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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我的妹妹沒有公主病》#57
作者:啞鳴│2015-04-20 19:45:00│巴幣:48│人氣:1529
可蘭走了。 言靜在妹妹不斷對我又踢又打又踹又罵又質問的情況下,我替她招了計程車,也走了。 現在只剩下我跟我妹,好像偌大的花蓮只剩下我們。 人來人往。 車來車往。 機車來機車往。 腳踏車來腳踏車往。 有不少人停下移動的腳步,刻意問我是不是需要幫助,我很感動,卻又覺得有點淒慘,尤其是讓妹妹無家可歸,怎麼樣都該是我這位哥哥的責任,只是我現在有點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個狀況來得太突然、太讓我措手不及了。 眼看現在就是兄妹兩人流落街頭的慘狀,我當然要弄清楚可蘭的媽媽──閻羅王是怎麼樣將房子給買下來,所以我站在路邊,耳朵自動屏蔽妹妹的抱怨,打了一通電話給當初將房子借給我的文哥。 遠在台北的文哥聽見我被趕出來,也顯然非常意外,他要我先稍安勿躁,等他聯絡已經在國外的屋主兼拜把兄弟,看看那間房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人家好餓……好累……好熱……好氣……好煩……好討厭……腳好痠……」妹妹用半死不活的語調,將頭靠在我的背上,「而且你還外遇被我抓到,這筆帳等我吃飽了,一定……一定要跟哥哥算清楚!」 「外個屁遇,胡說八道。」我搖頭勸道:「等文哥消息吧,有耐心點。」 「萬一房子要不回來,在花蓮我們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裡?」妹妹嘟嚷著,用額頭磨我的肩胛骨。 「去住公園啊,看妳喜歡哪一個。」我聳聳肩。 「有蚊子,才不要。」妹妹用額頭撞我,表示不滿。 「那睡路邊吧。」我再次聳聳肩。 「這樣人家的睡相不都被看光光了,才不要。」妹妹開始咬我。 我忍著肩膀上的疼痛,轉過頭來責備她道:「不是跟妳說等文哥電話,有耐心一點,不要隨便咬我。」 「其實我知道這附近有地方可以暫住喔。」妹妹用手搓搓她剛剛咬過的地方,喜孜孜道:「而且很便宜,環境又好又漂亮。」 「妳去過?」我突然覺得有點怪怪的。 「我沒去過,我是聽朋友說的,哥……我們去嘛。」 「反正,先等文哥電話。」扔下這句話,我刻意走遠一點,坐在路邊的護欄上,任由妹妹踢路面的石子出氣。 果然文哥沒讓我等太久,一下子就回電給我,剛開口的語氣就帶著抱歉,我便知道這次不太妙。 事情發生的經過很簡單,原本文哥的屋主朋友因為生意的關係,需要長期住在國外,台北的房子已經交給親戚托管,而這間房子就交給文哥找人管理,主要並不是為了一點租金,重要是房子太久沒使用,容易破舊,還有蛇呀、蚊蟲孳生,所以屋主只需要有人看護他的房子,等他從外國回來,花蓮的別墅就能夠度假休息。 結果沒想到,有一通電話打到國外,直接對屋主的太太開價,用市面幾乎兩倍的價格買下花蓮的別墅,想當然這個人就是可蘭她的母親,傳說中的閻羅王。 文哥一直跟我道歉,卻讓我更加不好意思,畢竟是他推薦給我租金超低、環境又好的棲身之地,就算突然被趕出來,我也不覺得文哥有什麼需要道歉的地方。 我跟文哥道謝,文哥卻一直要我趕快回台北,先暫時住在他那邊,等找到下一間房子再說,可是……妹妹的學校在這,她都已經快要讀完大一了,我怎麼能在這種時候回台北。 「唉……」我皺起日益增多的抬頭紋,向踢石子出氣的妹妹說:「妹,妳說這附近有地方住?」 「對呀、對呀。」妹妹一聽我這樣說便笑逐顏開,蹦蹦跳跳地來到我面前,「走吧、我們走吧!」 「可是還有很多行李要搬……」我低吟幾聲,想了一會才說:「不然這樣,妳先在這顧東西,我騎機車到學校借小貨車,再回來找妳。」 妹妹揪住我的衣襬,擔憂說:「要回來找我喔。」 「放心。」我搓亂她的長髮,故作輕鬆的大笑道:「反而是妳,不要跟陌生人說話、不要被糖果騙走、不要被帥哥拐走。」 妹妹踢我一腳,嗔道:「人家又不是笨蛋!」 「好啦……等我,別亂跑。」 我再三交代,雖然早知道妹妹已經過了十八歲,可是以前養成的習慣難以改掉,我心裡很不想,可是嘴巴仍會忍不住嘮叨幾句,像是被我媽附身。 好險這條路離「前任的家」不遠,我走沒多久就看到我的二手機車倒放在門前的電線桿旁,我刻意踮起腳尖,從院子外看進去,那些桌椅、那些花圃、那個被氣焊槍切割的門,都跟我離開的時候一樣。 才離開沒幾個小時,我就開始懷念住在裡面的日子了。 裡面有妹妹、言靜…… 還有可蘭。 騎上機車,到學校的那條路線,我騎過好幾百次,所以終於可以分神,來思索一下有關可蘭的事情。 就在言靜告訴我可蘭有一種名為「分離性焦慮症」的精神問題後,我不禁開始檢討自己,自己是不是什麼精神病傳染源?為什麼跟我扯上關係的人都會生病?妹妹、言靜也就算了……連可蘭也難逃一劫,根本是悲劇一場。 更慘的是,分離性焦慮症這種問題,症狀是無法和依賴對象分別太久── 所以可蘭對我的感情是病……不是愛? 「老天是在給我演哪齣啊!」我轉下油門,戴著安全帽對撲面而來的風大喊。 我不是沒有一股快從嘴巴噴出的衝動,讓我扔下機車,馬上搭計程車到台北,問清楚可蘭,問清楚閻羅王,為什麼要將我們分隔兩地,就算可蘭並不是真正喜歡我也沒關係,只要能跟她待在一起,我就覺得這種日子很快樂。 可是……我今年已經二十二歲,已經不能像偶像劇的男主角般,為了女主角反抗她的家庭,放棄掉所擁有的一切,就只是為了能夠在一起。 我衝回台北很簡單,留在花蓮卻顯得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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