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自「這個詞原來是這個意思」。
文身的兩種功能,圖騰的標記和純為裝飾,也許符合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未開化民族,但是卻不符合中國古代文身的功用。
《禮記.王制》中論四夷居處言語衣服飲食不同之事:「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矣。」
火食,吃熟食;雕題,以丹青雕刻其額;交趾,兩足相向內交;粒食,以穀物為食,由此可見,東夷和南蠻都有文身的習俗。
孔穎達注注解道:「按《漢書.地理志》文,越俗斷髮文身,以辟蛟龍之害,故刻其飢,以丹青涅之。以東方南方皆近於海,故俱文身。
《左傳.袞公七年》載。周太王有三個兒子:太伯,仲雍,季歷。周太王最喜歡幼子季歷,於是太伯和仲雍就主動避位,從渭水之濱來到東南沿海一帶,因為經常要下海,所以斷髮文身,裸以為飾,避蛟龍之害。
《漢書.地理志》則認為夏代第六任國君少康的兒子封於會稽,文身斷髮,以避蛟龍之害。
東漢學者應邵注解道:「常在水中,故斷其髮,文其身,以象龍子,故不見傷害也。」龍子乃龍王之子,由此記載可知龍子的慣常裝扮就是斷髮文身,人們模仿龍子,蛟龍就不會在水中傷害他們了。
這就是最早紋身的原因,既不是圖騰的標記,也不是純為裝飾,而是為了適應東南沿海生活的需要,為避蛟龍之害才發展出來的習俗,也可寫成紋。
感想:說到刺青,舊時代的觀念就是不良,混兄弟黑社會的,其實這可能跟中國古代犯法被黥面有關係,不過會刺青的人,有些是出自不同的觀念,像是有的組織就要紋身,或是為了認出戰亂失散的兒女。
紋身刺青早就不是已經那種負面的形象,甚至有很多人把它當成是一種藝術性的裝飾品,刺在身上的確很有氛圍,尤其是一些刺青師父的巧手,讓刺青經過人的身上,很漂亮又美麗,但可能還是有人不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