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睡前突然想到…
人類不可能看見神,永遠不可能。
但這並不意味著於本文開頭便想否定神的存在。相反地,我完全相信神的存在。
人類總是過份貪心,總需要透過知曉一切存在來安心度日。好比嬰幼兒在搞明白玻璃和支撐以及重力云云是如何運作前,它們是絕對無法通過視覺懸崖的。即便是成人在面臨人生抉擇時,面臨千億種未知之未來時仍是如此。在認知跟上之前,人類面對未知擁有與生俱來的恐懼。但人類終究具有有限性,換言之,人類本應永無安心之日,直到人類創造了神。
人類無法知曉人類起源,於是人是神創的,不論是用泥捏的或是依自身模樣複製…總之,事就這樣成了。人類無法知曉命運,於是命運的掌控者便成了神。人類無法知曉宇宙出現的方法,於是宇宙自然由神創造。知曉機率的運作前,骰子擲出後一直都是神的工作。
意即,人類為了存在之合理性於是人類創造神,神創造人類及一切。人類透過自身意識在認知以外的世界創造了神來填補,也就是說,世界分為可知及不可知。可知者由人類掌握,而未知者由神掌握。
而倘若人類透過學習或腦激盪或其他方式拓展了認知的邊界,那神的空間也會無時差地受到壓迫。人類可認知之範圍與神之範圍不可能同時出現,於是人是不可能見到神的。
而若認知及未知(神)不可能同時出現,代表在個體間的拓展認知過程勢必會有衝突存在。人類如果對未知的敬畏程度越高,越可能是一名虔誠的宗教信徒。而當其他人以其科學或其他方法拓展認知時,必然會壓迫到自身所相信的神的空間(即為褻瀆)。而若該時該地,神為多數人其賴以維生之存在時,那位拓展者恐怕凶多吉少。如哥白尼之後有位名叫布魯諾的學者向教會簡稱日心說因而被處以火刑般。
上述無冒犯之意,神依舊必須存在。尤其在人類探知世界後越發驚覺世界的無窮無盡。人類需要對於未知的解釋感到安心,卻不能安於未知。與其解釋為人類窮盡一生都在致力於抹殺神的存在,不如說,人類必將追趕神的存在並接受其存在的意義。
簡而言之,人類的生存意義即是在不斷探求的知與未知中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