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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 - 台北市永康公園分屍案 ( 侯崇修殺妻案)

作者:巴哈阿牛SWAT│2022-01-09 09:15:26│巴幣:2│人氣:1196

清晨公園掃街 發現皮箱藏屍

台北市永康公園是一座屬於社區的小型公園,花木難然不茂盛,但環境幽雅,又位於幾條街道的中心,因此多年來一直是附近公寓居民散步消遣的最佳場所。
傍着永康公園的幾條街,除了永康街外,還有麗水街,側面則是金山街;這個地區的住戶生活水準很高,出入有車,居住華屋。不過,有一部份是公家宿舍,房子是日式的庭院平房,能住在這種獨立院落的,也只有高級公務入員了。

同樣屬於公務員身份的環境清潔隊員徐澄淼就一直羨慕他們能有這樣寬廣而舒適的宿舍,不像他們衞生隊員一家數口擠在一間小屋裏,眞是各人際遇不同。
徐澄淼是台北市環境清潔處新生南路清潔隊的老隊員,他和游天成都是負責永康公園地區的清潔衞生工作。游天成的老婆白x蘭也在他們這一組裏,因此隊員們都經常開玩笑說:他們是夫唱婦隨,伉儷情深呢。
六十六年十月十一日那天清晨不到五點,所有隊員都在新生南路派出所前集合,由於九日、十日兩天都是假日,隊員們心裏有數,這將是忙碌的一天。尤其是徐澄淼、游天成他們這一組的工作最為吃力。
點完名後,他們一行從信義路及永康街口開始清掃。徐澄淼把垃圾車開到永康公園旁,才下車望望公園就皺起眉。
「我的媽!這麼多果皮。」
游天成和他的老婆兩個人抓著掃把,走進公園,裏面空蕩蕩,一個人也沒有。
「咦!奇怪,怎麼那些做早操的老傢伙都不見了?」
「兩天假日玩得盡興,大概起不了床。」
「天冷的關係吧!」
清晨的風眞的有點寒意,都已入秋了。 游天成揮揮兩手,開始清除地上的紙屑果皮。 他的老婆把幾個垃圾箱淸倒乾淨,跟在丈夫身後。

在公園外的徐澄淼倒是清閒許多,他正等著隊員們把垃圾集中運上車。 一個人幌來幌去,從公園外繞了一圈,才走到東側出口附近,就看見地上有兩隻皮箱,他朝公園內喊了一聲「游天成,快來看,這裏有兩隻箱子。」
《赫現人肉》
兩隻皮箱是立在地上,一隻是鐵皮質灰色手提箱,一隻是淺藍色軟皮旅行袋。 徐澄淼走近看了一下,兩隻箱子的拉鍊都沒拉上,大概是誰家把垃圾裝在裏面準備丟掉。 不過,他想了想,不大對勁,因爲一向沒有入把垃圾堆在出入口外啊! 不會是誰家遺失的東西吧。 他這樣想著,彎下身去撥開皮箱瞧了一下,心裏突然噗噗直跳。
「是肉?」
第一個直覺反應,是縮回手。 怎麼會是肉? 徐澄淼還以爲附近肉攤把肉擺在這裏,等著運走,於是趕緊喊游天成:「老游,你快來,是肉啊!」游天成從公園裏跑出來:「什麼肉!他媽的會有人把肉放在這裏?是死狗還是死貓啦!」
「不對,我沒看到毛啊!是紅紅的肉。」
兩個人互相望了一眼,徐澄淼索性蹲下身去開皮箱箱蓋一打開,首先映在他們眼裏的是兩隻手。  
「唉喲!我的媽,是人肉!」游天成吃了一驚,湊過頭看個仔細,可不正是人肉還只是上半個身驅。  
「老徐,沒有頭。」
「糟了,是分屍案!是命案。」
兩個人慌成一團,游天成死勁喊他的老婆。「快快!快去派出所報案,這裏出了命案。」
《封鎖現場》
游天成的老婆還沒弄清怎麼一回事,從公園出來,游天成怕她膽小,擋住老婆視線。

「太太,妳不要看了趕緊去找警察。」
徐澄淼腦筋很快,一個箭步衝到附近的公用電話亭,丟下一個銅板,撥了「11O」。  
「喂喂!我是清潔隊員,永康公園發生分屍案,你們快來啊!」

當時大安分局派刑事組值班接線的員警顏文山心想:「阿?又是分屍案?江子翠分屍案都還沒破怎麼又來這齣事?」馬上呼叫所內的警力到場蒐證。

住在永康街底的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孟昭熙,每天都在六點左右到永康公園散步,呼吸新鮮空氣。 這天淸早,他習慣性地穿著運動衣,在街上小跑步。 當他繞過淡江文理學院時,突然聽到局裹保安大隊的「黎明小組」,正鳴放著警報器往永康街方向馳來。 一輛過去後,緊接著又是一輛,孟督察長吃了一驚。  

「發生什麼事了?」他改了跑步的老方向,隨著警車快跑。
首先抵達永康公園的三名年輕保安隊員,正對著地上的兩隻皮箱發楞,孟督察長趕抵現場,一眼就看見裏面的屍體,心裏暗叫不妙。  「我是督察長,你們趕快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請局長、副局長來。」

保安隊員敬個禮,跑向警車用無線電呼叫。 這時候,新生南路派出所的兩個警員騎著摩托車匆匆趕到。 他們見到督察長在現場,都吃了一驚。  「他怎會這麼早就到。不要挨他修理才好。」「不會的,我們才接到報告嘛!我看他也是剛來。」兩個警員交換了一下眼色,趕緊向督察長報到。  「你們出去弄一些繩子和塑膠袋,把現場圈繞起來,不准閒人進來。還有,請分局馬上請求支援,我回去換衣服再來!」

孟督察長逐項交代後跑步回家現場就留下警員們自己操作。幸好這些員警還懂得處理命案的基本原則--封鎖現場。

《風雲際會》

管區大安分局刑事組的三名値日刑警顏文山丶蔡茂榮及莊敬忠,也睡眼惺忪地趕到永康公園,員警們看到刑警來了,都在喘氣。  
「皮箱有沒有人動過?」
「沒有!只有清潔隊員動過。」
在刑事組算是資深的顏文山,馬上指揮勤務。 除了要求保持現場完整外,他要同事們分別向上級報告。分局的警備隊員負責現場交通秩序,管制閒人出入。
這樣折騰了半個小時。準備工作大致妥當,而分屍案的通報也一級一級往上呈報了。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率同副局長吳維和聯袂趕到現場,而刑警大隊長王纘與副大隊長洪鼎元也帶著鑑識組技術人員趕來。管區大安分局分局長張秉恆更是緊張,從永和公舘直接奔赴現場,副分局長王棟索性叫了計程車抵達。
一時,永康公園成了警官聚集地,大安分局所有警力都出動了。
分局長看看四周愈圍愈多的民眾,覺得這樣不是辦法,必須儘快請檢察官驗屍,把屍體移走,以免影響人心,於是他向局長報告說:「本案現場業已封鎖,就等檢察官驗屍,我想還是撥個電話與首席檢察官聯絡一下,請他迅速指派檢察官,免得時間耽擱太久。」
胡務熙局長點點頭:「順便通知刑事局,請楊日松博士來一趟。  」
台北地檢處檢察官江文利抵達永康公園時,都已八點過五分了,在他趕到現場前,刑事局局長曹極也接到通報,他帶著偵一隊隊長鄭德才、偵二隊隊長季貴成以及技術人員都奔馳而到。

《無頭分屍案》

刑事局對這宗命案的緊張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九月九日,江子翠才發生分屍案,迄今連死者身份都未查出,現在居然在台北市區內又發生一宗,職司刑案偵防的刑事局自然感到惶恐,因此幾乎傾巢而出,動員了局裏的菁英。
鑑識組技術人員在受命後,打開另一隻皮箱,果然裏面是死者的下半身肢體。
兩隻皮箱內都裹著一條毛巾,上身軀體少了頭顱,雙乳均被割下,胸腹之間的皮已被揭開不知去向;驅體內無內臓,兩條手臂刀痕纍壘。另外下半身肢體無小腹,陰戶被割缺,只剩下半段。左右大腿皮被割去約卅五公分。
在場的所有警官們,看到這兩截屍塊,都倒吸了一口冷氣。
「頭呢?」胡局長首先問。  
「沒見到頭,也沒內臓,兇手手段殘酷至極。」
「外勤人員馬上到附近搜索;同時訪問居民。」胡局長自己指揮起來。
一向被譽爲「警察之寶」的法醫權威楊日松博士,就在鑑識組初步看過屍體後,趕到現場。 胡務熙局長見到他來了後,心裏寬慰不少。  「楊博士,這次得麻煩您費心了。屍體沒有人頭。  」
「又是無頭分屍案?」楊日松皺起眉,走近兩隻皮箱,蹲下身子檢驗。
「屍體沒有多少血跡,像是洗過了嘛!」
他把屍體搬動一下,抓著死者的兩手瞧瞧。  「死者皮膚細膩,手指纖長,塗著暗紅色指甲油,是女性。她殘餘的陰毛略為花白,年齢不會小可能五十歲以上,不過,從外表上看要年輕許多,大概是生活充裕,保養得好。」

「屍體尚無屍斑,亦無屍臭,體內的血新鮮可見,死亡時間在十個小時內。」
楊日松博士的鑑驗大致如此,他把屍體重新放好後,不禁搖起頭來。  
「局長,這宗分屍案比江子翠那宗還殘酷。兇手是從脊髓骨切斷死者成為兩截。開胸破肚,把所有內臓都挖出來。他可能還把屍體洗過一遍呢!」
胡務煕局長咬住牙,悶聲不響。
「屍體等我運回刑事局,詳細鑑驗再提報告,希望人頭能早一點找到,否則麻煩可大了。」
《曹極的第六感》
刑事局曹極在抵達永康公園後,心裏就一直奇怪一件事。 因爲這件事實在太湊巧了。 大前天,也就是十月八日,他在刑事局辦公室裏接到一通莫名其妙的電話,是個女人打來的,她在電話裏説:
「你是曹局長嗎?」
「是的。」
「我住在永康街廿三巷。我的丈夫在外與人私通,現在要去抓姦。」
電話才說一半就掛斷了。 以後就音訊全無,曹極局長對這件事半信半疑,直到他站在永康公園外,見到皮箱裏的兩截屍塊,才又浮起那女人的聲音。
「鼎元!」他喊了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過來,「你帶幾個人到永康街廿三巷看看。這條巷子是不是有夫妻失和的家庭。」

洪鼎元點點頭,帶著分局刑事組幹員顏文山及莊敬忠開始逐戶查訪,當他們走到永康街廿三巷三號的附近時,一名中年人突然拉住洪副大隊長。
「副座,我是劉傳義。」
洪鼎元認得對方是個貿易商。  
「你就住這兒啊!」
「是的,我就住二樓,今早六點多我也打電話給110。」
「謝謝你。」
「我還同大隊長通過電話。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能不能幫上忙。」
「什麼事?」
「今天凌晨兩點半左右,我因爲睡不著,就起來喝水,結果聽到巷子裏有人拖東西的聲音,像是鐵皮之類的東西在地上刮過,吱吱直響。」
「你沒聽錯?」
「我聽得清清楚楚,因爲當時沒起疑心,也就沒有去注意是誰。」

《血跡引路》

洪副大隊長馬上沿著永康街廿三巷邊走邊瞧,果然地上有兩三道刮痕,從公園棄屍現場直沿伸到巷子裏。
他們這一組三個人,腳步加快,一直順着地上痕跡走,直走到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門口
「副座,到這裏爲止。」
地上的刮痕就從十六號的大門外拖出來的,顏文山一個箭步衝上前,這戶人家的大門居然沒關上,兩扇紅門半掩。 他推開後,喊了一聲:「有人在家嗎?」
裏面寂靜無聲。 房子是日式平房,門內卽是幾坪大的庭院,玄關台階上堆了兩包東西。  「有人在家嗎?」
還是沒有應聲。 顏文山和莊敬忠兩個人就直接跨進庭院。 台階上的兩包東西,是似被單包起來的,他們打開來,其中一包全是女用化粧品及鞋子,另一包則是衣服,皮包。  
「不會是在搬家吧!」顏文山看看洪副大隊長。
「地上的痕跡一直到這屋裏,這戶人家是誰?去找管區警員來!」
莊敬忠應了一聲,正準備出去,顏文山突然從衣服堆裏翻出兩把菜刀。  
「副座,有了!」
兩把菜刀都是嶄新的,刀柄上的標纖都尙未撕下,刀面上則沾有血跡。

《帶傷的來者》

「不會錯,就是這一家。」顏文山把兩柄菜刀用塑膠袋裝起來,突然門外一個略胖的男子戴著墨鏡在傻儍地望著他門。
「你幹什麼?」顏文山瞪起眼,以爲是看熱鬧的鄰居,馬上揮揮手:「去去去!」
對方楞了楞,準備返身,這時顏文山才注意到一他手上拿著一把竹桿刷子,手背似乎有傷痕。  
「慢點!你是不是住在這裏?」顏文山迅速上前抓住他的胳臂,發現他的兩手抖得厲害。  「我是住在這兒。」
「你叫什麼名字?」
對方停了一下,好不容易才擠出三個字:「侯崇修。」

《四度結婚》

侯崇修,浙江省永嘉縣人,生於民國2年8月17日,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
六十四歲的侯崇修,身材魁梧,相貌堂堂。 他是交通部郵政總局的視察,也是全國郵政工會的常務監事。 印在他名片上的頭衡有好幾個,包括郵政人員福利委員會委員兼副總幹事,郵福企業公司董事長等等。
事實上,接近侯崇修的人都知道,他過去在大陸上一直是搞工會的。 他在郵政單位卅多年,是個高級人員。
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是郵政單位的宿舍,侯崇修一直住在這兒。 他每個月在郵政總局所支領的薪金相當高,大約二萬多元。
侯崇修給人的印像是沉默寡言,可是辦起事來俐落得很。 不知道是不是他精力過人,還是另有獨到之處,前前後後共結過四次婚。

他的第一任太大陳玉碧(四川省籍)在大陸時期於民國33年結婚,民國36年對方不願與其搬離其家鄉,與意見相左的侯崇修答應離婚,政府遷台後遲至民國42年6月9日才辦理離婚。

第二任太太是閻希珍(山西省籍),閻還是中央級的國大民意代表呢!只是於民國60年5月30日病逝於侯家。

與第三任太太李佑蘭(湖南省籍)是政工幹校畢業的好女漢,也是因為意見不和,於民國63年8月17日協議離婚而分手。

侯崇修和第三任太太離婚後,原本沒打算再娶,可是65年四至五月間,他的朋友又好心替他介紹了一個寡婦。 兩人交往了七八個月,侯崇修又動起結婚念頭,就在66年元旦和這位任職花蓮稅捐處雇員的寡婦結婚。

她叫蘇永光,五十二歲,民國14年3月5日出生,籍貫雲南省昆明縣,在大陸時期與前夫住在江西省新建縣,後來隨國民政府遷台,與前夫育有一子,前夫在民國六十四年間病逝,在政府安排下搬遷至花蓮居住,並在花蓮稅捐處給予擔任雇員乙職。

據說,當時侯崇修的身子硬朗得很,雖然年已花甲,但外貌看不出來,而他的新婚四太太,也保養有素,兩人新婚後,被朋友交相欽羨,眞是「郎才女貌」,如魚得水。

兩人在侯的媒介李醫師介紹下,於民國66年元旦去台北地方法院公證結婚。

《勃谿時起》

可是,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對新婚夫婦在度過蜜月後,就發生勃谿,天天吵鬧不休,永康街的街坊都聽過他們夫婦鬥嘴,有時從深夜直吵到天亮。
侯崇修和他的第一任太太生有個兒子,名叫侯x剛,今年都已卅五歲了,才從美國留學回來,自己經營一家塑膠廠。 孩子長大成家,自然對父親就疏遠,因此侯崇修父子也很少見面。

而湊巧的是蘇永光也與前夫生有個兒子,叫鄧x東,今年二十五歲,在桃園擔任軍官於某單位服務,因爲工作關係也很少和母親接近。
侯崇修與太太結婚後,常常因為一些日常生活上的芝麻小事吵架,幾乎每天都會為了小事勃谿,特別是在彼此的金錢上鬧得非常不愉快。在婚後侯每個月交給妻子一萬六千元,三個月後他發現他新婚的太太每個月都將錢花的一乾二淨,侯覺得這樣的花錢態度不對,勸太太省一點,沒想到新婚的蘇姓婦人認為丈夫多事,就因此兩人鬧得不可開交。
這對老夫老妻,在這種情況下,按理說彼此照應都來不及,可是兩人卻都難忍對方的脾氣,一點芝麻小事就吵翻天。
六十六年三月間,侯崇修因事經過遠東百貨公司,湊巧遇上他第三任太太李佑蘭。 李婦見到離異的老公,十分驚喜,彼此寒暄後留下通訊地址。 沒想到李婦事隔多日,眞的寫了一封問候信給侯崇修。
信是寄到郵政局侯的辦公室,那天剛好星期天。 辦公室工友怕信裏有急事,就把信帶到永康街侯家,偏偏叫蘇永光收到。 她看看信封上女人字跡,就撕開「先讀爲快」,這一看把她的無名火燃上,因爲信末具名的是李佑蘭。 於是蘇永光把信拿去影印,隔了幾天才把原函摔還侯崇修,詰問他們是不是藕斷絲連,仍有姦情。

侯崇修被她這一鬧,弄得原有的心臟病加重了,最要命的是血壓愈來愈高。 有一天他跑去公保檢査,竟發現自己患有糖尿病及攝護線腫大,他這一驚,原來魁梧而健壯的身子,突然衰弱下來,連走路都兩腿發麻。
蘇永光冷眼發現老公居然全身是病,才恍然爲什麼蜜月後,後繼不力。 兩個人愈發吵得厲害。 在口角上,終於吵出了「離婚」的字眼。

《一百萬瞻養費》

「要離婚可以,隨妳的便!」侯崇修盛怒下這樣答覆。  
「沒那麼簡單。離婚瞻養費一百萬元,少一個子兒都不行。」
「放屁!妳値這許多。」
「老娘就值這麼多。」
每次一吵嘴,蘇永光就離家一兩天,回來後雙方暫時停火,但爲了一點小事,就又舊事重提。 令侯崇修無法忍受的是,只要蘇永光爲他準備的午餐或晚餐,菜裏不是太甜就是過鹹,因此他恨恨的記在心:這婆娘明知我有糖尿病,竟然如此折騰我。
侯崇修並非眷戀這段毫無回味的婚姻,他自己也發覺這樣下去有天會出事,因此有一次在吵到離婚時,他答應付給她五十萬元。
「五十萬,門都沒有。」
「我現款就這麼多。」
「你有股票。」
侯崇修的確沒什麼現款,他的錢大半都在股票上。奇怪的是他一直把買股票的事瞞住蘇永光,而她竟然連這點秘密都知道。
於是侯崇修不只ー次的懷疑,他是不是上了人家的當。畢竟他娶蘇永光不過才三四個月,竟會鬧得家中雞犬不寧。
有一天他走過信義路時,發現連雲街口有一家雜貨超級市場,裏面賣有獅王牌菜刀,每一把兩百四十元,鋒利得很,他想起家中的菜刀已老舊,那婆娘切菜時都嚷著切不動…………

《兇手歸案》

買菜刀方不過是牛個月前的事。現在他又面對那兩把菜刀,侯崇修身子抖個不停。
「把他帶到屋子裏。」洪副大隊長抓著兩把菜刀,示意顏文山。  
「外面那屍體是不是你太太?」
「是…………」
等他們上了玄關後,洪鼎元匆忙趕到永康公園現場向局長報告。  
「嫌犯已經逮到了。就在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
胡局長、曹局長一行人楞了一下。隨卽往兇宅跑,守候在屋裏的顏文山見到這麼多長官趕來,馬上站得畢直。
「就是他嗎?」
「是的。報告局長,他叫侯崇修,是郵政總局視察。死者是他太太蘇永光。」
胡務熙局長又是一楞,覺得對方有幾分相識。  
「侯先生,我是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
侯崇修看了胡局長一眼。
「我知道你是老鄉。」他說:「我也是特訓班的。」
「幾期?」胡局長爲了安撫他,耐著性子攀交情。  
「四期。」
「哦!那是老學長囉。你怎麼會這樣做呢?」侯崇修不答話。  
「外面的屍體少了頭和內臓,你把那些東西藏在那裏?」
「我把它扔了。」
「老學長,事情已到這個地步,我希望你能合作,這樣或許大家可以幫你說說話。你究竟把頭和內臟扔在那裏?」
侯崇修想了一下:「我如果說出來,算不算自首?」
胡局長有點爲難,「我會向檢察官提起你很合作,這事得由檢察官作主。」
《分屍剝皮》
「好!我就實說了,頭連同內臟都丟在巷口的水溝裏。」
「那條巷子?」大家都緊張地問。  
「我也記不起來。」
「這樣好了,你帶我們去找,找到後我馬上向檢察官轉達你的意思。」
侯崇修考慮了許久,站了起來,旁邊的辦案人員發現他身子不穩,馬上左右扶持,於是他慢慢跨出院子,走向信義路二段一九八巷附近。  
「就在這條水溝。」
他指著水溝的第ー個鐵蓋,大安分局張秉恆迫不及待地指令兩名刑警掀蓋。 當蓋子打開後,溝內果然是一堆稀稀爛爛的內臟,夾著毛髮及胸殼。
一名刑警當場把早上吃的東西嘔了滿地。
「下去把內臟撈起來。  」分局長指令。
這名叫鍾昌仁的刑警狠下心,一腳踩進溝裏,兩隻手捧住那堆內臓,一件一件撈起放在塑膠袋裏。
「人頭呢?」
「沒看到。」鍾昌仁說。 他繼續撈,突然摸到兩塊硬硬的東西,「啊!有了。」他抓起來後,竟是破裂的頭殼,腦漿洩了一地。  
「報告分局長,頭都破了。頭皮被剝下來,連毛髮一起。」
大家湊近看,才發現撈上來的只是兩個碗狀的頭骨,連臉皮都沒有了。  
「再摸摸看,還有什麼?怎麼少了這麼多?心、肝,還有肺呢?」
算一算撈起來的東西,除了兩個碗狀頭殼外,就是毛髮連頭皮,腸子連肚胃。 另外還有兩塊從上身乳房剝下的皮,以及兩塊大腿皮,怎麼撈,就是少掉心、肝和肺。  
「會不會被水沖走?」
「要沖連這些都沖走了。再找。」已經撈出來的都放進塑膠袋提回兇宅。 侯崇修才顛顛簸簸地被扶持回到他的「家」
《浴室行兇》

侯崇修的心裏,這個家早就不是家了。 現在滿屋子裏都是警方人員。 鑑識組的技術人員從浴室的浴缸內找到血衣及一副皮手套,浴缸四周都沾有血跡,初步認定第一現場就在浴室裏。 他們問他對不對,他點點頭。
浴室是在餐廳後面,與廚房隔著一層木板。 廚房後面是一個小庭院,皮箱拖地的痕跡從廚房的側門直拖到前面庭院,十分明顯。  
「你是在浴室裏殺她的嗎?」
「是的。」
「怎麼血這麼少?」
「我用肥良粉洗過。」
辦案人員點點頭,把泡在浴缸裏的血衣撈起來是一件男用睡袍,以及女用的汗衫褲。
「在現場搜索的技術人員很細心地打開冰箱尋找,裏面空無一物,顯然這個家已經多天沒做過飯了。
兇宅客廳的牆上還懸掛著死者蘇永光一張放大的玉照,臉上微露笑容。客廳茶几上有一張平劇照片,是侯崇修串票的劇照,這齣戲是「武家坡」,侯崇修扮演離家十八載的薛平貴,正回寒窰,試探受苦的王寶釧,看照片上他那付英姿雄發的模樣,實在很難想像他會殺妻而分屍。
坐在客廳裏,大家都有種棲涼的感覺,一名年輕刑警實在蹩不住,就問侯崇修。
「你爲什麼要殺死太太?」
侯崇修不吭聲。他一直看著壁上那張照片。

(侯崇修照片與妻子蘇永光照片)


十日那天中午,蘇永光的興緻很大,突然想到西門町逛。侯崇修正在吃藥,他的尿便不通,因爲攝護腺腫大,老覺得肚漲,可是臨上廁所,也擠不出一滴尿。
《深閨疑雲》
「妳要去自己去。」他說。  
「我就知道同你説是白說,你瞧你這死樣子。」
「妳知道我不舒服。」
「你是女人玩多了。」
「閉住妳的狗嘴。」
「我還說錯了?還是你心裏有數,什麼乾女兒,不過是情婦罷了,你以爲騙得了我。」
侯崇修最難忍受的就是這件事。 由於老來無伴,他認了一個乾女兒,走動得很勤。 和蘇永光結婚後,兩個人就逐漸疏遠,前幾天接到乾女兒寄來的喜帖,蘇永光一收到,就百般羞辱。
「我就説嘛,乾爹乾女兒的,準不是好事,你看她還稱你先生呢!」
「信封上難道還稱呼乾爹不成,妳受過敎育沒有?」
「這下乾女兒被人搶跑了,我看乾爹當不成了,死了這條心吧!」
侯崇修氣得回房裏,蘇永光跟著進來,自行開衣櫃,拿出皮箱整理衣服。
「妳幹什麼?」
「我要去台中。」
「台中?他媽的,妳那裏也甭想去!」
「我偏要去,我告訴你,現在離婚還來得及!一百萬元。等我從台中回來後再離,那可不那麼簡單了。」
「那你想要怎麼樣。」
「沒怎麼樣,不答應就一百五十萬!」
「我已經付給我第一任前妻一百五十萬了,我已經沒這麼多錢,只能給你五十萬」
(後來李姓前妻於法庭證稱說侯並未給付一百五十萬元等語)
「既然如此,那就變成兩百萬!」
「妳這婆娘!」侯崇修抓住她揮拳,兩個人鬥了一陣,才歇手。
《錢的差距》
這一天假期自然過得不暢心。 兩個人看了一晚電視,連句話都沒再交談過。 一直到電視播完,侯崇修躲進書房裏,蘇永光懶得理他,自己帶著內衣褲到浴室洗澡,她先把換下來的衣服泡在塑膠盆裏,哼著小調洗完身子,正在擦乾時,侯崇修又尿急,跑進浴室來。
「算了吧!你還是尿不出來的。」蘇永光譏笑他,「我是瞎了眼才嫁給你。」
「我娶了妳倒八輩子霉。」
侯崇修看著老婆修長的身材,心裏突然萌生一股恨意,都五十歲出頭的女人,還有這樣的身子。 他咬住牙忍受對方的撩撥。
「我看你還是答應分手吧!」
「要錢甭想。」
「我告訴你,少一個銅板都不行。」
這時他再也忍不住了,一巴掌又打過去,蘇永光一怒,反手擒住他的衣襟,張嘴就咬,他的胸口被抓破,疼痛的感覺使他奮力揮拳,最後兩手坦住她的頸子。  
「我就勒死妳這婆娘!」
「你敢!」
他兩臂使勁出力,蘇永光沒料到會有這一着,鬆了手昏倒過去。 侯崇修一不做二不休,衝進廚房抓起一把菜刀,又回浴室。 蘇永光正好蘇醒過來,捂著脖子喘氣,見到他提刀而來,馬上衝上前攻擊,準備奪下刀。
這時,兩個人都喪失理智了,當第一刀砍中她的頸子時,鮮血像泉湧般噴出,洒了侯崇修一臉,他抹掉血漬,猛力砍下去,直到對方直挺挺躺下去為止。  
《臨時偵察庭》

奉命偵察本案的江文利檢察官,由法醫楊日松博士陪同驗過死者後,就在市警大安分局內開始臨時偵查庭,檢警雙方同時展開細密地偵訊工作。
侯崇修一直掛著他那付眼鏡,由於糖尿病的關係他的臉部有點浮腫。 檢察官要他鎮靜下來,慢慢回答問話。  
「聽説你是讀法律的?」
「是的,我是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
「現在,我問你話,你坦白回答,如果有疑問你就慢慢解釋,你爲什麼要殺死你的太太?」侯崇修抖著手緩慢的說:
「我和蘇永光是在今年元旦結婚,結婚後她把工作辭掉。我的意思是讓她能在家做些家事。可是沒想到結婚才三個月,我就發現每個月交給她的一萬六千元都被她花得一乾二淨。這一萬六千元,其中六千元是家庭生活費,另一萬元是給她作爲儲蓄,她這樣花錢,我當然不能苟同,就勸她節省開支,豈料她反認爲我多事。兩人就時常吵架,一吵她就提出離婚,離婚條件是給她一百萬元,還說少一個銅板都不行。

「由於離婚談不成,她就每天藉故吵架,甚至誣指我和前妻李佑蘭仍有姦情,每次我都忍下來,因爲我有心臟病,懶得同她吵,但她愈來愈不像話,竟又懷疑我同乾女兒陳喜樂有曖眛關係,這個女人簡直不可理喩。」
「就為了這些事你殺她嗎?」檢察官眼睛烱烱地瞪著他。  
「還有,她有時只爲了一點芝麻小事就百般羞辱我,例如看電視,她看到『大姐』電視劇裏男主角與小姨通姦,她就指桑罵槐,說什麼男人不是好東西,衣冠禽獸,我無法忍受下去。」
「你是怎麼殺她的?」
「她在洗澡時,我們又吵起來,我先用手捏住她的脖子,等她昏過去,才拿菜刀砍她。」
「砍了幾刀?」
「記不清。」
「旣然殺死她,爲什麼還要分屍?」
「我想把她搬走。」
檢察官有點動怒了:「你是怎麼分屍法?」「我第一刀是從她的胸膛破開,把內臓取出後放進塑膠桶裏,然後把她兩乳的皮從上切割到陰部又把兩腿皮切下來,最後切斷她的脊髓骨分爲兩截。」

《水溝的頭皮》

「爲什麼又要把她的頭皮剝掉?」
「這樣別人就認不出來。」
「你是先把頭砍下嗎?」「是的,我把頭砍下後,頭皮和臉皮都剝掉,與內臓一起放在一個桶裏,丟在信義路二段一九八巷的水溝裏。」「你在幾點鐘提著桶子去倒掉?」
「大約兩點多。」
「死者的上體與下肢是怎麼丟的?」
「我把它們分別裝在兩隻箱子,分兩次拖出去「都用拖的嗎?」
「是的,因爲大重了。」
「你準備把它們棄於何處?」
「打算丟到空軍總院後的延壽街偏僻地方,可是叫不到計程車,所以就把箱子放在永康公園附。」
「你為什麼要剝她身上的皮?」
「我怕她身上有特徵。」
檢察官搖搖頭,望着他許久說:「你是不是學江子翠分屍案,想轉移警方注意力?  」
「不是。」
「你把臉皮剝下來丟到什麼地方?」
「連同內臟一起丟到水溝。」
「這兩把兇刀是什麼時候買的?」
「半個月前,在信義路與連雲街口買的。」「你買兩把菜刀是不是準備殺太太?」
「不是,這是我太太因爲刀舊了,所以叫我去買,我買刀沒有想到要殺她。」
「你是在浴室內分屍嗎?」
「是的,我一邊放水一邊分屍。」
「你留在浴缸內的手套是不是行兇時戴著的?」
「是的,我怕骨頭刺到我的手,就戴手套。」「你和蘇永光婚前交往多久?」
「大約七八個月。」
「旣然結婚成夫妻,吵嘴怎麼會刀殺後分屍?是不是有別的原因,你儘管說好了。」
檢察官問他。
「沒有別的原因,她是個不可理喩的女人,逼得我受不了。」
「你與前妻李佑蘭離婚多久了?」
「大約二年。」
「你們有沒有來往?」
「沒有,就是沒有,我太太一直誣指我和她有姦情,拿這個理由要脅離婚,所以我殺了她!」
在整個偵訊過程中,由於侯崇修糖尿病很重,一直覺得尿急,檢察官特准他多次上厠所方便,因此偵察庭開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殺人毀屍罪》

每次休息幾分鐘時,檢警雙方就相互研究他殺妻分屍的動機。 因爲愈想愈不可能,豈有夫妻吵嘴鬧離婚,就會如此遽下毒手,殺人還要滅跡。
大安分局長張秉恆一直在偵查庭裏細想,他向檢察官說:
「侯崇修這個模樣,我看他連走路都困難,怎會如此順利把對方殺死?除非他用偷襲的辦法,趁死者不備之際下手,如果照他口供上所說,我看至少他身上的傷不止手背抓傷。」
檢察官點點頭,想了一下:「共犯不可能,因爲皮箱在地上拖的痕跡太明顯,如果有共犯,就不會留下刮痕。問題是死者屍體七零八落,何處是致命傷,砍了幾刀,我看就是楊博士也無法檢驗出來了。」

類似這種推論與假設,檢警雙方不知費了多少心カ,但是侯崇修始終供稱:是他一個人幹的,包括分屍及搬運。因此他犯下兩大罪嫌,一是殺人,一是毀屍。
檢察官在臨時偵查庭上,認為他罪嫌重大,當庭下令將他收押。
《認屍》

在蒐證過程中,檢警對侯崇修的供詞顯然對於妻子非常有很多的不滿,不過刑事組辛登祥組長在侯家蒐證過程中也發現一些紙條上面寫著:「崇修,雞湯燉好了,在電鍋裡面,記得吃完飯後也要吃水果,並按時吃藥」「崇修,我去XXX美容店洗頭髮,有事情打電話:XXXX號」,以上共找到七張紙條,侯崇修對此表示承認是妻子外出時寫在桌上給他看的,顯然妻子不是這麼沒有感情的女人。

(蘇女留給侯的字條)

侯崇修收押後,檢警雙方又想到一個問題:死者的屍體旣然已遭毀壞,形狀已無法辨認,怎麼知道她就是蘇永光呢?
這個問題倒十分嚴重,根據程序上,必須有人出面認屍才行,否則一旦侯崇修所供不實,蘇永光並非死者,那麼本案的偵破豈不貽笑大方了。 於是警方當天就趕到桃園去尋找蘇永光的兒子鄧x東,總算在下午把他找到。
鄧x東被這突如其來的惡耗楞住,當他被叫進偵查庭時,茫然地望著檢警人員。  
「請你們把詳情告訴我好嗎?」他說。
檢察官想了一下答覆他:「這件事你慢慢會知道,我先簡單地告訴你一些,蘇永光是你親生母親嗎?」
「是的。」
「你母親改嫁侯崇修,你是不是跟著一起住?」
「我的父親過世後在花蓮留下一棟房子,我並不和他們住一起。」
「你怎麼稱呼侯崇修?」
「我喊他侯伯伯。」
「他和你母親結婚後,生活情形如何?是不是時常吵架?」
「沒有啊!據我所知道,他們生活得很好。」檢察官狐疑起來。  
「你母親身上有什麽特徵沒有?」
「有!我可以去認屍。
「你能控制自已嗎?」
鄧x東楞了一下,他不懂檢察官的意思。  
「因爲屍體的形狀很慘,如果你不能控制自已最好不用去認。」
「檢察官的意思………」
「是的,她死得很慘,支離破碎。」
這個青年一下子哭出聲。
「所以我不要你去認屍,你只要把她身上的特徵說一說。」
「她的臼齒鑲銀,左乳房因爲哺乳時發炎動過手術,右腳的腳背有一顆痣,小腿正面有擦傷的疤…………」
檢察官點點頭說:「我們會把特徵核對下。」
當鄧x東走出偵查庭時,碰上侯崇修正被押上車,這個靑年號叫一聲:「侯伯伯,你爲什麼要這樣?爲什麼要殺死我的母親?」
侯崇修搖搖頭:「孩子,你不會懂的。」他這樣說。
走上解送車時,對鄧x東揮揮手。

《三小時偵破全案》
當天,內政部警政署長孔令晟公開向提供線索的民眾道謝。 他認爲這宗分屍案能這樣迅速偵破,應歸功警民合作所發揮的力量。
像這樣殘酷的殺人案件,的確少見,但是像本案這樣三個小時內偵破,其績效也絕無僅有。 警政署表示,這是個範例,使警方今後在偵防工作上更具信心。
根據警方的紀錄上,這宗分屍案在清晨五時五十分報案,台北市警察局的「黎明小組」在五分鐘後馬上趕到現場,各偵防單位也同時到達,其警勤效力的確邁進一大步。
案發當天上午,抵達現場處理命案的單位包括刑事警察局偵一隊,偵二隊,法醫科技人員丶台北市刑警大隊及鑑識組,管區大安分局刑事組,警備隊以及新生南路派出所,總共動員的警員不下百餘人,新掌握的情報正確,以致兇嫌毫無逃逸的時間;如果在民眾報案與警勤作業上,有一環疏漏,本案將可能全盤改觀,這是警政署長至感欣慰的事,因此他在當天頒發了十萬元獎金給有功人員,並且在公舘宴請這些功臣。
台北地檢處也不落後,在速審速決的原則下,江文利檢察官第二天卽把本案提起公訴,指控侯崇修涉嫌殺人與毀屍。
他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侯崇修身受高等敎育,且從事公職多年竟因細故持刀殺人,並將屍體分割支解,心狠手辣,慘絕人寰,惡性重大,應請從重量刑。  」
「被告所爲,有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殺人罪及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一項毀棄屍體罪。所犯二罪犯意各別,請併合處罰。」
這宗殘酷的命案,從發生、偵破到起訴,剛好四十八小時,可謂刑案中空前未有的紀錄,本案堪為偵防工作之範例。
後侯崇修於民國66年10月26日被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

【1977-10-27/聯合報/03版/】
永康街分屍案宣判 被告侯崇修處死刑
判決書中強調用重典正人心 (台北訊)
台北市永庫街分屍案,昨天下午四時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宣判:被告侯崇修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審判長吳啟賓當庭宣稱:被告侯崇修殺妻毀屍出於預謀,其精神狀態並無失常耗弱情形,而且認定他犯罪後向警方承認犯行,是為自白,而非自首,不構成減刑條件。
宣判時,法庭內外擠滿了旁聽的觀眾;侯崇修聆判後,面無表情,態度從容。 
審判長告訴他:如不服此項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後十天內,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他點點頭,沒有開口說話。
判決書中強調:「被告侯崇修身受法學教育,位居高級郵務員,學養素行固非不良,其求偶心切,渴望婚姻生活,終為婚姻生活所困,肉體精神備感痛苦,亦堪同情。惟不思以正常方法解決困難,反憑藉所學,陰算害人。夫妻同命,情深義重,奈竟狠毒其心,殺妻滅屍,支解折割,視人命如草芥,殘忍慘酷,惡性深重,較之窮凶極惡之徒猶有過之。邇來兇殺案件似有競相仿效製造之勢,治亂用重典,非從重制裁,不足以正人心,戢凶風,而維社會安全。爰處被告以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戒。」
判決書指出:侯崇修、六十四歲,浙江人,是交通部郵政總局台北郵局視察,民國卅八年起調駐郵務工會辦公,兼任全國郵務工會聯合會常務監事。四十八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曾結婚四次,離婚二次,最後一次是今年元旦與死者蘇永光結婚。蘇永光原配丈夫於六十四年十二月因病死亡,再婚前在花蓮稅捐稽徵處任雇員。
侯崇修與蘇永光結婚後,因個性、興趣、生活習慣兩不相同,時起孛,蘇永光以犧牲職業,自花蓮遠來台北與侯崇修結婚,全心全力侍候侯崇修,竟得不到他之關心、愛顧,認侯欺騙感情,及至四月底發現侯崇修前妻致函侯崇修問候:又侯崇修的乾女兒陳喜樂偶至家中探望他,遂懷疑侯崇修有外遇,日常常加諷譏爭吵,不分畫夜,侯崇修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失眠症,不堪其擾,甚以為苦,亟思離異。但因蘇永光要求贍養費新台幣一百萬元,談論沒有結果。
九月十六日因江子翠分屍案警察機關查尋被害者姓名尚無頭緒,侯崇修遂萌使蘇永光「行方不明」之意念,又購買鋼質菜刀兩把,以備殺害蘇永光之用。
本月初,侯崇修的乾女兒陳喜樂,因孩子滿月寄來之請帖上寫侯崇修「先生」夫人,蘇永光認稱「先生」而不稱「乾爹」,必有隱情,爭鬧兩日,且將離婚贍養費提高為一百五十萬元,九日又要脅侯崇修快做決定,否則等其從台中回來後,就需再加五十萬元為二百萬元,十日夜士二時許,蘇永光在永康街廿三巷的住宅浴室洗澡,侯崇修進入小解,她催問離婚事決定沒有?兩人因而鬥嘴,她出手抓他臉、胸部,侯崇修忍無可忍,平日積憤頓湧心頭,殺意萌生,先以雙手緊勒蘇之頸部,因蘇喊叫,乃奔出浴室外取來預買之菜刀對準蘇之頭頸亂砍,至蘇倒地死後,為圖湮滅行兇事證,即用該菜刀將蘇永光的屍體支解,分裝兩隻手提箱內,本擬搭計程車丟棄偏僻地區,但因勞碌一夜,氣力已盡,於自其住宅將該兩皮箱拖至永康街公園東側出入口處後,未見計程車經過,即棄置該地,返回住宅,清洗殺人分屍現場,準備移走兇刀及死者衣物等,以偽裝蘇永光「行方不明」。
次日清晨五時五十分左右,台北市環境清潔處隊員徐澄淼、游天成清掃永康街公園時,發現裝有肢體的皮箱,立即報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胡務熙,刑事警察局長曹極等人,循皮箱拖行與地面磨擦之痕跡,查獲現場,發現侯崇修準備移走之兇刀及死者衣服尚放在天井地上而告破案。
再來之後上訴的法庭上的對戰,更稱自己是自首非發覺後投案,最高法院發回給高院再查明一次後,最終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民國67年5月24駁回侯崇修的上訴,死刑定讞,
不久後侯崇修暗夜裡被人架著去刑場槍決斃命,一個曾是工會高級人員的人生就此終結。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判決確定之裁判書)




後來侯被執行死刑後,律師界都為侯抱不平,各界律師都撻伐法官的認定標準。
早年各家律師都出版各類文書或報刊:
「侯案不合自首規定與內湖命案兩相比較,發生糾紛引起邪念,自首要件是否符合?」
「就侯崇修殺妻案觀點面目及其自白是否達成所謂已自首」
因民國六十六年當時除了江子翠分屍案、永康街分屍案外還有一件也是北市的大案子,吧女翁文菊命案,這個犯嫌就是現在還在治療中的前科多多精神病患羅金瑩。

(詳見1998年2月初客家雜誌社報章版面內容:「日治時期基隆船王羅添財後代 羅壽來等老來患病夫妻 為資優生精神病子羅金瑩寶飽受困擾 亟需外界解囊 」)

民國六十六年十月,臺北市發生了兩件令人矚目的命案,一件是永康街殺妻分屍案,一件是內湖吧女翁文菊命案,論兇殘,殺吧女的羅金瑩,不下於殺妻分屍的侯崇修。

然而,羅金瑩卻得力於自首,獲得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免除一死,而侯崇修雖亦極力辯稱係自首,但是卻被認定僅係自白,與自首有別,審證認為難邀寬典,結果侯崇修被判死刑確定。

根據規定,自首必需在「犯罪未發現之前」向有關機關自承犯罪,並表示願意接受裁判。
對此司法界回應: 殺妻的侯崇修從一開始,就被懷疑與命案有關,他只不過是在警方查證時,很合作的陳述犯罪事實,所以只能謂之自白,與自首要件不符,自難獲得減刑。
就此侯崇修這個名字就默默地消失在我們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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