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回家途中跟人打架被告了@@
對方騎腳踏車在機車道最右邊熊熊左轉差點撞上
喊了他一句他就直接騎過來跟我說你老婆小孩都在喔
到時會發生什麼事情不知道喔!又說他在地的警察都很熟
就拉住我領口我就環擊了@@
打到最後對方力量還真的算大了
對方又一直往我老婆小孩那邊衝迫不得以拿強力噴霧劑噴他臉
一擊命中瞬間倒地他又拼了命柔眼睛
被那個噴到最忌會就是柔了越柔越嚴重
直到警察來他還跟警察說他認識誰認識誰的警察回他一句
你要較誰來是你的事認識誰認識誰你認識法官比較快
我公事公辦
兩方傷害互告我加告對方一條恐嚇
後面朋友陸陸續續到派出所了解
對方既然跑去跟警察說我找人恐嚇他@@
現在才絕得騎腳踏車不錯
違規沒差又不用戴安全帽不過是累了點數度慢了點
反正也不用守交通安全有問題直接開打
不過假如有這種想法要隨時有開戰準備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