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5 GP

【工作室規範】

作者:【科嵐組織】優嵐│2014-07-18 22:35:30│巴幣:10│人氣:1498
※將不定期更新或增加規範內容,請成員隨時注意規範內容。
※規範中紅字部份為最新更新的規範。
【更新日期】2021/10/17
  ★  網站規範
  ★  智慧財產權規範
  ★  隱私權規範
  ★  授權規範
  ★  加入工作室規範
  ★  退出工作室規範
  ★  成員規範
  ★  創作規範
  ★  合作規範
  ★  出品規範
  ★  經營規範
  ★  各部門規範

網站規範
(1)留言禁止包含色情、暴力、挑釁、誹謗、偏激、歧視、貶低等言詞與圖片。
(2)不得提供含有惡意網站之連結。
(3)禁止多次留無意義的留言擾亂網站秩序。
(4)不當留言將強制刪除。
(5)如有任何問題可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詢問。
(6)不一定每篇文章的每個留言都會回覆。
(7)為不影響事務處理,僅工作室成員、合作者可加為好友。
(8)『巴哈姆特 colann 帳戶』為科嵐相關組織共同使用、管理之帳戶。
(9)『網頁連結集』提供方便的連結至各個網頁。
智慧財產權規範
(1)工作室所發佈的創作作品或資料,禁止未經過原作者與工作室同意而任意轉載、盜用、複製或從事商業獲利行為。
(2)工作室創作作品或資料如有侵權爭議請盡速告知,將會立即進行協調與處理。
  【創作作品或資料侵權 → 暫時將創作作品或資料移除 → 進行協調與處理】
  (1)無侵權則繼續使用。
  (2)侵權確實,請求授權使用。
  (3)侵權確實,永久移除。

(3)發現侵權行為時工作室會提出警告並要求移除,如果不以理會將會進行法律訴訟程序。
隱私權規範
(1)成員的個人資料,如電話、地址、生日等禁止公開與散佈。
(2)部份個人資料須經過成員與工作室同意才得以公開。
(3)工作室不提供任何個人資料給非成員本人。
(4)如果違反隱私權行為確實,違反者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5)工作室可因違反隱私權行為強制違反者退出。
授權規範
(1)工作室所發佈的創作作品或資料,如有需要使用須向原作者與工作室提出授權許可並說明使用原因,簽定『權利授予書』後才可使用該權利。【權利授予書
(2)依授權情況雙方可撰寫『權利授予書』以保障雙方權利。
(3)任何創作作品或資料僅部份授權,並無授予智慧財產權、出品權、周邊商品出品權等其它衍伸權利。
(4)工作室的任何授權情況以『權利授予書』為標準,其它口頭、單純文字無書面等約定一律為無效授權。
加入工作室規範
(1)申請者須擁有『巴哈姆特帳號』或『其它創作網站』以發佈創作作品。
(2)申請者須擁有『Facebook帳號』以便即時連繫、使用通訊群組。
(3)申請者須擁有『Google帳號』以便如成為成員之後,可在雲端上進行事務處理。
(4)提出申請並同意加入可直接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告知,並提供作品連結以便審核。
(5)申請時須撰寫『個人資料表』才會進行審核程序。
(6)在加入成為成員之前暫時為『申請者身份』,工作室將進行審核創作作品程序,審核期1個月以內,以創作程度來決定是否加入工作室。
(7)審核結果會另行通知,審核狀態會公佈在工作室成員網頁中。
(8)審核未通過者可在此次申請後6個月再申請加入。
(9)如果是經由工作室直接邀請加入,則無需以申請者身份進行審核程序。
(10)申請加入無年齡限制。
(11)工作室允許申請者為其它團隊組織成員,但請先詢問原團隊組織是否同意申請者加入工作室,如同意請提供證明給工作室。

【加入流程】
  (1)提出加入申請 → 申請者 → 進行審核程序 → 通過 → 工作室成員。
  (2)經由工作室直接邀請 → 無需進行審核程序 → 工作室成員。
退出工作室規範
(1)成員可直接在『訪客留言』或寄『站內信』告知有意退出,工作室即進行退出程序。
(2)退出後工作室將保留部分資料並封存不公開。
(3)須解除Google雲端共享,退出Facebook通訊群組、Facebook社團。
(4)申請退出後6個月內提出加入申請則無需進行加入審核程序。
(5)工作室可因過失、犯罪強制成員退出。
(6)因過失、犯罪被工作室強制退出者在三年內不得提出加入申請也不接受審理。
(7)工作室不接受任何退出求償。
成員規範
(1)成員可自行在家中創作、處理工作室事務。
(2)成員禁止違反智慧財產權盜用他人創作作品,如果盜用行為確實,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3)成員禁止因職務之便盜用創作作品或重要資料,如果盜用行為確實,須負責賠償與承擔法律責任,工作室僅負責協調與處理。
(4)工作室可因盜用行為將成員處分或強制退出。
(5)成員須遵守工作室的規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上屬指示。
(6)工作室允許成員加入其它團隊組織,但請先詢問該團隊組織,已為工作室成員是否同意加入。
(7)使用通訊軟體時,除非緊急事故,不可在不當時間傳輸訊息造成成員的困擾。
(8)成員可依【科嵐工作室標誌開放授權】權利授予書的授權內容使用『科嵐工作室標誌』。
(9)成員禁止私自使用工作室的資金、設備、軟體。
創作規範
(1)一般創作作品內容不得包含色情、暴力或引誘犯罪行為等,如果包含請確實註明並限制為『成人觀看』、『R18』。
(2)創作作品皆發表至創作者的個人網站中(巴哈姆特、Facebook專頁、YouTube等),工作室僅發佈作品連結與相關資訊至工作室首頁、作品集中,但如有需求,也可協助將作品發佈在工作室所屬的網站中。
(3)創作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完成所屬部門所規定的創作量。
(4)創作作品如果已經與工作室簽訂合約,則不可自行販售或是與其它營利組織簽約進行任何獲利行為。
(5)如果創作作品需要花更多時間創作,或因其它事務繁忙無法創作,請務必告知所屬部門的創作長(如該部門無創作長,則告知室長)。
(6)創作者可二次創作,但須擁有原作者與作品版權所屬組織授予二次創作權利。
(7)工作室首頁『最新創作』僅公佈一年以內的作品。
合作規範
(1)工作室提供各項創作合作方式。【創作合作
(2)合作方須撰寫『合作契約書』以保障雙方權利。【合作契約書】
(3)任何合作情況以『合作契約書』為標準,其它口頭、單純文字無書面等約定一律為無效。
出品規範
(1)當創作作品決定出品時,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原始檔。
(2)工作室可決定創作作品是否出品。
(3)創作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創作作品不得發表完整內容,須移除作品或修改成不影響到出品權益的內容。
經營規範
(1)工作室經營者為室長。
(2)工作室只允許一人經營,禁止兩人以上合夥。
(3)工作室不能隨意結束經營,除非資金、獲利不足等無法經營。
(4)工作室經營權轉移必須經營者個人同意,並簽訂『經營權轉移書』。

各部門規範
部門 規範項目
發明設計部 (1)【創作量】發明設計者目標一個月內發明一項發明作品。
(2)發明資料須使用工作室所提供的規格。
(3)設計圖需使用製圖軟體或手繪製圖,並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
(4)可依需求製作作品模型。
(5)當發明作品決定出品時,發明設計者須提供作品設計圖。
小說創作部 (1)【創作量】小說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約五千字。
(2)小說創作長可要求小說創作者提供作品文字檔。
(3)當小說作品決定出品時,小說創作者須提供作品Word檔,並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編寫。
(4)小說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更動為試讀版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繪圖創作部 (1)【創作量】繪圖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二張繪圖。
(2)繪圖創作方式可紙上繪圖或電腦繪圖,但紙上繪圖作品須掃描成圖片檔。
(3)繪圖創作長可要求繪圖創作者提供作品圖片。
(4)當繪圖作品決定出品時,繪圖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圖片。
(5)繪圖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降低圖片解析度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漫畫創作部 (1)【創作量】漫畫創作者目標二個星期內創作一頁8個鏡頭的漫畫。
(2)漫畫創作方式可紙上繪圖或電腦繪圖,但紙上繪圖作品須掃描成圖片檔。
(3)漫畫創作長可要求漫畫創作者提供作品圖片。
(4)當漫畫作品決定出品時,漫畫創作者須提供作品圖片。
(5)漫畫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作品須降低圖片解析度或移除,以保護作品權益。
動畫製作部 (1)【創作量】個人創作目標三年內製作一部10分鐘以內的動畫作品。
(2)【創作量】團隊製作目標三年內製作一部6集約20分鐘的動畫作品。
(3)須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動畫製作流程
(4)主要以日式動畫為製作風格。
(5)工作室一季動畫集數為6~12集,一集約20分鐘。
(6)動畫製作『長篇』須先擁有完整的故事才可進行動畫製作企劃。
(7)動畫製作企劃須工作室監督下進行。
(8)工作室可決定是否終止動畫製作企劃。
(9)動畫製作在完成之前不公開企劃內容。
配音創作 (1)【創作量】配音創作者目標二個星期內配音一部劇本。
(2)配音創作者須配合劇本演出。
(3)主要與動畫作品合作。
(4)可與音樂作品以歌唱方式合作。
(5)工作室可決定配音創作者所擔任作品中的角色配音,配音創作者也可決定是否擔任或是要求更換其它角色配音。
音樂創作部 (1)【創作量】音樂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一首約4分鐘的歌曲。
(2)音樂創作可團隊共同創作。
(3)歌唱須配合歌曲演出。
(4)歌唱可由配音創作者擔任,但配音創作者須具備歌唱能力。
(5)音樂創作長可要求音樂創作者提供作品音檔。
(6)當音樂作品決定出品時,音樂創作者須提供音檔。
(7)音樂作品如果已經進行出品程序,在創作者個人網站中的音樂作品需更動為約1分鐘左右的歌曲試聽。
模型創作部 (1)【創作量】模型創作者目標一個月內創作一個約10cm*10cm*20cm大小的模型。
(2)模型創作長可要求模型創作者提供作品模型。
(3)模型須依照工作室所制定的規格創作。
(4)當模型作品決定出品時,模型創作者須提供原始模型。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5175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科嵐工作室

留言共 3 篇留言

紫夜
好專業喔
我本身是寫音樂的,不知道作遊戲音樂還有那麼多規範
我的音樂作品都貼在我的小屋~

10-07 17:34

【科嵐組織】優嵐
這些規範是工作室內部所制定的,跟音樂界的規範是不一樣的10-07 20:58

WW感覺很棒呢XD

01-15 22:27

【科嵐組織】優嵐
謝謝囉!^ ^01-16 13:08
北宮 愛
能夠看見創作者們一起同心,真是令人嚮往且佩服之事

11-02 05:12

【科嵐組織】優嵐
對啊!很高興能跟創作者們一起努力一起成長11-02 12:48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5喜歡★colann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前一篇:【工作室介紹】... 後一篇:【發明設計】動畫計時器(...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pjfl20180818空氣
真糟糕看更多我要大聲說2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