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有看新聞的朋友一定知道這種類似的事件在台灣層出不窮,
這篇連結的死者是低頭族,而在新聞上常出現的就是無照駕駛或是未帶安全帽等等的。
常看到這種新聞都有種感覺,為何會有這種過失至死罪?
在其他國家,如果是發生這種情況,還要傷者的家屬來賠償司機呢。
或許會有人認為其他國家對這類的事情執行的態度,是不是太沒有同理心了,
不過也要反問的是,如果一開始傷者沒有做這個行為,也就是上面所說的那些,
憾事會發生的機率會這麼高嗎?
對這新聞,我同情這位司機與傷者家屬,但是傷者本人完全不想憐憫。
因為類似的事件實在太多,但對這些年齡層的人似乎沒有辦法讓他們得到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