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最可能因為→縱使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我還是很難相信這就是幸福的充分條件。
這得說起學姊向我告白的故事。我大一的時候她大二,但我大三的時候她突然向我告白,說「喜歡我很久了」。當下,我一頭霧水,儘管對於察言觀色有一定心得,但實在很難認識對方喜歡我。曾有一次上課,我們位置坐的相鄰,但下次上課開始,她就刻意坐到最後面。如果喜歡就是會躲避所喜歡的人,這還真的超越我對喜歡與否的認識——照理說,討厭才遠離而非喜歡才遠離吧?
接著,她確實坐回了前面,但跟我保持許多距離。這還是很難觀察「有感覺」——對於有感覺的人,女生選擇的不是慢慢接觸而是繼續保持疏離。這也讓我很難理解。最後,反正她還是告白了,我勉強答應了。她希望在大四離開前完成自己的心願,我聽了心酸,接過她的情書,想說對印象也不差,可以試試看。
感情總是在熟悉之後疏離。為了熟悉,大家約了多聊聊,一聊就發現對彼此的期待不合。她希望我是一個乖乖讀書乖乖工作的男人,帶給她穩定和安全感,但我就是個大屁孩,有著做不完的夢。我希望她是思維靈活,情緒少點的人,但她只是個把寫作當習慣,有著我難以理解的豐沛情感的學姊。
因此,我建議分手,反正大家都還沒開始,沒啥損失。她起初不願意,雖然我跟想像的不一樣,但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而且怕這麼一放,我就被其他人拐走(或真正的聲音是:我拐其他人)。接著,我告訴她「沒人欣賞我這禿頭大叔,況且,真愛一個人,若這人找到真愛理應祝福」。最後,她終於放棄。
回到標題「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很明顯,大一時候學姊的一舉一動,尤其是移動位置之類的我放在眼裏,儘管看似被討厭而非喜歡的行動,我也能替她自圓其說「害羞」、「因憧憬而害羞」等等理由,總之,縱使能得到「她確實喜歡我」的結論,也不代表我願意主動進一步。
被女孩子喜歡不好嗎?沒不好。空窗期有個女孩子交往不好嗎?也沒不好。可是,對平常人生都沒甚麼交集,卻突然「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的人,這不是好事。至少我會深深懷疑。
首先,「不管多喜歡,還是得認識對方」,如果只是空擺著憧憬,不好好認識對方,雙方未來有甚麼不合,是更難以被接受的,從而傷害很大。接著,「我不覺得我多好,但對方真能欣賞我好在哪,我願意嘗試回應對方」,這是對前個狀況的更深入的回應,對方真若了解我並決定為我定下來,我或許可以更有信心這是可以期待的感情,否則,為對方好,請找別人。最後,我觀察我在感情上很被動是基於這三重因素「我難以觀察對方有覺悟,有必要認識我;實際上,對方也不太清楚我;甚至我難確定對方對我抱持好感,因此,我很難相信雙方會有好的發展」。這就是我的基本信念了,我可以選擇相信交往中可以彼此磨合,無論彼此之前多生疏,但是我難以相信。
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首先,我並不自卑地認為自己一無是處,儘管如此,自己對大部分人而言很難有功能,可是無法相互幫助的感情,難以幸福,也就沒有交往的必要。接著,我很難把女朋友或妻子當做某種炫耀自己的財產,這是對雙方的不尊重,我很沒文明水平,也沒有尊重對方身為獨立個體的人格,交往的目的不是相互幫助而是利用對方,這對我而言違反交往的目的。最後,人活著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並非交往必定不是值得的,而是這建立在在「與值得的人交往」,因為,交往意謂著定下來,放棄其他可能性,得問這值得嗎?不然根本沒交往的必要,反覆分手再交往的人也很難被認為有維持感情的誠意。
甚麼是「值得的人」?至少對我而言,雙方相互幫助、相互理解、溝通流暢非常重要,如果喜歡都能表達成討厭,這只適合出現在愚蠢的純愛動畫,反正大筆一揮就是幸福結局,現實往往是悲觀的,連表達溝通都無法契合的雙方,則很難認為是能幸福的。
結論,「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最可能因為→縱使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我還是很難相信這就是幸福的充分條件。
這得說起學姊向我告白的故事。我大一的時候她大二,但我大三的時候她突然向我告白,說「喜歡我很久了」。當下,我一頭霧水,儘管對於察言觀色有一定心得,但實在很難認識對方喜歡我。曾有一次上課,我們位置坐的相鄰,但下次上課開始,她就刻意坐到最後面。如果喜歡就是會躲避所喜歡的人,這還真的超越我對喜歡與否的認識——照理說,討厭才遠離而非喜歡才遠離吧?
接著,她確實坐回了前面,但跟我保持許多距離。這還是很難觀察「有感覺」——對於有感覺的人,女生選擇的不是慢慢接觸而是繼續保持疏離。這也讓我很難理解。最後,反正她還是告白了,我勉強答應了。她希望在大四離開前完成自己的心願,我聽了心酸,接過她的情書,想說對印象也不差,可以試試看。
感情總是在熟悉之後疏離。為了熟悉,大家約了多聊聊,一聊就發現對彼此的期待不合。她希望我是一個乖乖讀書乖乖工作的男人,帶給她穩定和安全感,但我就是個大屁孩,有著做不完的夢。我希望她是思維靈活,情緒少點的人,但她只是個把寫作當習慣,有著我難以理解的豐沛情感的學姊。
因此,我建議分手,反正大家都還沒開始,沒啥損失。她起初不願意,雖然我跟想像的不一樣,但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而且怕這麼一放,我就被其他人拐走(或真正的聲音是:我拐其他人)。接著,我告訴她「沒人欣賞我這禿頭大叔,況且,真愛一個人,若這人找到真愛理應祝福」。最後,她終於放棄。
回到標題「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很明顯,大一時候學姊的一舉一動,尤其是移動位置之類的我放在眼裏,儘管看似被討厭而非喜歡的行動,我也能替她自圓其說「害羞」、「因憧憬而害羞」等等理由,總之,縱使能得到「她確實喜歡我」的結論,也不代表我願意主動進一步。
被女孩子喜歡不好嗎?沒不好。空窗期有個女孩子交往不好嗎?也沒不好。可是,對平常人生都沒甚麼交集,卻突然「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的人,這不是好事。至少我會深深懷疑。
首先,「不管多喜歡,還是得認識對方」,如果只是空擺著憧憬,不好好認識對方,雙方未來有甚麼不合,是更難以被接受的,從而傷害很大。接著,「我不覺得我多好,但對方真能欣賞我好在哪,我願意嘗試回應對方」,這是對前個狀況的更深入的回應,對方真若了解我並決定為我定下來,我或許可以更有信心這是可以期待的感情,否則,為對方好,請找別人。最後,我觀察我在感情上很被動是基於這三重因素「我難以觀察對方有覺悟,有必要認識我;實際上,對方也不太清楚我;甚至我難確定對方對我抱持好感,因此,我很難相信雙方會有好的發展」。這就是我的基本信念了,我可以選擇相信交往中可以彼此磨合,無論彼此之前多生疏,但是我難以相信。
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首先,我並不自卑地認為自己一無是處,儘管如此,自己對大部分人而言很難有功能,可是無法相互幫助的感情,難以幸福,也就沒有交往的必要。接著,我很難把女朋友或妻子當做某種炫耀自己的財產,這是對雙方的不尊重,我很沒文明水平,也沒有尊重對方身為獨立個體的人格,交往的目的不是相互幫助而是利用對方,這對我而言違反交往的目的。最後,人活著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並非交往必定不是值得的,而是這建立在在「與值得的人交往」,因為,交往意謂著定下來,放棄其他可能性,得問這值得嗎?不然根本沒交往的必要,反覆分手再交往的人也很難被認為有維持感情的誠意。
甚麼是「值得的人」?至少對我而言,雙方相互幫助、相互理解、溝通流暢非常重要,如果喜歡都能表達成討厭,這只適合出現在愚蠢的純愛動畫,反正大筆一揮就是幸福結局,現實往往是悲觀的,連表達溝通都無法契合的雙方,則很難認為是能幸福的。
結論,「儘管對於察言觀色還有一定心得,但我的感情仍是被動的」,最可能因為→縱使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我還是很難相信這就是幸福的充分條件。
↑記得要看JOJO4啊!以前要找番很不方便,現在巴哈有動畫瘋,超方便的。 |
文字的寒雨、情感的磅礡——我們評文;
文字的跳躍、情感的極致——我們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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