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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陌雲社論.殺戮正義 - 死與刑的無交集價值觀

作者:陌雲子卓│2013-01-12 13:40:42│巴幣:2,478│人氣:9408
恩~說真的,一般而言陌雲這裡雖然文章常常醉翁之意不在酒,總是喜歡把一些有的沒的概念放到漫評心得中,不過原則上我仍希望漫畫與小說作為陌雲這品牌的主要內容,因此本來這裡是「只談風月,不務正業」(被踹)在這裡談純粹嚴肅的話是違反我的美學。

但前些日子方小弟案讓陌雲長年來一直擔心的恐懼變成了現實,滿腔惱怒鬱悶,這裡只好寫些文章與大夥兒談談一些有關死刑存廢的相關心得,就請眾家讀者先陪陪陌雲的任性吧!(當然不願意聽隨時按上一頁離開陌雲也完全沒問題啦XD



由於想講的東西實在太多,在依據不同主題分開論述的一系列(是的!並不只這一篇)的文章之前,陌雲想先從最根本的大前提上的分歧開始跟大家說說。

一般來說,對於「廢死與否」除了本來就旁觀無意見者外,正反兩邊大致上應可分成幾種類型。

第一種是堅定廢死者,這類型的人們會用法理學派、形而上的宗教理論、國際潮流等等各種各式各樣的角度,用盡一切方法試圖告訴、說服你生命無價,死刑是「不對的、是不好的而且也是無用」的舉措。

反過來說另一方則是忠誠的死刑支持者,「不可回復之罪自當施以不可回復之刑」堅持最底限的公平才能彰顯公理、正義,安慰亡者、受害者家屬或是宣發其怒氣。

而第三類則是對於死刑存在可以理解,但因為某些現實問題、自己的理想選擇支持廢死,或是雖然認為死刑不盡滿意,但已知現狀中找不到更好辦法而支持死刑(陌雲就是這一種)等立場者,這類型論述者的見解不一,對於廢死雙方支持者也各有觀感,但就議題上沒有必定堅持死罰與否,而只是希望有種合理的處理方式。



終極來講,從結論上來說,死刑的是非是一種「廢死者見死,反廢死者見刑」的信仰爭議。「人道主義」與「應報原則」本質上是來自於人類的「畏懼」與「防衛意識」的本能。

從天賦人權的概念來談,人民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因此不希望自己所身處的環境有暴力、迫害等等可怕的事情,所以希望以較為理想、圓滿的方式解決問題。

相對的我們也希望能擁有一個當我們遭到惡意的傷害時能保障我們權利,並對侵犯規則、危害族群的加害者施以相應懲罰,維持基本秩序與安全感的社會。

這兩種想法沒有對與錯,都是一種自然人性的結果。

簡單具體的說就是當你聽到或看到菜市口行刑時,會先感覺到「殘忍」者就容易偏向廢死,相反的先覺得「惡有惡報」、大快人心的就會偏向支持死刑。

也因為這個原因,以「保障生命」為第一目標,和以「罪與罰的公平」為最高指導原則者看東西的角度、起點就不同,只要雙方都不肯退讓,自然有的是辦法找到相關的數據資料來證明自己的論點,但無交集的辯論就算吵到世界末日也不會結束。

所以繞回來講,這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生,我所欲也,義,我所欲也,兩者不可並存之時每個人的選擇不一。



陌雲想說的是,並不是每個廢死論者都是在方小弟案後還是大言不慚、毫無良心的在跟你依舊堅持死刑完全沒威嚇性,也不是每個廢死者會講一些一定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的狗屁垃圾話。

只是對他們來說「殺人」這件事情無論如何,不管是有什麼理由,用什麼方式執行都是不對的,因此希望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儘可能的把這件事「正當化」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以其他方式來替代極刑的內容。

真正毫無機心的廢死論者他們對於罪犯一樣會憤怒,一樣會為社會的悲劇傷心,並希望惡者付出代價,只是他們無論如何就是不願意選擇「死刑」作為懲罰的手段,如此而已。

同樣的支持死刑者也談不上嗜血,事實上我們都清楚現存於世的所有死刑內容都太過輕快而幾無痛苦,不論是電椅、毒藥、鎗決、環首這些都不值於被害者所受苦難、折磨的百分之一。

死刑支持者當然也會害怕死亡,但是有些事情是凌駕生命之上的,一如法國大革命名句「不自由,毋寧死」,「生命最高」很顯然並不是人人皆認可的普世價值(尤其以我們東方哲學來說更加不是)。

就陌雲看來,死刑就是刑罰的一種,不是為了殺人而殺人,而是因為該人犯下的的罪業針對該罪給予死罰,也就是布布迷熟知的「斬業非斬人」的意思。

就像犯下其他強盜、竊案、綁架案等罪犯裁量自由刑期一樣,死刑只是一種刑罰的手段,本身不應該有善惡的觀感,因為「善與惡」同樣是人為的價值判斷,一如我們人類所使用的火焰、刀刃等破壞性工具,當使用在不對的地方才是為惡,惡者是造成的結果,而非工具本身。



另一個常見類似以價值觀爭辯死刑的就是「寬恕」的概念,有些人會正氣凜然的指責其他人滿腦子「報復」思想,這更是一種不理性也不自然的行為。

願意去饒恕其他人對你做的傷害,這件事情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有一個不能跨越的底線的。

說到底,人類本來就是一種開心了會笑,悲傷時會哭,被打了會生氣、會反擊的生物。

在能動用到「死刑」的極惡之罪,如果是受害者本人或受害者家屬,更加沒有不能憎恨加害者的理由,甚可說單只以心情方面而論,無論他們希望以怎麼樣殘酷的方式來對付加害者都不算過分!

日本光市母女案,面對妻子與愛女慘死,自己拿著遺照上法庭還被喝斥「會刺激被告」而被要求撤下遺照的本村先生曾說過:「如果法律只保障加害者,請把他放出來,我會親手殺死他。」試問何人有權可以苛責他的恨意與怒氣?

且就是因為對不公不義之事仍會激動我們才像是個人,要是民眾各行其是,對他人、自己親人的不幸不怒不哀,那才是個可怕而令人心寒的社會。

(想知道該案詳情可點連結,另,廢死聯盟請到的代言人就是該案犯人辯護律師,出自於對其言論之難以認同……陌雲真的、真的良心建議想支持廢死是一回事,但要不要與這些人一起支持廢死請考慮清楚。)


或許世上真的有被人打左臉右邊也給他打的善者,可是東方智者不也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就算是聖人們,該不該「寬恕」也有見解上的歧異(何況單以基督信仰談,死刑這議題也是信眾們論述不一)。

當然,陌雲並不是要完全否定寬容的美德,就陌雲所知與本村先生相反的,仍有痛失愛子的母親反而決定包容兇手將之視為另一個兒子。我想表達的是,一個案子中被害者對於雙方關係的處理畢竟是一種個人選擇,那並不是他人可以置喙的事情。

我們絕不該去做指責饒恕對方的家屬們婦人之仁這種白目行為,同樣的也應該尊重這份強烈為親人「不捨、不甘」,想為他/她出一口氣的心情,即使它可能會讓你覺得是負面情緒。

(陌雲無意傷害任何人,如有因上述言論而感不適在此先鄭重道歉。)

同樣的,「刑罰」是一個公共議題,有時候我們闡述的是一種心境上共鳴,預設當我們自己成為被害者的時候自己希望如何處理,那麼這件事情的答案當然只存在於每個人自己的心底,這件事情上就沒有是與非。

唯一的問題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復仇的心態是合乎自然,但這個負面的鎖鏈會無止無盡,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法律才要在一開始將之收歸公有,以第三者,社會群眾的公意對不義之人「制裁」,緩解、抒發被害一方的怨憤,不讓本村先生這樣的受害者為了仇恨成為罪犯。

也因此這個「制裁方式」就必須足以服眾!法律若不能同時滿足每個人的期望,在實務上我們也必須找出一個民眾能接受的折衷方案。



歸納而言,陌雲在這第一篇要說的是,其實死刑這件事並沒有這麼複雜,這件事情就是對與其他刑罰一樣,就是制定一條公約,針對犯了某某罪的人要怎麼作懲罰才恰當,才對我們的社會能安定,如果現階段能有一個刑罰能比死刑針對死罪等級的罪犯制裁,同時對社會帶來更多的益處且符合人民的期望,那當然可以廢死,反之則否。

對於特定命題每個人自然各有其「理想」,不見得每一個堅持死刑者就必定正義,廢死則是虛偽者,同樣的也不一定廢死者就真知灼見,反廢死者就是甚麼都不懂的鄉愿。

該不該寬容對方的過錯、是不是真有不可饒恕之罪、以殺死罪犯來當作刑罰可行性等通通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這些終究仍是一個主觀選擇,而我們不能也不該要求每個人跟自己有同樣的信仰,以價值判斷做為說服人的依據多到最後只是一個死結,討論也就往往走入無限迴圈的死胡同之中......

所以在闡述過各自的理念依據後若仍無法達到共識,就該回到以較實際的層面為主,仔細衡量評估刑罰的需要、實行的各個情境和影響,當一件事執著於泛哲學化後到最後只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無錯,若一個情緒不穩彼此交訐互罵,那並不是一個我們樂於見到的情況。

有了這一個前提,那麼下一篇,陌雲就要直接談談廢死方最大的支持點「殺戮正義 - 冤獄與國家殺人的司法信任迷宮」。

-待續-

PS:陌雲不喜歡跟人討讚,唯獨這類議題,如果您同意陌雲的看法,或覺得值得其他人一起思考,請按一下左下角,讓更多朋友也參與討論。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186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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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17 篇留言

黑色情人節
搶香?

01-12 13:42

陌雲子卓
好快=口=01-12 13:46
黑色情人節
真的是頭香耶,萬歲~~看文中[e23]

01-12 13:42

陌雲子卓
[e29]01-12 13:46
js5
久違的發文了...

01-12 13:51

陌雲子卓
聽不懂聽不懂~(被踹01-12 13:54
Nanozz
久違+1

01-12 13:52

陌雲子卓
甚麼甚麼?在說食物的事情嗎?XD01-12 13:54
彗星弧光
期待下篇
我一直以來都反對廢死
但我還蠻想知道廢死者他們抱持的思想是什麼
(就是開篇講的法理依據什麼的)
雙方在步了解對方的想法時,廢死永遠都是無解的難題

01-12 13:57

陌雲子卓
中心思想就是「生命至上」而已,其他法理依劇也是以這個精神延伸出來的。[e1]01-12 14:00
陌雲子卓
另外還有一個修復式正義,他們希望讓加害者與被害者雙方不是存在制裁與被制裁一種可能,而是修復雙方關係。(但這裡有個主觀價值判斷是,不可回復的犯行怎會有修復的可能。)01-12 14:34
飄零葉音
不予置評[e18]

可惜沒辦法做串燒[e25]

01-12 13:58

陌雲子卓
還好還好XD01-12 14:00
黑色情人節
看到陌雲久違的發文,坦白說情人節感觸滿多了。
早在當初的『綠色奇蹟』時,情人節就看出陌雲對現今的司法制度頗有微詞。
如今終於在方小弟的案件中爆發出來了(默哀)。

說真的,台灣的刑罰制度真的跟社會脫離不了關係。
尤其是台灣乃多元文化的聚集地,所以死刑的存廢就特別容易受到大眾觀感所影響。
若陌雲還記得情人節提過的『鐘擺效應』,那應該理解方小弟案後那些死刑犯的槍決何來。
哀,政府真的是阿......
要是過了幾年社會又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時,是不是又要把死刑放著擺爛??

期待陌雲將下來的文章喔,預估應該還有2篇吧。

01-12 14:00

陌雲子卓
還有很多篇~這篇是前言 XDDDDDD01-12 14:01
很不想工作的祭月間緒
老實話拙者真不想看道人發這類文,應該來談談甚麼JUMP最近表現之類的。

以後拙者會寫文章告訴你拙者想講的,等拙者。

01-12 14:05

陌雲子卓
等歸等~寫歸寫XDDDD01-12 14:06
御宅族腐蟲
不少廢死聯盟成員提出的論點
基於個人情緒及合理論述原則無法認同
理想論不適用於罪大惡極者
口頭懺悔無論如何無法彌補泯滅天良的罪行(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社會給予的予死亡制裁,才可以有效作為遏止(減少)同類犯罪的借鏡
方可告慰受害者家屬的心靈
與其討論何不給罪犯一次改過的機會
怎不討論他給過受害者機會?不幸再犯時,另一名受害者的機會又何在?
死刑是將罪犯做到「與世隔絕」的終極手段
也是教育世人「該為自己所做所為負責」的良向教範

無論如何,死刑是保護人民以及捍衛民眾權力的最終手段
或許有誤判,但該檢討的不是手段本身
該討論、該改善的是填補司法制度缺漏這件事才對

我不能認同,也絕不允許廢死聯盟為了違反人性的天真理念
就剝奪了其他無辜者賴以保護自己的最終權力

01-12 14:05

陌雲子卓
其實這是後面文章要講的~不過這裡就稍微提一下,陌雲看來現在問題就很簡單,要廢死,要怎麼廢?用甚麼刑罰來代替?要給個方案出來讓我們知道死刑能達到的既有效果都還在且是合理的。但這部分廢死方的論述者幾乎沒有共識,那要怎麼合理比較呢?[e29]01-12 14:09
御宅族腐蟲
http://tvboxnow.com/archiver/tid-763898.html
看到這樣的案件,我說什麼都不能允許「廢死」者所說出的論點...
人,真的喪心病狂到極限時,還有什麼事情作不出來?

01-12 14:10

陌雲子卓
不見得,以這案子來說,如果活受罪各種極刑可以被認同,那我不會反廢死,但人道主義嘛[e6]01-12 14:19
Shine嵐
一個比一個帥[e16]

01-12 14:21

陌雲子卓
[e17]01-12 14:22
星空嵐
【簡單具體的說就是當你聽到或看到菜市場口行刑時,會先感覺到「殘忍」者就容易偏向廢死,相反的先覺得「惡有惡報」、大快人心的就會偏向支持死刑。】

菜市場的牲畜應該跟惡有惡報沒什麼關係吧,動物是無辜的只是為了滿足人類生理需求才被屠宰。總覺得這句話邏輯怪怪的[e17]

以目前台灣社會來看,我認為廢死還言之過早。就是因為台灣法官面對死刑的猶豫不決,才會讓犯人產生殺人不被判死刑,甚至可殺人只為吃免錢牢飯,這種偏激又令人心寒的想法[e20]

01-12 14:36

陌雲子卓
多打一個字~是菜市口行刑啦0..001-12 14:41
夢幻
並不反對廢死
但是廢死後 該拿出什麼刑罰嚇止犯罪才是重點
一昧的替犯人要求的人權之前
是不是應該先想想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01-12 14:43

陌雲子卓
沒錯!01-12 14:44
Anchang
啊...我贊成廢死

可是我建議改成虐刑之類的ˊ_>ˋ

關他個10年8年,都在虐待他ˊ_>ˋ+

01-12 14:54

陌雲子卓
ˊ_>ˋ+01-12 15:00
星空嵐
原來如此,我了解意思了 (艸

但我認為菜市場口行刑,通常會覺得「惡有惡報」、大快人心,通常是跟被害者有關的人,家人、朋友...等,會覺得殘忍的多半是不相干的第三者。不曾受過犯人的傷害,也就不容易有特別的情感,只會感受到行刑的殘忍。 

「正義」可以被區分為兩大類:以邊沁為首的功利主義、效益主義,正義代表著是追求最大多數人的福祉,代表最大公約數的利益與良善;另一派則是以康德為代表的絕對論道德主義,有一種絕對的教條可以超越這些被選擇與橫量的利益。而大多數人都是兼具這兩種正義觀,並隨著情況而游移不定的。 沒一定對錯,端看各方立場與價值觀的差異,對於死刑就有二或三的看法[e6]

01-12 14:55

陌雲子卓
不見得,如果被行刑者惡名昭彰圍觀民眾也會跟著拍手叫好~反之也有仍認為雖然他很壞,但這對付的手段還是很殘忍這類想法

而陌雲所要表達的正是星空大下面要講的,正義的價值其實是很模糊的,以這主觀判定只能是哲學討論~實務上就要從更多層面來考慮 @..@01-12 15:01
御宅族腐蟲
俺性格不愛拐彎繞圈
總覺得這些廢死者
簡單明快的方式不採用
硬要坐在圓桌邊空談些沒有定義
因人而異根本討論不出結果的東西來浪費時間
個案個案應個別討論
等他們討論出罪行的結果犯人都老死了還負責個屁...(扔石頭)

佛劍分說所云的「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便是萬法之立足點
所有執法者最重要的信念嗎...[e25]

01-12 14:58

陌雲子卓
差個題外話~佛劍這句的設計,其實上面就看得出來,我很同意斬業非斬人的道理~不過殺生為護生這句陌雲覺得有存疑空間 (有個藉殺生為護生而殺生之罪就是專指活祭水神這類事情的)01-12 15:04
Raymose
「殺生為護生」應該是指為了維護其他人的生存權利而去奪走死刑犯的生命吧[e6]

01-12 15:26

陌雲子卓
應該是~不過因為前提不同,這就真的可以解釋成為了維護其他生命而斷然犧牲另一個生命@..@01-12 15:28
大衛·克拉
這類話題很難得出結果

01-12 15:38

陌雲子卓
所以不能泛哲學化~01-12 15:39
深藍烈火
  嗯嗯,在下是以為,如果真得有心要減少會犯下死刑之罪的犯人,釜底抽薪之計就是改變這整個社會;不過這實在太過理想了,所以目前來看,在下好像沒啥看過廢死理論之人採取這套方法;話又說回來,看著這篇內容,在下倒想起了過去閱讀"化身博士"的事(傑克博士釋放出自我的邪惡之後,就再也管不住它了;同理,殺過人的人,鐵定比普通人更殺得下人)

01-12 16:19

陌雲子卓
基本上陌雲的想法很簡單,人性本"獸",怎麼說我們人類就是生物的一環,哪怕這個社會已經是理想社會了一樣會依照生物本能辦事,那麼依照生物學的理論,總會有那麼依兩個生物突變種其生理慾望高於同種,法律仍要備而不用,以當突發狀況出來後制裁此突變種的危害[e29]01-12 18:59
還是睡覺舒適
其實也有不殺人的辦法
最近動保在吵動物實驗不人道,抽鱟血當試劑不人道
既然都要死了,又有偽善者杯葛死刑犯器官捐贈
不如拿來人體實驗,反正"吠死"的訴求是"不死刑"
兩方的訴求都能達到,又能造福人類,何樂而不為?

01-12 16:28

陌雲子卓
居然有人跟陌雲的想法不謀而合!!!!舒大你沒有偷看陌雲之前跟情人節的對話吧wwwwwww01-12 18:57
笨南瓜
這讓我想起Fate/Zero這部動畫,主角切嗣的行為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而殺死少數的人,這是他的正義(這個正義的立意點是好的,可惜方法不是完美的,卻是最簡單、直接的)

其實我個人是蠻討厭廢死聯盟的發言人說的一些話,平心而論~這種傷痛這些人都不知道有沒有體驗過!!如果有...那我會相當的敬佩並且對於其言論保持不支持、不反對的態度。

今天我覺得可惜的是~廢除死刑其實不是不行,但需要有個可以嚇阻犯人犯案的方案,但以現今的社會來說,我這淺薄的腦袋看不出來有比除了死刑更好的嚇阻方法(誠如我第一段舉例說的,這方法不甚完美,卻最簡單、直接)

01-12 16:34

陌雲子卓
我也看不出在把刑罰縮減到只剩下自由刑的前提下要怎麼處理[e29]01-12 19:03
恆、僕らtime flyer
這篇的文章縮圖選真好w

齊藤一的「惡即斬」其實已經詮釋了陌雲的想法了吧

兩邊如果要舉論名言佳句應該永遠都講不完,但我還是想引述鋼彈UC中的想法
恰好與陌雲文中數句不謀而合

正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會對不合道理、不公不義的事情憤怒,正因為我們是人,我們永遠能感受他人哀傷、憤怒的心

當初看完光市母子命案,我有這些感想

正因為我們身為人,所以會對這等髮指罪刑感到憤怒,哪怕是廉價、不相干人們的義憤填膺也好,那也是我們仍擁有評斷是非、罪惡的鐵證、實實在在活著的證明

如果失去了這最基本的心靈,那根本就不配為人

01-12 16:52

陌雲子卓
我們人類不就正因為這樣才是人類嗎?[e30]01-12 19:02
骷髏の瑪爾科
無法理解廢死聯盟要求被害者與家屬原諒。

我不想原諒,當事人我姑姑也不想原諒,廢死盟憑哪一點指責?

01-12 16:52

陌雲子卓
下面的話瑪克大會有不適陌雲先行道歉。

以廢死聯盟的回答他們會跟你說他們從不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他們只是尊重被害者的立場,然後「柔性」勸導自己的觀點。

然後開始大力宣導一些似是而非的文章,營造出某種主張死罰罪犯者不關心受害者補償,不懂修復式正義的假象。但這明明是可以雙管齊下的東西而沒有因果關係。

殊不知,這類自詡「我正是太了解XXX才更加推動廢死」強力的「勸導」在心情上看得多麼令人生厭!01-12 19:16
任孤行
廢死立意良好
但執行負責的人 他的想法非常詭異
尤其是一些你已經搞不懂他們到底
是在陷害被害者家屬 逼迫他們原諒
還是把加害者 塑造成很無辜的人

基本廢死聯盟與人權團體 不得人心是他的行為
並不關人權的事情 我也贊同罪犯必須有人權
台灣的犯罪者基本上 是很有人權的 我們國家很好
所以當這兩個團體在抗議的時候 我真的很想拿機關槍掃射

01-12 17:04

陌雲子卓
為辯而辯,像哆啦律師即是一例,而某篇「為難弱勢」的撰文者也相當惹人嫌。01-12 19:22
末日風雲
可惜在法治社會沒有所謂的"惡即斬"這樣的人阿...

犯錯就要付出代價

01-12 17:08

陌雲子卓
是的犯錯就要付出代價[e29]01-12 19:22
Z.K
久違的發文。
比起之前某達人的假包裝來說好上不少。

很期待哪天刑事案件的主角群是在他們身上後,他們會不會繼續喇叭~
廢不廢死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建構出更有效率的替代架構。
人命也沒那麼值錢(還無價),台灣砂石車A死一個=21W。這就是台灣人命的價值~[e10]

01-12 17:14

陌雲子卓
台灣合法殺人減刑=酒駕.....唉01-12 19:23
大魔法師-自由黑闇
「如果法律只保障加害者,請把他放出來,我會親手殺死他。」
大推這句話...如果我遇到這種事也會想講這句話...

01-12 17:14

陌雲子卓
我會希望大家能不需要說這話......[e6]01-12 19:24
明董
藤田五郎
牙突
壬生狼
惡即斬
幕府末年......
一切的一切都像歲月一樣
讓人感嘆.....

01-12 17:43

陌雲子卓
[e6]01-12 19:24
賀伯特‧賽恩
我只知道,惡人就是該死,沒別的~

01-12 17:53

陌雲子卓
如果不該死也該告訴我們為什麼,以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好來當理由說服力是薄弱的01-12 19:27

同感。
理想是拯救不了現實的!!

01-12 17:53

陌雲子卓
主觀價值有助於人格的完滿,但這不能用來強硬要求其他人[e1]01-12 19:26
佛心來著
對於久違的更新想不到居然是這篇社論文章ORZ
看來真的陌雲大最近比較關心時事......
強烈要求「只談風月,不務正業」
範例如下~~~
請問由上開始數的第二張圖是哪個大作嗎??(真心發問想知道)

........有點正經的分隔線.........
在下不幸~~~~是支持死刑的人....
因為目前沒有廢死的人可以提出證明
廢死之後的世界更加美好
人性本善終究只是教化的口號
文中那個把殺人犯當自己孩子擁抱的母親很偉大
我絕對尊敬這樣的人
但若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相信我
我會跟本村先生所說過做法一樣"如果法律只保障加害者,請把他放出來,我會親手殺死他。"
對於寬恕那種精神上的想法與作為
或許N年後可能會支持廢死
但絕對不是現在的我
因為現在社會的沉淪已經到了令人髮指且難以容忍的程度了
前幾天的生死辯結果更讓人難以信服
見鬼的光天化日下殺人後自首
居然還可以躲過一死.....
更加過分的是那人居然是二度犯案(我應該沒記錯吧...)
今天第一次原諒就算了
第二次居然也能原諒
加害者人權如此矜貴
那被害者與家屬是賤民還是奴隸
所以在下認為死刑現階段根本沒有存廢的疑慮
因為那些該死的人終究還是該死

01-12 18:10

陌雲子卓
第二張就陌雲最喜愛男主角目前排第二的土方護老大啊XDDD(第一是鬼徹,東亞目前掉到第三~

我也絕對尊重尊敬與肯定那位母親的選擇。

但是我也必須說做為一個公平主義的理想國居民。如果我是被害者,我的家人如果這樣做那黃泉之下我死不瞑目。01-12 19:20
闇影夜風
陌雲大的文章還是一樣分析精媲阿

我個人是支持死刑的 前提在有其他有效的制度出來之前
或許有人會說一命償一命 在這個講究人權的時代太野蠻
但是當他殺了人時 他是不是也把自己的人權及良心也拋棄了?

現在的台灣 廢死只看見生命的可貴 反廢死只看到社會安定的重要
或許會出現一個兼顧兩者的答案
但抱持悲觀主義的我認為 在台灣 短中期兩邊不會想討論 中長期也很難有共識
該說悲哀嗎?

01-12 18:32

陌雲子卓
其實依照盧梭的說法,當此人犯下「遍求其生而不可得」的大罪,他就不再是公民,而是社會的敵人,自當可處死刑。01-12 19:30
木乃伊
我認為死刑犯的精神正常,也就是沒有精神疾病(像是精神分裂),有接受正常教育(如果你讀的是自殺炸彈客的學校,你丟炸彈,我覺得可以考慮其他刑法),簡單來講,先確認你是個正常人,有接受正常的教育,但是沒有一顆人的心,我覺得就可以判死刑。

01-12 19:05

陌雲子卓
這我持分歧意見,我很反對精神病等無法掌握自己行為等,做減刑理由,說的簡單一點是,憑什麼加害者有精神病我就要自認倒楣?

就像未成年的兒童犯罪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如果一個人有著嚴重到無法控管自己行為暴力傾向的疾病那麼他的家人或是負責照看的人就該隨時監控其言行,如果犯罪的話自然是這些人責無旁貸。而若沒嚴重到這種程度,仍有自己個人人身自由,那麼犯罪時自當與常人比肩裁量。01-12 19:35
薇兒
之前的死刑存廢問題
我也很抓狂的在我小屋寫了兩篇
應該很明顯我是屬於哪一派
出到檯面上的廢死論者就是那群自以為聖人說了一些垃圾渾話讓我火大不已的那票
而我總是認為
當你泯滅人性對其他人做出兇殘行為
那麼你已經不值得被當為人看待
殺人者死
傷人者刑
只不過因為細故或是無冤無仇只想吃牢飯的殺人者
沒有值得原諒的部份
改過自新?
我也不認為改的了
目前吵的最兇的一個不就是數年前殺女友
結果只坐幾年牢
出來他改過了嗎?
沒有
殺第二個女友
如果第一次就死刑
那麼會死第二個人嗎?

01-12 19:18

陌雲子卓
我必須說我絕對尊重廢死論者,但某些言論真的是過分到讓陌雲懷疑他們到底還有沒有人類的同理心......[e10]01-12 19:38
佛心來著
死不瞑目就免了吧
人死燈滅沒啥好說的
但是死~~~~要有價值
依照當下的情況
在下認為
那個加害者應該跟著被害者一起上路
天堂地獄的路就不是活著的人可以決定了
但是活著的人應該有權力決定加害人是否該上路
至於加害者是否安心上路
我想當那個加害者動手殺人的那霎那
應該就要有所覺悟才是

01-12 19:34

陌雲子卓
不能人死燈滅喔!!!!!!這想法很危險,正因為人死燈滅沒甚麼好談的,所以許多廢死論者只講看的到的,活著(罪犯)的人權......01-12 19:40
曲蘿幻
我想要等全篇看完才知道是否要給GP 0.0

01-12 20:12

陌雲子卓
你可以只點讚(被踹01-12 20:56
佛心來著
所以我後面說了啊
把加害者一起打包帶走啊
死後的審判不是你我能做決定的
雖然我也不知道死後有沒有審判....

01-12 20:29

陌雲子卓
[e29]01-12 20:56
冷秋心
  點進來前還以為是《神劍闖江湖》的相關議題XD
  其實我和同學本來是屬於中立派,也就是能理解廢死的「理想」,也能體會死刑存在的「意義」,一開始也是覺得死刑不管是存是廢都好,只要制度良好、人民有共識就夠了。
  只是這幾年下來,我和我同學都愈來愈偏向保留死刑這一邊,不是因為我們嗜血(現在又沒有遊街示眾,午門斬首,是要嗜什麼血),也不是我們只存報復之心(我們也不是當事人,談不上什麼報復),而是因為我們對特定的廢死人士太過反感的關係。
  廢死論者所提的觀點我懂,他們的理想我也能了解,問題在於一味只看夢想卻無視現實,只會讓人覺得可笑。更別提他們「有些人」的言行已經不是鴨霸二字可以形容,既容不下不同的意見,又老是要把事件無理地鬧大,甚至為了保障他們所謂「生者(犯人)的人權」就有意無意地去傷害受害者家屬。一開始他們的論述還有值得思考之處,到了後期卻變得硬拗狡辯,難以令人信服。
  最大的關鍵就在於本末倒置。也就是他們一心想達成廢除死刑的「結果」,卻提不出替代死刑的方案;只強調死刑的存在可能會使冤獄者枉送性命,卻不去思考如何從整個制度面作改進,降低誤判冤罪的機率;只在乎那些罪證確鑿甚至毫無悔意的加害者的人權,自己卻不斷打壓弱勢受害者造成他們身心的壓力。

01-12 20:41

陌雲子卓
基本上看法很接近,要廢死就要有個替代方案來評估,但是沒個章法怎麼叫人信服01-12 20:58
冷秋心
  而他們所說「國家殺人」或「法律殺人」的指責也是太過了點,今天假設是以非常嚴謹的方式調查、審判,最後確定「欲其生而不可得」時依照法律執行死刑,那也是合乎情理法的依法行政。正因為不希望變成一個以暴制暴,人人恃武而驕、動用私刑的社會,才會設立法律來作規範並進行懲戒。
  然後一直「要求別人寬恕」是很可笑的舉動。寬恕是權利,而非義務。旁觀者沒有資格指責當事人為何要寬恕或為何不原諒他人,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就算不寬恕對方會被恨意一直折磨自己又如何?那是當事人的決定,後果也是他們自己承擔,既然不會妨礙到別人,外人又有什麼立場去作批評?更何況「叫別人寬恕很簡單,要自己原諒很困難」,這世上多的是在事前大聲喊著「如果是我,我絕對會/不會怎樣怎樣」,事後卻狠狠自婊的人,有些話真的不要說得太早、太滿、太好聽。
  說穿了,真正的理想是實際上「用不到死刑」,而不是表面上的「沒有死刑」。只是「有些人」搞錯了方向,用錯了方法,針對錯了對象,於是死刑支持者更加死忠了,於是中立者開始對「廢死」二字有些反感了,於是有些理性廢死者不敢再表明他們的立場了。結果,真正阻礙「廢死」的人,就是那些讓人反感到極致的「偏激廢死團體成員」。
  超過字數只好分兩次貼……

01-12 20:41

陌雲子卓
真正的理想是實際上「用不到死刑」,而不是表面上的「沒有死刑」 <<<推這句01-12 20:59
左思
我忽然想到軒轅劍裡面有一段話"有夢想固然是件好事,但不能強迫別人活在自己的夢中,特別是那種會造成千萬人受害的夢想"

我是認為廢死如果持"生命至上"這種曖昧,高尚美德為理念的話,很難讓眾人信服,畢竟現代多數人已經不像古代三哲人,諸子百家那些年代的人一樣,喜歡討論這些關於品德的事,現代人需要是真正實質利益(頗悲哀)。

為什麼不能取折衷呢?折衷處理把死刑方式改變,不再用槍決這類,用集中流放到荒島吧(看多有人性而且多自由~)
-----以上純屬胡謅----------
寬恕是美德,但這要建立大是大非的原則下,否則永遠只是好聽話。在這世上誰不想做好人,但有好人就也會壞人,而要處理掉這些壞人,才需更壞的方式對待。
最後死刑除了有嚇止作用外,它至少也有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作用(讓小孩知道不能做壞事)
那麼廢死有甚麼教育作用,高喊人性美好?
廢死是很理想,但這就跟民主一樣,必須建立在普世民眾觀念程度都有達到的理想國度。
有人說即使是99%的失敗,但還有1%成功機會就要努力下去~也可以改成說即使有99%的治安良好,但只要有1%的犯罪率存在,還是代表有刑罰存在的必要性。

01-12 22:18

陌雲子卓
其實不見得廢死就沒有教育作用或不符合應報觀,只是說目前廢死方沒能提出一個方案讓群眾檢視@ @01-12 23:31
還是睡覺舒適
其實很久之前就有這個想法了XD
因為用動物有人說不行,用複製的人類細胞也有道德問題,花錢找人體實驗也有風險
剛好死刑犯應得的懲罰又要被吠死杯葛,關在獄中無期也浪費國家公帑
現在又不能像731部隊或納粹那樣隨意抓人做實驗...
剛好這群犯罪又被褫奪公權的"死人"又因阻礙沒辦法清掉
反正有些藥物的副作用可能要一二十年癌會出現,這段期間當白老鼠養著也不賴
從對社會沒啥用的飯桶搖身變成"可能"對人類有貢獻的實驗場來補償罪孽
吠死要人活,洞保要人道都能兼顧,何樂而不為?

01-12 22:37

陌雲子卓
不過人道主義者不會同意的[e29]01-12 23:15
聖騎獵師
支持廢死的人真的有兩種,
一種是認為死刑太輕,
要用更痛的刑罰讓死刑犯痛一輩子的,
這種人我超佩服= =
因為他們比我還狠= =|||

而另一種就是廢死聯盟那種白目,
所有的理想跟論點只要他們的親人被殺害就吹彈可破,
只要成為受害者家屬就絕對不會認同他們哪種狗屁理念。

01-12 22:58

陌雲子卓
不盡然啦~ 也是有真的抱持理想的~@@01-12 23:12
緞帶肥肥桌遊
這我無法參與討論只能推文了~

01-13 00:02

陌雲子卓
沒關係[e17]01-13 01:35
伊斯
鞭刑的效果,應該比死刑來得有效...

看他屁股被鞭到開花 被害家屬開心加害者也很舒服(咦?

不過那大概又會引起人道主義抗議就是了...[e8]

01-13 00:10

陌雲子卓
這就很難說了[e6]01-13 01:36
kaho
恩.本來不想發言的...但看完整篇文章,腦海忽然出現 黑礁那對雙胞胎死時的畫面.....我是中立派的, 只是台灣的現況.....唉!死刑還是保留的好

01-13 01:11

陌雲子卓
01-13 01:36
老毛
其實我現在真的非常討厭廢死聯盟
他們老是用一堆人道主義去要求廢死
都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 卻從來不願意站在被害者的立場

記得日本有個原本是廢死的律師 後來好像他的家人被殺死後
才發現法律對被害者是如此不公 從廢死變成反廢死

其實我也不是真的討厭廢死聯盟
只是他們永遠只會講漂亮話卻永遠不說出要如何制止這些加害者or處罰
只會高高在上的說死刑是不對的
人人都知道死刑是不對的 可是現階段除了讓社會少一個加害者以為也沒其他辦法啊

也許等哪天社會進步到在犯人身體注入晶片or奈米機器
可以在他們想犯罪的時候立刻電擊or癱瘓身體機能才有可能代替死刑

01-13 01:32

陌雲子卓
死刑不見得不對~至少陌雲想不到特定的理由說他不對@ @01-13 01:37
肥肥
我反對廢死,死刑在我國真的可以說是非常不容易成立的一種刑罰
能在我國接受到此等最高刑罰除了品滅人性與天理不容外我想不到其他可能性

人類制定法律就是為了要防範如同動物般脫序之行為,犯錯就是要承擔相對的責任
敢問如果連這最基本的原理都不顧,那天理... ...不,應該說到道德倫理何在?

為區別自己與野獸的不同,人們自訂了法律、立了規範,卻不執行= =?
那大家都回歸自然吧,一切原始、生死由天、自己生命自己保護
反正殺人已經不用負責,與野獸無異了不是?

01-13 01:53

陌雲子卓
恩~廢死者並不是認為不用負責,只是目前是他們不願意用死刑來讓犯人負責,但也沒提出一個有共識的負責方式就是了......01-13 02:24
玖夜
太高調白目的廢死人士就是一天到晚替殺人犯爭取人權
他們好像看不見受害者有多痛[e14]
還覺得殺了犯人 受害者又不會復生、所以不該死刑?
廢死說不能遏止犯罪有點太超過
唯有極刑才能真正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吧?
最近那個殺兩女的渣渣真的很可惡
但司法更可惡、殺一人才關幾年又放出去害人

殺一個和殺幾十個或一百個都是殺
我只支持殺人得償命這一點
那些廢死理想大部份不切實際
像是挪威殺人案、屠殺了一堆人還可以活著吃免錢飯
廢死的結果就像挪威那樣吧.....

01-13 02:01

陌雲子卓
事實上以陌雲目前所知的資訊北歐那樣的國家確實似乎是台灣想前進的方向......(嘆)01-13 02:26
齋藤桑
阿...我好像就是那種中立的人...不反對也不贊成...[e9]

我是覺得如果能夠做的真正的大公無私、合理、公正,那怎麼樣處理我覺得都是OK的...

不贊成的真正原因就是樓主的下一篇文...

01-13 02:05

陌雲子卓
那麼陌雲很期待齋藤桑下一篇看完後的感想@ @01-13 02:23
路人希
嘛...個人是廢死方的,不過我倒是認為現階段廢死是不可能的,與什麼社會觀感之類的狗屁無關,很簡單的就只是因為『沒有更好的方法』,個人認為死刑是個底線,而在更好的方法被找出來之前,這條底線是不該被拿掉的,任何事一旦沒了底線,問題爆發時是沒人能阻止的。

陌雲在上面有提到,復仇心理是正常的,這本就是人心不可能被拿掉的一部份。
但是,更重要的是,『法律』這個東西追求的是『社會的和諧』,它不該淪為一個替被害者報仇的工具。

個人對反廢死方最沒法接受的是,他們往往認為『殺人』這件事罪無可赦,但卻又對死刑也是『殺人』這件事當作不知道一樣,彷彿只要將所謂『被害者的心情』拿出來隨口講講,行刑這件『政府代全民殺人』的事就事不關己一樣。

另一方面嚴重的問題是,台灣的『執法』罔若兒戲般的受輿論操弄,數年前有因社會觀感而修改假釋法規的事例,而前陣子還有那彷彿做秀般的宣示決心執行死刑及加速宣判的事件,我實在無法接受『死刑』這件事如此的隨便而不謹慎...


01-13 02:46

陌雲子卓
底線說我認同~XD

不過,「它不該淪為一個替被害者報仇的工具。」這句話我不苟同,我認為法律不能只有替被害者復仇,但替被害者復仇是它的功效之一,如果它不俱備這種功能,那麼原本得被害者就會有成為新的加害者的可能,正因為有這份功效才能追求社會和諧。

另外代全民殺人這一點陌雲上面有解釋過了,行刑制裁的本質與他的內容要分開看。是針對其"業"的舉措,只是一種手段。這跟為了私利殺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好吧~放寬標準來看吧~如果認為殺人不對,政府不該殺人,反對的點針對法令的內容,那坐牢就是政府代全民綁架,徵稅、罰金就是政府代全民搶劫。

既然不允許大家監禁它人、強制收取財物,又為什麼可以容許相應的手段做為懲罰呢?

我大概可以理解希大的意思是希望大家對於這件事情時的應對舉措,心態處理能夠更加的仔細一點,不過論述上的一些歧見還是在這裡提出來請希大見諒。[e21]01-13 10:39
魂系愛好者
其實在看了不少癈死跟不癈死的的討論,其實也是要回歸一個觀點
[你所認為的正義,並不代表我的正義],這是在很多電影.小說.動漫都有
不過絕大多數的劇情結尾都是[惡人必定被天誅][惡人必需死或痛苦一生]

就如同開版大所言,癈死可行,但新法是否有比[死]更有效阻止犯行等等??
我是屬於被害者這邊為多,簡單來說.....
[當我們認識的親朋好友被無辜殘忍殺害時,真的可以原諒加害者??]
以我自己的同理心來說,我做不到!!就這樣


01-13 02:59

陌雲子卓
我也做不到XD01-13 10:40
共同路中人
我是反廢死的,我支持死刑不是因為以牙還牙的心態,而是以直報怨。(論語˙憲問: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我相信不是每個殺人的人都罪該一死,但我相信每個被判死刑的都罪該一死,這就是道理。
還有佛劍的"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是出自宮本武藏說的。

01-13 03:45

陌雲子卓
是這樣啊~ 原來是武藏說的@~@01-13 10:40


死刑 那只有"極惡掩滅善念 為己能生而殺他人為生" 會有面對的必然.

小恙過錯者罪不至死 何況奉公守法良善之人更無"死刑架頸"的問題

簡明: 當人不當人 惡極 讓這樣人為惡能存 那無辜慘死就該死 逞兇還能有機會不用死??

在下不站成廢除死刑 因"人活有權 死了沒人權 不該死的沒明天 該死卻不用死 不太公道".

"極惡者有悔意 被害家屬原諒 或情境發生之兇殺可原 可能有其不用判死的機會"
"台灣有死刑可不判死的案例 實無廢除死刑之必要".

01-13 04:34

陌雲子卓
本是遍求其生不可得而予以死罰嘛~01-13 10:42
杏仁茶
我覺得是因為法律的問題,跟寬恕與否並沒有關係。
法律是人類定義下的規範,動物界只有『肉弱強食、適者生存』這一條規則
至會讓自命清高的人類為了區分人類與動物的分隔,又希望能建立有秩序的社會
於是根據人類的情感和不違背自然法則下,有了『道德』作為衡量事情的標準
但道德是由耆老所制定,耆老並非永遠睿智明理,所以發明了律法作為懲戒與尺標。

律法有著明文規定和強制性,並由少數的權利者或知識者們互相商量與制定
但人終究不是神,於人類自私的心態律法終究成了權力者濫用的工具
不夠完善的律法制度所造成的遺憾,千古以來早以罄竹難書。

如果今天律法對於『被害者補償制度』是完善的,那麼加害者受刑與否並沒有人會在乎。
被害者只在乎是否能得到應有的補償(無論是死而復生或是其他)
並不在乎加害者是不是有懺悔、受刑、懲罰...等行為。
但由於被害者要求的補償往往是不可得的,律法為了斷這無法彌補的輪迴所以給予了死刑

其實...死刑是必要的嗎? 並非如此,與其討論死刑的存滅或意義
不如利用律法的強制性,強力制訂對『被害者的補償機制』並給予更多的關注
但最近的廢死聯盟並不打算往這方面思考,只是單純淪為政客的打手、媒體的炒作
所以只提廢死,不提補償。這種心態如何能平衡社會觀感?

再者,犯罪者本身就附帶『懺悔、受刑、賠償』這三樣責任。
無論今天什麼原因造成憾事,即使『其情可憫』也是一樣
若犯罪者在事情發生後不必受到懲處,不用補償,那麼誰願意當受害者?
唯有責任盡了才有卑微的資格談『原諒』,而不是判刑後就要求原諒,否則誰願意當被害者?
若沒人願意當受害者,那麼造就人人都是加害者的社會是律法所樂見的? 是廢死聯盟的本意嗎?
深思啊!

01-13 08:35

陌雲子卓
正是這樣,陌雲也是認為很多地方廢死方提出死刑「治標」不治本,如改善社會教育與經濟、治安,增加犯人更生教化機制完善、處理假釋底線、培育司法人才資源等都才是改進造成死罪或是誤判的根本方法。

如果今天廢死聯盟是把主要心力針對治本的方式下手,那麼基本上就不會有這麼強的反對聲浪,但卻選擇了一個最多阻礙的路,不提出可行的實質替代方案而要拿掉「治標」的手段,說服力當然大打折扣01-13 10:50
1050727勿忘勿犯
有沒有嚇阻力,我不管、我也不懂
我只知道,我一槍蹦了犯人
就可以阻止犯人再犯這種無法饒恕的罪刑
俗話說[有一就有二]的例子太多了
我才不願意賭那,犯人會不會再犯的機率
那可是被害者的人命阿!

01-13 10:05

陌雲子卓
沒錯!01-13 10:50
紅藕香殘玉簟秋
從物理學的角度來看...
無所謂生與死...物質不滅
(朋友的家人過世曾經跟他提過這個,結果被罵冷血=_=)

人道...其實沒有那麼值得去信仰,也不會多"自然"
許多先進國家廢除死刑,有它的歷史意義與進程在(不多談)
也是一種社會共識(台灣目前沒有出現這種東西)
可以努力往這個方向,不過逆行倒施...從來沒有好下場就是

可惜版主沒有提出"銃夢"的觀點.這部漫畫極具爭議性
不過他的"部分"價值觀卻是"接近"廢死的
誰會"真的"去在意他人的死亡?我是非常懷疑
人是一種極度利己的生物...除了自己以外,是不會去關心周遭的"其他人"
該漫畫第二部的 凱莉 藉著賓古吳的嘴說過:
"除了自己與自己在意的人以外,不會關心任何東西"
另外!!魔戒..."某種程度"也是不贊成濫殺,看史麥戈的際遇就知道了...

"冷漠"不是現代化的產物,古代的終極治世就是"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
"他人"的死亡會不會讓"社會"更加重視該人是怎麼死的?...答案是不會

就是死了一個人而已

反過來說:死刑-其實也沒有意義,因為殺不殺都沒差,那就眼不見為淨,也有個交代
這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有沒有必要違逆這個社會的價值?
也許製造衝突會讓人注意這個...不過我看不到台灣在這方面有往前走
(就只是一直衝突....啊!是衝爽了沒?)
只是製造社會對立而已,更糟的只是拿來當作政爭的工具

我想普及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所有人都能夠理解這個是個什麼世界...
一堆思想上,宗教上的東西...說穿了!!看不見摸不著,誰會在意??
換一種方式去看這個世界,死刑其實是一種很嘲諷的東西...前提是要能到那樣的程度就是了

宗教與思想無法根本的改變人的作為...
不如用更簡單的東西去達成吧!!...科學

01-13 10:08

陌雲子卓
台灣廢死議題比較少政爭......綠色是廢死方推動者(黨綱有寫),藍色則不統一但不敢大聲說堅持死刑而擔心國際觀感......(不然光以選戰考量,攻這點綠營就會很頭痛了)01-13 10:53
求知之心
第一次留言,我一直覺得可以廢死,不用大同世界,只要到周文王治理西岐的犯人態度,
全世界都能做到時,廢死就是自然而成的,在那之前再說吧。

01-13 10:16

陌雲子卓
用木頭當獄卒犯人還會自動回來那已經是大同世界的程度了......|||01-13 10:21
骷髏の瑪爾科
一直覺得他們很搞笑...
國家不可依法殺人的話,那幾隻依據什麼殺人?

上帝說更爆笑,套用某名將的說詞:我們只是送他去見上帝~

01-13 10:37

陌雲子卓
國家不可依法殺人,這句話是沒錯的。(所以才會反納粹的集中營)

但是死刑是國家依法執刑而非依法殺人,概念上的差異正是決定雙方立場不同。01-13 10:56
骷髏の瑪爾科
而且,他們自己連"只是被人指責"就要告對方而無法原諒或是寬恕,被威脅馬上搬家而不是留著感化來看...

01-13 10:39

陌雲子卓
[e6]01-13 10:59
路人希
>>我認為法律不能只有替被害者復仇,但替被害者復仇是它的功效之一,如果它不俱備這種功能,那麼原本得被害者就會有成為新的加害者的可能,正因為有這份功效才能追求社會和諧。

其實這也是我想表達的點,『復仇』兩個字跟『社會和諧』本身有所牴觸,因此平復『復仇心』也該是法律要做得到的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也是最早的法律的基本精神。

但就像您所說的,這該是法律的『作用之一』而不是『全部』,復仇不該是法律規範的基準線,因為法律真正所希望的做到的是『社會和諧』。

或許這樣的想法過於理想化,但我覺得這是討論死刑存廢與否時非常重要的出發點這樣...

01-13 12:01

陌雲子卓
是的,實務上只能找出折衷的方案~[e6]01-13 12:12
默月
從個人的角度上來說,我個人是完全無法接受廢死的觀點的。
法律制定刑罰的最基本,其實是在於『恢復原狀』這四個字。
所以當你打破鄰居家的窗戶時,你就要陪錢將窗戶恢復原狀。你偷走鄰居家的牛,你就要負責陪一頭牛給對方。
之所以會有死刑的出現,原因在於加害者奪走了受害者的生命。而生命無法恢復,所以唯一能夠制定的處罰方式,就是取走加害者最貴重也唯一同樣的東西,生命。這也是死刑之所以出現的原因。
如果從人命無價的角度來看,死刑是一種極不合理的方法。但他卻是唯一符合正義公平的方法。

另外廢死聯盟有許多言論,也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
他們最常提出的案例之一是江國慶命案,並以此表示死刑的不可逆轉。
但我個人認為,這只是一種偷換概念的手法江國慶受到死刑,是因為不當審判的結果,這與死刑本身並沒有關聯。
也就是說,如果江國慶確實有犯下當初的案件,那麼他受到死刑並無不妥。但今天江國慶命案之所以會成為冤案,原因是在於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審判。
所以如果真的要討論江國慶命案的話,那應該討論的是如何防止冤獄的發生,而非因噎廢食的要求廢除死刑。

01-13 12:39

陌雲子卓
怎麼說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只有在之切實知道自己犯下多重的罪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悔悟01-13 13:14
Rex
個人是暫時支持死刑的人
對於台灣地區廢死聯盟的人感到不恥

用說得大家都會,也不斷地強調些外在因素,反而不去注意本來的問題。
如果廢死,那要如何來有效的嚇阻這些危害社會大眾的事件發生?
如果他們有在做這方面的思考和研究,在提出這些計畫來"建議"廢死,那我覺得很好,很OK。
但是他們不是,只是一概的再說廢死廢死......有沒有研究?
沒有。
"反正法規這類的東西是政府該弄的東西,我們只管廢死就好了。"
這是他們給我的感覺。

我也希望這世界不要有死刑,但是,我覺得這是不太可能的。
除非我們可以找到比死亡更有嚇阻力的東西。(精神恐懼之類的)

再說,只要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東西都有著缺陷,大或小的問題而已。

01-13 13:00

陌雲子卓
他們是有參加所謂的廢死研擬推動小組啦~但沒弄出個讓大家信服的成果,前些時候也因為執行死刑嘔氣全部走光,然後很生氣的罵曾勇夫就是了......01-13 13:17
cb304049
個人只想知道。
那些支持不廢死刑的人,如果他們家人全在"他"的面前兒女、老婆被虐殺 OR 姦殺。
就殺10個這樣的家庭,然後自首。

那個犯人是否會被 "反死刑家屬" 救上一條命/有多少人支持死刑。
然後那個犯人 假釋了或者關好了又去找上10家這樣的家庭。

這樣換算平均值的結果,看他們還會不會支持死刑。
這樣才好玩~不給他們痛苦,誰知道他們是聖人還是過的太安逸。

01-13 13:06

陌雲子卓
[e8]01-13 13:18
EiLL
本人基本上是以牙還牙派,算是支持廢死部分觀點又不反對死刑的,大家都知道「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句話,可是有很多人都只會要求別人,卻不想想自己做了什麼,尤其是以加害人最為傾向這種心理,缺乏同理心。

既然如此,那就讓加害人也經歷被害人的痛苦,讓加害人體會一下自己的殘忍,徹底懺悔自己的過錯,悔過的人就給個機會彌補,毫無悔意的人,再讓他留在世上也只會危害人間。

不過為了制裁一個人而傷害到無辜的人也有違良心,所以我這種想法也只是說說,要是有一個裝置能夠模擬,讓加害人產生被害時的痛苦就好了......這根本是鏡花水月(驚)

01-13 15:05

陌雲子卓
藍染:有人叫我?01-13 15:27
通用蘿莉設計師
反對死刑的原因還有一點,是國家可以借此消滅反對的聲音,建立極權政府,像是中國、北韓等。

個人能理解死刑的存在,但是個人支持死刑的架空化,盡可能以其他刑行方式代替死刑。

01-13 15:31

陌雲子卓
這一點我下一篇會講到。[e29]01-13 15:32
發憤丘
前陣子 才認真跟室友討論過這話題,完全認同
"當一件事執著於泛哲學化後到最後只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無錯,若一個情緒不穩彼此交訐互罵,那並不是一個我們樂於見到的情況。" 這句話
我相信 很多事情必須要有個了斷
死刑 絕對不是最可怕的刑責,有太多方式可以超越死刑給予的痛苦
我認為死刑 只是種折衷的方式

01-13 16:08

陌雲子卓
從結論上來說是的[e29]01-13 18:36
阿小義
死刑~賦稅裡的百分之1~不用拿去餵食匪類
不死刑~賦稅裡的百分之1~10要拿去餵食匪類
習慣監獄生活的犯人~監獄裡有飯吃有湯喝~不用工作~出去?不如回來好~
這就是慣犯累犯的用意之一
[人道主義]?這些話拿去對[犯人保護"邪"會]說個清楚講個明白吧!
犯人在監獄裡吃香喝辣~只要不死~他過一天是一天~開心得很
受害人卻蒙上心理陰影~想自害的.自閉的.發瘋的.失魂落魄的
國家榮耀?跟進世界腳步?全部都是拿百姓的命逢場作秀!
我倒喜歡古法
姦淫者~去勢(剪掉小雞雞.沒了小雞雞也沒辦法去嫖妓.就不會有妓女)
強奪者~勞役(為社會大眾做苦工.)
殺人者~死極(直接送死)
拐騙者~去聲(奪走說話權力)
毒誘者~失明(讓一個生命活在黑暗~就把犯人丟進黑暗)
過失者~育人(養殘者一輩子)
損壞者~賠物(賠一模一樣的東西)

01-13 16:19

陌雲子卓
[e6]01-13 18:36
£♀LeLune♀£


其實啊 身為哲學系 看到有人指出哲學化導致問題呈現發散方向

大多是因為他們是在提問 而沒有真正著手解決問題

其實我會傾向 死刑保留 使用審慎

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生態

確實 台灣並不像西方

台灣人看待有明確條文的法律 本來就是容易鑽漏洞

而且正因為會鑽漏洞 所以才會投機取巧

又或是看到現況趨勢 而有那種想吃無期徒刑的免錢牢飯

而殺害兒童的案件 該說廢死嗎? 該說增進死刑使用嗎?

(題外話)

<就我看過的書與上過的課 有時 給予人們在生活中

與死亡貼近 與死亡打交道的認識活動 反而能給予人們肯定生命的價值

並且 不會忘記死亡與我們伴隨 而安逸於工作的勞苦中

懂得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一些....等

將死亡呈現在我們面前 保留死亡的恐懼 不僅僅是有嚇阻犯罪的可能>

01-13 16:42

陌雲子卓
因為他們是在提問 而沒有真正著手解決問題 <<< 就是這樣~ 喵01-13 18:39
£♀LeLune♀£
儘管 我認為死刑的死亡能否嚇阻犯罪這回事並不是很重要的

審判中會想設立死刑 原本就是基於有些犯人假釋出獄竟還再犯

那這時 要說廢死就變得很尷尬 你要說這種人還該大愛饒恕嗎?

佛家還會訴諸果報 但基本上 確實要自己的心態是能放下

可是 要所有人都能夠做到這樣嗎?

最多人都會用一狀況來嗆廢死團 -

那你親友被一個不知過錯的傢伙殺掉 你還要廢死?!?

唉~ 當然 如果說要我們身為人的這種會合理性思考的動物(本身具有感性)

要判斷甚麼是自然狀態? 許多思想者都以各種方向來定義自然

但誰能確定自然狀態一定是衝動或理性?

就算人理性 集為眾 也憂為烏合

而我以台灣 以中華人民的聰穎來看

我反而覺得嚴格的法律還比較容易治理

但不能審判死板到智障

01-13 16:42

陌雲子卓
[e29]01-13 18:48
£♀LeLune♀£
現在另一種問題就是審判

你也聽說過 一女性被襲胸 竟然用摸的秒數來判斷

這豈不智障? 摸下去瞬間就是全有全無 摸了就是摸了

該判斷的不是那人本身的心態嗎? 有惡念與否? 純粹意外?

並有另外一種例子 則是官場勾結 蓄意讓整場審判不公

嚴重的 在這兩種(智障或勾結)狀況之下 會判到死刑

你說廢死擔心的 應該也有這種吧? - 冤刑

總而言之

在台灣這種狀況下 廢死與否

問題建立在

罪犯的心態該如何處理

被害人內心的不平

審判人與法條應有的公正性被質疑

到底人權是什麼?

到底該不該重視到放寬?況且台灣人民的心態上真能如此?

廢死 對我來說

我覺得在台灣還早得很

如果你是在德國 幾乎每個人都懂得服從規定就是義務

並有更多人懂得法律為何如此 所以更該被遵守

台灣呢? 警察在 我乖 警察不在又沒測速照相 我衝

法律 常淪落為 對自己直接有利的東西才是法律

在這種大眾平均對於公民知識如此稚嫩的心態下

我還是覺得 保持保留死刑但慎用的過渡狀態還比較妥當

而在這情況下 需要解決與增進的問題 都不是死刑要不要廢了

而是到底法官有幾個不是腦殘?



01-13 16:43

陌雲子卓
其實法官問題有幾個重點,第一是數量不足,第二是法條的制定本身就有問題,其實有時候並不見得完全是法官自己太恐龍......雖然還是有......(遠目)01-13 18:45
氣泡小嵐
死刑存亡與否這個討論是很好
廢死聯盟的意圖就不敢讓我恭維
至少看了這麼多年聽了這麼久
廢死聯盟我只記得他們「廢死」的口號
從不知道他們到底想要國家怎麼做

支持死刑的大多不是偏激狂
但既然提不出可行有用的替代方案
那這話題永遠只能打轉下去

01-13 17:21

陌雲子卓
沒錯[e29]01-13 18:37
AJL
台灣現階段不適合廢死,以上。

01-13 17:35

陌雲子卓
沒有說服人民另一種刑罰有更好的效益都不適合01-13 18:38
紅蓮業火焚四方
其實老實說 個人覺得是中立啦
畢竟雖然窩還沒開始繳稅 不過想到要拿那些錢去餵那些不工作而且還做出這種事的人就一股怪的感覺....那窩還不如拿錢去培養預防犯罪的人員(順便推心靈判官 ㄎㄎ)
不過大家都提到惹死刑其中一項作用是防止這種是在發生 所以代表惹要是抓錯怎辦阿..?
所以窩贊成非死刑(等等先別丟我垃圾阿等等!)
窩跟樓上某來大大一樣贊成虐待刑 特別是越罪大惡極的要送去人體實驗阿 尼說這樣抓錯怎辦 反正人體實驗又不一定是壞的 說不定實驗完還變浩克保護地球呢xd
而且還定期開放國際人體競標場 讓那些大的國際醫學企業有好的素體可用 還可加速醫療技術呢(聽說醫療技術發展最快好像是世界大戰時期ㄟ....因為那時有很多傷患可以試驗新藥的價值.....所以多打仗有益健康是真的xd)

01-13 17:41

陌雲子卓
誤判的問題下一篇再一起談吧~[e29]01-13 18:38
剣 飛竜
有膽殺人就要有膽償命

所以個人反對廢除死刑

01-13 19:08

陌雲子卓
飛龍大好久不見~(完全離題01-13 19:23
我不是Azazel
某些支持廢死的聖人都有個同樣的行為:「無限放大自己的訴求。」
台灣某些團體亦是如此
我真的很納悶,為什麼他們總是只把自己的訴求當做真理崇拜?
這樣算是宗教團體了吧?
之前我有看過廢死聯盟執行長寫的一篇文章,裡面談到廢死的理由是「改變社會」
看完文章後,我認為他的想法是,使用公權力「殺人」無異於因個人原因而「殺人」,且使用公權力「殺人」還會帶給社會不良風氣。
文章中有談到江國慶案,說到死刑是為了避免冤案,抱歉,現在會判死刑的都是證據確鑿且最大惡極者,而且唯一死刑的法律也廢除了,也不會發生像湯英伸案的事
。不過他們能提出的實例不外乎只有江國慶案。
我想問,被害者呢?你為了改變社會就要忽視被害者所受的痛苦和權益嗎?
好吧,或許他文章只是談論死刑這件事,可能是我偏離了
但是他們所做的行動讓我感覺就是如此。當有法官判處死刑或是又有死刑犯要行刑,就會跑出來高喊廢死。
要廢死可以,但是對於被害者的補償與罪大惡極者的刑罰,請提出能讓大眾信服的方案。
現階段的台灣不適合廢死

01-13 19:20

陌雲子卓
其實嚴格來講江國慶案根本是誣陷......如果政府單位真的想要讓一個人消失,廢除死刑並沒有阻止效果......01-13 19:31
我不是Azazel
對了,附上上面提到的文章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1296145&tnum=120

01-13 19:21

陌雲子卓
這篇文章我到目前為止還是看不懂邏輯在哪裡......01-13 19:25
木乃伊
我說有精神異常,可不是說要減刑,而是像是關在精神病院,因為台灣除了死刑外,沒有可以完全隔絕犯人和社會接觸的辦法。

01-13 19:23

陌雲子卓
陌雲的意思是不能因為他有病,就給予特殊待遇(如關入精神病院就是以無期代死)。一個有病的人犯罪還是犯罪。量刑依據該看的是行為,如果犯案者無掌握行為能力,那就是把他放出來的那個人要負責。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e29]01-13 19:32
Dio
其實有滿多在執行層面上或認知層面上的差異一直沒被注意到,我舉兩個
第一,不是殺人就會被判死刑
第二,牢飯不是免費的,坐牢要服勞役賺錢錢

第一個常常是造成連續殺人犯的主因,因為字面意思被曲解
殺人有很多種形式,像美國將謀殺罪分成三級(台灣不確定),而台灣也有義憤殺人,過失殺人,遺棄致死等等相應的重刑
一般來說,除非是 ” 連續殺人,且犯後態度惡劣 ” 等,通常不會被判死
殺童案的兇嫌就是對這概念一知半解,才以為殺人不會被判死
而死刑所謂的應報觀念在實務應用上幾乎不存在
因為死亡與死亡是不對等的 ( 好像有點玄… )

至於很多人都以為牢飯是免費,是因為他們沒進過監獄(我也沒有就是了)…
服刑期間是要做勞務的,例如我就聽過要製造 ( 裝配?)螺絲等等的勞力工作
有做勞務的人能拿到一點錢 ( 像是打零工 ),拿來做獄中的日常支用
再者,牢房裡的環境通常沒很好(台灣),又到處是危險人物,以為坐牢是度假的人真的腦袋有問題…(一般人可能一輩子不會和黑道有瓜葛,但是獄中可能老大就在你隔壁)
而且坐個幾年牢,真的會嚴重和社會脫節,所以為什麼牢裡通常都是”常客”,因為他們可能只做了兩年牢就和正常社會產生鴻溝,於是適應不良重回老本行,被抓到又再進去一次(惡性循環)

當然,總是有人說:死刑犯不用服勞務OOXX
這我知道,不過這是一個邏輯誤區
正因為他們是”死刑”,所以不用服勞務,而是坐吃等死
也就是,只要不是死刑犯,都定要服勞務
從以上歸結,只要沒有死刑犯,所有的”犯罪者”都是要服勞務,也就是繳納的稅金並沒有更多是支用在犯罪者身上

當然,我只是想打破:我才不要花納稅錢去養死刑犯的觀念
因為只要沒有死刑犯,沒有人能說:我不要花納稅錢去養犯罪者(會這樣講反而會被認為沒良心吧…

01-13 19:37

陌雲子卓
是的,死亡與死亡不是對等的這點正是很多反廢死者不能接受的底線,某方面來說這是陌雲認為應該要修法更正的部分。[e29]

然後第二個問題的癥結點是,並不是大家不知道有勞務這件事,而是更進一步的清楚犯人的勞力所得並不能抵銷監禁他們所付出的社會成本,不然就不需編列監獄預算。

但是對於一般犯人我們有其許其出獄更生的情況在,所以這是一種社會的必要支出。

然則死刑犯並不相同,其罪當誅之罪人而使其苟活就是增加不必要的支出。

我不要花納稅錢去養犯罪者,跟我不要花納稅錢去養死刑犯是有差別的。(這部分陌雲也會開另一文章下次詳論)01-13 20:12
木乃伊
我想我們的政府應該要提出除了死刑以外,可以完全隔離社會的刑法。
因為判死刑,是法官完全找不到犯人有任何可以活的可能。
可是精神病患可能還有探討的空間

01-13 19:38

陌雲子卓
這就是信仰問題,就陌雲看來因為他是精神病患給予差別待遇無異也是人權歧視的一種,當然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我也樂見其成就是了[e29]01-13 20:03
寂然天則
加油
[e24]

01-13 19:45

陌雲子卓
謝謝[e2]01-13 20:12
Dio
個人比較偏向廢死的主因是因為社會風氣

一個社會充滿暴戾之氣時,治安往往很差
常常網路上就能看到:酒駕怎麼不乾脆判死刑、強姦犯應該都要判死刑等等
也許說的人不會去親手制裁,但是他們留下的話影響力很大

當然,因為對方犯罪了,怎麼樣都得接受懲罰,無話可說
但是社會瀰漫一股:怎麼不死一死就好的氣氛時,表示通常沒人想真正解決問題

也許最終結果是社會平靜了,但是蠢蠢欲動的人心終究存在
在我看來,這樣做的其實受害更多的是弱勢者,我並不是說犯罪當下的弱勢,而是社會的弱勢者(經濟、知識等等)
會殺人的大多是弱勢者,也就是,現在社會上演的是弱勢與弱勢殘殺,然後優勢者在一旁喊熱

從北歐的國家來看,光是監獄的設施就媲美五星級飯店,我想很多人根本不知為何吧…
對他們來說,你犯了錯,要接受懲罰,同時也要接受教育
而當環境不好時,教育的效果一定很差
所以他們有琴房、健身室、圖書館等等設施,全都是用來讓犯罪者能在獄中重新社會化,設施也都很漂亮
北歐的氛圍就是:我們究竟該如何幫助這位犯罪者不再犯罪

環境很重要的,要不是殺童兇嫌一直能得到:牢飯是免費的、殺人一定不會判死等等錯誤資訊
他下的了手嗎?也許會,畢竟他早有反社會性格了
我不會同情他,但是我還覺得,要是社會有適時對他伸出援手,也許悲劇不會發生

個人認為,死刑的討論要處於較好的社會風氣才又意義,當空氣瀰漫著毒氣,吃再好的養生食品根本毫無意義

01-13 20:13

陌雲子卓
Dio大的思想正是陌雲這篇文章要釐清的一點。認為廢死之後能夠矯正社會風氣、以矯治代替制裁、福利式的社會主義國家都是一個主觀的判斷。而這部分乎視掉了實務上能否滿足民眾需求的說明,如果無視其他實際因素,只強硬依照理想改革,那只會更加激起社會的對立而已。

當空氣瀰漫著毒氣,吃再好的養生食品根本毫無意義。所以我們應該要著手的是真正解決問題,而不是就廢死這件事情來鬼打牆。

就像上面我提過的,廢死聯盟如果把資源都放在治本方面下手,那麼他們可能有阻礙,但會獲得更多掌聲,但現在就是把心力主打放在養生食品上的選擇,且只說目前的食品不好,沒提出一個更好的食品,試問要如何服眾?

以北歐來說,挪威連殺77人之殺人魔享一人三房,可自由閱讀書籍、使用電腦且正式刑期21年的判決結果,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並不能接受這種方式。

這樣講惹Dio大不悅的話這裡陌雲先行道歉,但「會殺人的大多是弱勢者」這句話我完全不能苟同,甚至覺得很刺耳!

殺人的錯誤導因在他的行為,與他本身是富人、窮人都沒有關係,法律之前都一樣要接受制裁。

難道只有在為富不仁之人犯罪的前提下我們才有權對之不義憤怒嗎?

多的是家貧而身正之人,這句話反過來看是對這些人的不尊重。我們每個人都在社會上刻盡自己的心力,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社會並沒有義務要負擔起多餘的責任。除非要求的是齊頭式的平等。

以割喉案來說他很明白的知道在道德與法律上殺人是錯的,那麼我們國家即便只有小學的義務教育,他的老師、父母仍已經盡到告知義務,接下來他還是動手虐殺無辜,請問社會沒有盡到甚麼義務?該要伸出甚麼援手?

如果看到這裡Dio大不高興,陌雲再次致歉,但真的,這個考量的目光放錯地方了。01-13 20:43
聖騎獵師
不管兇手是不是弱勢,他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廢死聯盟的"兇手弱勢說"徹底駁回。

01-13 21:14

陌雲子卓
沒錯,考慮的是犯罪的行為,與罪犯是甚麼人並沒有關係。[e29]01-13 21:19
非洲戰力哈酷納馬踏踏
看到蝙蝠俠黑影那張我只想到"我想放假..."

01-13 21:16

陌雲子卓
XDDDDD01-13 21:18
阿里
老實說,看到這種題材的時候,我腦袋都會閃過一句話,這真的是和平世界的煩惱。
我只能說這個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的數不完的殺戮,所有的殺人者,是抱著什麼心情去殺人,好玩?復仇?保護?一時的怒氣??還是逼不得已的環境? 當你殺人了,請也有被人殺的覺悟
也給大家看個世界的殺戮的小角落 為什麼我會說這是 和平世界的煩惱(膽子小的別看)
http://www.boston.com/bigpicture/2012/11/syria.html

01-14 00:07

陌雲子卓
這也正是陌雲反對無條件把殺人當做罪惡的理由之一,我們不該將這份帶有負意的價值觀點加在執刑者與士兵之上01-14 00:10
Dio
你的說法很正確,確實我和你的理念不同,對我來說廢死是作為一強力衝擊社會結構與思想的方式,在實務上當然無法證明廢死對治安與氛圍有正面的影響

殺人者大多是弱勢者,這邊是我引用曲解了,我曾經看過的專文其實只是在講犯罪者,並不是指殺人者,這邊是我的錯
不過大部分殺人者,常見的多是賭徒、債務纏身、毒癮、酒癮、黑社會分子等等

我本身也很討厭殺人者,畢竟明明有機會不這麼做,但是卻選擇了最糟的作法
人對不義之事理當挺身而怒
不過社會新聞常見的卻是兩個弱勢者互相傷害,不勝唏噓
黑社會槍擊黑社會、毒蟲殺藥頭、為萬把元債務害命、為圖一時下半身爽快而姦殺婦孺的流浪漢等等
很無奈啊…

我不知道怎麼講才不讓人覺得在辯解或不尊重,家貧身正的人很多(這是一定的)
但怎麼講…擁有社會優勢的人犯罪通常不那麼…不顧後果…
像是014這種個性,因為是在白道(優勢),所以勒索起來毫不手軟 ( 可逆 )
如果放在黑道(弱勢),殺人大概也不會手軟 ( 不可逆 )
雖然大多人認為黑道不是弱勢,但是…下了江湖難回頭
就像大家覺得軍人有經濟優勢,但是歸類上軍人是弱勢族群…

看樣子雖然我說是我引用曲解,不過我還是努力的辯解呢…

我想,廢死辯論一個癥結也是在於”社會責任”的權衡
像是我就認為社會包攬的責任不夠
而你認為再多就是齊頭式平等(大概)

回到殺童案,我認為光是出現”反社會人格”,社會就多少要背負責任了
你可以去查查”米爾格倫實驗”,這個實驗室權力服從研究,大部分的人會放棄,不過少部分的人會繼續
反社會人格大概就是實驗的相反,徹底的敵視權力者,而目標是社會
我沒有要為兇嫌辯解,只是想說龐大的東西之於個人確實有影響
這是我對社會責任不足的見解依據

最後,是廢死聯盟。沒錯,我想最讓大家不爽的就是這東西,一個充滿偽善理念、不知所云、人人憤而誅之的團體
滿可憐的,不過我覺得那種幾乎拋棄人性的見解挺爛的:要原諒布拉不拉的,放下是為自己好OOXXOOXX
基本上,團體的主張,是以達到其目的為準
例如,勞工團體以爭取他們福利與環境為優先,對資方的風險與負擔是其次,甚至不太管
而廢死聯盟當然以他們主張為優先(廢死),如果他們將目標優先放在改善社會(治本),那他們根本不叫廢死聯盟,叫政府了…

至於生氣,不,我心情好的哩,以前在別的地方講,還會被人回:等你家人有人受害再來講廢死…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洩憤還是討論了orz

01-14 00:16

陌雲子卓
我覺得DIO大這邊有一個思考上的衝突點。

犯罪者就是犯罪者,無所謂背景的強勢與弱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陌雲看來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是自己雙手該做的事情,歸咎於政府那就該成立人民公社,平分資源才有可能沒有強弱之別(僅是有可能)。

我並不是不懂DIO大的意思,龐大的政府是有可能造成反社會的傾向,因為無法照顧所有人的需求。

但是,那仍是個人價值的判斷觀點,反社會傾向是一個人選擇,是他因為對現狀無法滿足,不願意適應或是反對這個社會的規則而仇視他人,這並不是社會沒有發出善意,或是刻意壓抑其發展與引導的不足。

以割喉案來說,我們設有義務教育,但他並沒有自己爭取重回學校完成學業,社會上多的是不計學歷的工作,甚至做資源回收也不會餓死,但他並沒有為改善自己的經濟做出努力。

是他選擇了放棄,不去尋求可見的幫助與正路,是他選擇了讓自己的生活水準越見下降,是他不願負責自己的人生。

那麼在社會善盡義務後,他不喜歡照著規則走是一回事,但行為傷害社會組成良民就該接受制裁。

他可以是一個反社會的人,但不能犯罪,這裡的界線很明確。

退一步來講,就算是我們的社會養成他反社會的人格,他犯罪這件事情大眾仍然沒有責任,兩者不可混淆。

出現「反社會性格」的人容易犯罪,所以社會有義務提高文明素質減少這樣的人以保公眾安全這是沒有錯的<<我想這也是DIO大想講的東西。

但我上面已經有提過了,人類是生物的一環,現代社會很明白的極不可能要求每個公民完全信服社會的所有舉措,不論落實多麼完善的制度人仍會依照本能行事,只要不滿足自己的慾望就有可能犯罪,就有可能怨恨社會不公。

是我們自己理性的那條線在壓抑我們不去掠奪他人財物、妻女,而現在這些「反社會」的人自己鬆開了疆繩,怎麼能要其他人替他行為負責?

一個擁有「反社會性格」的人成為罪犯,其價值觀並不該是拿來衡量其罪行的標準,這不符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執法原則。

家境清貧不是可以偷竊、搶劫的理由,性慾異於常人也不是可以成為性犯罪者的條件,如此而已。

我們的社會有做出一切可使用的資源要教他、幫他,但他不領情還傷害我們的社會,陌雲實在看不出哪一點我們有所欠缺。

如果連他的個人意志不領情這點都算社會責任的話,那麼我們普世信仰的自由價值觀立足點也會崩盤。01-14 01:15
塔莉
方小弟案兇嫌:「我只是想吃口牢飯,反正在台灣殺人又不會判死」

這可憐的小孩是間接被廢死聯盟殺死的啊......

01-14 01:01

陌雲子卓
其實呢......這邊我要罕見的幫聯盟方說句話。

這真的不關他們的事,應該負起主要責任的是那些老是做出惡意殺人仍可重歸社會不敢判死刑的法官們。

只是廢死聯盟自己不懂得愛惜羽毛又要瞎攪和發一些奇妙文章,那也怨不得人就是了......01-14 01:20

本身是贊成廢死的,雖然沒聽過廢死聯盟做過甚麼事
看到上面說了一些廢死偏激了的言論,有些想法

法律的由來就是因為人多,現今社會太復雜
所以需要一套標準來規範許多事,這就是法律
就我看來,法律某種程度上能視為民意的具體象徵

死刑某種程度上就是為社會去除不適合的人
在這個方面我倒是贊同死刑的

但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律上的規定,可能會因為社會變遷而變得不合適
而且執行法律的是人,只要是人就會出錯
而死刑是絕對,並且沒辦法彌補的刑罰

誰都沒辦法保證不會有冤案,並且能精準的定位受刑人所必須接受的刑罰
說白一點,我並不能相信法律機構能保持絕對正義

以前就聽過一個故事,一個當兵的年輕人,對法律不清楚
與未成年的女友發生關係,結果家長怒告,後來反悔
但軍法是唯一死刑

像這種案件,男方就真的該死嗎?

還有一點,講廢死經常會被說等有家人受害再來說
但是這很明顯是不理智,不客觀的言論
難道說非得家裡有人掛了,意見才是意見?
非得要將死刑加諸在自己憎恨的對象上
這難道跟私自用爆力加諸在糾紛對象上有區別嗎?

上面有些人提到一些真的普遍覺得該判死刑的人,反而過的優渥
我覺得這並不是該不該廢死的問題
而是法律的制定,與法官判刑的問題
就像我說的,我不相信法官的絕對正義
這也是其中一種,如果法官夠公正,相信大家都會服從判決

其實法律本身也是一種不精準的條文
隨便翻一條,就能看到某某罪判幾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類的記載
這本身就沒有罪狀的量度,只有一個參考範圍
只能用「往年」的判決當作參考
所以法律與判決也是一直再修正的
可再上訴的條例也透露著判決不一定公正

基於以上理由,我是反對死刑的
這並不代表我覺得死刑犯應該消遙法外
只是覺得像無期徒刑這類的刑罰是能夠彌補的
至於會增加社會負擔,在監獄裡的待遇等
這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01-14 01:36

陌雲子卓
誤判的問題下一篇會提到,應該今晚就更新。陌雲只先給世大一句話思考「在誤判的前提下改變廢死真的能減少悲劇的風險嗎?」01-14 08:05
陌雲子卓
另外陌雲可以理解世大對於「人民公審」的激進風氣的不滿,也正如我文中提及「刑罰」是一個公共議題,是人們預設當我們自己成為被害者的時候自己希望如何處理因此我也很同意人人都有發言權。

然則論述上,義憤要求政府執刑,與私怨之群眾暴力仍然有所區別。且司法的精確度確實是一個優先權相當高的事項,然則這又是另外一個獨立命題了......
01-14 09:23
肉圓
好多人提到所謂"誤判"的問題....但這兩字 究竟是因死刑而生? 還是純粹司法漏洞遭人利用? 為何是廢死刑而不是改司制?
美國要求廢槍 就有人說這是歷史足跡 不可廢 那死刑是否也同理可循?
其實我個人認為不管如何廢死都不過是想展現自己道德高尚的一個藉口....

世界怎麼變
人口過度膨脹是不變的事實
人口型態也已經確立成為倒金字塔的模式在成長
這種狀況下....死的人又都是年輕人諸多...
這種社會型態的發展 已經很可悲了
如今死1.2個新生命 確去執意保護一個不知社會價值的罪人....
根本本末倒置...

01-14 09:11

陌雲子卓
談論誤判問題,其實陌雲的態度一致,要思考幾個癥結點,誤判與死刑有沒有因果關係,是不是因為誤判而有死刑,廢了死刑有沒有誤判? 替換掉死刑,取代的極刑是什麼,其在誤判的前提下有沒有減少悲劇的產生?我認為這是高舉誤判廢死之旗幟的人必須去詳述的幾個要點(讓陌雲今晚發文後一起談吧[e24])01-14 09:16
niat
誤判和冤獄,要仔細說起來,根本和死刑無關。

那個是人為疏忽,人不可以因為自己駕駛不小心,就批評車子射擊有安全問題,或者道路規劃不完善。那是人為的失誤問題,本來就應該盡力避免。

同理,誤判和冤獄確實存在,但是,所要改善的地方是減少誤判的發生,而不是對刑罰怎麼樣。再者,我相信會判處死刑的,一定經過很嚴格的審訊,至少比較起一般的罪犯,這是更需要慎重思考後的才做的決定,對法庭來說也是如此。

除非你身處一個法官隨便就可以:【OK,你去死。】,否則誤判核對冤枉等課題,其實並不在廢死討論範圍內。

01-14 10:49

陌雲子卓
其實是獨立命題的[e29]01-14 10:55
niat
其實,最重要的是,墨魚都拖稿,所以我們要支持死刑,抓來燒烤XD

01-14 10:58

陌雲子卓
[e9]01-14 11:02
阿倫
廢不廢死,不甘俺事
但我很度爛廢死!

以西方宗教為本體的寬恕說不提,因為那根本是對受害者的另次加害

我不懂的是:因死刑不可回復,為降低誤判,所以廢死刑
WTF?!
司法大致有偵,審,執行三步驟
偵:偵查,檢調單位。如檢察官,警察等
審:審判,就是法官在做的。
執行:判刑確定,定讞後,由法警或矯正機關在做的。
誤判會發生是偵、審方面的事情,要改革也應從這兩部份開始

而且
難道沒死刑就沒有誤判???
判無期徒刑也是誤判、有期徒刑也是誤判、拘役、罰金也是誤判啊
那是不是連上述這四類刑罰也要廢除???

不,不,不,有冤獄賠償!

就算有賠又怎樣?
關了十幾年的時間難道錢能補償?
更不說還有後續的標籤化問題,以及該名衰鬼以後的生活問題...

更生人保護不注重
被害人關懷不注重
冤獄審判不注重
只會跟國家,跟人民,去計較人權,去討論哲學思維...
這就是我所看到的台灣廢死聯盟及其相關人物和團體
為現在台灣社會所帶來的。

最後,容俺再繼續以爛透了的文筆囉唆一下

台灣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行為人常是以過失致死定讞
同樣的案件,還有判決是以行為人用五百萬賠償受害人家屬而了結

台灣也沒有終身監禁的刑罰制度

台灣也沒有美國的三振法案
能制止不知悔改的累犯

請問這些事情,廢死團體對其做過什麼?
他們甚至連最最基本的受害者關懷都還不見得做得好...
不,"好"太為難他們,他們連做不做得到都是個問題

揆諸文筆超爛的俺以上所述
廢死團體為台灣社會所帶來的
比他們所不齒的死刑還遭
這樣要跟大家談論廢不廢死?!

01-14 11:14

陌雲子卓
雖無關命題,但有些案子真的讓人感覺人命廉價啊......(嘆)01-14 11:34
南海
力量終究只是力量,只有使用力量的人能令力量有美善醜惡之分
人唯有承擔起自己犯下的過錯,才有可能真正的悔悟

在看過另篇以討論之名行辯論之實的話術小兒暗褒明貶的文章之後
在下感嘆真正願意想營造"廢死之後的世界"的人仍然是少數
就如同常被點名的廢死律師"安田好弘"一樣
為了他們的理念而不擇手段只想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但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沒有前車之鑑
許多沒發展出替代死刑所具有的社會價值之架構的國家後悔並不是新聞
光是那些當初為了入歐盟而廢除死刑的國家就有數例表達過懊悔

而如今又有一群人搧著微風、起點漣漪就自比颶風駭浪
舉著"世界潮流"的旗幟在臺灣盲從的宣揚這理念
將人命當成數據的在那邊踐踏、消費
導致一群人只為了不落於人後而盲從
以為如此就能踏入"世界"這大舞台
但事實卻是許多還未能踏入如此新世界的文化(國家)正在努力的逆轉這"趨勢"
想著如何恢復死刑,難道這也該來說個"反廢死"是趨勢嗎?
只是高舉旗幟是沒有用的,要有真材實料才能進去"新世界"

01-14 12:29

陌雲子卓
必須要有個能替代效果的舉措才行01-14 14:20
南海
而方小弟這例正是尚未得到進入"新世界"力量的臺灣值得省思的案例
在尚未發展出替代死刑其社會價值的力量之前
"總之,先暫緩執行"這樣的消極舉動只會將空窗陣痛期變成宿疾
但在廢死的人之中
又有多少人並不是盲從、沽名釣譽,有真心在為後世著想的?

以我從事林業、生態的人的角度來看
再細微的構成都是整個生態缺一不可的要點
對於那些不斷強調"世界潮流"卻只是隨波逐流的人實在是感到惋惜
他們自己將自己放在世界的框框外
忘了自己就身處世界之中,還急著想回來
其內在無法與世界進行真正的交流,止於表面、不深層
也因此造就了如"安田好弘"這樣的廢死支持者
短視的為了理想而不擇手段,不去面對其言行對世界的影響
被這樣自願孤立於世界之外的人拯救,犯人真的能重回這世界嗎?
如果是在承認其罪刑的前提下努力爭取其生存權
我們是可以認同的
但在扭曲的善意之下幫他們開脫應該承擔的責任
如此真能讓他們悔改嗎? 當然是不可能的了

01-14 12:29

陌雲子卓
潮流畢竟只是一種流行,而且以這件事來說還有很多可考慮的爭議點啊01-14 14:22
南海
在下曾與參與過國際廢死推動的國內教授有過接觸
這位教授就曾經說過
廢死是他的目標,但是他自己也很矛盾
其矛盾的點在於,全世界都沒有放棄以奪走他人生命作為保護自己的手段
連他自己都無法放棄,這令他在廢死之中也是有些存疑
但基於對生命的善意,他還是會繼續走下去
"這個手段就叫做軍隊"
舉個實際的例子,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最後仍是以武力解決
而切身一點的問題,如果中共打過來我們該怎麼辦?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奪走他人生命是全世界共通的最後終極手段
而實際上在人權條約裡面就有為設立軍隊妥協的一段故事

就如同陌兄說的一樣,死刑在現今的臺灣只是一個刑責方式而以
在已經有法律規範的情形下
犯罪者應當肩負起恢復社會秩序的責任:伏法
而不是擾亂社會秩序,引起社會大眾的不信任甚至是混淆人的價值觀
以伏法認罪為前提,真正的痛感前非才有可能來到犯人的心中
這時候再來考量是否執行終極手段,才能有效的幫助犯人重回社會
而不是到最後變成上下交相賊
犯人出來以後任由其扭曲的價值觀操縱自己
順從慾望的成為沒有人性的野獸而再犯

01-14 12:29

陌雲子卓
沒錯,軍隊與正當防衛這一點也是陌雲無法無條件認同殺人即有罪的原因。01-14 14:19
南海
但如今每每看到偏激廢死者的言論就不禁感嘆到
這樣偏激的只為廢死而廢死的行為是否能為我們帶來更好的世界?
不舉死刑,我們舉酒駕這個話題就好了
酒駕者責無旁貸的責任上哪去了呢?
如此輕的罪刑的下場是什麼?
將社會秩序的維護和回復強加於平凡百姓與受害者乃至於受害者家屬
難道只要立意良善就可以不面對現實嗎?

這也是在下明知通常重話只會造成反效果
也仍要用重話如"踐踏"、"消費"等詞彙的理由
並不是打著"世界潮流"、"世界村"等等的大旗就可以沾前不顧後的冒進
在沒有配套之下改變架構只會招致更多的問題出來
就如同專業的環保人士會知曉該如何下手,手段和強度為何
而假環保人士只會要你什麼都不用什麼都不作什麼都不砍
結果導致環境的二次衝擊
在森林天然更新不及的情況下發生多起水土保持上的重大問題
而人類同在地球上更應該要見微知著
不能自大的以為特例於天地萬為之外玩弄文字、數字等遊戲
自許潮流之輩如此的冒進一意孤行,實在太玩命了

01-14 12:31

陌雲子卓
是的,多方考慮各項要素,達到一個適當的平衡點才能使社會安寧,先不說理論正確與否,一條政策揠苗助長,倒行逆施是沒有好果子吃的。01-14 14:25
超級小B
殺一儆百..
殺一個是死,殺很多個也是死
殺一個不死,出來殺很多個也是不死
法律根本就是被那群人所扭曲了 呵呵

01-14 15:34

陌雲子卓
就是這樣~有些東西要看替換後有沒有用[e6]01-14 15:36
超級小B
我很討厭消費"冤獄"的廢死聯盟..
現在犯罪要誤判機會非常微乎其微(因為科學證據更加的精準)
況且這些都是經由三審之後才予與判決的
當"偵"、"審"都認為此人不可活之際,你還期望他有所謂的人性嗎?

01-14 15:43

陌雲子卓
我也很不喜歡他們......01-14 15:50
奎釜
其實說道廢死聯盟,要說的是大多劊子手當要擊發彈藥時,其實大多手都會發抖,這事一個退休的刑警曾經常看到的案例,說真的就連劊子手都不忍心去殺犯人,但話說回來說這些沒用,大家都贊同死刑必要執行!!所以廢死聯盟都是來白幹一場,因為政府都不會理會這團體太多!!

還有蝙蝠俠正義是不殺人的,最多打暈敵人,從小丑被抓去關了多次來看,蝙蝠俠不把他關入監獄而把他關進瘋人院,算便宜他多次了,如果一般監獄的話小丑早就被判好幾百個死刑了,從這點學到蝙蝠俠對於犯人的寬恕度!!一般人就做不到了,畢竟蝙蝠俠等等的英雄都只是漫畫裡的人物,現實無法去比較,因為動用私法是違法的行為!!

01-14 17:47

陌雲子卓
是嗎?政府有一個廢死研擬小組,就大都是廢死聯盟的人。他們也有的是辦法請到律師(部分也是聯盟成員)在執行死刑之前申請非常上訴,或是申請釋憲無所不用其極拖延行刑。

這次為什麼槍決如此之快,一方面可能是為了平息與論,另一方面就是要讓他們來不及救。他們的影響力可是相當大啊!

然後蝙蝠俠是不殺的代表大家很清楚,陌雲這裡會貼蝙蝠俠的意思是,如果法律可以滿足民眾需求,就不會有蝙蝠俠這種英雄出現這樣。

黑暗騎士中,哈維丹特曾是布魯斯的希望啊!

正因為不能有私刑,我們才要仰賴法律紓解人民怨氣,至於所謂行刑者的害怕,如果沒有覺悟行刑,那就不要去考法警,正如不想上戰場就不該從軍,仍有人願意代替他們完成他們的勤務。[e29]01-14 17:56
奎釜
但我本人非常贊同死刑判決..這養才能讓世人知道,不應該犯錯,有些錯 犯了是沒有回頭路的餘地!!

01-14 18:27

陌雲子卓
[e34]01-14 18:44
奎釜
跟你分享一篇我剛剛留演的問題!!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7264492

01-14 18:47

陌雲子卓
[e9]01-14 18:53
badleg
我個人也是傾向維持死刑的.以個人的看法來講,其實維持死刑跟廢除死刑都只是種手段,目的是甚麼才是最重要的.刑罰存在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讓加害者得到應有懲罰,來還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嗎?
結果現在廢死聯盟根本就不管這些,盡是拿罪證不夠完整,或法律制度缺失的那幾件冤案以偏概全;而且還倒果為因的要求那些罪證確鑿,而且都已定讞的那些案子要能夠重審,甚至特赦,就只為了滿足他們的道德優越感,因為這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懂得"寬恕"真諦的先行者.
只是就我個人的看法,這種心態只是拿自己的幸福在霸凌眾多受害者家屬的不幸.畢竟真正的慈悲,從來不是憐憫或同情這種隱含優勢的施捨,而是"同理心",也就是所謂的"感同身受".換言之,真正有資格談論寬恕與否的,只有同樣經歷過這種磨難的其他被害者家屬,其他人是沒那個權力越俎代庖的.我們應該要做的,是修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所在,並改革辦案方法及辦案人員的素養,減少誤判的發生,這樣才是正道吧?結果現在被廢死聯盟搞得變成在玩法律文字遊戲,兜來兜去的結果變成整個社會跟當事人兩造雙方都陷在羅網裡掙不出來,順便連外國人都來橫插一腳這樣;渾水是越淌越渾了,但問題也越來越失去焦點,這樣下去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讓問題越來越複雜.衷心期盼台灣社會能早日走出目前的境況,而不是被一些懂得玩弄法律,滿足於自我救贖的虛幻中的人配合媒體給拖的泥足深陷,無法前進.以上是個人淺見,歡迎各位賜教討論.

01-14 23:49

陌雲子卓
[e41]01-15 00:29
阿小義
死刑的意義其實很簡單懂~

這樣問好了.假設這些傢伙都已經被捕尚且活著

等待判決

強姦犯:

襲擊深夜從補習班回家的女學生.女學生反抗.遭兇手用利刃割傷~

逼迫女學生就範.性侵得逞!女學生身體多處刀傷.血流不止.經路人發現

送醫急救.進住加護病房.昏迷

動機:看穿著太漂亮.一時衝動忍不住

該死不該死?

強盜犯:

持手槍.深夜闖入民宅.奪取3c用品.現金.珠寶總額超過100萬

屋主抵抗卻遭到歹徒開槍打穿膝蓋.終身殘障

動機:沒錢


毒犯:

長年吸食.轉賣毒品~還曾一度脅迫.週遭朋友一同吸食

造成多個家庭破碎.此毒犯還利用毒品控制他人

作買賣.性交.擴大吸食毒品人數

動機:用毒品賺錢

該不該死?

鄧xx

在網路上說要炸"開封府"~

動機:無聊

該不該死?

白曉燕案的三個兇嫌該不該死?

最近新聞孫子殺了親生阿罵該不該死?

神棍假借各種名義.騙財騙色.該不該死?

好吧來個情色動畫上常常演的

男主人將女傭們監禁在地下室.每日性侵.將女傭當成性發洩工具.還關在籠子裡

這種該死不該死?

如果要我裁決~除了那個姓鄧的免費.免責讓我打兩拳~其他一律處死

死刑的基本意義本來就是嚇阻!!

既然死刑還是還是無法阻擋不該發生的事.就讓這些罪魁禍首吃子彈

心理破裂.致殘.生命脅迫.這些都是無人道對待~

既然犯人對受害者無人道對待~犯人本身也就不需要載以人的角度去看他

送他子彈.讓他去找閻羅王或上帝抱怨吧

01-15 01:56

陌雲子卓
遍求其生而不可得即公民之敵,當可以死罰[e29]01-15 08:40
開大決逃命的新手
我的看法跟Dio差不多
不知道是我少看還是啥的,我覺得樓主沒有解釋完整,拿例子舉就是湯英伸的悲劇,他的犯行的確無法原諒(殺及無辜),我沒有要把罪刑和責任分開的意思,但是我們的社會對他沒有責任嗎?他的罪刑致死嗎?不致死我們應該如何判呢?最可怕的是,我們云云大眾所能接收到的管道都是媒體,如果我們真的要能夠判斷出一個人該不該"死",那我們必須判斷的可是一個人漫長數十年的人生,我們又怎麼能斷定到底是不是他自己鬆開那道理性線的呢?(太晚字太花了打得亂亂的希望你看得懂 抱歉了)
在台灣的個人主義風行,所以我們從來討論不到這一塊,我覺得是很可惜的。

01-15 02:24

陌雲子卓
由於陌雲對湯案的詳情不熟,因此不能就案情與命大討論,不過我還是試著回答其他部分。

這裡的問題在於,我們不是判斷這個"人"該不該死,而是他的"罪行"的輕重,這個假設中的他就算是個道德雜碎完全不服教化,但是奇蹟似的沒犯任何法律,就算你討厭到看到他你就想標髒話,想殺死他的地步,但他仍不能被政府殺死,這才是政府殺人。

同理,就算他平常品學兼優,思考清晰,但某日為了自己的理想衝入校園中屠殺三十人,哪怕他平常是多麼優秀的善人,他仍然該被判死刑以伏法。

所以我們並不需要判斷罪犯數十年的人生。

我們要致力讓社會整體更好這點沒有錯,但是縱然社會沒有照顧到自己,就算陷入萬劫不復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依然不能犯罪。我的環境差,不是我可以犯罪的理由,因為要讓自己環境改善是自己要做的事情。

如果沒有教唆犯罪的主犯,放開疆繩的當然是自己。01-15 08:31
FN~披著人皮的怪物
我想陌雲大應該知道我的為人,我就是屬於佛朗明哥大提到的....前者....OTZ
也許是因為我對於很多的神話、宗教有點興趣+一丁點的研究
我覺得死刑...在某種程度上真的不算啥...
講難聽一點也只是"砍掉重練"罷了,誰知道砍掉重練後來的會不會變成更可怕的"魔王"之類的呢?
如果這世界上有一種刑罰是可以讓人在死後都還不斷的接受折磨的話,那我願意廢死,因為這時候的死刑也只是一種過度期的刑罰...

看到上面有些大大提到人與動物的差別,都說人為了不要像動物一樣而有了法律這種東西
可是這世界上的人卻很多人不如動物般的單純...
其他生物殺生只為了實際的存活,人類卻可以為了虛無的"錢、權"而互相殺害
有不少的生物是真正的實行"一夫一妻制",可是人類卻因為想要捨棄這個"制度"的關係而不結婚來亂搞男女關係,又或著是直接or間接殺害or捨棄掉另一半...
請問一下哪邊才比較所謂的"有高道德標準"呢?

還有,何謂"國家殺人"、"政府殺人"呢?
http://www.techbang.com/posts/11952-aaron-swartz-the-worse-of-mourning-anonymous-horror-mit-web-site
我希望大家能看過這篇文章之後才重新定義這兩個詞,這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
我相信這才是真正的"國家殺人"、"政府殺人"...

01-15 11:11

陌雲子卓
感謝分享文章~01-15 11:16
FN~披著人皮的怪物
至於有些大大有提到過"廢死聯盟堅持犯人有人權"...
那麼請問一下"軍人"呢?
我忘了是幾年前曾經發生過一個新聞,一名英國軍人在沙漠被操到死,該軍人的家屬去跟政府抗議,政府卻回說"軍人是沒有人權的",我相信不管是哪個國家都是一樣的...
那麼這時候就出了一個問題,一個是拋頭顱灑熱血、為了國家興亡置自己生死於度外的職業;一個是憑藉著自己的愉悅or啥的而去做傷害他人的事情
為何這時候前者是沒人權而後者卻有人權呢?
難道那些犯罪者能夠保護我們嗎???

01-15 11:26

陌雲子卓
人權的定義啊......01-15 12:04
亞蘇
啊,看完這篇只記得按讚忘記留言……

想要說的話很多,不過陌雲大光對付精綾蚊已經很累,所以我常話短說(我還真體貼……)

只有兩個感想,一:齋藤很帥= =b
       二:兩個單字。「廢死不可」=皿=

就這樣。

01-15 21:09

陌雲子卓
哈XD01-16 03:15
紅塵俗人
讚!寫的真好XD

個人以為刑法制度還是應以時勢環境變更為宜。

若保留死刑應該如何避免冤獄誤判處死,畢竟生命只有一條,一但誤判死了就再也救不回;若是廢死,那要如何制定相關配套措施,讓相同案例降低甚至不再發生。

最後,個人以為永遠只有受害者才能原諒加害者,畢竟當受害者真的原諒加害者旁人又有什麼資格去指責呢?

01-17 18:31

陌雲子卓
感謝支持~ 冤獄問題請看下一篇@v@01-17 18:37

就算有死刑
還是有人會殺人
比如酒駕

01-24 08:11

陌雲子卓
[e6]01-24 08:49
阿火
我認為"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就是公平正義的中心思想
每當有人用荒謬的言論為萬惡死行犯辯論我就會理智斷線
因為我想不出一個人在惡意殺害或殘忍虐殺他人(如嬰兒)後
還有任何值得被原諒的理由!
所以我很感謝有人能站在理性的立場為死刑加以論述
這樣才能一一打破廢死聯盟為加害者所做的詭辯!!
(順道一提.我認為講究"人權"本是良善的
但後來卻成為為死刑犯辯護的利器...
而又有太多的例子,是當他們追求著加害者的人權時,
是把被害者的人權踐踏在腳底的。)

04-02 03:18

陌雲子卓
平心而論,我真的不喜歡把應報原則下降到私怨的層次,其實這牽扯到的是一個「平等」的普世原則,犯下極惡之罪卻免受極刑,對於一般守法奉公良民並不公平[e6]

嘛~不過也有人不是以平等作第一出發點就是了~感謝支持[e7]04-02 09:45
阿火
恩...關於你的回應...我又去看了遍文章...
確實在司法上,用"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這樣道德上的公平正義去表達確實不妥。

極惡之罪應受極刑的"刑罰"觀點才是適當的
也因此司法才能不因極惡之人在法庭上落幾滴淚及口頭道歉後
以"尚未泯滅人性"或"犯後有悔意"的理由免其極刑!

罪與罰的平等才是對死刑的客觀討論點。
謝謝大大的回應討論[e29]

04-02 12:34

陌雲子卓
感謝支持[e7]04-02 12:55
天月
總而言之人類是一個麻煩的生物,沒有了人類的存在全世界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09-21 12:59

陌雲子卓
09-21 13:01
Days
我覺得.......人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即使他在事後改變了多少也是一樣

拿日本光市母女案來講

有一位美國的FBI探員曾經這樣說過,真正的瘋子是很容易抓的,因為他們完全分不清楚現實還有幻想,所以他們可以在大馬路上白癡白癡砍人的,這種人在人群中就像一個火把

但是連續殺人犯還有強姦犯是非常難抓的(因為在美國不像日本),而這種人常常被定義成上面的瘋子

他們是有能力分辨現實和幻想,但是他們會去想要實現那種幻想,通常和宰割 支配 控制沒有甚麼差別,而在滿足他們欲望中的過程裡他們的手法也會不斷精進改變,這種人通常有一個誘使犯罪的情緒周期還有壓力源,只要周期一到或是壓力過大,便會使他們再度開始找尋獵物

福田孝行那傢伙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要是他沒被抓到,可能下一次抓到他時他手上已經累積了不知道幾條人命,姦屍還有綑綁這種行是已經是連續殺人犯的行為,而這種人放在社會裡就是一個禍害,無論用保護管束還有電子腳寮都無法約束他


抱持著多噁心的幻想沒有罪,但是把期付諸實行就是罪行了...

11-22 13:08

陌雲子卓
推最後一句!![e7]11-22 15:37
Days
那本書裡還有一個笑話

要用多少個心理醫師才能使一個燈泡改變?

答案是1個 假如燈泡自己想改變的話

連續殺人犯不是瘋子,所以也別預期他們會白癡白癡的讓你判他有罪,真正瘋了的人是不會承認自己瘋了,能認出自己犯案時有精神疾病但是並沒有脫離現實的人還是犯人......

對於這種家伙 要裝出欺騙心理醫師或是裝做自己有病的行為根本不是問題

死刑有必要嗎? 當然有
至少對上述兩種,抓到他們就應該就地正法

送上審判席只是讓他們有時間裝病 或是搜尋對自己有利的供詞

11-22 13:17

陌雲子卓
CASE 1對1 的前提我贊成就地正法,但是現在不能這麼作的原因是怕把犯人逼入受傷的野獸境界......(嘆)11-22 15:38
Days
有一本書叫做FBI犯罪剖繪實錄,裡面講了許多類似光市母女案的例子,其中的夏麗費依那一章會讓人覺得這種混球不判死真的對不起自己

11-28 21:55

陌雲子卓
[e23]11-29 01:08
Days
那本書可以讓人了解連續殺人犯還有強姦犯的大概思考

11-28 21:57

陌雲子卓
再找來看看~11-29 01:07
Days
至於歐洲國家要我們尊重人權,個人其實覺的這是一個笑點,你不承認我們的政府,卻要這個不被你們承認的政府執行他的機制,保護那些你們根本沒見過沒看過的罪犯人權,這是搞笑嗎?

12-02 19:33

陌雲子卓
某方面來說不無道理05-09 02:43
Days
呃 我講上面那段話可能觸到你的地雷了 因為看你這麼久都沒有回應.......

但是我的意思是這樣的,現在很多國家並沒有給台灣相對應的待遇,這並不是說啥台獨之類的問題

而是既然我們的政府存在,那你們就應當尊重我們,即使兩岸關係是曖昧不明的狀態

你不尊重我們的人權,卻要督促我們選出來的政府保護你們所謂的人權,這不是笑話嗎?

05-08 22:51

陌雲子卓
其實是我根本沒看到那則留言XD05-09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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