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我說:
二十年前的黃雨衣連續殺人案令這城市的人心惶惶。
兇手挑選在雨天犯案,至今仍未抓到。
受害者有五名,兩男三女;五名死者的職業皆不同,猜測可能是隨機犯案,死者的共同點都是左右手被砍斷,手臂肉被切成一片片的薄肉片,與骨頭磨製成的一小塊像是骰子的東西一起裝在透明瓶裡,隨著已經腐化的屍骨被扔在城市中陰暗角落的垃圾堆。
這案子造成當時的社會很大衝擊;至今仍是許多人害怕的回憶,三不五時便被人拉出來鞭屍。
當我看著他們口沫橫飛地形容當時有多恐怖、多駭人時,只嘴角微翹的保持禮貌靠近,輕喊一聲:「不好意思打擾了,這是您點的『鮮蝦小籠包』,請小心食用避免被湯汁燙到。」
「喔喔謝謝,小姐可以給我醬油嗎?還有一些薑絲……」
「先生不好意思,那些可能要麻煩您自行拿取喔。」
我做出可能無法幫上忙的抱歉姿態,他們才從駭人的殺人案回到餐廳,注意到醬料與飲料都是自取式,才尷尬笑著說謝謝後起身拿取所需的量。
我退回自己的區域,看著他們。
她知道那些人在討論自己的事情,不知道會有什麼反應?
當過去曾發生的悲劇又被人提起,很大的機率——就是模仿犯誕生,才會造成快被人淡忘的往事又露出頭。
現在的新聞一看,十之八九都是雨衣殺人案,但警方判斷這次的兇手與二十年前的黃雨衣是不同犯案者,因此這次的事件被稱為「黑雨衣殺人案」或者「雨衣模仿犯」。
目前已經有三名受害者,死者的共同點全為頭部被砍成一攤肉泥,因此也有人取了比較好聽的稱號「剁頭者」。
當我回到家後,她果然很安靜的坐在書櫃前,不知道是在看書、還是看著手中的書發呆,總覺得她的視線是在自己的腦子裡打轉,沒有透出靈魂之窗窺視手上之物。
「我今天帶了妳最喜歡的小籠包喔。」
說什麼喜歡,根本是騙人的。
我根本不知道眼前的人喜不喜歡吃小籠包,只是當一堆港式料理擺放在她面前時,她第一個碰的是小籠包,我就當她喜歡小籠包了。
盤腿在她身旁坐下,那個人安安靜靜的看了我一眼,那雙毫無頭緒的眼神像是在問我說我是誰,貌似我才是擅闖這個家的不善之者。
我對她微笑,這次是打從心底、很喜歡一個人,才有的笑容。
我不是第一天認識她,但對她來說每天都是第一次認識我吧?看著她拿筷子夾起小籠包送入嘴中,我附上醬油還有紙巾,看著她恍神般的吞下這由動物之軀製成的血肉點心,「好吃嗎?」我喜歡撐著下巴看別人說好吃。
我希望她說好吃。
但是她沒有任何反應。
不帶失望反更有幹勁的我在心裡燃燒鬥志,眼角瞥見房裡的黑色雨衣,一種急躁感從心底升來,我手忙腳亂的奔到電視機前開新聞,隨便轉一台果然又再報導黑色雨衣連續殺人案,我眼睛睜大汪汪的感嘆新聞上的馬賽克,看著電視螢幕上她的倒影仍嚼著小籠包,卻恍然恍然的點點頭。
我好喜歡她殺人的模樣。
還記得當時跟她第一次見面——不,第二次見面時,她手上拿著一把沾染血液的鋒利斧頭、毫不猶豫,毫不暇掩自己在殺人的事實,一次一次將斧頭披在毫無反抗之力的男人頭上,血與骨頭混合雨水的腥味,我感覺到口乾舌燥異常興奮。
沾血的美姿,她的身上都沾染了他的血液。
美如畫,讓我想到在砧板上的垂死掙扎的肉體。
對我來說本來就如同神的人,更接近神了。
我跟她第一次見面是在網聚,她在一個部落格圈子算是小有名氣的作者,所以當一群作者約出來見面時,身為粉粉的讀者也跟著跳出來想與自己崇拜的作者見面,然後我就認識了她。
她給人一塵不染的純潔感,明明筆下的東西是多麼獵奇血腥,出來了卻像是跑錯棚的路人,好像在旁邊外拍的COS團才是她該去的地方一樣。
其實我不難說心裡有種小失望,因為她感覺太乾淨了,好像網路上寫的那些東西都是別人代筆。可是在一群陰沉的作者群中,她的存在不免十分耀眼,甚至會令我多次偷瞄過去。
所以當我在雨天撞見她殺人時,我很興奮,但是她只用第一次見面時的平靜表情迎接我,我看不見那漆黑瞳孔下的真正情緒這才明白——她是真物,其他人都是偽物,所以我邀請了殺人的她來住我家,接著她留下來了。
每天每天,我都像是欣賞在養在家中的白豹一樣,牠優雅、呆然的表情讓人想捏想抱,每當我回到家時,總是可以在這頭白豹身旁撿到牠外出時披的黑色假皮,聞見上頭的腥味,我會感到興奮,看著網路上流出來的屍體照,想像著她是如何肢解一個人、用自己最銳利的牙齒將筋骨咬斷——我喜歡想像那些人的死狀,把自己弄到高潮。
她對我這行為很不解,但還是任由我了。
我的房間抽屜有個是特別收藏她的藝術報導,裡面塞滿滿有關於她的事情,當崇拜殺人狂的追隨者都跪在地膜拜自己的神時,我感到高興,他們所拜的神與我同住,就在我的家、吃我帶回來的小籠包,然後保養那殺了第四人的斧頭。
我喜歡看她磨斧頭的樣子,就好像天真無邪的小天使撿到撒旦的武器。
每天每天——我看著她凝視窗外、抱著斧頭。如果不是我的話,我想她一定會任由自己發臭,身上沾滿著血及雨水的混合味在街上遊走,像是鎖定目標,卻也不像是有目標地殺人。
準確的,透過回憶不斷重播斧頭砍爛腦子的畫面。
其實這樣的她仔細看還比較像是迷失的孩子。
我曾經問過她為什麼要挑那種人來殺,她殺的對象很像是道上兄弟,對此她只清淡的說了一句「純粹報恩」後沒再多說,我想如果是真的想報恩,也不是用這種方式吧?
她只沉默地閉上眼,結束今天的對話陷入休息。
然後當隔天清早時,我嗅到雨水的味道便起身。只看著她渾身溼答答的站在門口凝視我,昨晚的大雨已經沖洗掉她身上血的痕跡,然後我看著她用唇語說當雨季結束後她也要離開時——奔過去,將這個殺人狂壓在牆壁上,她仍冷靜的看著我,用一股難以形容的壓迫感把我逼退,手指捏緊。
我看著她高舉斧頭,眼神毫無猶豫。
高高望著她對準我,然後揮下。
卻停在我的肩膀上,然後移開。
我聽見警車的聲音從遠至近又越開越遠——她的心跳彷彿沒有任何慌張,反而只靜靜看著窗外,不屑一笑。
「我知道喔。」
換我笑了。
當她每次用諷刺的眼神恥笑警車聲時,我知道她不是在笑那些人抓不到她,而是在笑著——當初她們家被滅門時,員警的反應也沒有這麼快。
我都知道的,從她挑些看起來像道上兄弟的人殺時,我找到了好幾個月前,報紙上刊登過的小小滅門血案。當時道上兄弟尋仇錯人滅錯門,這件事情大概也被高官威嚇不得刊登,所以僅能在小間的報社、小小的報導上看見這門新聞。
她是唯一的生存者。
只因為當天跟我們約出去見面,才逃過一命。
她沉默看著我貌似不知道我說的「我知道喔」是什麼意思,看她這種反應,不意外也沒多驚喜,因為她的思緒早就被悲傷埋沒,所以安靜的她才顯得如此美,能將人性壓到最低程度,舉起斧頭,像是拿起菜刀砍豬肉,罪惡感是什麼?
黑雨衣連續殺人狂是可憐的孩子啊……
其實我早就知道她的一切了,卻還是不停洗腦自己忘記這些事情,如同她每次都忘記我是誰;我每日都要重看有關於她的報導才會想起自己調查過什麼事情,然後我再繼續對她牽涉。
她有不適合殺人犯該有的性格,所以我輕輕抱緊了她、在她額頭上一吻,「沒關係的。」然後輕輕拍撫快崩潰情緒的女孩,將藏起來的針往她身上一插施打,她深深吸一口氣,身體抽搐的倒下,而我仍繼續撫摸她的頭,說著沒關係的。
一覺醒來後她會忘記自己是誰,只記得要報仇,卻忘了報仇對象已死;我只要在照著那些台詞重述一次,她會相信、然後再次拿起斧頭,憤怒燃燒著罪惡感,在雨天時埋伏於陰暗角落,偷襲我給她的照片上那個人。
我會感到興奮與深深的罪惡,然後再洗腦自己——並不是我,我渾然不知。
僅只是為了滿足私慾。
然後又像第一次見面時一樣,我憑著對她的第一印象帶來了小籠包。
接著一切又回到原點。
我腦袋跑著這些劇情踏著愉快的腳步回到家,手上拿著裝著小籠包的餐盒。
「我回來了。」
然後家裡迎接我的是一片黑暗。
與濃厚的血腥味。
——死亡人數,3x持續增加,而兇手至今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