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不定期更新或增加規範內容,請成員隨時注意規範內容。 ※規範中紅字部份為最新更新的規範。 【更新日期】2021/10/17 |
★ 網站規範 ★ 智慧財產權規範 ★ 隱私權規範 ★ 授權規範 ★ 加入工作室規範 ★ 退出工作室規範 ★ 成員規範 ★ 創作規範 ★ 合作規範 ★ 出品規範 ★ 經營規範 |
★ 各部門規範 |
★網站規範★ |
(1)留言禁止包含色情、暴力、挑釁、誹謗、偏激、歧視、貶低等言詞與圖片。 (2)不得提供含有惡意網站之連結。 (3)禁止多次留無意義的留言擾亂網站秩序。 (4)不當留言將強制刪除。 (5)如有任何問題可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詢問。 (6)不一定每篇文章的每個留言都會回覆。 (7)為不影響事務處理,僅工作室成員、合作者可加為好友。 (8)『巴哈姆特 colann 帳戶』為科嵐相關組織共同使用、管理之帳戶。 (9)『網頁連結集』提供方便的連結至各個網頁。 |
★智慧財產權規範★ |
(1)工作室所發佈的創作作品或資料,禁止未經過原作者與工作室同意而任意轉載、盜用、複製或從事商業獲利行為。 (2)工作室創作作品或資料如有侵權爭議請盡速告知,將會立即進行協調與處理。 【創作作品或資料侵權 → 暫時將創作作品或資料移除 → 進行協調與處理】 (1)無侵權則繼續使用。 (2)侵權確實,請求授權使用。 (3)侵權確實,永久移除。 (3)發現侵權行為時工作室會提出警告並要求移除,如果不以理會將會進行法律訴訟程序。 |
★隱私權規範★ |
(1)成員的個人資料,如電話、地址、生日等禁止公開與散佈。 (2)部份個人資料須經過成員與工作室同意才得以公開。 (3)工作室不提供任何個人資料給非成員本人。 (4)如果違反隱私權行為確實,違反者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5)工作室可因違反隱私權行為強制違反者退出。 |
★授權規範★ |
(1)工作室所發佈的創作作品或資料,如有需要使用須向原作者與工作室提出授權許可並說明使用原因,簽定『權利授予書』後才可使用該權利。【權利授予書】 (2)依授權情況雙方可撰寫『權利授予書』以保障雙方權利。 (3)任何創作作品或資料僅部份授權,並無授予智慧財產權、出品權、周邊商品出品權等其它衍伸權利。 (4)工作室的任何授權情況以『權利授予書』為標準,其它口頭、單純文字無書面等約定一律為無效授權。 |
★加入工作室規範★ |
(1)申請者須擁有『巴哈姆特帳號』或『其它創作網站』以發佈創作作品。 (2)申請者須擁有『Facebook帳號』以便即時連繫、使用通訊群組。 (3)申請者須擁有『Google帳號』以便如成為成員之後,可在雲端上進行事務處理。 (4)提出申請並同意加入可直接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告知,並提供作品連結以便審核。 (5)申請時須撰寫『個人資料表』才會進行審核程序。 (6)在加入成為成員之前暫時為『申請者身份』,工作室將進行審核創作作品程序,審核期1個月以內,以創作程度來決定是否加入工作室。 (7)審核結果會另行通知,審核狀態會公佈在工作室成員網頁中。 (8)審核未通過者可在此次申請後6個月再申請加入。 (9)如果是經由工作室直接邀請加入,則無需以申請者身份進行審核程序。 (10)申請加入無年齡限制。 (11)工作室允許申請者為其它團隊組織成員,但請先詢問原團隊組織是否同意申請者加入工作室,如同意請提供證明給工作室。 【加入流程】 (1)提出加入申請 → 申請者 → 進行審核程序 → 通過 → 工作室成員。 (2)經由工作室直接邀請 → 無需進行審核程序 → 工作室成員。 |
★退出工作室規範★ |
(1)成員可直接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告知有意退出,工作室即進行退出程序。 (2)退出後工作室將保留部分資料並封存不公開。 (3)須解除Google雲端共享,退出Facebook通訊群組、Facebook社團。 (4)申請退出後6個月內提出加入申請則無需進行加入審核程序。 (5)工作室可因過失、犯罪強制成員退出。 (6)因過失、犯罪被工作室強制退出者在三年內不得提出加入申請也不接受審理。 (7)工作室不接受任何退出求償。 |
★成員規範★ |
(1)成員可自行在家中創作、處理工作室事務。 (2)成員禁止違反智慧財產權盜用他人創作作品,如果盜用行為確實,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3)成員禁止因職務之便盜用創作作品或重要資料,如果盜用行為確實,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4)工作室可因盜用行為將成員處分或強制退出。 (5)成員須遵守工作室的規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上屬指示。 (6)工作室允許成員加入其它團隊組織,但請先詢問該團隊組織,已為工作室成員是否同意加入。 (7)使用通訊軟體時,除非緊急事故,不可在不當時間傳輸訊息造成成員的困擾。 (8)成員可依【科嵐工作室標誌開放授權】權利授予書的授權內容使用『科嵐工作室標誌』。 (9)成員禁止私自使用工作室的資金、設備、軟體。 |
★創作規範★ |
(1)一般創作作品內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或引誘犯罪行為等,如果包含請確實註明並限制為『成人觀看』、『R18』。 (2)創作作品皆發表至創作者的個人網站中(巴哈姆特、Facebook專頁、YouTube等),工作室僅發佈作品連結與相關資訊至工作室首頁、作品集中,但如有需求,也可協助將作品發佈在工作室所屬的網站中。 (3)創作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完成所屬部門所規定的創作量。 (4)創作作品如果已經與工作室簽訂合約,則不可自行販售或是與其它營利組織簽約進行任何獲利行為。 (5)如果創作作品需要花更多時間創作,或因其它事務繁忙無法創作,請務必告知所屬部門的創作長(如該部門無創作長,則告知室長)。 (6)創作者可二次創作,但須擁有原作者與作品版權所屬組織授予二次創作權利。 (7)工作室首頁『最新創作』僅公佈一年以內的作品。 |
★合作規範★ |
(1)工作室提供各項創作合作方式。【創作合作】 (2)合作方須撰寫『合作契約書』以保障雙方權利。【合作契約書】 (3)任何合作情況以『合作契約書』為標準,其它口頭、單純文字無書面等約定一律為無效。 |
★出品規範★ |
(1)當創作作品決定出品時,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 (2)工作室可決定創作作品是否出品。 (3)創作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創作作品不得發表完整內容,須移除作品或修改成不影響到出品權益的內容。 |
★經營規範★ |
(1)工作室經營者為室長。 (2)工作室只允許一人經營,禁止兩人以上合夥。 (3)工作室不能隨意結束經營,除非資金、獲利不足等無法經營。 (4)工作室經營權轉移必須經營者個人同意,並簽訂『經營權轉移書』。 |
★各部門規範★ | |
部門 | 規範項目 |
發明設計部 | (1)【創作量】發明設計者目標一個月內發明一項發明作品。 (2)發明資料須使用工作室所提供的規格。 (3)設計圖需使用製圖軟體或手繪製圖,並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 (4)可依需求製作作品模型。 (5)當發明作品決定出品時,發明設計者須提供作品設計圖。 |
小說創作部 | (1)【創作量】小說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約五千字。 (2)小說創作長可要求小說創作者提供作品文字檔。 (3)當小說作品決定出品時,小說創作者須提供作品Word檔,並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編寫。 (4)小說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更動為試讀版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
繪圖創作部 | (1)【創作量】繪圖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二張繪圖。 (2)繪圖創作方式可紙上繪圖或電腦繪圖,但紙上繪圖作品須掃描成圖片檔。 (3)繪圖創作長可要求繪圖創作者提供作品圖片。 (4)當繪圖作品決定出品時,繪圖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圖片。 (5)繪圖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降低圖片解析度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
漫畫創作部 | (1)【創作量】漫畫創作者目標二個星期內創作一頁8個鏡頭的漫畫。 (2)漫畫創作方式可紙上繪圖或電腦繪圖,但紙上繪圖作品須掃描成圖片檔。 (3)漫畫創作長可要求漫畫創作者提供作品圖片。 (4)當漫畫作品決定出品時,漫畫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圖片。 (5)漫畫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降低圖片解析度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
動畫製作部 | (1)【創作量】個人創作目標三年內製作一部10分鐘以內的動畫作品。 (2)【創作量】團隊製作目標三年內製作一部6集約20分鐘的動畫作品。 (3)須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動畫製作流程。 (4)主要以日式動畫為製作風格。 (5)工作室一季動畫集數為6~12集,一集約20分鐘。 (6)動畫製作『長篇』須先擁有完整的故事才可進行動畫製作企劃。 (7)動畫製作企劃須工作室監督下進行。 (8)工作室可決定是否終止動畫製作企劃。 (9)動畫製作在完成之前不公開企劃內容。 |
配音創作部 | (1)【創作量】配音創作者目標二個星期內配音一部劇本。 (2)配音創作者須配合劇本演出。 (3)主要與動畫作品合作。 (4)可與音樂作品以歌唱方式合作。 (5)工作室可決定配音創作者所擔任作品中的角色配音,配音創作者也可決定是否擔任或是要求更換其它角色配音。 |
音樂創作部 | (1)【創作量】音樂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一首約4分鐘的歌曲。 (2)音樂創作可團隊共同創作。 (3)歌唱須配合歌曲演出。 (4)歌唱可由配音創作者擔任,但配音創作者須具備歌唱能力。 (5)音樂創作長可要求音樂創作者提供作品音檔。 (6)當音樂作品決定出品時,音樂創作者須提供音檔。 (7)音樂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音樂作品需更動為約1分鐘左右的歌曲試聽。 |
模型創作部 | (1)【創作量】模型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一個約10cm*10cm*20cm大小的模型。 (2)模型創作長可要求模型創作者提供作品模型。 (3)模型須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創作。 (4)當模型作品決定出品時,模型創作者須提供原始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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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糟糕看更多我要大聲說2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