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58 GP

「閒聊」一個巴掌打不響,動手就是錯。

作者:任孤行│2016-04-03 21:14:33│巴幣:134│人氣:2134















每次聽到一個巴掌打不響這種似乎低能的理論,就想要捧臉大呼無言,是啊,一個巴掌的確是打不響,所以把巴掌砍掉的話,那巴掌就不會響啦,何必要留巴掌呢,巴掌留著也是招惹麻煩,所以直剁掉比較省事。就像某一個宗教典籍所說的,當別人打你的右臉,你就要給他打左臉,有人往你身上射子彈,最好張開雙手,給他射好射滿,畢竟這才是息事寧人的最好態度,也是正解。

從以前到現在,好像都是同樣的處理方式,懷疑是不是同一套SOP傳承下來,只要你被人打,然後還手,你也是跟先打人的那方,犯下同樣的錯誤,無論如何辯解,所受到的結果,沒有任何的差別。都會先問雙方有沒有動手,沒有動手的話,就是哪方對,如果還手的話,你就是犯下相同的錯誤,雖然這真的是一個很方便解決的方法,也不用多加思考,可是後續會造成很嚴重的影響。

就是、先挑釁先動手的人,就會得到好處,令他們食髓知味,因為他們知道,不管霸凌罵人打人,各種手段,只要先手下去,逼的對方回擊,回來就算被處罰了,得到應有的代價,可是最後也可以把對方拉下水,得到相同的待遇。那要如何根絕這類的事情,在這個凡事追求快速效率的社會,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吧,這需要花時間下去調查誰對誰錯,更不用說誰先挑釁誰先動手。

兩分法真的相當簡單,動手與不動手。

只要全部一起處罰,就已經達成目的,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人,說真的、自己也有類似的經驗,所以特別的感同身受,小學中學都遇到相同的事情,就是有人先罵人再打人,最後氣不過,跟那個人扭打起來。可是訓導主任才不聽這一套,堅持你還手就是錯,你可以不還手,再報告老師或主任,他們會處理,也造就霸凌者的囂張,幸好後來堅持每次打罵過來就打罵過去的原則,才沒有被欺負到底。

動手就是錯這種觀念本是荒謬,就像是你在學校被人打,如果你還手的話,就證明你也是錯的,先動手打人的人,也得到跟你一樣的懲罰,如果不還手的話,除了會被一直欺負毆打,又有可能被打到重傷,甚至是住院傷殘。不要說叫你一定要以牙還牙,或是每次都要拼命到底,要視情況決定,在事後捅回去也可以,可是如果完全不回擊,只會被認定好欺負,有句話叫軟土深掘。

PS:不然對方人多或是有武器,有可能會受重傷。

不過在這種觀念被教育的人,或許不會自保,又或不懂得欺凌別人,別人是會痛苦的想法,只能夠靠自己,這時候有人就會問,那報導師長主任有用嗎,這真的要看人,有的教育者不會處理,所以越弄越糟糕。有的教育者根本不處理,就當沒有事發生,反而要被欺負的人低調一點,退讓些就好,至於家長,也不用想了,不能怪他們,畢竟他們根本不在學校,很難了解現況。

自己的觀念是,主動欺負別人跟自保動手,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但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混為一談,明明是兩件不相同的事,所帶來的意義也有所區別,有很多人可能有霸凌過別人,也可能被霸凌過,個人是被霸凌後,轉為霸凌別人。自己是覺得有時候是怕被別人欺負,所以一起欺負別人,又或是被盯上成為被霸凌的人,更有那種以欺負別人為樂的人,別懷疑真的有。

如果動手是為了保護自己,那有什麼不對,不對是動手欺負人的人。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14889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我的年少輕狂

留言共 28 篇留言

苦楝樹
一個巴掌打不響?是沒被賞過耳光嗎?

04-03 21:23

任孤行
有!04-04 19:27
ひきこもり星人
以前鬼島曾發生有屋主發現小偷,結果小偷攻擊屋主,屋主自衛誤殺小偷,結果屋主被判誤殺,除了抓去關還要賠小偷家屬一大筆錢,但是同樣一件事發生在美國,有一條法律叫堡壘條例,基於自衛可以無罪

04-03 21:26

任孤行
有時候真的太扯
站著給他殺就好啦04-04 19:27
Ⓐ告
尊重包容友善

04-03 21:31

任孤行
理解04-04 19:27
ค๊อกคาเทล
從小就受這種教育的鬼島真的很可悲

04-03 21:33

任孤行
揪4不對04-04 19:27
泡芙芙
喜歡以他人痛苦為樂的人真應該托出去槍斃

04-03 21:36

任孤行
這是變態04-04 19:27
閒逛
不一定要動手,但一定要動口,讓對方明確知道你是不爽的,不然對方就會一直玩你。
這是我做服務業的經驗。

04-03 21:40

任孤行
真的04-04 19:27
狠心先生
嗯,在任大提到前或其實我沒反思這個問題。看來我也被這個觀念根深蒂固的影響了

04-03 21:45

任孤行
保護自己才是重點04-04 19:27
月巴豆頁 楊伐善
聖經上說

04-03 21:59

任孤行
04-04 19:28
鹿角騎士
這種低能說法不知為何能一直流傳
尤其在華人區廣泛流傳
總覺得是強勢者騙低能者的理由

04-03 22:11

任孤行
不然怎麼會有人認為
你抗議就是該打該殺04-04 19:28
地獄海怪俠
我覺得"還手沒不對"這沒錯。但仲裁側/處理問題那邊應該再罰還是因為"被還手"了減輕罰則?就管理來說要應對太多狀況就太難了吧?屋主如果自己做訓導主任會怎處理?

04-03 22:24

任孤行
重點不是處理方式
而是一開始就各打五十大板 就算後續有處理 也等於沒有處理04-04 19:28
獵風
道理很簡單 這樣就把錯分給2方了,既然誰都有錯就別繼續爭執了,兌處理者來說是最快最方便自己的方式

04-03 22:46

任孤行
是的04-04 19:29
宇宙大夸
尊重 友善 包起來

04-03 23:31

任孤行
用紙喔04-04 19:29

所以先下手為強,哈哈

04-03 23:46

任孤行
後下手為慢04-04 19:29
白鳥麗次
你就直接揍講這種話的人
他還手你就這樣說你動手就是錯 看他做何感想

04-04 00:05

任孤行
我們主任
後來出校門被看布袋04-04 19:29
佚名
聽到這句就賭爛!

04-04 03:18

任孤行
認同04-04 19:29
珀伽索斯(Ama)
我也這麼覺得,為了保護被別人動手欺負的自己,我也認為自然要反擊,不然就等於甘願被別人欺負到死。

04-04 05:28

任孤行
要反擊 真的04-04 19:29
蒙其·D·戈巴契夫
誰敢打我,我肛誰!(誤

04-04 07:30

任孤行
髒髒04-04 19:30
氣泡小嵐
通常會講這種話的
要碼平常就喜歡說這種風涼話
要碼只是在為自己的惡劣找藉口
所以要先懂得維護自己
不然到時滿腹委屈也怪不了誰

04-04 10:57

任孤行
學校特別多這種人
到了軍中也是 封閉的環境跟特定場所 特別會有04-04 19:30
我喜歡翁虹...
一百萬寧願拿來付律師費!
也不要拿來付喪葬費,還有父母痛苦的下半輩子

04-04 13:03

任孤行
要想辦法保護自己04-04 19:30
寂寞獵人
嘖嘖
有的人超級惡劣

先動手就輸了,即便報告師長也沒屁用

04-04 14:10

任孤行
先自保 才是最重要的04-04 19:31
霧島悠樹
這麼說來的確是有這麼一回事...

感覺還是先下手為強啊,無論是實際打鬥或是心理感受,先下手攻擊的一方感覺佔上了便宜就是

不過,看看漢摩拉比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雖然有點暴力,但時常覺得這樣或許才是應該的

04-04 15:42

任孤行
但這往往是最後的下下之策
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尤其是霸凌04-04 19:31
紫月靈
心有戚戚焉呀!小時候含恨在心,覺得父母師長為什麼所有的人都不聽我講~~

長大後才發現,不是所有人都很擅長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主管職比想像中難做
所以,當然會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4-04 16:00

任孤行
或許吧
我最後也是自己解決問題的04-04 19:32
糖份多寡
傷害不一定要動手,動手最低等的手法,高一點在食物動手腳使人慢性中毒,最高等直接以權利迫害人身與人群,民眾的反應卻是呈現反比,只在乎傷害的手法優不優雅。

04-04 16:16

任孤行
拿刀叉吃人肉04-04 19:33
咖啡
現今已是文明社會,暴力什麼的本來就不好,但是前提是,對方要跟你有一樣的共識才行呀

首先,對方動了手意味著什麼?我認為應該就這三種
1.有理說不清,那就用暴力解決事情吧
2.心理狀態不好,被怒氣沖昏了頭而失去理智
3.林北就是不爽,先揍了再說啦

第一點,暴力本來就不會解決事情,而是多了一件事情:打架。
所以這是兩碼子事,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麼好不能還手的,妄想把兩件事混為一談,並一起處理才是一個奇怪的想法

第二點,失去理智,那為了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嘛逃命,要嘛還手,所以反過來動手也沒什麼問題的

第三點,這種把動手當作優先選項的人,如果你不是一個有抖M愛好的話,不太理解不還手的點在哪,除非你的言語可以像唐三藏念緊箍咒一樣的效果,那就另當別論了

結論,你的還手不是為了解決事情,而是為了保護自己,別怕什麼對錯問題,因為是兩碼子事,打架本來就沒有對錯問題,只有打贏打輸而已

以上個人淺見

04-04 18:04

任孤行
動手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話
就如同我內中所說的 沒有什麼不對
總不可能被打著好玩 要逃跑或找別的辦法都好04-04 19:34
北條氏熙
確實不能還手, 應該要拿AK47把對方打成肉醬才對

04-04 19:03

任孤行
可怕!04-04 19:34
最後的無冕之王
就算不能打他,至少可以制止他:

對單人時:過肩摔、柔術、噴刺激性東西等使其讓對方暫時失去行動能力的動作。

對多人時:
逃!逃!逃!
如果真的逃不了,先挾持其中一名伙伴(教唆者更好),命令所有人放下武器,找時機逃離現場。
雖然這是"歹徒"和"恐怖份子"慣用手法,但對上前來助陣的人格外有效(理論上)!

接著如果你有把握擊倒所有人並"承擔後果",加上別人意圖傷害你時,
你就可以把對方打倒逃跑或跪地求饒,再不行,就把他們打到不省人事再逃跑吧!

04-04 21:39

最後的無冕之王
至於ひきこもり星人大說的部份:

應該可以派律師,將這個判決瞬間逆轉(最好是古美們級別的律師)!
因為這不但關係到自己的權益,更牽連到別人也因同樣的事情是否能保障自己權益!

就算台灣是法治國家,法律破洞百出不是一兩天的事,為何還要怕沒路用的法律!

04-04 21:48

ilwiKAMINA
從師長口中聽到這種賭爛話我根本聽不下去.
正當防衛,何錯之有?

05-09 16:31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58喜歡★a5511867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公、人家要去當兵了,線上... 後一篇:安西教練我好想打籃球,灌...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airsky00大家
爆肝中(゚∀。)看更多我要大聲說9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