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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傳》讀後感

作者:小龍│2012-04-15 15:44:19│巴幣:4│人氣:3296
終於把這本七百多頁的個人傳記讀完了!

從以前到現在讀過這麼多本書中這是最厚的一本,但也是內容最詳盡最具深度的一本!敢說是我這輩子讀的書裡面其中一本最值得看的!買這本書的30塊美金沒白花(在南加州買中文書比較貴)!這本書最難能可貴之處是連賈伯斯他生平的缺點,怪癖(不洗澡)和錯誤(年輕時為衝刺事業捨棄妻女)都一併記載了,因為賈伯斯本人並不審閱書中內容,沒犯上唐太宗翻閱起居注的錯誤,也許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賈伯斯還沒撐到書本上市的那天就過世了。但不論如何,從這點來看他對作者相當信任,否則就真如結尾所說“變成一本純粹討論光明面的歌功頌德傳記了”。敢於把自己不好的一面呈現給大眾是需要勇氣的。



會買這本書來看的其他原因,是因為我在商周讀到某篇文章說“有誰真的用iPad讀完賈伯斯傳的?”所以我沒事在逛書店時看到這本被放在暢銷書的書架上時,我心裡就說“好,我就試著把你讀完,雖然我不是在iPad上讀的。”此外,幾個月前正處於打算漸漸疏遠女友的真空期,所以,連同Netflix,這本厚達七百多頁的書就成了我殺時間的上上之選!



如果說首先浮現的三件事關於本書的話,對我而言是哪三個呢?

一,電腦產品該是開放式或封閉式的爭議。

關於這點在書中已討論了數十次,尤其是蓋茲和病危的賈伯斯會面討論那段交代得最詳細,結論是:沒有對錯,不管兩種模式中的哪一種,只要下足功夫經營必有斬獲。當然,這本書是以賈伯斯的觀點而寫,而現實生活中確是賈伯斯那一套把微軟的鋒頭和獲利蓋過了(至少目前是如此),所以我覺得本書表達的方向已經默認賈氏的做法是對的。

二,敢於挑戰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主流觀念。

賈伯斯對產品的理念和要求非常堅持,即使在當時大多數的人看來是非主流或不可能的。

不對消費者做市場調查。因為“消費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把iPod上的螢幕和轉輪都拿掉變成超小的iPod Shuffle,因為“反正裡面的歌都是使用者自己喜愛的,讓使用者感受隨機播放的樂趣不也是一種有趣的體驗?”

關於iPad,賈伯斯很討厭觸控筆“上帝已經給你十隻筆(手指頭)寫字了,為什麼還要多做一隻?”也因為同樣理由他很討厭自家生產的牛頓PDA(在賈伯斯重回蘋果之前的產品)“乾脆把物理鍵盤拿掉,一來可讓螢幕變大,二來可節省生產成本”在當時敢於挑戰這兩點是很了不起的,不過大概也只有像賈伯斯這種不跟主流妥協又不怕得罪人的個性才辦得到吧。

三,雖然賈伯斯確實有一套,但這並沒有讓我更接受或更喜愛蘋果產品。

或許是先入為主吧,我學電腦是從PC開始的。舉凡上網,用Word打字,用Excel製作計算表,用PowerPoint做演講說明都是從PC開始的,後來是到了大學時期才在學校接觸到iMac,當時用起來的就是一整個感覺很拗手!

為什麼所有視窗的放大/縮小和關閉鈕都是設計在視窗左上方而不像Windows是在右上方?



為什麼iMac專用滑鼠只有一鍵?要點擊右鍵另開視窗或點擊儲存圖片都不行!

為什麼用iTunes下載的歌曲格式只能在Quick Time Movie或iPod播放,要是燒成CD拿到車上放居然放不出來?花錢下載來的歌曲居然不能全平台播放而只能在你蘋果的產品才能放這就是讓我很不爽的地方!所以覺得留著iTunes也沒用,而移除卻花了我半小時(雖然這或許是因為電腦太老舊的緣故)。

總而言之,用過iMac和iTunes後給我的感覺就四個字:格格不入!蘋果所有的產品都蘊含了賈伯斯本人的個性和堅持在裡面(全程一體掌控)。所以我覺得蘋果的東西要嘛你就很喜歡它,要嘛就很討厭它;而很遺憾的我是屬後者。

因為上述原因,即使我已在美國待了十多年,但從沒買過蘋果的任何產品。不過嘛,假如十年前有買它的股票該有多好!現在連S&P 500基金持股都僅次石油公司的第二了!



關於iPhone,因為我對電話沒什麼講究,只要能通話就好,至於簡訊是從來不用(也不喜歡人家寄給我簡訊,有話你是不會直接留言,那麼辛苦在那邊一個個字母慢慢按是怎樣?)上網的話在公司和在家裡已足夠,至於GPS導航裝置我已經有一個了。其實最重要的原因是錢。我購物向來只買我需要的東西,姑且不論iPhone這支電話本身要價599美金,買了電話後每月通訊費至少90美金(我到現在還在用七年前的舊款Nokia,一個月也才45美金),一年下來是筆為數不少的開銷!我本來就不是那種“大家都在用那麼我也弄一隻來用”或是“別人都在用只有我沒用是不是遜掉了”的那種人,再說如果我有錢的話把錢放在基金還實在多了,所以iPhone對我而言只能算是個沒必要的奢侈品。

至於iPad,我是沒用過,用過的人都說近乎完美,不過聽說要用來打字(用虛擬鍵盤打一篇文章似乎不容易),還有截取電玩錄像這類私人偏好嘛,到目前為止iPad應該還滿足不了我吧。而且賈伯斯自己也說了“iPad的銷售對象是針對已經擁有一部以上電腦的人”我覺得這得看一個人他想要用電腦來幹什麼,如果是讀電子書,瀏覽網路甚至看電影的話我相信iPad會是個好選擇。至於一部要499~699美金這點,我覺得這價錢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這都已經比一部筆電要便宜得多了,而我相信筆電能做到的,以後像iPad這種平板電腦都做得到。由於我在公司和家裡的電腦足以滿足我的需要,所以如果以後真的有閒錢的話,或者過了幾年電腦舊了要升級的話會考慮買一台玩玩的。

忽然想到,在讀小學時我二哥曾經買過蘋果二號。我還依稀記得當時用的是宏基的綠色螢幕顯示器,玩的電腦遊戲是用舊式的5.25吋軟碟,還挺懷念當時的幾款遊戲。
王者之劍


古德奈上校


巫術對弈


超級運動員


只能說賈伯斯的死對蘋果真的是個大損失!我想以後很難,甚至不可能再找到像賈伯斯這樣有眼光,有創意,又同時擁有強大的執行力和說服力(關於這點,讀過本書的人就會很清楚他的“現實扭曲立場”)的全方位人才。

最後就以賈伯斯在史丹佛大學的畢業演講收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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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電玩與愛情的來回者
厚度其實跟哈利波特第4集小說差不多 雖然我不是蘋果迷 但Jobs的一句"把每一天當成最後一天在過"使我也得到了很大的啟示

09-14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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