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只是為了避免自己大腦生鏽才會續寫的作品,用來譏笑在自己身上發生和自己所見到的事物,某種程度上是用來發洩的東西。
------------------------
初章
二月十四日,我死了。
然後,二月十四日,我活了。
看上去有些矛盾,但假如這兩個時間差了足足二十年,也就不怎麼矛盾了。
雖然這兩句敘述的方式是倒敘,但對於我的體感時間來說,卻是正敘的。
西元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身為男性的我死了,然後西元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四日,身為女性的我活了。
總而言之,現在的我叫霜月,姓氏是林,家境大概可以算是小康,理論上我這一世是不用擔心吃不起飯了。
雖然聽起來是件好事,而且我不在乎自己的性別,但回歸初衷,我根本沒打算活這第二次,換個方式來說,就是我根本不想活。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完美的理由讓自己去死,沒想到居然還要再活一次,果然這個世界還是討厭我的吧?
-----
上午九點,某小學二樓的教室中。
手肘靠在桌子上,可愛的小手撐著右腮,一頭白色長髮的小學女生無奈地嘆著氣,加上那異常白皙的皮膚,完全會讓人質疑是不是得了什麼怪異的病,這就是我了,林霜月,一個足以用異常來形容的小孩。
至於頭髮為何是白色的,這就連醫生也不知道了,因為檢查結果顯示我的身體一切正常,沒有任何的毛病,只能夠說這是上天的贈禮了。
總而言之,我現在要是隨便帶個帽子眼罩之類的東西,就會被當作有中二病的小孩,雖然這個時代還沒有這種說法就是了。
不過就算不那樣做,我也還是被班上的所有人排擠著,身為異常,被排斥也是正常的,不過對我而言也無所謂,畢竟我的心理年齡跟實際年齡有很大一段距離,是不可能跟這班上的人有共同語言的,不過,我也僅能接受排斥而已。
下課鐘響,精力過剩的小學生幾乎在一瞬間就衝出了教室,無視了講台上老師尷尬的表情。
嘛--雖然就我看來,也完全沒有必要去尊重這傢伙就是了,五十多歲的老女人,古板而固執,是我討厭的人類種類之一。
小學一年級與二年級,只有星期二是整天的課,其餘都是半天,而今天正好是星期二,一周中最無聊的。
今天我正式上學的第二天,某種程度上能算是第一天,因為開學第一天都要去搬些令人感到憤怒且無奈的教科書,而且對這些沒什麼能力的小學老師而言,沒有填鴨式的教科書,恐怕根本無法進行教學。
每天要背著重達四公斤的背包來到學校,這麼蠢的事情幹過一次就夠了,這一世,我不打算再幹第二次了。
將所有的書都塞到抽屜後,我隨意地抽出了一本習作,瞄了一眼,是數學。
然後花費了一堂課的時間,將這本習作給做完了,仔細想想,要是上一世的自己也像現在的自己一樣,果然是會輕鬆不少吧?畢竟那時候的自己在學校也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做。
雖然說是這樣說,不過理論上現在在講台上的老師是不允許這樣做的,甚至連在下課時間做作業都是被禁止的,上一世活到了二十歲,我也依然是不知為何要這樣做。
實際上,我也不認為我現在做的事情她會不知道,不過就算她知道了也無所謂。
因為我是個小學生,所以不管我做什麼,都是可以被人們所接受的,甚至是殺人,在我這個年齡也是無罪的。
只可惜,目前的我並沒有什麼想殺的人,不然可以體驗看看殺人的感覺是什麼,畢竟這也是少數我沒做過的事情。
一邊胡思亂想著,我轉頭望向教室外的天空,是個萬里無雲陽光普照的破爛天氣,讓人忍不住搖頭嘆氣。
看起來就算是第二次人生,我的個性也是一如前世的陰沉,不過這有什麼辦法呢?畢竟記憶才是構成一個人的全部,如果記憶還在的話,我也實在很難單純地當霜月呢。
想到這,我又不禁嘆了口氣,到底是怎樣的人生經歷才造就了這樣中二的我呢?印象中,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經歷,只是單純的活著而已,然後活著活著就忽然覺得不太想活了,總結,大概就是我是個天生心理病態的人吧?
小學的課程已經無聊到讓我去總結和探討自己人生的歷程了啊!
忽然意識到自己的思緒到底跑到了什麼角落旮旯後,我將發散的思緒收了回來,準備開始將剛拿到不超過一天的習題全部做完。
最終,在時間到中午前,我成功的將這學期的所有作業都寫完了。
那麼,接下來如何打發時間就是問題了……
「一加十等於多少?」導師。
「十一!」學生。
「九二?」導師。
「十八!」學生。
這種畫面某種意義上是在挑戰我的承受極限,為了不讓這些堪稱精神汙染的畫面進入我的腦中,我必須找一件能夠讓我集中心神的事情來散去我對周圍環境的注意力。
雖然被那老女人盯上的可能性高達……不,是一定會被盯上,但對我而言,其實是無所謂的,我很清楚我自從這一次出生以來,精神就一直處於一種非常不穩定而且極具攻擊性的異常狀態,雖然我有意識到,但我根本沒有去改變它的必要與興致,反而對這樣的我會做出什麼事情感到好奇,嘛--某種意義上,這一世的我比上一世還要變態多了。
總而言之,花了一整個中午到下午的時間,我依然沒有想到一件能夠讓我打發上課時間的事情。
最後放學時,我將已經寫完的習作本收進了書包,這好歹也是一上午的努力成果,被人偷走就不好了。
介於最近有不少小孩被拐騙,所以放學時,我這一世的姊姊騎著腳踏車過來接我了,我也不知道身為國中生的她到底是怎麼辦到的,明明放學時間跟我一模一樣,卻能夠準時來接我。
看著比我還高個三十公分左右的少女,我無奈地嘆了口氣,跳上了腳踏車的後座後,開始緩緩前行。
林櫻月,身高一百五十五公分,我的姊姊,某種意義上的天才,不過在更多意義上是笨蛋。
「小霜,今天課上得怎麼樣啊?」一邊騎著腳踏車,姊姊一邊問道。
「還不就是那樣,跟一群低能兒混在一起實在不是我的性格。」我嘆氣道。
「畢竟我們家小霜是天才嘛!」姊姊傻呼呼地笑著。
「我才不是天才呢!」我嘟噥著,只不過是比別人多活了二十年罷了,更何況我根本不想要這二十年。
腳踏車前進著,姊姊其實並不像她的名字那麼優雅,偏小麥色的皮膚加上黑色的馬尾,是個運動系的少女,基本和我走在完全相反的道路上,不過我們彼此間倒是沒有任何爭吵,我也不清楚是我接受能力高,還是她的脾氣好,總而言之,對於我這個姊姊,我並不討厭。
「至少比起我聰明多啦!」姊姊說道。
假如有人到二十歲還沒有我現在程度的智慧,那我覺得他們應該也有點問題。我在心中默默地吐槽著。
「吶,小霜長大以後想做什麼呢?」姊姊忽然問。
「夢想的話是毀滅世界,目標的話不知道,不過,只有一件事情是不可能的。」
「什麼?」姊姊好奇的追問。
「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