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聽到一個巴掌打不響這種似乎低能的理論,就想要捧臉大呼無言,是啊,一個巴掌的確是打不響,所以把巴掌砍掉的話,那巴掌就不會響啦,何必要留巴掌呢,巴掌留著也是招惹麻煩,所以直剁掉比較省事。就像某一個宗教典籍所說的,當別人打你的右臉,你就要給他打左臉,有人往你身上射子彈,最好張開雙手,給他射好射滿,畢竟這才是息事寧人的最好態度,也是正解。
從以前到現在,好像都是同樣的處理方式,懷疑是不是同一套SOP傳承下來,只要你被人打,然後還手,你也是跟先打人的那方,犯下同樣的錯誤,無論如何辯解,所受到的結果,沒有任何的差別。都會先問雙方有沒有動手,沒有動手的話,就是哪方對,如果還手的話,你就是犯下相同的錯誤,雖然這真的是一個很方便解決的方法,也不用多加思考,可是後續會造成很嚴重的影響。
就是、先挑釁先動手的人,就會得到好處,令他們食髓知味,因為他們知道,不管霸凌罵人打人,各種手段,只要先手下去,逼的對方回擊,回來就算被處罰了,得到應有的代價,可是最後也可以把對方拉下水,得到相同的待遇。那要如何根絕這類的事情,在這個凡事追求快速效率的社會,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吧,這需要花時間下去調查誰對誰錯,更不用說誰先挑釁誰先動手。
兩分法真的相當簡單,動手與不動手。
只要全部一起處罰,就已經達成目的,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人,說真的、自己也有類似的經驗,所以特別的感同身受,小學中學都遇到相同的事情,就是有人先罵人再打人,最後氣不過,跟那個人扭打起來。可是訓導主任才不聽這一套,堅持你還手就是錯,你可以不還手,再報告老師或主任,他們會處理,也造就霸凌者的囂張,幸好後來堅持每次打罵過來就打罵過去的原則,才沒有被欺負到底。
動手就是錯這種觀念本是荒謬,就像是你在學校被人打,如果你還手的話,就證明你也是錯的,先動手打人的人,也得到跟你一樣的懲罰,如果不還手的話,除了會被一直欺負毆打,又有可能被打到重傷,甚至是住院傷殘。不要說叫你一定要以牙還牙,或是每次都要拼命到底,要視情況決定,在事後捅回去也可以,可是如果完全不回擊,只會被認定好欺負,有句話叫軟土深掘。
PS:不然對方人多或是有武器,有可能會受重傷。
不過在這種觀念被教育的人,或許不會自保,又或不懂得欺凌別人,別人是會痛苦的想法,只能夠靠自己,這時候有人就會問,那報導師長主任有用嗎,這真的要看人,有的教育者不會處理,所以越弄越糟糕。有的教育者根本不處理,就當沒有事發生,反而要被欺負的人低調一點,退讓些就好,至於家長,也不用想了,不能怪他們,畢竟他們根本不在學校,很難了解現況。
自己的觀念是,主動欺負別人跟自保動手,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但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混為一談,明明是兩件不相同的事,所帶來的意義也有所區別,有很多人可能有霸凌過別人,也可能被霸凌過,個人是被霸凌後,轉為霸凌別人。自己是覺得有時候是怕被別人欺負,所以一起欺負別人,又或是被盯上成為被霸凌的人,更有那種以欺負別人為樂的人,別懷疑真的有。
如果動手是為了保護自己,那有什麼不對,不對是動手欺負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