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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世俗主義的長裙與違反伊斯蘭的短裙

作者:فريد - 笨笨魚│2015-06-12 16:49:40│巴幣:94│人氣:3228
今年四月,一名法國的女學生,十五歲的莎拉從學校被遣送回家,校長稱其長裙違反了法國對世俗主義的規定,其長群過度招搖地表示其伊斯蘭信仰,以下的影片是取自AJ+的報導
根據英國《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的報導,該女學生已二度被校方遣送回家。

莎拉的案例並不只是一起特殊個案,自2004年起法國禁止在學校穿戴宗教服裝或飾品,以確保其世俗主義的原則,一些學校對該法做出了極端的詮釋,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報導,在三月,有八名在蒙彼利埃(Montpellier)的穆斯林女學生,因穿著長裙,被要求改變穿著。根據法國反穆斯林歧視組織CCIF的調查,去年共有130名女學生的服裝被認定違反世俗主義,而被從學校遣送回家。

在五月底,又有30名比利時的穆斯林女學生被阻攔於校門外,校方稱她們的長裙是"宗教象徵"(世界公報2015/5/30),校長稱新規定禁止女學生穿著長裙、寬鬆長褲,或附帶褲裝的洋裝,但校方在周一取消規定並重新讓女學生返校。(來源:AJ+ 2015/6/1)
被拒於校門外的比利時穆斯林女學生(取自AJ+報導截圖)

當然,我們都知道長裙不必然違反世俗主義,世上的世俗政府並未立法禁止女生穿著長裙,法國總理的世俗顧問尼卡拉斯‧卡丹納(Nicolas Cadène)也表示長裙並未違反法國關於世俗主義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到,重點在於人們對世俗主義的詮釋與實踐,一些歐洲校方的極端詮釋,導致了長裙與世俗主義的衝突。

那關於伊斯蘭與女性服裝的議題,我們是否可以以同樣的角度去觀看呢?全球十六億,各地出身文化不同的穆斯林,對此一議題自然是十分分歧的。由以下美國自由電台(Radio Liberty),訪問七個國家穆斯林女性為何穿戴或不戴頭巾的影片,即可窺知一二。


或許我們可以爭論說,世俗主義並沒有明確的服裝規範,但伊斯蘭卻有明文的服裝規範。就這樣的論點,我們可以追本溯源,去探討《可蘭經》中提及穆斯林服裝的章節,研究其阿文原文用字義涵,《可蘭經》中講到穆斯林服裝的章節只有三節,分別是第24章:光明章(سورة النور)的第30與第31節,以及第33章:盟軍章(سورة الأحزاب)的第59節。以下提供翻譯盡量貼進阿文原義,無法直翻者再額外註記。

قُلْ لِلْمُؤْمِنِينَ يَغُضُّوا مِنْ أَبْصَارِهِمْ وَيَحْفَظُوا فُرُوجَهُمْ ۚ ذَٰلِكَ أَزْكَىٰ لَهُمْ ۗ إِنَّ اللَّهَ خَبِيرٌ بِمَا يَصْنَعُونَ
「囑咐信仰的男子去低下他們的視線,並顧好他們的貞潔,這樣能更確保自己的作風正派,神確實會察知他們的言行。」《可蘭經 24:30》

註:文中的第二句,並顧好他們的貞潔阿文原義為"守衛或不揭露他們的貞潔"(وَيَحْفَظُوا فُرُوجَهُمْ),中文版本多翻為"遮蔽下體"或"遮蔽羞體",但這樣翻譯其實已加入譯者個人見解或教義詮釋,本處為中文通順只好模糊的翻作"顧好他們的貞潔",以避免加入過多人見解或教義詮釋,下文中女性章節的同樣描述亦同。

وَقُلْ لِلْمُؤْمِنَاتِ يَغْضُضْنَ مِنْ أَبْصَارِهِنَّ وَيَحْفَظْنَ فُرُوجَهُنَّ وَلَا يُبْدِينَ زِينَتَهُنَّ إِلَّا مَا ظَهَرَ مِنْهَا ۖ وَلْيَضْرِبْنَ بِخُمُرِهِنَّ عَلَىٰ جُيُوبِهِنَّ ۖ وَلَا يُبْدِينَ زِينَتَهُنَّ إِلَّا لِبُعُولَتِهِنَّ أَوْ آبَائِهِنَّ أَوْ آبَاءِ بُعُولَتِهِنَّ أَوْ أَبْنَائِهِنَّ أَوْ أَبْنَاءِ بُعُولَتِهِنَّ أَوْ إِخْوَانِهِنَّ أَوْ بَنِي إِخْوَانِهِنَّ أَوْ بَنِي أَخَوَاتِهِنَّ أَوْ نِسَائِهِنَّ أَوْ مَا مَلَكَتْ أَيْمَانُهُنَّ أَوِ التَّابِعِينَ غَيْرِ أُولِي الْإِرْبَةِ مِنَ الرِّجَالِ أَوِ الطِّفْلِ الَّذِينَ لَمْ يَظْهَرُوا عَلَىٰ عَوْرَاتِ النِّسَاءِ ۖ وَلَا يَضْرِبْنَ بِأَرْجُلِهِنَّ لِيُعْلَمَ مَا يُخْفِينَ مِنْ زِينَتِهِنَّ ۚ وَتُوبُوا إِلَى اللَّهِ جَمِيعًا أَيُّهَ الْمُؤْمِنُونَ لَعَلَّكُمْ تُفْلِحُونَ
「囑咐信仰的女子去低下他們的視線,並顧好她們的貞潔,不要展露在平常不會展露的飾物,用頭巾遮蓋自己的胸部,不要展露自己的飾物,除非是給她們的丈夫、她們的父親、她們丈夫的的父親、她們的兒子、她們丈夫的兒子、她們的兄弟、她們兄弟兒子、她們姐妹的兒子、其他的女性、她們右手所掌控者(一般譯為奴隸)無慾之男性侍者,或是不知女性羞體的孩童。也不要跺腳,讓人們發現她們所隱藏的飾物。共同歸向神,則信仰的女子將得成功。」《可蘭經 24:31》

يَا أَيُّهَا النَّبِيُّ قُلْ لِأَزْوَاجِكَ وَبَنَاتِكَ وَنِسَاءِ الْمُؤْمِنِينَ يُدْنِينَ عَلَيْهِنَّ مِنْ جَلَابِيبِهِنَّ ۚ ذَٰلِكَ أَدْنَىٰ أَنْ يُعْرَفْنَ فَلَا يُؤْذَيْنَ ۗ وَكَانَ اللَّهُ غَفُورًا رَحِيمًا
「喔!我的先知應囑咐他的妻子們、女兒們與其他信仰的女子們,在她們身上批上長衫,這將是更合適的,她們也將因此被辨識,而不被騷擾,神確實是寬恕而至慈的。」《可蘭經 33:59》

若有詳細閱讀,其實便可發現,《可蘭經 》並未明文要女性遮住頭髮(شعر)或是臉孔(وجه),更沒有直接提到面紗(نقاب)。第33章第59節的關於長衫的內容(جَلَابِيبِ),也是建議而非強制性的要求。第24章第31節只有說用頭巾遮住胸部,而沒有說要遮住頭髮、臉孔、脖子,也沒有說明什麼時候要帶頭巾,《可蘭經 》中用來稱呼頭巾的詞彙Khumur(خمر)也不同於現代穆斯林一般所講的Hijab(حجاب)。易言知,三個章節只傳達了一個相當模糊的服裝概念。

《加拿大國營電視台》(CBC Television)邀請三名穿著標準不同的穆斯林女性參與訪問,在3分10秒,戴頭巾與未戴頭巾的女子即對《可蘭經 》是否要女子戴頭巾作出歧見

既然許多穆斯林女性服裝的議題,並非直接來自《可蘭經 》,我們可以探討許多其他的來源,包括傳統文化,與後人的詮釋。後人詮釋很明顯佔了相當重要的一部份,這點從各種版本的《可蘭經 》翻譯即可看出。在馬仲剛譯本中,第33章第59節被翻作了「[她們外出時],她們應用長袍[面紗]遮住她們的身體[只露出眼認路]」,應用括弧加入許多原文沒有的內容,而王靜齋譯本則比較貼近原義的翻作「讓她們身披長衫」。《可蘭經 》第24章第31節不要展露飾物的內容,也在某些英文版本被翻譯作不要展露"美貌"。

但後人詮釋最顯著的影響,反映在一些國家所實施的沙利亞(شريعة,常被媒體譯為"伊斯蘭法"),因為世界各地穆斯林對沙利亞的正當性或可行性存在歧異,為免混淆,故在此不使用媒體常用譯名。首先,關於沙利亞很重要,但卻很少被媒體提到,也很多人沒注意的是,沙利亞是"非成文法",沒有針對特別案例的固定條文,相反的,除了依據《可蘭經 》或是聖訓(حديث)作判決,沙利亞也可透過群眾共識(إجماع)、針對過往判決做類比(قياس)、有法學家自行應用知識裁決(اجتهاد)、或是純粹透過風俗習慣(العرف)來裁定。

由於沙利亞的實施涉及了以上種種因素,其具體實現往往會因時因人因地而異。舉例來說,在有透過沙利亞要求女性戴頭巾的沙烏地阿拉伯、伊朗與印尼亞齊省,三區在實踐細節多有差異。伊朗的頭巾條款適用於所有在伊朗的女性,因此拜訪伊朗的外國女訪客也需配合,但許多年輕伊朗女性戴頭巾多露出頭髮,政府也默許這樣的風氣。在沙烏地阿拉伯,多數外國女性訪客都無需戴頭巾,但巴基斯坦外勞卻需配合,頭髮露出也不被許可。在印尼亞齊省,該法則適用與當地或外地穆斯林女性,非穆斯林不適用該法。當然,這些沙利亞的實施,常常都是靠多數決或是地方權勢決定,許多時候仍有穆斯林不滿某些判決。在亞齊實施頭巾法時,據報當地許多人權組織的穆斯林男女即公開抗議。也因為很難讓一處所有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都對頭巾議題達成共識,多數穆斯林國家不針對此一議題實行沙利亞。沙利亞也常與地方傳統文化交互影響,有時一處被普遍接受的傳統文化,也被詮釋為符合伊斯蘭,並被作為沙利亞實施。

車商瑪莎拉蒂(Maserati)在伊朗德黑蘭跑車展上的汽車女模

美國總統夫人於一月時拜訪沙烏地阿拉伯,身著長袖但未戴頭巾,許多外國網民紛紛高呼這是女權勝利,但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則出文解釋,外國女性在沙烏地通常本來就不需戴頭巾

既然沙利亞彈性這麼大,常常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重點得是同意你的人夠多。像我們就可以根據剛剛讀過的《可蘭經 》第24章第30與第31節,來DIY一道沙利亞。規定女性只要不露胸部怎麼穿都行,但是男性看到沒戴頭巾、穿短裙都得低下頭,不得直視,這樣的沙利亞毫無疑問相當符合《可蘭經 》原文描述,只要夠多穆斯林同意就能直接實施,不過這在可預見的未來能應該不會成真。

沙利亞的彈性造就了某些誇張案例,提供了媒體聳動的頭條。但在情況許可下,沙利亞也可能往近代西方律法的方向施行。根據阿聯教授妮瑟里‧阿比阿德(نسرين الابيض)的記錄,突尼西亞就在1956年,透過沙利亞,成為第一個廢除多妻制的阿拉伯國家,當時實施的依據是因為《可蘭經 》不鼓勵多妻制,並將此解釋作《可蘭經 》希望能逐漸將該習俗作廢。同時《可蘭經 》要求平等對待所有妻子的要求,也從未被真正實賤,故將多妻制廢除。而《可蘭經 》第2章第256節與第42章第15節中,講述不要將信仰強加他人的內容,可以被用來廢除某些具強迫性的沙利亞,或甚至是廢除整個沙利亞體制。

除了沙利亞以外,另外一批法規也嘗試管制穆斯林女性的服裝,也就是本文開頭所提到世俗主義律法或規定。這類律法或規定多在歐洲國家與一些環地中海的穆斯林國家被實施,加拿大魁北克省也曾有人提議相關律法。土耳其與突尼西亞都曾在全國禁止戴頭巾的女性進入學校或公共建築。在阿拉伯革命後,突尼西亞取消了頭巾禁令,土耳其也因發生過多起戴頭巾女子無法就學或工作的案例2014年取消禁令。

土耳其的頭巾禁令長期以來影響許多女性的就學與工作機會,許多學生需在進入學校前特別脫下頭巾,不願意者將面臨喪失就學機會或工作的命運。常為女性打官司的土耳其律師法蒂瑪‧斑立(Fatma Benli),因為不願脫下頭巾,而無法於法庭親自出場,並須僱用不戴頭巾的代理人出場,導致她仍須倚賴家人的財務支援。(來源:英國廣播公司 2010/12/31)

法蒂瑪‧娜比爾(فاطمة نبيل)在2012年9月3日成為埃及國營電視台第一位戴頭巾的女性主播,在穆巴拉克時代,國營電視台女性主播不得批戴頭巾,否則將被解雇(來源:NBC News 2012/9/3)

關於在歐美國家管制穆斯林女性服裝的法規,目前依規定,穆斯林女性不得在法國學校或公家機關穿戴頭巾,荷蘭穆斯林女律師與德國部分地區的穆斯林女教師也不得在公家工作場合穿戴頭巾。德國禁止公立學校穆斯林女教師戴頭巾的理由並非是依世俗主義,而是以所謂的"政府機關中立性"。在禁止穆斯林女教師戴頭巾的八個德國州中,有五個州,亦及薩爾蘭州(Saarland)、黑森州(Hessen)、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Nordrhein-Westfalen)、巴伐利亞州(Bayern)與巴登─符騰堡州(Baden-Württemberg)都允許天主教修女穿著全套修女裝任教。

根據那些州政府的聲明,給予基督教裝飾特別豁免,並沒有給予基督教特權,因為基督教裝飾本來就與他們憲章中的價值觀相符合,因此讓老師在公共學校穿戴基督教裝飾並不影響學校的中立性與和諧。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執政黨還稱因為"西歐與基督教傳統"是當地的傳統,因此"老師遵從這些傳統並不違礙學校中立性",所以"老師可以穿戴修女服或是猶太圓帽"。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立法的委員會更進一步宣稱:「頭巾同時也已變成全世界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象徵,其表現背離了西方社會種種價值,例如個人自決與女性解放...立法並不是依據老師為何要穿戴頭巾,而是依據家長與學生對頭巾的觀感。」(來源:人權觀察組織 2009/2/26)

著修女裝教書的修女,在禁止穆斯林女教師戴頭巾的八個德國州中,有五個州都允許教師穿戴基督教服裝或飾品

今年三月,針對兩名德國穆斯林女教師的上訴,德國最高法院已裁定頭巾禁令違反德國憲法,並要求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州政府重新檢視其法條(影片來源:歐洲新聞台)


在美洲,即使有美國極右派對穆斯林的強烈敵意,穆斯林女性的穿著相對自由,美國與墨西哥政府都名言穆斯林女性穿著自由受律法保障。在加拿大,魁北克人黨(Parti Québécois)曾以維護"政府機關中立性"為由,提出《魁北克價值憲章》(Charter of Quebec Values),欲禁止公務員、醫生、護士與教師穿戴"過度顯著"的宗教服飾,禁止項目包括穆斯林頭巾、錫克教頭巾與大型十字架項鍊等等,但小型的十字架與新月項鍊被容許。但以保障魁北克宗教遺產之名,公家機關的宗教裝飾可得到豁免,例如魁北克國家議會廳中之十字架。公務員也可與其辦公室內擺放聖誕樹。《魁北克價值憲章》受到了其他政黨與魁北克大眾的激烈批評,稱這法案是"律法性的公然歧視"、"只顧支持度而罔顧人權"以及"激化族群對立"。魁北克人黨的支持度也因此大幅跌落並失去政權,該法案也胎死腹中。

魁北克國家議會廳中,講臺上方之十字架(來源:多倫多星報)

2013年9月14日,蒙特利爾市(Montréal)街頭抗議《魁北克價值憲章》的群眾

在美國法庭外的薩曼莎‧伊拉夫(Samantha Elauf,圖中)與其母(圖右),薩曼莎在2008年戴頭巾應徵Abercrombie & Fitch(A&F)的童裝店員時被拒,據報該公司判定其頭巾違反商家的"外表規範",薩曼莎認為則是歧視並控訴該商家侵犯其公民權,並在今年勝訴(來源:英國獨報 2015/6/1)

不論是沙利亞、世俗主義律法,還是政府機關中立性法案,同樣的脈絡一再的浮現,各各法案比照起來,都充滿著紛亂的矛盾糾葛,或甚至是雙重標準。我們可以看到法案支持者們真正重視的不是伊斯蘭、世俗主義或是政府機關中立性,而是他們自己的民族、文化、宗教或政治認同感。不管在沙烏地阿拉伯、法國還是德國,這樣的認同感都被蠻橫的以多數決的方式,被當作規範執行,去要求穆斯林女性穿著"政治正確的服裝"。結果就是穆斯林女性在穿著上,有可能需要在個人抉擇與政治正確性中做爭扎。當有穆斯林女性想戴頭巾或面紗,或是想穿長裙或短裙,將可能面對有一種敵視她們的意識型態,認為說穆斯林女性都不該戴頭巾、穆斯林女性都不該戴面紗、穆斯林女性都不該穿長裙或是穆斯林女性都不該穿短裙。支持不同意識型態的派系都彼此敵對,利用輿論或傳媒來醜化穿著"政治不正確"的穆斯林女性,將穿太保守的穆斯林女性建構成"極端的、保守的、自甘受打壓的、危險的",將穿太開放的穆斯林女性建構成"無恥的、物化自己身體的、崇洋媚外的、違背伊斯蘭的"。而如今伊斯蘭、世俗主義、穆斯林女性服裝與各地的民族、文化、宗教或政治認同這幾間之交互作用,很明顯已經遠遠超過伊斯蘭創始者或世俗主義創始者所能預想的範疇。而究竟伊斯蘭或世俗主義本來應該是什麼,都遠不及大眾的民族、文化、宗教或政治認同感來得重要。

突尼西亞世俗運動者拉希德‧本‧烏斯曼(رشيد بن عثمان),為抗議鄰國阿爾及利亞呼籲勿讓女性穿著曝露服裝的網路活動,組織迷你裙抗議活動,該活動的facebook頁面獲得上千的點讚,但真正到場參與者只有十幾名男女,烏斯曼將活動失敗原因怪罪於家庭壓力與政教運動者(來源:半島電視台 2015/6/7)

2015年二月,許多土耳其男性在伊斯坦堡街頭穿上短裙,抗議一名穿短裙的女子因遭強暴犯攻擊身亡(來源:歐洲電視台)

但撇開這些建構出的意識形態與刻板印象,我們知道服裝本身沒有實質意義,一名女性不會在戴上頭巾的瞬間,就魔術般地變成一位虔誠而崇高的穆斯林;一名女性不會在穿上西式服裝的瞬間,就變成獨立的女強人。IS統治下的女性,不會因為穿著,就突然變成極端份子。法國的穆斯林女學生,不會在進入學校必須脫下頭巾時,就因為服裝,變得更認同世俗主義。真正的意義在於,人們在什麼情況下穿著特定服裝,這選擇是否是出自個人意識,以及其他人如何應對她們的穿著。2011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之一塔瓦庫爾‧卡拉曼(توكل كرمان)曾在2004年一人權會議上,自己決定脫下面紗,並只戴頭巾,而這就是她該被尊重的個人選擇。英國實業家與部落客阿米娜(أمينة)自己要戴上頭巾,那這也是她該被尊重的個人選擇。

葉門記者、政治家暨人權運動者塔瓦庫爾‧卡拉曼,史上第一位獲頒諾貝爾和平獎的阿拉伯女性

英國實業家與部落客阿米娜的影片《人們對頭巾的誤解 》(中文字幕),影片中也論及許多本文所討論的議題,關於穆斯林女性服裝的自我抉擇以及人們對其抉擇的批判

巴勒斯坦後裔的瑞典藝人吉娜‧德拉威,吉娜本人不戴頭巾,但她尊重她母親戴頭巾的決定,並在瑞典發生頭巾女子遭攻擊的案件後,發起活動聲援受害者

長裙不必然違反世俗主義,就如同短裙不必然違反伊斯蘭,但很明顯的,穆斯林女性特定的穿著,可能違反人們對世俗主義或伊斯蘭的詮釋與實踐,或是違反他們的民族、文化、宗教或政治認同。而穆斯林女性的穿著,也因此面臨到個人選擇與政治正確性兩者的拉扯。穿著政治不正確的穆斯林女性,輕則面臨社會壓力或歧視,重則面臨律法制裁。所幸,這樣的拉扯沒有發生在全世界所有的地方,在歐美與中東國家,也有愈來愈多人重視穆斯林女性穿著的個人意志。但在各種穿著的穆斯林女性能真正被一視同仁之前,問題的解決仍十分遙遠。

約旦與埃及人共同發行之網路短片《在地鐵上被打壓的獨行女孩》(بنت بطبوطة في المترو مكبوتة,英文字幕),影片中戴頭巾的女性故意詢問沒戴頭巾者是否是穆斯林,並在知道答案後開始說服她也來戴頭巾,自己卻將垃圾隨意丟出車窗外。影片嘗試在告訴我們,一個穆斯林女性的好壞,並不是在頭巾與否,而是在個人行徑

2015年阿曼國際學院(مدرسة الأكاديمية الدولية-عمان)畢業照,未戴頭巾與戴頭巾的女學生並列,照片中右方的著白色洋裝的是約旦皇后拉妮雅‧阿布都拉(رانيا العبد الله)

مع السلا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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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3 篇留言

點子-庫洛米庫洛米

06-12 17:47

ScarletSS
搞不懂⋯⋯⋯ 並未強制要的

06-12 19:53

فريد - 笨笨魚
不懂你的問題06-19 12:37
雪之王女‧F‧巧可奈
服裝最初最原始的用途不過只是為了讓人類感到溫暖,並且多少降低身體外部受到傷害罷了,

曾幾何時卻牽扯到宗教與風俗,進而導致服裝本身的用途變得越來越複雜,

這也許堪稱文明進步所帶來的後遺症其一......

06-12 20:47

likwueron
法國還真是有趣的地方,我從未想過太長也是個問題。

06-12 21:05

草莓睫毛膏
禁戴頭巾面紗我只聽過一個比較有說服力的講法,就是會難以辨識身分有維安疑慮;但說真的需要做此限制的場合其實也沒有很多...話說不知道各國海關管制出入境的時候,如果遇到女性戴面紗頭巾會如何處理?

06-12 21:07

فريد - 笨笨魚
只是頭巾不影響身分辨識的,畢竟五官跟臉型都看得到。面紗確實有這方面的疑慮,但受《可蘭經 》第24章第31節影響,戴面紗女性也願意在只有女性在場情況下脫下,所以一般處理方式是請女的維安人員引領她們至另一個房間辨識06-19 12:40
渺羽
該死,這文章太棒了.

06-12 22:14

فريد - 笨笨魚
謝謝囉06-19 12:40
任孤行
太短也要管
太長也要管
不穿也要管
到底是怎樣才好????

06-13 23:08

好可怕的破壞力
為什要管這麼多
自由的穿著真困難= =

06-14 22:25

zero
這就是自翊為民主自由的法國?

06-19 13:32

墨村 良
我可以說這算是種族歧視嗎= =

07-30 15:09

瞇眼喵太郎
原來被誤認通姦就要被亂石砸死是基於不成文法的啊...

08-13 10:27

ilwiKAMINA
居然穿著也可以搞歧視= =|||
拉妮雅皇后好像被譽為全球最正皇后耶[e12]

11-16 19:54

Daniel
我推薦這篇文章: 如何培養多元史觀
從東南亞史、伊斯蘭史出發的人類學觀點
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53

03-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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