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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詮釋學」與「作者已死」之淺談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15-01-13 01:33:14 | 巴幣 2129 | 人氣 24418

  「文學」出現「典範」爭議其實並不意外,問題是討論「依據」。而且重點是,不同詮釋觀點應該在作品解讀「幫助」,而不是「阻止」。有時候「讀者有全面的詮釋自由,怎麼看怎麼是」會淪落一種相對主義,最後文評就是「讀者」各持己見的各說各話,那關起門來寫作,不就好了,何必交流?而且,作者不也是一種「特殊的讀者」?他看自己作品,是否會與他人有所差異,這也是「詮釋學」關注的面向。

  我其實不太熟詮釋學,儘管讀了一些理論和發展,但依稀感覺,那跟我以前學的「符號學」不是同一類型的學問。符號學可說是一組分類基準,將文本要素拆解丟入,可以產生有趣的分類,幫助「詮釋」。「詮釋學」不只是研究「讀者如何詮釋作者」,更研究這種「讀者寫出了讀書心得或註解」,後面的讀者怎麼研究這種「文本互涉」的結果。

  譬如:孔子的弟子記載孔子言行,編《論語》,毋寧就是對「孔子」的文本進行詮釋的結果。後代漢儒又怎麼讀論語、且替其注疏;宋儒理學家又如何解決「孔子」、「孔子弟子對其的詮釋」、「漢儒對前兩者的詮釋」、「其他宋儒對前三者的詮釋」。

  如果,用傳統的詮釋方法,就是訓詁。《論語》的意義,決定於注疏的內容,末,《論語
》的意義便一脈相承。孔子決定了《論語》的意義,接著,孔子的弟子只是讓孔子的意思更明顯,漢儒、宋明儒者(※尤其是朱熹的四書集註,是論語的權威辭典)亦是如此......但得問個問題,語言不會因為時代變遷而有意義的遺失或轉換?而且孔子不會誤講了自己的思想?孔子的弟子就「編」對了孔子?漢儒、宋儒、明儒這樣一脈下來的註釋,都完整的呈現《論語\孔子》的意涵?

  所以,羅蘭‧巴特提出「作者已死」的詮釋觀。但他的意思並非「隨便讀者講」,而是「不用擔心你講不對,不符合作者或古聖先賢的制訂,反正就說吧!共同排除偏見和傳統,一起討論。」

  這也結合了「康德認識論」的主張:「人無法認識本質,只能認識現象。」既然如此,人何必交談和交流?反正大家認識的東西都不見得一樣,而且沒有一個人能認識現象內的自在之物。

  「現象學」提供了解決方案:雖然大家都無法認識本質,但在面對現象時,大家都在腦內形成了「本質的仿造」,彼此可以溝通這種「本質的仿造」。譬如你我都知道一個關於「曹操」的符號,但你認為曹操指涉「奸雄\曹操A」,我認為曹操指涉「英雄\曹操B」,如此,我們便可交換我們對「曹操A\曹操B」的認識,使我們更認識「曹操」。而這過程,敞開心胸且連續的溝通,絕對必要。

  最後,講個個人的實例感慨作為結尾。

  我想到我曾經一度喜歡,現在卻放棄的高中學妹。在她所寫作的小說中,我們進行了交流。某次我們之間友人拿她的小說情節開玩笑,作出崩壞角色的「情節預寫」,基於知道作者\學妹開得起玩笑,我也跟進。

  但當作者出來表達意見的時候,我卻因對其劇情鋪陳開了玩笑而心有愧疚,對她道歉。她的主張是「讀者有詮釋的自由,而作者也有自行寫作的自由」。雖然學妹展現了一種作者風範,但相信我們溝通的不是同一件事情。

  我道歉,是基於「態度的不尊重」,刻意崩壞原本小說的背景、人物設定,扭曲了她的情節發展。如果我態度很認真,並認為如此情節發展是我設想的,那我不會道歉,而且會希望學妹\作者有雅量聆聽我的想法。儘管如此,學妹似乎認為,無論讀者尊重作品與否,仍有詮釋的自由,但某方面來說,她便沒有思考「讀者詮釋作品,是否以尊重為前提」的價值問題

  這就讓我有種感想:某些作者口中喊著形同「作者已死」,「讀者有自由解讀的"權力"(power)」,是不是某種自我保護機制?可能她們想留住讀者,所以由此建立讀者的信心\正當性,使讀者能繼續說話,且認為作者是個和藹和寬宏大量的人?那,這可能誤解巴特提出「作者已死」的更深一層的涵義---「促進文本意義的匯集及討論」。

  儘管這麼說,我也是在談「兔子所認為的巴特\巴特A」而已。但溝通不就是這樣嗎?不然我這篇文章鎖起來,自我欣賞就好了。

  ※追記

    剛好找個機會把這段認識寫出來。而且真正刺激我想寫的是我學妹(笑),那是後話。以下補充我的觀點:

  一、並不覺得得作者需要負責,某方面,作者可以為自己寫作,那自己就是自己的讀者,寫給自己高興,任性得寫,又何妨?---「如果作者寫文,就是其自己閱讀所創作的。作者也是為讀者寫作,只不過那讀者也是作者自己本人而已。」

  二、作者一定具備一定的自由權,甚至作個比喻「一個人不願意把話說清楚到讓人聽懂,他犯了甚麼罪或道德瑕疵嗎?」那我想,我們都不該跟小BABY說話,因為小BABY一定聽不懂,更重要的,我們無法驗證小BABY是否聽得懂(※有客觀的"聽懂"存在?還是只是行為主義研究下的定義?)。

  三、上述兩點,我都很尊重,尤其我自己也是作者\讀者,甚至評論者。而若把意涵弄得更清楚,對「分析\詮釋」是有幫助的。當一個人指出「你面對的頻果這面,『可能因為光線問題』,可能看到的不只是頻果,甚至發現這頻果是保麗龍造的,而非天然的,這不是很有趣嗎?」如果不聽到這類意見,我想自己不見得能發現「這個物件\文本、還有這種可能」。我想,閱讀不是為了找出標準答案填考卷,而是娛樂\自我提生的過程。

  最後,上昇到哲學層次討論,真的有所謂責任義務?我想不必然。作者對文本,甚至對讀者都沒甚麼義務,更應該說,就連作者都可以認為,自身對自身不具備任何義務,而在我所認識的倫理學,這也是存在的價值信仰,被人主張過。


  ※讀文,評文、寫文,就像交朋友一樣自由。儘管自由,卻沒辦法強迫別人喜不喜歡自己、願不願意\能不能理解自己,與自己交朋友。

  ※寫文,也沒辦法強迫他人看、看懂,用哪種方法看、甚至讓別人喜歡自己的文章。

  ※讀文、評文,可以自己看、判定自己有沒有看懂,用甚麼方式看是適宜的。與他人交流這些意見,但不代表有互相接受的義務。但我想,觀點不同是無所謂的,溝通重要的是禮貌和尊重


  這些都是自由的互動,但也因此,「不該強迫任何人」,是自由底限。



  延伸閱讀
  1. 兔靖語編,&_伽達默爾與詮釋學:理解的循環_&
  2. (推薦閱讀)林維杰,詮釋學是什麼? (屏東教育大學演講綱要)
  3. 中文在線百科,詮釋學
  4. 高達美的詮釋學
  5. 畢恆達,詮釋學與質性研究#詮釋學與紮根理論,1996


詩社社團:柳與暮|Willow with Twi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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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回應

niat
我是覺得這是非常細分的一種解析。

其實,就是一個人的作品,是否可以盡可能正確的把原作者的創作原意和理念,表達給接收者(讀者,聽眾,觀眾)

因為這些會牽扯到生活習慣,生活環境,教育背景,甚至小至人們接觸作品的年齡,太多複雜且雜亂無章的不確定因素,所以,在我個人看來,還是無解的。
2015-01-13 03:34:48
兔二:滾你奶奶的
對。
2015-01-13 10:06:08
遠方晴空
就2個字大小姐還真的寫成了一篇文評了——無語!!!
不過。寫的很好……支持一下!
下次若是我寫了什麼亂七八糟的文字也請多多評點呀,哈哈
另外關於【作者觀點】上,其實作者落筆的目的性很多啦,我還是認為,凡事無絕對,你不能覺得作者必須要負責的,嚴肅的為讀者的視角因素而必須這樣或者那樣。
有時候,讓作者任性一下不是也很好?笑
2015-01-13 12:44:03
兔二:滾你奶奶的
  剛好找個機會把這段認識寫出來。而且真正刺激我想寫的是我學妹(笑),那是後話。以下補充我的觀點:

  一、並不覺得得作者需要負責,某方面,作者可以為自己寫作,那自己就是自己的讀者,寫給自己高興,任性得寫,又何妨?---「如果作者寫文,就是其自己閱讀所創作的。作者也是為讀者寫作,只不過那讀者也是作者自己本人而已。」

  二、作者一定具備一定的自由權,甚至作個比喻「一個人不願意把話說清楚到讓人聽懂,他犯了甚麼罪或道德瑕疵嗎?」那我想,我們都不該跟小BABY說話,因為小BABY一定聽不懂,更重要的,我們無法驗證小BABY是否聽得懂(※有客觀的"聽懂"存在?還是只是行為主義研究下的定義?)。

  三、上述兩點,我都很尊重,尤其我自己也是作者\讀者,甚至評論者。而若把意涵弄得更清楚,對「分析\詮釋」是有幫助的。當一個人指出「你面對的頻果這面,『可能因為光線問題』,可能看到的不只是頻果,甚至發現這頻果是保麗龍造的,而非天然的,這不是很有趣嗎?」如果不聽到這類意見,我想自己不見得能發現「這個物件\文本、還有這種可能」。我想,閱讀不是為了找出標準答案填考卷,而是娛樂\自我提生的過程。

  最後,上昇到哲學層次討論,真的有所謂責任義務?我想不必然。作者對文本,甚至對讀者都沒甚麼義務,更應該說,就連作者都可以認為,自身對自身不具備任何義務,而在我所認識的倫理學,這也是存在的價值信仰,被人主張過。

  ※讀文,評文、寫文,就像交朋友一樣自由。儘管自由,卻沒辦法強迫別人喜不喜歡自己、願不願意\能不能理解自己,與自己交朋友。

  ※寫章,也沒辦法強迫他人看、看懂,用哪種方法看、甚至讓別人喜歡自己的文章。

  ※讀文、評文,可以自己看、判定自己有沒有看懂,用甚麼方式看是適宜的。與他人交流這些意見,但不代表有互相接受的義務。但我想,觀點不同是無所謂的,溝通重要的是禮貌和尊重。

  這些都是自由的互動,但也因此,「不該強迫任何人」,是自由底限。
2015-01-13 13:05:58
百里罡靈
簡單回應兔君的問題:
※「統一」、「縫合」在概念史和思想史上,是怎麼發展的?

  我這裡不是在嚴格意義下運用,但「縫合」(suture)一詞則源出法國精神分析:用來描述意義產生的過程。在理論上,能指與所指必定是斷裂的,因為能指指向的不是所指,而是另一串能指,當我們問「甚麼是貓?」,「貓」一詞這裡並不指向實物的貓,而是指向「小型貓科類動物」另一串能指,然後它又指向另一串能指。如果能指與所指並不連貫,能指與能指之間也沒有變動不居的關係,那麼我們基本上不可能生活/溝通,不可能有任何意義產生。

  「縫合」一詞,正正是指:某一主人能指(master signifier)固定其他標浮能指的過程,主人能指扮演解釋其他能指的角色,意義在這裡才得以固定(僅僅在我們眼中是這樣,實際上仍然是斷裂的)。簡單一個例子,共產黨、金錢就是扮演解釋其他能指的角色,一切圍繞著它們來轉。這也意味著:能指不僅僅是能指,而就是構成現實的基礎要素。宛如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所示,表象作為「我的表象」,總是已經受到知性/概念的組織。構成表象的能指總是隱藏在表象之後,與正在經驗的「我」相對立,令我們無法察覺概念「修改」、「建構」現實的痕跡--這是康德筆下「統覺」的結構。

※黑格爾的思想有影響到胡塞爾的現象學嗎?(我的教科書提了康德對胡塞爾的影響)

   沒有。一般哲學教科書會提及,胡塞爾如何如何發起了哲學的革命,超越了前人。我相信黑格爾主義者/激進左翼(包括我自己)是絕不同意的,胡塞爾假定了現象背後有超驗本質,是形上學的回頭路,恰好黑格爾是反對這種形上學理論的。正如我上面所言,德國古典哲學是關心現實如何被概念/能指形構,黑格爾更是仔細地考察這個問題,但奈何他們走得太前。到百多年後符號學興起,人們才重新拿起黑格爾、謝林去讀。當然,海德格晚期對語言的關注對此功不可沒。
2015-01-14 03:03:27
兔二:滾你奶奶的
一、原來如此,心理醫生就擔任了縫合的角色。佛洛伊德學派,就會把所有「病人話語中的能指」,縫合向「性相關的能指」,最後縫合向「伊里帕斯情結」的所指。

二、這樣說起來,我發現我也得對黑格爾下下功夫。儘管他在台灣學術圈惡名昭彰(苦笑

二、
2015-01-14 19:44:36
百里罡靈
※「文本是不是整體,而具備封閉性」這值得討論,結構主義會認為是,但我自認對這方面沒精讀,所以想請教百里兄關於法國\德國近代「文本觀念」的發展。

    某些結構主義者會認為,人類有不變的結構,一切現象只是對這個單一結構的「再現」;後結構認為沒有,結構是開放的。像是德里達或女性主義者會說:結構是不可能閉合的,它的同一性會不斷延遲/延異。「作者已死」是後者的極端例子,即根本無法獲得「客觀」的意義。對此,其實第一條問題的答案,基本上已經回答了整個問題:文本的意義是必然地受制於象徵領域的。文本是有趣的東西,一方面能指與能指局限了我們的閱讀範圍(如道家關鍵字眼:「道」、「物」等我們解讀的範圍),另一方面,能指之間是鬆散及浮動的,可以允許多種閱讀,所以才需要讀者縫合這些能指。這並不代表作者的意圖並不包含在內,作者寫作的視角已經是文本的一部分,閱讀時已經考慮了這一點,所以作者事後的解釋倒是其次。

    能指構成了鬆散的整體,我們怎樣看待這堆能指,必然地受制於現時的系統/歷史條件。舉例說,香港處於革命的邊緣,那我很自然覺得儒家會是反動的,但這個論斷仍然可以是客觀的考察(甚至沒有「純粹客觀」的閱讀)。
2015-01-14 03:03:45
兔二:滾你奶奶的
三、這樣一解說,我突然也能理解現實中許多論述,為何「事實\意義」繳在一起。節錄一段先前跟友人的討論(※這是我舊的認知,所以有所錯誤,請多包涵):

確實如此。這樣說起來,難怪我總覺得「政治論述」很詭異,原來是刻意將「意義\事實」絞在一起的結果。

【意義明確,可檢驗現象符合與否】
※事實:小明吃了兩個頻果。
有小明存在
有兩顆頻果存在。
有小明吃了兩顆頻果的事件存在。
小明吃了兩顆蘋果->事實。

※悖論:神是萬能,作得到任何事。
萬能的是作得到任何事的。
「任何事」包括「做不到任何事」。
萬能的,是指「做到且做不到任何事」。->自相矛盾。

【開始了】----------------------政治論述的頭痛

【意義本來應該是明確的,但在套進現象的過程中,又變得不明確。而且還得用現象證明意義,而意義又會回來檢驗現象-->最後,甚麼是事實?】
※事實\悖論---00:共產黨竊取大陸
有共產黨存在
有大陸存在
﹡有共產黨竊取大陸的事件存在(※爭議點會在於「意義」,甚麼是竊取?而且共產黨的行為,是不是竊取?)
共產黨竊取大陸->事實

※事實\悖論---01:共產黨的行為是竊取
竊取->不正當的取得
大陸原先是國民黨的(※淦,不是說主權在民?)
取得大陸的事件上,國民黨並非自願離開,而是被共產黨打走。
非經過他人同意,取得他人的東西,是一種不正當的取得。
共產黨不正當取得大陸->共產黨竊取大陸

※事實\悖論---01:共產黨的行為是正當革命
正當革命->正當的行為
大陸原先是全國人民的,但國民黨統治大陸和全國人民,而且把經濟弄得很差
取得大陸的事件上,共產黨趕走國民黨,把大陸還給全國人民,而且打土豪分田產,逐漸把經濟改善
把原本不屬於這個人的東西,還給應還的人,是正當的行為
共產黨將大陸還給人民->共產黨的行為是正當革命
2015-01-14 19:47:40
兔二:滾你奶奶的
  在這裡,「竊取」,「正當取得」都是一堆能指,讀者會自行縫合能指之間的類聚體\組合段,也會縫合與符旨的意義連接。而「縫合」跟「定義」都有類似之處,只是前者純粹是讀者自己的行動,不須對「真實」負責,但定義卻需要,所以總是備受挑戰。(※無怪維根斯坦提家族相似性,但說到既「能指\能指」連結、也「能指\所指」連結,我才是算對符號學有更深的體悟。

感謝百里兄了!
2015-01-14 19:50:51
威廉
若說「作者未死」卻如同「作者已死」般任讀者恣意詮釋是為了挽留讀者的保護機制的話。當真正「作者已死」後,選擇不固守典範而匯集更多樣的詮釋方式,何嘗不是讀者對其他討論參與者的挽留。

不同點在於讀者對於文本的詮釋也許會基於揣測作者真實想法,有探尋絕對正確的可能性意味。而對作者而言,我認為可能更不必糾結文本的義含,甚至有遺忘或想法改變之時,逕自改用新的解釋方式。讀者若能給出意料之外的想法,也許會是作者們更感興趣的。

基於不同的追尋卻採取相同的策略,畢竟都是在溝通以獲取意見的路徑上吧。
2019-04-13 2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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