
 
  「對了,我當初聽到了警笛聲,妳到底是怎麼從那種情況下帶我逃走的啊?」
 
  不要跟我說是把在場所有警察做掉後跑掉,我會崩潰的。
 
  「嗚嗚……」
 
  妳在嗚嗚什麼啦!
 
  「那……是。」
 
  她拿起了腰間的鐮刀,上面有著來自我那乾涸的鮮血,空揮了下,服裝又變成了那身哥德羅莉服。
 
  我能從瀏海後見到她那快哭出來的表情,很害羞吧?果然很害羞吧?穿成這副奇裝異服的樣子果然很害羞吧?
 
  那為什麼之前看到我時卻能那樣毫不猶豫的變身了?真是怪哉。
 
  「BRO、BROK……EN WIN……WINGS!」
 
  她忽然大聲一喊,像是要全世界的人聽到一樣。
 
  嗚啊啊,隨著她這麼一喊,在她的左肩之後便噴出了陣陣黑氣,以霧狀的型態型成了一條漆黑手臂,那手掌比籃球還大兩倍,五指就這麼陷入了地板之中。
 
  BrokenWings?
 
  總之就是個翅膀吧?對吧?畢竟她喊了破碎羽翼啊,也就是說她是靠這單片的翅膀把我帶走的嗎?
 
   片翼天使嗎?還真符合她給人的印象啊。說起來上次緣湘使用那魔力指針時,雖然已經指出她的方位,到達現場後她卻不知去向,那時就應該想到她有這種高機動性的移動手段了。
 
  說起來──還真是好中二的技能名稱啊。
 
  似乎能理解為什麼她會那麼害羞了。
 
  「對死神給予的法術來說,攻擊性質的魔法只要揮揮刀就算是詠唱完畢。不過飛行這種和殺人根本無關的魔法就必須像少年漫畫那樣大喊出絕招名稱吧?」
 
  對於我的提問她點了頭。
 
  哪像我,無論用哪項魔法都必須大聲喊出來呢,甚至還需要畫符來增幅魔力,因為使用的魔法和我的造主沒有半點關係,看來她可能必須像我一樣把臉皮精通技能點滿才行。
 
  「話說回來?為什麼要救我?」
 
  「不想……拖……。」
 
  「嗯?」
 
  「該……只有……我,所以……不可……牽……扯別……。」
 
  不行啊,聲音小到完全聽不清楚了。
 
  ──而且還好像要哭了出來一樣。
 
  饒了我吧!這女孩還真難照顧!
 
  正當我在心中狂俵的同時,我感覺到了自己的口袋傳來了振動。
 
  「是手機嗎?」
 
  我自語,從口袋中將其掏出。
 
  上面顯示的是沒見過的號碼,也不知是打錯還是怎樣。
 
  我的手機連絡人中只有設定緣湘,並不是我對她有什麼特別的想法,而是因為她是我現今的生活圈裡唯一有必要用上手機連絡的人。至於造主大人的話,她有她那傳──說──中──的黏土人呢。
 
  疑惑之下,我還是接聽了電話。
 
  「喂?請問您是?」
 
  禮貌性的問候。
 
  「你好──是鄭泰峰嗎?很高興聽到你接這通電話呢!」
 
  話筒傳來的是沒聽過卻又有聽過的聲音。
 
  為什麼這麼講,是因為那其中的聲音一聽就知道經過處理,像是在犯罪電影中,變聲器使用者那種低沉卻又尖銳的聲音。
 
  誰也明白那聲音不會是自然發出的,聽到他興高采烈的語調,我只覺得渾身不舒服。
 
  而且,這混帳居然知道我的名字?
 
  「回答我,你究竟是誰?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為什麼會知道這個號碼?」
 
  「哈哈哈哈哈!為什麼我要告訴你這敗類為什麼呢?不過啊──我的名字,你也是知道的。」
 
  變聲器的聲音發出了嘲笑,接著,他透露了自己的身分:
 
  「我叫做AMC,你好,鄭泰峰。然後請多指教!」
 
  手機話筒裡,傳出的是某位網路駭客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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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月下搗藥貓
難得渺羽君會有錯字XD

"找把刀子抹自己模子的勇氣都沒有的傢伙想得出來吧?"

10-24 00:36

渺羽
嗚喔喔喔喔 我明明明檢察過了www 多謝
10-24 00:41

緣湘感覺在後面的故事中,會一直辦黑臉啊!!!乃茜開始浮現女主的氣場了。好期待下一章

05-24 18:20

渺羽
乃茜本來就是本集的女主角:D。05-24 18:21
渺羽
你可以繼續看,我第一集已經寫完了啊。05-24 18:21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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