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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與歐巴

作者:夜鈴│2007-12-30 23:50:42│巴幣:0│人氣:330
這篇具有一點抱怨文性質。




這次有連續四天的假期,
要幫忙搬運的電視,以及自己的行李還滿重的,
所以選擇開車北上。


本來就因為找不到上高速公路的路,
而有著不好的預感,
結果找不到路,就上了中彰快速道路。


開一開,
看到前面有車停下來,
就踩了煞車,
來不及,就碰啊!的撞上了……


大家都停了下來,在現場的有五輛車,我是第三輛。
第一輛看到自己沒事,就跑了。
王八蛋,是你在路上自己停下來的耶!
後面四輛就開始在追究責任,我打電話叫警察。




事情疑點整理如下……XD

1.我撞到第二輛車。
2.第一輛車跑了。
3.第五輛撞到第四輛車。
4.第四輛追撞到我。

所以事故分析圖上,我跟第二輛有距離,
跟第四輛距離很近,第四輛又跟第五輛有距離。
所以我要申請保險賠第二輛,
第五輛要賠償第四輛車主和我的損失。


我看到第五輛的先生在那邊一句話都不說,
因為第四輛車已經不能開,要請拖車來拖。




還有,開第二輛的歐巴桑說什麼我有事,
監理所會罰我三個月不能開車……
看吧警察說不用XD
全派出所妳的話最多……




所以這起事故發生時,
我最不喜歡的,
不是車禍,
不是警察,
不是派出所,
而是出一張嘴的歐巴桑性格……




不幸中的大幸是,
幸好沒有人受傷,
幸好不是撞到流氓,
幸好警察人很好,
幸好可以申請保險賠償。



順便跟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說這次的經驗。

車禍時,沒有傷到人,沒有喝酒的話,
監理所是不會罰不能開車的。

若有保全險的話最好,
五天內把情況告訴保險員,
包括在哪家派出所做的筆錄,
受害者和需要賠償的人的資料和所屬保險公司,
保險員會幫你連絡把事情處理好。



聽說我媽有撞到人家的車,
當時,她遞給那個人一張名片,
自己就開車走掉了……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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